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晚期媒介生态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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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20世纪70—80年代苏联民情

20世纪60年代以来,苏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刺激生产发展,提高本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居民劳动报酬增长,社会福利、消费水平得到提高,居住条件有较大改善。但是,由于苏联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及国内战争的重创,加上长期以来一直靠增加积累、压缩消费的办法发展重工业,忽视农业、轻工业,存在部分商品供应紧张,商品质量低劣,住房问题分配不均等现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受到限制。

一 苏联各民族的分布状况和欧亚的居住状况

苏联是个多民族国家,如何确定民族构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许多民族中存在一些具有一定的血缘与习俗差异的种族或亚种族。

1970年和1979年的人口普查所统计出的民族数分别为104和101。1926年的人口普查曾认定苏联当时共有194个民族。数字的较大变化主要是忽视了大量少数民族的存在,苏联政府为“简化民族结构”,把各共和国中没有独立民族资格且人数较少的民族,人为地归并到大民族之中。而苏联民族学家则普遍认为在苏联居住着130个左右的民族。

根据民族自治原则,苏联有半数以上的民族有自己不同形式的政权组织——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自治州或自治专区(民族区)苏联境内共有15个加盟共和国、20个自治共和国、8个自治州和10个自治区。

据1989年统计数字显示,苏联100万人以上的民族有19个。其中,人口最多的俄罗斯族人口超过1亿,占全苏人口的一半以上,见表4。

表4 苏联百万人口以上的民族

1917年十月革命取得胜利时,全国人口为16300万人,此后苏联人口不断增加。1979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苏联2.624亿人口中有1.932亿人(占总人口的73.6%)住在欧洲部分,0.692亿人(占26.4%)住在亚洲部分。从1970年到1978年间,亚洲部分的人口增加了16.8%,欧洲部分增长率为5.9%。

(一)东斯拉夫民族

东斯拉夫民族原属于斯拉夫语族群,后来转变成俄罗斯人、乌克兰人和白俄罗斯人。这三个民族在语言、文化、历史发展共性方面非常近似,在苏联民族中他们的人数占总人口的3/4。

1979年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苏联居住的俄罗斯族有1.37397亿人,乌克兰族有4234.7万人,白俄罗斯族有946.3万人。

绝大多数俄罗斯人、乌克兰人和白俄罗斯人居住在东欧历史上形成的民族地区内。但是,他们也广泛迁往其他民族共和国的民族州,而且在这些地方往往占居民的大部分。比如,在伏尔加河流域和北高加索各自治共和国,东斯拉夫居民约占半数,在波罗的海沿岸各共和国约占居民的1/3,在摩尔达维亚占1/4。在中亚和南高加索各共和国东斯拉夫居民的比例稍小一些,分别占当地人口的1/6和1/10。在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俄罗斯人、乌克兰人和白俄罗斯人占绝对多数,占90%。王攸琪编译:《苏联民族概况》,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85年版,第5页(内部印刷)。

(二)欧洲地区的非斯拉夫民族

苏联欧洲地区,除居住的东斯拉夫人之外,还有许多在族源和文化生活面貌方面不同的民族。

1.伏尔加河—卡马河流域的诸民族

伏尔加河—卡马河流域在苏联欧洲地区,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民族区域,居住着实行民族自治的六个大民族:伏尔加河流域鞑靼人及喀山鞑靼人——280.6万人;楚瓦什人——116.5万人;巴什基尔人——93.6万人;莫尔多瓦人——38.9万人;乌德穆尔特人(沃吉亚格人)——55.5万人;马里人(切列米斯人)——43.3万人。同上书,第23页。

在种族属性上,上述诸民族属于欧罗巴人种的不同人种类型,并多少兼有蒙古人种的特征。

2.波罗的海沿岸地区诸民族

苏联波罗的海沿岸地区在历史文化方面是一个特殊区域。这里居住着三个大民族:立陶宛人(列图维亚人),约275万人;拉脱维亚人(拉脱维亚希人),约134万;爱沙尼亚人(埃斯特拉塞德人),约100万人。同上书,第32页。

