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书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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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暗信

“你数的清楚么?”

马铮瞥了眼还在扳指头的马召,他刚刚粗略的算过,差不多两百头羊,都是长毛的绵羊,这种羊温顺味美不说,还能为牧民提供充足的羊毛,制成毡子让他们裹体御寒。

呵呵笑着背起双手,马召像是个背不出课文的学童,担心被先生用戒尺打手板心。

马铮挥挥手,示意绕过可能被牧羊人发现的方向,太阳就要下山了,这么多羊,谁也不会放心在草原上过夜,要是万一遇上循着膻味而来的狼群,这个部落怕就过不了冬。

天色渐渐转暗,羊群渐渐向着西方移动,马铮和马召远远缀在后面,像是两头贪吃的狼。

“别光顾着吞口水,快看那边,是不是在烧牛粪?”

马铮手指的方向,几缕清淡烟雾袅袅升上天际,跟边塞烽火台上的狼烟明显不同,也不类似中原汉人的炊烟,周通倒是给马铮讲述过,若是看到这种烟柱,就说明附近有牧民在居住。

羊群正是朝着青烟方向在走,还是那样慢,贪吃的羊哪怕有牧羊犬的驱赶,也不会放弃任何啃食的机会,啃一口草在口中咀嚼时才会迈步,一旦吞咽下去,就会寻找另外一口。

“我们绕过去。”

不再需要羊群带路,马铮跟马召两人加快脚步扑向部落营地,牧羊的那个月氏人,到现在仍旧不知刚刚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他该庆幸的是马召还不算太饿。

一览无余的大草原视野极为辽阔,马铮很快就看到一个个圆帐,像是散落在草坪里的大蘑菇。

曾经马铮看到这种东西,都会大吼一声“蒙古包”,如今他才知晓,这种圆形帐篷早在蒙古人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千年,单纯的将功劳算在蒙古人身上,与韩国人用泡菜申遗一样不要脸。

十多个大大小小的圆形帐篷旁边有修筑好的马栏子,一匹匹油光水滑的战马在马栏子里惬意的吃草,歇息。

有骑马的飞矛军士,三五成群的在宿营地之外来回疾驰,如果不是马铮两人距离够远,说不定就会被碰上。

而在营地里面,妇孺们忙着各自的事情,穷人孩子早当家,游牧民族的孩子更是一生下来就被决定了命运。

男孩摔跤、骑马、控弦、掷矛,打熬力气,通过近似戏耍的方式逐渐锻炼自己强大,而女孩子则是早早就学会在男人面前低声下气,心甘情愿的成为部落的财富,为任何男人服务。

这是自然淘汰的成果,“把一群女人交给一个男人,就可以创造一个民族”这句话,在草原上绝不是个玩笑。

“战士竟然才三十个左右,看来咱们运气不是很好啊,你说,咋办?这么少的人口,肯定不会有高级军功的。”

马铮望着那些月氏人,舌头不自觉的舔过上唇,眼中流露出无比冷酷之色,仿佛下一刻他就会冲出去,杀光那些人。

反倒是外形看似噬人山魈的马召,憋屈的蹲在草丛里,以他的身高稍不留意,就会成为草原上显眼的一截黑塔。

深吸一口气,马铮最后还是决定放过这个部落,他跟马召只是两个人,带不动太多头颅和耳朵,况且马德途不是说过,头颅要从哨尉起么,这个部落恐怕连一个哨尉都没有,何必浪费精神。

大群的绵羊像是落在草原上的白云,在天色彻底昏暗前,回到部落当中。有人点燃篝火,升腾的火光照亮一张张笑脸,饮酒后的男人们开始放声歌唱,孩子们在火堆边嬉戏,谁也不知道就在距离宿营地不到两里之外,有两个男人,趁着星光,继续赶路。

马铮自从学会惊魂心法后,哪怕是在暗无天日的水牢里也不曾中断修炼,只是无法跟别人对比,他也不知道自己进境是快还是慢。

凭着自己意识根本不用睡觉的好处,马铮可以一半时间修炼惊魂心法,一半时间花在《易筋经》上,说也奇怪,两门功夫竟然不会干扰。

任督二脉里流动的内息已经浓厚的让马铮可以清晰感知,但他仍旧不知道丹田充盈还需要多长时间。

反而是那姓赵的疯婆子,仅仅是几丝留在他身体里的剑炁,就能化成一柄柄青色小剑,以至于将他双眼都改造成青光眼。

或者这就是高下境界的区别,三叔曾提及那赵姓女子,说是就连他在全盛时期,也未必敢轻捋其锋。

天底下姓赵的千千万,可姓赵又能施展出裂阳剑炁的,却只有一个关中王的赵家。

而马铮又想,堡主马道铭的功夫不用说是很高明吧,都是世族嫡传,总不能一把年纪都活到狗身上去了,纵然那女子是天赋奇才,可都跨境而来,马道铭就真想当个缩头乌龟,假装对那女子视而不见,派出些普通轻骑,明知人家怕都不愿意污了剑。

派出骑兵驱赶不过就是做戏,可以肯定那姓赵的疯婆子是得到马道铭甚至是马家的默许才会在这西凉肆无忌惮,那她究竟来干啥的?

总不能说就是来送他马铮几道剑炁来了吧?

三年前的这些事情不想也就罢了,越是想的多,就越感觉到疑点重重。

只可惜马铮并不知道,就在他离开马家堡之后不久,就有人给常山的赵王府送去了一封信,一封只有几个字的信。

三叔有下毒的本事,马铮是半点都不怀疑,不会用毒的大夫肯定不会是个好大夫,马召这个本性桀骜的马贼都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就不知道三叔暗中会不会对自己使手段。

乱七八糟的事情塞满马铮脑袋,看来哪怕是想到天亮,他也没法想个通透。

“马召,现在啥时辰了?”

“寅时过了。”

也不知道马召究竟是怎么来确定时辰,但就马铮所知,这种近乎动物本能的事情,马召好像就从来没有出错过。

除生物钟功能外,马召还有种能力,就是老马识途。

准确的说是马召有种鸽子般的方向感,只要是去过一次的地方,这货第二次几乎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带着马召根本不用担心迷路的事情。

按照马德途提供的地图,前面大概三里路左右,就有一个真正大月氏的城镇。

跟汉人腹地城镇处处不同,西北十二蛮里真正固定的城镇少之又少,旁的不说,反正整个大月氏除开揽月城这座王庭之外,上十万人口也就只有七座城镇,却还是十二族里城镇数量最多的一家,故而也是帝国在西北方向最不放心的一族。

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的马背部落不值得帝国看重,简单的说就是难成大事,顶多就是洗劫一番。

帝国怕的是那种步步为营,年年扩张的势力,在这种主导思想下,大月氏成为帝国眼中钉也就理所当然。

否则三年前马家也不会将最为精锐的桩字营,楔进大月氏这个方向,为的就是将桩字营当成磨盘,一点点将大月氏积攒起来的精锐兵力,日积月累的给磨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