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十几年来,征地拆迁中暴露了大量社会矛盾,这不仅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且也成为社会学界高度重视的重要课题。大量的媒体报道和社会学调查表明,征地拆迁中包含了尖锐的群体利益冲突,严重的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矛盾,以及制度安排欠缺和政策执行不当等各种严重问题。很多学者针对这些问题开展了大量实地调查,从利益分割、权力关系和政策与制度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具有一定程度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从已有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如何对征地拆迁中直接呈现出来的社会矛盾作进一步研究,特别是在错综复杂的事件演化中揭示各方的价值分歧和认同共识,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薄弱环节。
周爱民的这本著作《社会认同视域下征地拆迁矛盾化解机制研究》,针对征地拆迁中的社会认同问题开展了深入分析,是一部研究视角和论述内容都富有新意的学术成果。本书不仅对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被拆迁群体之间的利益纠纷、权利瓜葛和制度政策安排等十分复杂的可见事实作出了充分论述,而且更重要的是深入揭示了各方在征地拆迁事件中的价值立场、观点分歧、认同取向,论述了认同分化的根据、意见沟通的途径和共识达成的机制。这种把征地拆迁事件的外在客观性与内在主观性结合起来,物质利益的纷争与价值理想的诉求统一起来开展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和学术价值。
如同作者指出的那样,征地拆迁包含了十分复杂的社会矛盾,必须从综合性视角开展深入分析,才能对之发生的缘起、演化的过程和形成的结局作出符合实际的研究。应当承认,很多关于征地拆迁事件的对抗冲突、曲折历程、严重后果以及调节模式的研究均有其可取之处,对于了解这种不断发生的群体事件中的社会分化、分配不公、政策制度安排不当等问题都有重要参考价值。然而,仅仅开展这些研究还有一定的局限性。无论是被拆迁户还是房地产开发商,也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居民百姓,对征地拆迁的定价标准、权益划分、是非判断和认同赞成,都具有由己出发、区别对方甚至排斥他人的问题。并且,这些主要表现为主观性的因素,实在难以找到不容置疑的标准,只有在对话沟通中才能形成共识、达成一致。因此,关注心理、精神或价值的主观性,对于征地拆迁研究必不可少。
注重社会事实中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要求,这本是社会学研究的基本视角或基本内容,因为只有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才能把社会真正当成人的社会去观察和思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很多社会学研究中,这个不可或缺的视角与内容却被狭隘的实证原则剔除了。但凡排斥对社会事实开展主观性观察与思考的研究,似乎都坚持了迪尔凯姆提出的“要把社会事实当作物去研究”的实证原则。其实,排斥对社会事实的主观性研究,是对迪尔凯姆的一种误解。“把社会事实当作物”的主张,其前提判断恰恰是:“社会事实不是物,而是人!”因此,迪尔凯姆才提出“把社会事实当作物”去研究的主张。迪尔凯姆主张的实质是坚持观察思考的客观原则,而在这个原则下,他对集体表象、宗教情节、自杀心理和价值信念等主观性问题开展了大量研究。
面对中国社会问题,社会学研究就更应该注重主观性研究,而不应当仅仅关注社会问题的客观方面。费孝通晚年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他一再告诫中国社会学界,社会学研究不仅要重视客观描述,也要注重主观理解;既要坚持科学精神,也要坚持价值原则;既要研究外在社会现象,也要思考内在精神世界。这些是费孝通积一生社会学研究之经验,同时也是对中国文化传统、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理解而做出的深刻论述,是对中国社会学界的谆谆嘱托。费孝通的这些主张,不仅切合中国社会的本土特点,而且也切中中国社会学研究的弊端。
如果从当代中国社会的一系列重大变迁来看,重视主观性的研究就更加必要。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仅提高了生产力、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同时也带来了社会分化、利益分割、价值分裂和信念冲突。这些问题在诸如征地拆迁等直接关系百姓生活、市场效益和政府权力的社会事件中,表现得就更为复杂。尤其是同近年快速发展的社会生活网络化联系起来,这些问题就变得更加尖锐。微信、微博和短信等灵活多样的网络沟通形式,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了十分便捷的信息浏览、观念沟通和意见表达的手段与途径,并为各种层面的社会生活或社会问题注入了空前丰富的精神因素,思想观念、价值信念和意愿诉求等主观性,在社会生活特别是群体事件中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因此,在社会学研究中就更应当重视主观性因素或主观性问题。
周爱民在社会认同视角中对征地拆迁问题的研究,是在新形势下开展重视社会生活主观性的社会学研究的一项可贵探索,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虽然书中论及的一些社会问题和思想观点还可进一步深化或展开,但此种观察问题的视角和研究方式,已经为克服社会学研究中的仅仅关注客观性的局限做出了积极努力。书中关于征地拆迁的事实考察和矛盾分析,也为从事相近领域的社会研究和社会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刘少杰
2015年中秋节于长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研究方法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学理论社会学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