按人种来说他们都属于欧罗巴人种。在拉脱维亚人中,特别是在爱沙尼亚人中,主要是浅肤色人种类型。在语言方面,波罗的海沿岸诸民族分为两个集团。立陶宛人和拉脱维亚人的语言属于欧语系列托—立陶宛语族,它更接近斯拉夫语族。爱沙尼亚语属于乌拉尔语系芬兰—乌戈尔语族芬兰语支,它接近卡累利阿语和芬兰语。

3.北部地区诸民族

在苏联欧洲地区北部,除俄罗斯人以外,还居住着卡累利阿人、维普斯人、科米—兹梁人、科米—彼尔姆人、涅涅茨人和萨阿米人(洛帕里人)。

除涅涅茨人外,所有这些居民都属于欧罗巴人种。洛帕里人有些独特,在这个民族的人种类型上,可以看到古代蒙古种人和欧罗巴种人特征的混合状况。涅涅茨人属于蒙古种人。王攸琪编译:《苏联民族概况》,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85年版,第37页(内部印刷)。

有着13.8万人口的卡累利阿人居住在卡累利阿自治共和国和加里宁州。有着8100人口的维普斯人居住在卡累利阿自治共和国、列宁格勒州和沃洛格达州相毗连的地区。洛帕里人或萨阿米人(2000人)居住在科拉半岛北部地区。它们的基本居民住在苏联境外——挪威、芬兰和瑞典的北部。科米—兹梁人居住在科米自治共和国,以及乌拉尔以东。科米—彼尔姆人住在科米—彼尔姆自治区,有一部分住在这个地区以外。涅涅茨人(29000人)居住在欧洲和西西伯利亚冻土带和森林冻土带的辽阔地区。在苏联欧洲地区的涅涅茨人是涅涅茨自治区的土著居民,一些小分支则居住在这个自治区以西的地方,包括科拉半岛。同上书,第38页。

4.西南部和南部地区诸民族

在苏联欧洲西南部居住的摩尔维亚人(又称摩尔多瓦人,296.8万人)是摩尔达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基本居民。在种族属性上他们主要是深肤色的欧罗巴人种。摩尔达维亚人的语言属于印欧语系罗曼语族,接近于罗马尼亚语。

在摩尔达维亚南部和毗邻的乌克兰地区居住着加告兹人(17.3万人)。在伏尔加河下游居住着卡尔梅克人(14.7万人),他们主要住在卡尔梅克自治共和国。在苏联欧洲西南部居住着犹太人,过去他们使用现代犹太语、德语方言,现在他们大多数使用俄语和周围居民的语言。

茨罔人是分散在苏联欧洲各个地区的一个小民族,共有12.9万人。

(三)高加索诸民族

高加索是一个历史民族区域,民族成分非常复杂。这里分布着阿塞拜疆人、格鲁吉亚人和亚美尼亚人这类人数上百万的大民族,还有人数不超过几千人的小民族。

高加索诸语可以分为三个语族:南方语族,即卡特维尔语族;西北语族,即阿布哈兹—阿迪盖语族;东北语族,即纳赫—达格斯坦语族。王攸琪编译:《苏联民族概况》,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85年版,第45页(内部印刷)。

阿布哈兹人、阿巴津人、阿迪盖人、切尔克斯人和卡巴尔达人操阿布哈兹—阿迪盖语族诸语。阿布哈兹人聚居在阿布哈兹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阿巴津人居住在卡拉恰伊—切尔克斯自治州,阿迪盖人居住在阿迪盖自治州和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的图阿普谢区和拉扎列夫区,切尔克斯人居住在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的卡拉恰伊—切尔克斯自治州和北高加索的其他地方。

