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痛打落水狗
郑鹏只想做个盛世大富翁,没想着出名,人怕出名猪怕壮,背景比不上别人,腹黑还有点,但心不狠手不辣,手段也不高明,进官场绝对是自讨无聊,要知大唐俸禄并不高,官员的俸禄由禄米、人力、职田、月杂给、常规实物待遇和特殊实物待遇组成,折算成后世的货币,一品大员年收入也不到二百万。
别的不说,郑鹏光是卤肉的分红,轻轻松松就年入千万,还不用担心有人算计、官场站错队。
感激郭老头,并不是郭老头给自己正名、锦上添花,而是当日郑鹏不是作二首诗,而是作了三首,第一首有一句“他年我若为青帝”,这名诗有个帝字,很容易让人搞“文字狱”,郭老头只说二首,那是出自保护郑鹏的目的。
所有人都为一下子听到三首质量上乘的诗,兴奋不已,只有一个人除外:孙耀州。
本想教训郑鹏,没想到郑鹏深藏不露,不鸣而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己,一飞冲天。
第一首已经好到没对手,后面的二首还那么高水平,真是传说中的诗仙下凡?有心反驳,可怎么反驳,崔希逸亲自给郑鹏解释,有事实有根据,差点说成少年神童了,而德高望重的郭家老爷子也亲自为郑鹏证明,叶祭酒、方刺史还有陆县令都说好。
事情发展成这样,还能说些什么?
孙耀州悔得肠子都青了,恨不得抽自己两耳。
郑鹏写出那么高水平的诗,自己输就输了,到时说一句什么“郑兄大才深收藏不露,某甘拜下风,下次再赐教”一类的话,虽说面子有点不好看,可也有台阶下,以后也好找回场子,可自己以为郑鹏肚子里没墨水,硬是当众质疑,指责别人抄袭,作死啊,到最后,有人给郑鹏洗地,有人给他锦上添花,让郑鹏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名气,不仅显得自己鼠肚鸡肠,就是心内一直很得意“魏州第一才子”的美誉,也得拱手让人。
自己作死。
气死了,郭真和郭诚不是说郑鹏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贱商,靠拍马屁参加,自己随便伸个手指头就打压他吗?人呢?
洪仲明不是说不是兄弟亲过兄弟,无论什么时候都跟自己共同进退的,人呢?
刚才还是全场的主角,现在,孙耀州觉得自己一只过街的老鼠,就是不被打也遭嫌弃,洪仲明那家伙倒好,前面跟自己一唱一和挤兑郑鹏,一看势头不对就一遁不回,自己想跑都没机会,现在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孙耀州进退不得、左右为难,犹如热窝上的蚂蚁,只希望大伙都把注意力放在郑鹏和那三首难得一见的好诗上,把自己忘了,可有人偏不让孙耀州如意。
崔希逸一直盯着孙耀州的一举一动,看到焦燥不安的孙耀州,心里暗爽,看到火候差不多了,这才大声说:“对了,差点忘了给飞腾讨还一个公道,孙耀州,你不是说诗是抄来的吗,现在还有什么好说?”
情敌相见,不仅是眼红那么简单,崔希逸在孙耀州手下吃过亏,早就想着找回场子,哪肯这么轻易放过他。
崔希逸一说,众人马上把注意力转到孙耀州身上,毕竟他的所作所为,的确让人不耻。
孙耀州的脸皮没郑鹏那么厚,被这么多人看着,脸色红得发热,尴尬得那手一会垂下一会扯衣角,都不知放哪里,哪有刚出场时的自信风骚,只见他的脸一会青一会紫,最后勉强地说:“刚才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有一句话说得好,点将不如激将,就是故意激郑公子,这不,今晚大伙一起听到三首绝妙的诗,某可是立了大功。”
这样也行?
