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有的女人嫁给了杀父仇人,有的孩子出生在杀爹的仇人家中,这有可能吗?我想不可能是真的,没有哪个傻瓜愿意这样做,除非是不知情。可给别人养了几十年的孩子,这样的事情也大多不可相信,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的过去,在出生的时候,就有了悲惨的命运,她的父母被杀死,杀她父母的人见她是个女儿身就没有将她的性命夺走。
可见,她的命得多大。天空阳光明媚,欢快的野花奔放的开,过了十几年后,她生的妖娆妩媚,不过,她很不走运,从马匹上摔下来,脸摔伤了,成了一个丑八怪,自此,她的心情十分的沮丧。但生命的快乐不能抛弃她,她自信,没有被自己的容貌给压垮,用粉色的丝巾遮掩起来脸来。
她说,”失去了外在,但内在还很坚强。如果外在好一点,那么她会不会依然这样的坚强,她不知道,面对过死的威胁之后,她确信自己的路在什么地方。”
“可是,她依然很卑微,在我们的部落这样的女人该守寡。“尽管部落是个落后的名词,给人想象到野蛮,鲜血,争斗,无情,肮脏的尘埃文明历史,尚未开化的精神修养,强大的体魄占据首要位置,扛鼎的肩膀等等,依靠武力解决问题。
正在说话的时候,部落中最勇猛的勇士,正在狂追一头野牛,他的速度比牛的速度还快,就是他——这个人杀了她的父母,敌对部落中的勇敢男人,被称呼为战神的斗士。
粗壮的臂膀,坚韧的指甲,手腕上包裹着牛皮,强健的腹肌,腰间一把骨质匕首,眼神凌厉刚猛,身后汗水淋漓,脖子上,脸上冒出汗来,那头牛被追上后,失神的看了他一眼,被他给征服了。
他的膝盖狠狠的顶在了牛的脖子下面,巨大的牛身瞬间倒在一边,他站在牛的跟前,蹲下来,将骨匕插进了牛脖中,吸起血来。
这时,远古的晨光,从山林中升起来。
一群人扛着几头猎物回到了部落之中,这个部落野蛮但不失温和,人们吃饭的时候,谈笑品汤,那个时候还没有酒水,人们为了寻求刺激的东西直接饮用新鲜的血液。
吃饭的时候,有的人为了活命,大声呼喊起来,这些都是抓捕的其他部落的人。他们像是驱赶落水狗一样,驱赶其他部落,甚至吊死他们,喂养成群的狼,吸引它们进入陷阱中。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那个时候,他们没有想到天上的日光是什么东西,夜里的月光又是何种玩意。
偶然中,他们被女人吸引,为了女人,品尝不同口味的食物那样上瘾,树林中的花朵是女人的利器,有鲜花的地方就有美丽的女人出现。
衣服只是几张掉毛的皮编制成的,他们会发疯,会嫉妒,会生气,也会生病,为了自己的能达成愿望开始狡猾,开始变得聪明起来。
于是,他们开始重视智慧,重视方法,行为逐渐开始有约束,思想开始萌芽出羞耻,耻辱,憎恨,还有悲观,害怕。
甚至开始忌惮恐怖的天空,雷电的威力,狂风暴雨的威力,地震和海啸的威力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渺小。在自然面前,有的人越来越越悲观,有的人越来越疯癫。
当然啦,也不要以为我们就比过去的人好,他们的经历,我们没有经历过,他们莫大的痛苦,必然带去过莫大的享受,于是才能平衡。
她一直在说不要,可是,胸口就他的眼皮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