车臣—印古什自治共和国的基本居民,以及居住在格鲁亚北部山地同车臣—印古什自治共和国接壤地区的小民族基斯廷人、佐图申人即巴茨比人,他们的语言属于纳赫语支诸语。

居住在达格斯坦山区的民族有:阿瓦尔人、达尔金人、拉克茨人、列兹金人、塔巴萨兰人、安迪人、博特利赫人、迪多人、赫瓦尔申人、库巴钦人、卡伊塔克人、阿古尔人、鲁图尔人、查胡尔人等。

阿塞拜疆人在高加索居民中占相当大的比重,他们居住在阿塞拜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纳希切万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以及格鲁吉亚和达格斯坦。

在阿塞拜疆北边的达格斯坦平原地区居住着操克普恰克语支突厥语的库梅克人,北高加索两个血缘相近的小民族,即住在卡巴尔达—巴尔卡尔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的巴尔卡尔人和居住在卡拉恰伊—切尔克斯自治州境内的卡拉恰伊人,他们的语言也属于突厥语族的克普恰克语支。分布在达格斯坦高原、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和北高加索其他地方的诺盖人是突厥语民族。在高加索还居住着从中亚迁来的土库曼人。同上书,第46页。

在高加索地区还有操印语欧语系伊朗语族诸语的民族,如居住在奥塞梯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和格鲁吉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南奥塞梯自治州的奥塞梯人,是这些民族中人数最多的。在阿塞拜疆操伊朗语族诸语的有共和国南部地区的塔雷什人和主要居住在阿普歇伦半岛和北阿塞拜疆其他地方的塔特人;部分信奉犹太教的塔特人,有时也称山地犹太人,他们居住在达格斯坦,以及阿塞拜疆和北高加索的一些城市里。库尔德人的语言属于伊朗语族,他们有一小批人居住在南高加索各地区。王攸琪编译:《苏联民族概况》,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85年版,第47页(内部印刷)。

苏联亚美人半数以上居住在亚美尼亚苏维埃共和国,其余部分居住在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和国内的其他地区。

除上述列举的民族外,在高加索地区还居住有希腊人、艾索尔人、茨罔人、格鲁吉亚犹太人等。

(四)中亚诸民族

中亚面积约400万平方公里,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有五个苏维埃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哈萨克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共和国、土库曼共和国、乌兹别克共和国和属于乌兹别克共和国的卡拉卡尔帕克自治共和国。

中亚并入苏联后,尤其在苏联时期,中亚的民族成分变化很大。在中亚各共和国境内,居住着乌兹别克人、土库曼人、哈萨克人、吉尔吉斯人、卡拉卡尔帕克人、维吾尔人和为数不多的库尔德人、俾路支人、中亚(布哈拉)犹太人、阿拉伯人、波斯人和茨冈人,还住着俄罗斯人、乌克兰人、白俄罗斯人、鞑靼人、朝鲜人、东干人和人数较少的其他兄弟民族集团。同上书,第72页。

(五)西伯利亚地区诸民族

西伯利亚是俄罗斯乌拉尔山以东地区的全称,在苏联主要民族区的组成中,具有许多明显的历史文化特点。西伯利亚最大的土著民族是布里亚特人、雅库特人和图瓦人。人数中等的民族是西西伯利亚鞑靼人。其余民族由于人数少和经营方式的特点相似而被列为“北方小民族”集团。他们之中有涅涅茨人、埃文克人、汉蒂人、楚科奇人、埃文人、那乃人、曼西人、科里亚克人。西伯利亚北方其余的民族完全是小民族,如阿留申人、埃涅茨人、奥罗克人等,只有几百人。同上书,第85页。

二 苏联民众婚姻生育状况

婚姻与家庭,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也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20世纪70—80年代,苏联的家庭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家庭结构简单,家庭规模缩小。

(一)苏联人的婚姻家庭

苏联社会里,同时存在着以下几种类型的家庭:几世同堂的传统大家庭,由夫妇和孩子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单亲家庭,单身家庭。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家庭结构比例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1.家庭的规模和构成

