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外劳动价值论论战的主要观点及其评析
总的来说,国外学者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世纪论战是“沿着《资本论》一、三卷是否 ‘矛盾’—— ‘转形问题’能否求解——劳动价值论是否 ‘必要’这种思路由表及里地进行,争论的实质关系到是否要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这场论战中,各方观点相互激荡,众说纷纭,现将这些观点按照各自争论的主要问题作一简要述评。
一 关于劳动价值论本身的意义
论战的第一个主要问题是劳动价值论本身是否有意义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主要的质疑有:
第一种质疑是从“转形问题”入手,代表人物有庞巴维克、萨缪尔森、斯蒂德曼等等。他们认为马克思的关于从价值转形为价格的理论不能成立,由此全盘否定和彻底抛弃劳动价值论,认为其完全没有必要。针对这种观点,必须认清西方主流经济学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在研究上的本质区别。西方主流经济学主要研究人和物质财富的相互关系,其理论核心是资源配置的技术关系,对现实问题的解释排除了特定的经济制度或社会关系;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始终强调特定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他的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是阶级与阶级的关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表明,他所探求的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雇佣劳动与剩余价值之间的真正关系。因此,他所涉及的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的所有概念,例如劳动、价值、产出、工资、成本、利润等,而不是直接联系到技术关系。这就使得,在庞巴维克等反对者那里,价值分析成为了多余的东西,是应该被否定和抛弃的;而在马克思那里,价值分析则是其必不可少的强大的思想武器。
第二种质疑则贬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际地位,认为其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没有什么区别。如熊彼特就认为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的论证上与李嘉图的论证十分相似,“就纯粹理论而言,必须把马克思看作是一个 ‘古典’的经济学家,更明确地说,是李嘉图学派的一个成员”,并据此得出结论,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用语、演绎方法和社会学涵义方面”与李嘉图的价值理论有不少的区别,“但在核心定理方面区别是没有的”。因而,他主张用边际效用论取代劳动价值论。众所周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在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坚持了活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思想,但同时也完成了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化。这就意味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必然会有李嘉图价值理论的合理成分,如李嘉图关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分,但并不能就此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完全等同。相反,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关于价值的源泉、劳动的区分以及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辩证关系、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分、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转换问题上,都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做出巨大的创新和发展。
第三种质疑是直接贬低劳动价值论的作用或认为劳动价值论有害。这种质疑的观点最为强烈,直接将劳动价值论排出经济学的范畴之外。例如,罗尔就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提出了质疑,并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认为劳动价值学说是一种最为原始的价格学说,它仅适用于充分竞争和静止平衡这样的极为特殊的条件,因此,这样的学说“作为一般的学说,它是不够的”。他还认为,劳动价值论的提出是马克思为了说明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的分配而提出的,这“就不必要,甚至不可能”,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根本不存在争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他据此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于“理解经济过程是没有贡献的”, “他的整个体系被证明主要是贫弱的”。琼·罗宾逊也对劳动价值论展开攻击,认为它是简单的教条主义和纯粹的神秘化,不能够答复实际中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支持者提出了反驳。他们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仅没有过时,相反仍具有巨大的活力。例如,比利时的经济学家埃内斯特·曼德尔就论述了在理论分析和实际经济问题分析中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要意义。他认为,“没有劳动价值论,也就没有办法把利润、利息、地租归到唯一的根源上来,也就没有办法理解最近一百五十年来农业生产神秘的波动。没有劳动价值论,平均利润率下降趋势的理论便不能自圆其说,经济危机也不能有首尾一贯的理论。没有劳动价值论,便无法理解价格的长远趋势。价格的长远趋势归根还是决定于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量的变化。生产价格论即 ‘生产成本论’,如果离开了劳动价值论,便变成了单纯的经验主义,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在科学领域内,任何人不考虑根本性的理论问题终究是要吃亏的。这里已经充分证明了坚持劳动价值论,坚持构成一个整体的完整的经济学说的 ‘益处’”。
