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一 研究内容
(一)工程分包管理的理论支持体系
首先指出可用于解释分包的相关理论(分析交易成本理论、核心竞争力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社会交换理论);对这些理论进行分析并用其解释工程分包活动;指出单个理论解释工程分包活动的局限性;提出将各理论分层集成后以解释和指导工程分包活动,形成指导工程分包决策的理论依据。
(二)工程分包决策与分包商选择
首先在分包管理的理论支持体系下建立承包商分包的运行管理框架,然后,分析承包商进行分包决策时的分包决策模型。现有的制造业中的外包决策模型即一维决策模型、矩阵分析决策模型、三维决策模型和五要素分析决策模型对工程分包的指导具有局限性,因为,工程分包活动受到法律制约,分包需要得到业主的同意,分包商的资质需要满足法定最低要求。同时,以上各模型的理论假设不尽相同。针对目前分包决策模型的缺陷,提出利用适合于工程分包的决策分析模型,该模型分成三个部分:非核心业务判断,分包决策要素和分包决策程序。其中非核心业务判断可以采用一维和二维决策模型进行;分包决策要素包括法律、经济、风险要素;分包决策程序先分析合法性、后分析经济可行性、最后分析风险可控性。
承包商决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之后,分包商的选择是分包是否成功的关键,通过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归纳分析出分包商选择过程中所应考虑的指标包括:价格指标、信誉指标、经验指标、财务指标和能力指标。利用分包商选择指标选择分包商实质上是一个多属性综合评价问题,可以利用加权法、层次分析法、序基决策方法和序序决策等多属性综合评价方法进行决策。结合工程分包实例利用加权法、层次分析法、序基决策法和序序决策方法进行了分包商的选择决策,并详细分析研究了如何利用Excel实现序基决策和序序决策。
分包工程实施之后,承包商是否对分包商的工作满意,涉及承包商满意度的评价问题。通过调查分析设计承包商满意度评价指标,并给出了承包商满意评价的可用方法,建立了分包商满意度评价指标和满意度评价模型。
(三)工程分包合同中的工期激励模型构建
项目业主采用激励机制来激励总承包商加快工期的前提下,承包商也可能对分包商进行工期的激励,根据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工期激励的特点,承包商和分包商共享信息,考虑资金、质量要求等约束的情况下,建立了工程分包单合同、多合同的工期激励优化模型;如果分包发生在投标阶段,工期激励模型是一个三方博弈模型,在考虑资金、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建立了三方博弈模型。
(四)工程分包管理法律约束制度缺陷及其规范
在归纳了我国目前对工程分包活动有约束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之后,根据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将工程分包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化;并对工程分包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中关于工程分包约束条款的内容进行归类、比较;发现工程分包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之间存在着矛盾性、模糊性和差异性等问题;进一步分析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行业差异性,没有对分包进行分类,法律、法规没有跟上行业(承发包)发展的步伐。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应根据行业特点设立专门的工程分包法律、法规约束文件;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分别表述分包约束条款;根据不同承发包形式对工程分包进行法律约束,并以工程(工程建设行业)为例完善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分包约束法律体系。
(五)违法分包的治理
主要根据分包的特点和形式,对不同类型的分包形式建立博弈分析模型;分析违法分包形成的制度原因,通过完善监督、惩罚和承包商选择制度治理违法分包问题。
二 研究方法
(1)结合工程分包特点,应用交易成本理论、核心竞争力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社会交换理论等定性描述和解释分包出现的动因、机理;
(2)基于评价理论、统计调查理论、决策理论等构建了工程分包决策模型和分包商选择的评价模型;
(3)基于博弈论建立了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工期激励模型;
(4)结合工程实践和调查分析,实证分析了工程分包商选择模型的应用;
(5)基于系统分析理论和对比分析方法分析了工程分包运行管理框架和分包管理法律的制度缺陷;
(6)利用博弈论分析违法分包的形成原因,提出违法分包治理的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