20世纪60—70年代,苏联基本完成了由多生子女到少生子女的转变,家庭结构简单,家庭规模缩小,由夫妇二人和孩子组成的家庭渐渐取代了几世同堂的大家庭。少子女家庭,即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或两个孩子的家庭成为苏联城市的典型家庭模式。

造成家庭规模缩小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家庭结构简化,子女成年结婚后就另立门户。苏联青年夫妇一般都愿意和父母分居,对老年人而言,他们也不愿意与已结婚的子女住在一起,倾向于独立居住和生活,只是希望和子女住得较近,既有独立生活空间,又可以相互照顾。二是生育观念发生改变,从过去的多生孩子转变为少生或不生孩子。苏联的绝大多数家庭只有一至两个孩子,其中许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生育三个或三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已很少。据1970年苏联人口普查材料,没有孩子的家庭占21.2%,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占35.4%,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占26.4%,有三个和三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占17%。

家庭规模的这些变化与青年经济独立,以及住宅建设以2—3间居室为主和公共事业领域的发展密切联系,也与战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价值趋向的转变,家庭的价值和意义在人们心目中的变化有关。

2.出生率下降,离婚率上升

在苏联,虽然强调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婚姻家庭关系中仍存在着十分严重的问题。自60年代中期以来,苏联的离婚率持续上升。

有苏联社会学家认为,年轻家庭离婚率高是因为这类家庭正处在过渡时期,即从丈夫具有完全的、无条件的统治权的夫权制家庭向夫妻平等的“夫妇平权制”家庭过渡的时期。这种过渡阻力较大,丈夫不愿放弃传统地位,妻子要求改变从属地位,这个矛盾导致许多年轻家庭破裂。

当然,离婚还有其他原因,如婚前恋爱问题上不够慎重,相互了解对方时间过短,性格不合等。苏联的人口构成是女多男少,男子再婚相对容易,但离婚男子再婚的比例却越来越小,许多人在道德和审美观点上发生改变,追求自由,不愿受“合法”婚姻的约束。

为了巩固婚姻和家庭,苏联政府多次通过决议和颁布命令,完善有关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法律,加强法律调节的职能。另外,实施新的婚姻登记办法,即申请结婚满一个月后才能正式结婚登记,避免匆忙结婚。苏联国内开始设立专业性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促进婚姻结合,坚固婚姻家庭,解决家务劳动困难。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家庭、生育有了观念上的变革。最能反映这种变革的是出生率的下降,从1960年的2.49%降到1970年的1.74%,以后虽有所回升,但也没有超过2%。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的1.7%降到60年代末及以后的1%左右。人口出现“老龄化”,这是出生率下降、人口平均寿命延长产生的必然结果。

出生率过低对社会正常发展有不可低估的影响。首先,经济建设规模扩大,新科学技术领域不断开辟,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力资源。在人口增长率过低的情况下,新生一代只能勉强补充衰老一代,而无法向社会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以满足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其次,人口增长率过低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最终将导致社会劳动生产率下降,这导致消费社会财富的社会成员增多,创造社会财富的社会成员减少,必然会影响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

(二)苏联人口政策

1917年十月革命后,苏联人口为1.42亿,到1990年人口总数是2.88亿。70多年的时间里,在长期贯彻鼓励生育的政策下,人口数量翻了一番,保持了上升的总趋势。然而,对于幅员辽阔、地广人稀的苏联来说,劳动力的缺乏成为制约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同其他大国相比,这个增长速度较为缓慢。