在劳动价值论本身意义这个问题上,应该看到,劳动价值论不仅是一种经济分析的工具,更是一种不同于西方经济学的经济分析工具,它着眼于生产关系的解放和改进的研究,从而分析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及其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就这一点而言,它与西方经济学的纯粹研究生产率提高的问题有所区别。此外,劳动价值论也研究了生产什么、为谁生产及如何生产的问题,所不同的是,它是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来分析问题的,因而得出的是与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完全不同的结论。这就可以看出劳动价值论的作用并不亚于西方经济学,更谈不上有害,相反,它恰恰对广大的劳动者是有益的。
二 关于价值创造源泉的问题
争论的第二个焦点在价值创造源泉的问题上,质疑者否认劳动创造价值,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一是生产要素创造价值论,其代表人物主要有萨缪尔森等。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的理论,表达形式不一,但其核心观点均认为,价值创造是由生产要素实现的,而非由劳动决定的。例如,萨缪尔森就认为在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现实的价格“并不能单独地按照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决定,从而并不能按照马克思的从价值分析开始的论证方法来解释”。他在《经济学》一书中还专门写了“劳动价值论的终结”一节,主张用生产费用论来代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无论在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制度下,还是在依靠市场起作用的资本主义制度下,我们都不能单独地按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来决定商品的价格,而不考虑爱好和需求的形式以及它们对稀缺的非劳动的生产要素的影响”。这里无非是强调非劳动的生产要素对商品价格的决定作用。而关于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马克思早在批判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时就已经作了说明,土地等生产要素是财富创造的源泉,但是不能将其等同于是价值创造的源泉。这里实际上混淆了使用价值与价值两者的区分,也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转移的概念。
二是知识和技术创造价值论。代表人物有英国的卡特勒、美国的丹尼尔·贝尔、约翰·奈斯比特等。这一质疑观点的兴起,主要缘于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新形式的劳动,如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等日益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这些劳动的形式与人们传统意义上理解的“物质劳动”或“生产劳动”相差甚远,于是,西方学者便转而用创新价值论、知识价值论和信息价值论等理论来取代劳动价值论。这些理论的核心观点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机器、知识、信息、技术等的大量使用,直接劳动者在生产过程的作用日益减少,在无人车间中,他们甚至已经不是生产过程的主体,并据此认为,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已不复存在。在这种形势下,价值的创造则不再是由劳动实现的,而是机器、知识、信息、技术等创造价值。正如西方未来学家奈斯比特所说的,“在信息经济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劳动价值论……必须被新的知识价值论取代”。关于这个问题,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如美国经济学家柯里。他认为劳动是人类的创造,这一点即使在知识经济时代也依然没有改变,在知识经济时代改变的只是知识和信息的数量、质量、密度及其在生产经营中所占的份量和作用。在这个问题上,首先应该指出的是,西方学者对于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本身认识不清,忽略了“总体工人”这一概念,并且不能正确地对待科技、机器及知识等要素与劳动本身的关系,因此用知识和技术创造价值来否定劳动创造价值是不能成立的。
三是效用价值论。这种质疑的观点认为价值是内含主、客观因素的一个概念,因而综合构成物品价值的要素主要有自然属性的物质“有用性”、有用性与心理属性的主观需求结合的“效用”以及以效用作为单位要素同社会属性的有用物品数量的“稀缺性”。在这种理论看来,效用是价值的质,稀缺性规定了价值的量,从而否定了劳动是价值源泉的观点。例如,弗·冯·维塞尔就指出,“在社会主义者的价值理论里,几乎所有的理论都是错误的。关于价值的来源的论点是错误的。价值本来源于效用而非劳动”,进而对劳动价值论持全盘否定的态度,并主张用边际效用价值论来代替劳动价值论。在效用价值论中,效用本身就是无法具体量化的,运用效用来衡量商品的价值,无疑是不可行的,同一种商品对于不同个体的效用会因其自身心理的主观需求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效用。效用价值论归根到底还是无法否定劳动价值论。
三 关于劳动还原的问题
在价值量决定问题的考察过程,马克思曾指出复杂劳动可以简化或还原为多倍的简单劳动,这一简化或还原过程是在生产者背后进行并由社会过程决定的。许多西方学者针对这一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还原问题提出了质疑,认为这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首先要解决却未能解决的问题。这些质疑具体表现在:1.质疑还原时倍加系数的确切计量问题。主要涉及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转化的过程中,如何确定两者之间的还原倍数。批评者认为,在异质劳动转化为同质劳动的问题上,马克思对于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较为重视,作了篇幅较大的分析,并把它作为劳动价值论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区别;但却忽视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转化,而复杂劳动还原为简单劳动的问题却是关系到劳动价值论能否应用的关键。他没有清楚说明如何确切地计量倍加系数,只是含糊地主张,依靠经验和凭借社会习惯来加以确定。2.质疑按工资率来确定倍加系数的做法。庞巴维克在与希法亭论战时,就曾经提出,可以按工资率来确定倍加系数。但是,反对者们恰好利用这一做法来质疑劳动价值论。例如伦敦经济学院的毛利西马就认为,这一做法会导致一个两难问题。如果按工资率来确定倍加系数,商品的价值就会变成由工资率来决定,这与“商品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的原理相悖;另外,如果不按工资率来确定倍加系数,熟练程度不同的工人又会有不同的剥削率,这又显然与马克思所作的“全社会剥削率到处都一样”的假设不相符合。他据此主张应该放弃劳动价值论。