郑鹏都有点佩服他的急才了。
崔希逸哈哈大笑几声,朗声地说:“这样说来,耀州兄真是用心良苦。”
“不敢,不敢,某也是为了助兴。”孙耀州厚着脸皮、咬着皮说。
郑鹏对孙耀州行了一个礼,一脸感激地说:“刚开始以为耀州兄还是恶意的,没想到是为了激励我等后进,某在这里先谢了,对了,耀州兄答应指点一二的,还请不吝指教。”
君子报仇,十年未晚,可得憋上十年,郑鹏自问不是君子,十分钟都觉得难受,以德报怨的事交给别人好了,现在自己出口恶气再说。
要是自己没有好的诗,以孙耀州的性子,肯定不会放过自己,郑鹏可没做滥好人的习惯。
孙耀州的脸色更红,好像打了打鸡血一般,连忙说道:“不敢,不敢,飞腾兄才华横溢,某自叹不如,玩笑,刚才只是玩笑。”
刚才愤然指责,谁看不出自己是认真的?可郑鹏偏偏“信”了,郑鹏表现得越豁达,反衬孙耀州越小人,再说那三首诗已经到千锤百炼的境界,前任国子监祭酒一个劲叫好,没像前面那样指出这里不好哪里不足,孙耀州哪里还敢好为人师?
在内心里,孙耀州更希望郑鹏能拍案而起,对自己大加讽刺、嘲笑,显得两个少年人争风吃醋、互不相让,这样自己还好过一点,可郑鹏偏偏把姿态放得很低,一脸的真诚,那感觉得就像郑鹏双手抱着自己,然后拿刀子在后背捅啊捅。
骂我啊,郑鹏,有本事你发飚啊、你骂我啊,孙耀州在心里大声地呐喊着。
可惜,郑鹏听不到他的心内的呼唤,还是一脸恭敬地说:“哪里,耀州兄是我们公认的魏州第一才子,可不能藏私哦。”
还魏州第一才子?
孙耀州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血,郑鹏这小子太阴了,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场兰亭会被无情碾压,都成小丑了,还哪门子的第一才子,刚才是捅后背,这下可是捅心窝子。
“呜”人群中发出一阵喝倒彩的声音,不少人用戏谑的目光看着孙耀州,似是嘲笑他的狂妄和不自量力,崔希逸更是没心没肺地笑了出来。
魏州第一无耻还合适,才子嘛,早就易主了。
孙耀州的脸都涨成猪肝色,有些艰难地说:“飞腾兄的诗已大成,某才疏学浅,不敢班门弄斧,什么第一才子,那只是朋友之间的玩笑话,千万不要当真,今日有些贪杯,说了不少胡话,改日再找飞腾兄讨教,告辞。”
也不待郑鹏回话,也无颜跟坐在兰亭的大人物打招呼,以袖掩面,狼狈而逃。
不逃不行啊,崔希逸那家伙,像疯狗一样咬着自己,不知一会又出什么妖蛾子,而郑鹏这小子,嘴里笑呵呵腰里掏家伙,再多坐一会怕真被他气吐血,脸面挽不回的了,还不如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来的时候意气风发、不可一世,走的时候犹如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形成巨大的反差。
都不用问,在场的人都知道,今夜过后,孙耀州跌下神坛,取而代之的是一鸣惊人的郑鹏,而他的才名,绝对比孙耀州更大、走得更远。
孙耀州走后,没了矛盾冲突,兰亭会现场一下静了不少,看到这情况,负责评委的叶静能站起来,准备按例问一下还没有作品要上交,要是没有,就宣布这次是郑鹏夺得彩头,成为这次兰亭会的诗魁,当他走到亭边,正想开口时,无意中看到唱诗下人面前那叠读唱的诗作,突然瞳孔一缩,忍不住大叫一声:“好俊的字,这...这是什么字体?”
说话间,年过半百的身躯好像焕发了青春活力,像老虎扑羊一样冲上去,一下子把郑鹏写的那首诗抓到手里,贪婪地看了起来。
“坏了”坐在角落的郭老头猛拍一大腿,一脸懊悔地说:“字帖啊,都忘了让人藏起来,让姓叶的看到,要拿回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