不可否认,战争是打乱苏联人口正常发展的重要原因,国内战争,农业集体化及大清洗运动,卫国战争,这些都带来了苏联人口大量损失、出生率下降的后果。

苏联人口发展形势,决定了它人口政策的总体思想和目标,即把人口增长视为经济和国防力量的重要因素,长期贯彻鼓励生育的政策,促进出生率。

1936年,苏联政府出台政策,实施禁止流产政令,加强对多子女家庭的货币补贴,扩大医院妇产病房及幼儿园体系,严格离婚程序等。然而,这些行政措施并未从根本上抑制出生率的下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苏联实施鼓励生育措施,目标为争取实现“三子女家庭”,凡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均给予经济奖励。20世纪60年代以前,苏联人口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从60年代开始,苏联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出现下降苗头,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并且,占总人口80%的欧洲部分,家家只有一至两个子女,很少有三个和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此时,苏联国内人口问题开始暴露出来,主要是人口分布不平衡,人口数量缺乏,人口城市化速度过快,离婚率上升,男女寿命差距日益扩大,人口开始老龄化等。从这个时期开始,苏联学术界对于人口理论、人口问题、人口政策的研究变得空前重视起来。

苏联政府发现,从第三个子女才给予奖励的经济措施,对大多数家庭并不生效。鉴于此,从70年代起,苏联一方面修改人口目标,另一方面重新审定奖励措施。人口目标改为力争实现优化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即争取实现2—3个子女家庭,以期达到稍微扩大的人口再生产。在政策措施方面,做了如下规定:

第一,从1981年12月1日起,对单身母亲,提高国家补助金额,每月给每个孩子20卢布,一直补助到16岁;若孩子系学生,没有获得奖学金,可一直发到18岁。

第二,从1981年起,凡有2个和更多12岁以下子女的工作妇女,一律给予追加3天的工资照发假期。

第三,对工作妇女或脱产学习的工作妇女,凡生第一个孩子的,均给予一次性国家补助50卢布,第二个以上的孩子给予补助100卢布,第11个和超过这个数目的孩子一律发给250卢布。

第四,对工龄满一年的工作妇女,以及脱产学习的工作妇女,给予部分工资照发的婴儿照顾假,东部和北部地区每月给50卢布补助,其他地区35卢布,若工作妇女要求把孩子带到一岁半,给予半年假期,但工资不发。

第五,凡生育5个和更多子女的工作妇女,如果她把孩子抚育到8岁,有权享受提前5年退休即50岁退休的权利,但工龄必须长达15年以上。

第六,对多子女家庭,收入低的,孩子在周岁之内可免费领取牛奶。

第七,对低收入家庭,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0卢布的,给予子女补助,直到8岁为止。

第八,对有三年以上工龄,而且最后两年属于连续工龄的工作妇女,给予100%的孕产假照发工资。

第九,生育和抚养10个以上子女的母亲,给予“母亲英雄”称号,并颁发“母亲英雄”勋章。

第十,生育和抚养7—9个孩子的母亲,分别给予一级、二级和三级“母亲光荣”勋章,生育和抚养5—6个子女的母亲给予一级和二级“母亲”奖章。

这些鼓励生育的措施收到了一些成效。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苏联人口在1989年达28670万人,比1979年净增2430万人,即增加9.3%。而1979年人口普查时所得的人口数量比1970年增加了2070万人,即增加8.6%。

(三)苏联人口的变化发展

十月革命以后,苏联共进行过7次全苏人口普查,分别为1926年、1937年、1939年、1959年、1970年、1979年和1989年。

在1959年和1979年的两次人口普查期间,人口年增长速度出现下降趋势,尤其是在1959—1969年间,这种趋势更为明显。这主要是受1941—1945年战争年代影响,在战争年代和战后初期出生率很低。18年至20年后,这些进入婚育阶段的年轻人人数本身也比较少。此外,由于在战场上男人牺牲的数量很大,许多达到生育年龄的妇女因无夫可嫁而未能结婚,随之而来的是,出生的孩子数量不断减少。这些不利因素导致新生儿数量不断减少,人口增长率出现两次下降低谷。