针对这一批评,许多马克思主义者作了回应。希法亭就指出,复杂劳动力潜在地包含着许多简单劳动,当这些复杂劳动力开始劳动时,它所蕴含的潜在的能力就通过复杂劳动发挥作用,这样在同样的时间内,复杂劳动会比简单劳动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它也就可以转变为多倍的简单劳动。这种方法本质上是主张采用间接劳动还原法,即先根据每个劳动力的再生产成本来衡量他是否属于熟练工人。一般来讲,熟练劳动力的再生产时间包括:“一是生产该工人的生活必需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二是教育该工人所需要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的劳动时间。因此,熟练工人可看作是一定的生产技术加上非熟练工人。其次,熟练工人运用生产技术创造价值,这一过程实际上包含了两部分的价值:一是作为一个非熟练工人创造的那一部分价值;二是作为一个使用生产技术的非熟练工人,在运用技术时转移物化在技术中的另一部分价值。并且这个价值比作为一个非熟练工人所创造的第一部分的价值还要大,这是因为,技术中物化的劳动本身是熟练劳动的成果,它们是由另一些熟练工人创造的。往前追溯,这些熟练劳动本身又可分解成再前一时期的非熟练劳动与熟练劳动两部分,如此循环就可以把全部熟练劳动分解为各个时间所创造的非熟练劳动的加总了。”
事实上,马克思关于劳动简化问题确实论证得不多,因此也就为西方学者提出质疑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但是总体上,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是清楚的。因为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两者的区分是一个理论问题,在现实中两者的区分只能是相对的。尤其是当下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很多劳动变得日益简单,并趋于一致。因此,在当下复杂劳动,与其说复杂,不如说是更需要一定程度上技术先进的劳动。关于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转化问题,在当下,我们要认识到两者创造的价值不同,至于两者具体的转化系数,我们更多可以按照不同劳动的生产效率来进行。这也是当前理论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之一。
四 关于价值转形的问题
价值转形问题,即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问题,是劳动价值论论战中争议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个话题,争论至今仍未结束。关于转形问题,总体上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按照价值规律,商品的价值量由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M)三部分构成,商品以价值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而依照生产价格规律,商品的生产价格由成本价格和平均利润构成,商品以生产价格为基础,进行交换,如果生产价格和价值不等,那么,商品交换以什么为基础,是否存在生产价格规律与价值规律的矛盾?二是从马克思分析的转化过程看,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商品是以它们的价值购买的,因此,总价值与总生产价格、总利润与总剩余价值是相等的,但是如果严格地计算,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应以生产价格来购买,那么,这两个等式是否依然成立?如果不成立,马克思的价值转形理论是否正确?针对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西方学者们提出了众多的反对意见。其中代表人物主要有萨缪尔森、斯蒂德曼等。归根结底,学者关于这个问题的批评,主要集中于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关于价值的分析与第三卷中关于生产价格的分析之间存在着矛盾,并认为在各部门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现实中,价值转形问题的研究就是多余的,从而否定劳动价值论。这些观点根本错误在于没有区分出劳动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并且运用数量分析的方法来研究马克思的转形问题,就走了一条与马克思完全不同的道路。马克思曾说过:“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
价值转形问题在劳动价值论中一直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破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解决价值规律和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之间的矛盾。马克思在创造性地划分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基础上,分析了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等一系列过程,终于解开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死结,实现了价值理论的科学变革。从揭示利润、平均利润的本质这个目标看,马克思基本完成了,因而他的价值转形问题也基本上是完整的。
综上,我们对待西方学者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争论,不应当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而应该批判地加以吸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