影响人口增长的还有一个因素,即在20世纪60年代广泛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1960年,苏联的出生率是2.49%,1970年就下降到1.74%。后来虽有所回升,但也没有超过2%。人口自然增长率也从50年代和60年代初的1.7%降到60年代末及以后的1%左右。人口出现“老龄化”,这是出生率下降、人口平均寿命延长必然产生的结果。1970年领取退休金的人数为2490万人,1986年增加到4050万人。魏治国:《苏联人口概况》,《人口学刊》1988年第3期。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些主观因素对出生率的影响也开始凸显。女性文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她们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兴趣与日俱增,她们不愿被繁杂的家务牵绊,生育子女的意愿降低。父母,尤其是母亲很难把对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的兴趣和责任同他们日益增长的对社会的兴趣和责任(如读书、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结果往往导致少子女家庭的产生。

随着家庭独立化趋势的加强,新婚夫妇很少同亲属保持密切联系,结果失去父母的帮助,使他们感到抚养子女是沉重的负担。只有同父母住在一起的年轻夫妇(特别是在农村)才可以直接得到帮助而减轻家务负担。当时,托儿所和幼儿园都供不应求,对小家庭来说,有许多问题还难以解决。把孩子交给社会抚养(如送到整周托托儿所)又会把父母同子女分开,减淡父母和孩子的感情,破坏两代人之间的自然联系,结果使人们改变多生子女的传统。[苏]科兹洛夫:《苏联人口民族结构的演变及人口政策》,《世界民族》1985年第2期。

与家庭观念变革相联系的还有离婚率的增加。1970年平均每千人中有结婚者9.7人,离婚者2.6人。1986年,每千人中有结婚者9.8人,离婚者3.4人,差不多在三对结婚者中就有一对离婚的。

苏联早期,人口流动的方向基本上是从俄罗斯向其他各加盟共和国流动和迁移,而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这种局面发生了改变。来自各加盟共和国的人口开始大量流向俄罗斯,最主要的流动方向是俄罗斯的中心地区和西北地区,其中又以莫斯科市、列宁格勒市和莫斯科州、列宁格勒州最为集中,上述地区人口增长的69%—74%来自外来人口。外来人口的流动对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也产生了显著影响。

20世纪70—80年代,城市人口日益增加,农村人口逐年减少。苏联是个工业国家,工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工业的高速发展决定着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根据1970年的人口普查,城市人口为13600万人,占总人口的56%。在1959年,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48%。1979年的人口普查显示,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提高到62%。城市人口主要是靠农民迁入城市而不断增加的。

20世纪80年代,苏联社会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发展。10年中高于劳动力年龄的人口增长了21%,而同期全国人口只增长了9%,全国老龄比重达到了17%。根据人口普查材料显示,1959年60岁和60岁以上的人数占全部人口的9.4%,到1970年则达到11.4%。1975年,苏联60岁和60岁以上的人有335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3.3%。

三 生活水平体现市场对消费的需要

苏联长期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造成消费品供应紧张,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勃列日涅夫上台后,为了稳定统治、刺激生产发展,在把大量资源用于扩军备战的同时,也采取了许多提高人民生活和福利的措施,苏联人民的生活水平比过去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社会经济问题也层出不穷。特别是到了勃列日涅夫后期,进入20世纪80年代,苏联社会经济发展的困境愈加明显,经济发展出现停滞的趋势。

勃列日涅夫上台后,首先抓农业,以摆脱当时农业的困境,改善市场供应,同时为进行全面的经济改革打基础。他还采取措施加快轻工业发展速度。然而由于军备竞赛的方针不能改变,加以传统习惯势力,苏联上上下下仍把消费品生产部门作为“次要”部门,重工业企业也把生产消费品的任务作为“次要”任务。周新城、高成兴:《苏联东欧国家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68页。人民生活水平得以改善的同时,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

(一)苏联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政策

据苏联统计材料计算,1967年苏联居民的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超过1000美元,80年代中后期已超过2000美元。就整个生活水平而言,苏联居于世界的中等水平,普遍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但是,苏联居民的生活有保障,不受失业威胁,普遍享受免费医疗。各个居民阶层之间生活水平的差距较小。徐葵主编:《苏联概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39页。

战后,苏联一直强调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是“经济政策的最高目的”,为了提高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苏联采取了以下主要政策。

1.把增加劳动报酬作为提高生活水平的主要手段

战后至50年代中期,苏联政府曾经一度把降低物价作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主要途径,后来发现,这一政策只能使购买物品的居民得到实惠,不能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不能充分发挥工资、奖金作为经济杠杆的刺激作用。

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在增加居民劳动报酬方面实行缩小收入差距的方针。比如,在职工工资方面,不断提高工资的最低限额;较大幅度地提高中等收入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和职务工资在200—300卢布以上的高收入职工的工资一般保持不动。在集体农庄庄员的劳动报酬方面,苏联从1966年7月起把按劳动日计酬的实物报酬制改为定期支付的货币工资制,并且以超过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来增加庄员的劳动报酬,逐渐缩小同职工收入的差距。徐葵主编:《苏联概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40页。

2.扩大社会福利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

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方面,苏联还实行社会消费基金优先增长的方针,社会消费基金按用途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满足社会全体成员在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和体育方面的需要。一部分为满足没有劳动能力居民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的费用,支付退休金、补助金和助学金。这部分支付和优惠主要以现金形式向居民发放。

苏联利用社会消费基金实行了一系列重要的社会福利措施:通过发展干部进修系统实行了青年普及中等义务教育;对集体农庄庄员实行优抚制度,降低退休年龄,提高退休金、残废退休金和最低限额,增发补助金等。

苏联政府认为,社会消费基金是具有发展前途的社会福利基金,它将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并将对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3.保持消费品价格大致稳定

在苏联,商品的零售价格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家零售价格,即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国营和合作社商业的零售价格;另一种是自由市场价格,即买卖双方协商议定的价格。

保证居民最必需的消费品价格和劳务费用的相对稳定,是苏联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政策。苏联认为,价格的相对稳定并不是价格的冻结,而是在总的价格水平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供求关系等因素对不同的商品采取有升有降的政策。苏联通过国家财政补贴对居民必需的食品实行稳定、低廉的价格。

由于苏联官方规定的价格不包括以前未生产过的商品新价格、技术规格改变了的商品新价格等,出现了商品任意提价和自由市场随意涨价现象,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往往变相提高价格。

4.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加强住房建设

20世纪70年代以来,苏联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增加消费品供应,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

1972年起,为了弥补国内粮食不足,苏联改变了粮食进出口政策,利用外贸增加消费品供应,开始从国外大量进口粮食、食品和民用消费品,他们进口的粮食,并非用作口粮,主要是用作饲料粮。与此同时,鼓励工业企业发展农副业生产,挖掘国内重工业部门的生产潜力,直接向重工业和军事工业部门下达加速生产民用消费品的任务。

加强住房建设是苏联提高居民福利、稳定干部、减少人员流动、加速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苏联在住房建设方面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相结合并以国家为主的方针。

苏联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1965年的10平方米增加到1985年的14.1平方米,60年代初城市中只有30%的居民住在成套的单元住房里,而1985年已有80%以上的居民住进成套的单元住房。

1985年,苏联农村居民的居住面积已经超过城市,达到15.6平方米。除了住房面积扩大外,苏联居民住房的设备也日臻完善。1985年,城市每百家公有住房中,92家有自来水,89.7家有下水道,88.9家集中供暖,78.5家有煤气,71家有热水供应,83.2家有浴盆。

在部分居民住房得到改善的同时,苏联的住房问题仍“很尖锐”,由于分配不均,还有相当多的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到5平方米,有的甚至达不到3平方米,还有少数家庭甚至申请住房登记达十年之久尚未分配到住房。

(二)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苏联居民的名义收入主要包括三部分:劳动报酬、来自社会消费基金的支付和优惠以及个人副业的收入。

在苏联,居民的劳动报酬收入主要指职工的工资和集体农庄庄员的劳动报酬。苏联的统计资料显示,1955—1985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由71.8卢布增加到190卢布,增长了近1.6倍。职工的最低工资限额也相应地由50年代的22卢布提高到80年代中后期的80卢布。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集体农庄庄员的劳动报酬水平较为低下。自1966年实行有保证的劳动报酬以来,由于苏联政府资助和经济的不断发展,集体农庄庄员的劳动报酬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根据苏联统计材料,1965—1985年农庄庄员人均月劳动报酬由57.6卢布增加到153卢布,增加了近1.7倍。劳动报酬在庄员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由39.6%增加到46%左右。

来自社会消费基金的支付和优惠主要包括用于居民免费教育、免费医疗、房租补贴以及各种优抚金和补助金等福利的支付和优惠,是苏联居民收入的另一重要来源。据资料显示,1965—1982年社会消费基金提供的支付和优惠,在职工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由22.8%提高到23.4%,在农庄庄员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由14.6%提高到19.1%。金挥主编:《苏联经济概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版,第369页。

个人副业收入在职工收入中的比重较小,20世纪80年代中期仅占职工家庭收入的3%左右,占产业工人家庭收入的1%以下。但它却是集体农庄庄员和国营农场职工的重要收入来源。

当然,上述主要三项来源构成名义收入的总和,还不是居民最终收入,因为居民实际可以支配使用的收入,还要扣除掉居民税、独身税、无子女税和农业税等。

据苏联经济学家计算,由于居民税在居民家族开支中的比重增加,国家商品零售价格的上涨,以及居民存款中约有1/5长期得不到实现等因素,苏联居民实际收入的增长速度落后于名义收入的增长速度。1970—1983年国营零售价格指数增长8%,其中食品价格指数增长10%。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社会措施,庄员同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渐渐接近:1970—1985年庄员家庭人均实际收入占职工家庭人均实际收入的比重,由80%提高到90%以上。1970年居民家庭人均收入超过100卢布的比重只有18%,1985年已提高到60%以上。这表明,苏联居民大多数家庭的实际收入已经超过维持起码生活所需要的水平。

(三)居民的物质消费水平

20世纪60年代以来,苏联居民的实际物质消费水平相比过去有了较大提高,消费结构也有了明显改善,工业消费品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食品比重逐渐下降。

在居民的食物消费中,出现了多淀粉食物消费量下降,高蛋白质食物的消费量增加的趋势:1965—1985年,居民每年人均的粮食制品的消费量由156公斤减少到133公斤,土豆的消费量由142公斤减少到104公斤。而肉和肉制品的消费量由41公斤增加到61.4公斤,奶和奶制品由251公斤增加到323公斤,蛋类由124个增加到260个,鱼和鱼制品由12.6公斤增加到17.7公斤,糖由34.2公斤增加到42公斤,植物油由7.1公斤增加到9.7公斤,瓜菜由72公斤增加到102公斤,水果和浆果由28公斤增加到46公斤。从摄取热量的角度来看,苏联居民消费的食物已相当于甚至超过西方国家的水平。

苏联居民人均的非食品消费品的消费量也稳步增加。据苏联资料显示,1965—1985年人均布匹的消费量由26.5平方米增加到37.1平方米,针织外衣由0.9件增加到2.1件。同时,在非食品消费品生产供应方面,苏联存在两个尖锐的问题:一是高质量的、符合居民需要的商品常常短缺或供不应求;二是大量的商品因质量低劣卖不出去而长期积压。

苏联居民耐用消费品的消费量也明显增加。据资料显示,1965—1985年城乡居民按每百家拥有量计算:电视机由24台增加到101台,冰箱由11台增加到101台,洗衣机由21台增加到78台。

苏联从1965年开始向居民大量销售小汽车。70年代初每年的销售量在10万辆以上,80年代后期每年的销售量超过100万辆。据有关材料显示,80年代初苏联每千名居民中平均有25辆小汽车,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和东欧一些国家。

苏联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较以往得到了提高,但城乡居民的生活条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苏联农村的各种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条件、教育水平和文化娱乐活动仍然大大落后于城市,这也造成许多农村青年不安心居住在农村,纷纷流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