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史三书(增订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t1

六 引用材料与注释方式

论文体式已如上述,此外引用材料方式与注释方式,都与体式有关,续分述如下:

(一)引用材料方式

现代人写学术论文,对于材料的处理方法,有人将原料直接录入文中,有人将原料加以融化,用自己的话转述出来,有人参合这两种方式,斟酌运用。我想直录原料与作者转述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各有优劣。就作者来说,融化原料,以自己的话说出来,一方面一定要对原文透彻了解,同时作者自己的文字修养也要较高,这是难处;但也有便宜处,即以自己的话转述史料,可以很流畅的与前后文打成一片,可免引用原文生硬阻塞之病。反过来说,引用原文,作者可以省去不少融化史料的功夫;但至少有两项难处。第一,引用原料,原料并非专为你这篇论文而设的,有时原文很长,要尽量删节到适合自己这篇论文的应用,而又不失原作者的本意,这就要加一番心思,一番训练,并非易事;事实上有时比融化原料以自己的话说出来更难。好多人大段的抄录原料,动辄百十字至千百字,那是要不得的!第二,把原料插在正文中,要想行文仍然流畅,条理井然,却颇不易。因为材料原文碍手碍脚,处理得不好,变成一大堆原料,前后不能通贯,甚至于自己说一句,接着一段原料,再自己说一句,又是一段原料,如此下去,弄得上下不连贯,不成其为文章。此类情形极普遍,翻开学术书刊,可谓比比皆是,甚至很有名的学人也不免此病。有一位地理教授要强写历史地理方面论文,送学报刊载,全篇论文大多如此,弄得编者头痛,莫可奈何!前几天看到胡菊人先生一篇题为《文章》的短文,大意说学术论文不讲究章法文句,不能算是文章。就目前写学术论文的情形来说,诚然不错。但我认为学术文仍当注意章法与文句的锻炼,不过不必像写一般文章那样讲究文字技巧而已!若如上面所提到的一般写学术论文的情形,根本文理不能连贯,实在不像话,无论如何是要不得的!

至于读者感受,直录原料,若原料太多,自不免感到芜累。不过若作者对于原料了解不够,甚至误解,而错误运用,读者可一目了然,不会为作者所蒙骗。若原料经作者转化述出,文章自能流畅轻快,但若转述有误,只有读者程度很高或知道那条材料真相,才能知是作者的误解;至于一般读者则只有和盘接受作者的误解,那就为弊太大了!这种毛病相当普遍,试举一个较离谱的例子如下:

某位先生著《中国经济发展史》,述汉武帝盐铁专卖事说:元狩四年,御史大夫张汤建议盐铁的方策,“这事分由东郭咸阳和孔仅两人主办。咸阳专管齐盐的煮制和运销,孔仅专管南阳大冶。”并且绘了个行政系统图,大司农下辖盐铁长丞,长丞下领两大职任,其一掌“齐之大煮盐”,其一掌“南阳大冶”。作者注明这是出于《史记·平准书》及《汉书·食货志》。但《平准书》原文云:“咸阳,齐之大煮盐。孔仅,南阳大冶。皆治生累千金,故郑当时进言之。”《食货志》同。这只是说明咸阳、孔仅二人的出身,不是居官任事后的分职;作者读古书的能力太差,又粗心大意,致有此大错此条为宋叙五先生所发现,见其所著《评钱著〈中国经济发展史〉》,刊《新亚书院学术年刊》第十七期。。读者若对于咸阳、孔仅事本无认识,那只有查核原书始能发现了,但读者势不能逢注必查,岂非贻误太大!

以上谈现时写论文者两种处理史料方式的利弊。就我的观点看,专门研究性论文与通论性论文,在材料处理上应有不同。通论性的文章当以作者自己转述为主,尽可能少抄原料,除非原料极其重要而且原文本极简要不繁;这样可使行文简练,使读者易于领受。至于专门研究性论文,则相反的以录引原料为原则,自己转述只作辅助,而且只限于不太重要处。有时为了怕篇幅太多,不得不只用自己的话说出,注明出处,那就要特别小心,不要误解,以免贻害读者。我的《唐仆尚丞郎表》,凡不须考证处皆采此方式,以省篇幅。引用原料必然使篇幅增多,易见繁芜,但不会贻误读者,最为重要。例如上引汉武帝时盐铁专卖事例,若作者直引原文,则作者虽有误解,但程度稍好的读者应可立辨,不致大有弊害;所以就学术观点言,宁可引用原文有芜累之病,不要贻害读者。而且重要的材料,若直接引录下来,也可增加真实感,使读者不易轻忽而过,这也是直录原料的一层好处!

不过引用原料又当注意两点,即上文所说两项难处。第一,原料本极简要,自不成问题。但大多数原料颇长,若全部照抄,实在太多,有时多条材料证明一件事,若都照抄,实在要不得。所以作者在引用时绝对必要痛下剪裁功夫,一字一句皆须斟酌删略,以虚线表示,愈删节得多愈好,使每条引录的原文都很简短,但又不能有失原意。这也是一项锻炼功夫,不可不学。不过也有例外,如遇特殊基本史料,则不妨照抄,或节录较详;但这不是轻常出现的情形。第二,将原料插入正文中,务须注意上下文意脉络的连贯,在一条或多条材料之前之后,通常至少要用几个字加以联络,使材料纳入正文,显得颇为自然,不能抽去。不要把材料硬塞在中间,使文脉阻断不相连属;若将原材料抽去,反见前后文理通顺。这样引用原料,就更要不得。

再者关于引录原料格式,作者每以某条材料极重要或太长,而将其另行低若干格排列。这是为引起读者注意,或为欲使文字眉目清晰,自有其必要。现在写文通例,每段首行低两格,第二行以下皆顶格;则引用原料而提行低格者,应有不同,以示区别。最好通体低三或四格较为清楚。有些人引用原料,第一行低两格,第二行以下顶格;此便与自己文章一般,就易显得混淆不清。我写《唐代府州上佐与录事参军》一文,刊于《清华学报》新八卷第一、二期合刊《萧公权教授七秩寿庆论文集》。原稿按我的惯例,引用原料,各行一律低三格排列,非常清楚。但主持校稿者说,该刊体例,引用原料提行者,首行低四格,以下各行皆只低两格。低两格即与每段起首相同。该刊为纪念性质,不便抽稿,只得由他。但是印出之后,看来就非常混乱。我引用原料,条数极多,而皆节录极短,通常只两三行,因此看起来满纸一行高一行低,非常参差,就使读者眼花缭乱了。大抵西方论文有如此者;若引用原文之处不多,本不关紧要,若引用原料条数太多,又很简短如我的论文,就很不妥当。以前人“食古不化”,现在人又“食西不化”,不通过自己思考是否合理,一味模仿,真是没法!

(二)注释方式

论文为避免正文累赘而又欲详明周赡,因此自作注文,是很有必要的;但注文放在何处与排列方式,值得讨论。

中国古代学人著作很少自己作注,但为前人的书作注则极普遍,尤其是经书。经书有经、传、注、疏,传就是为经作注,注就是为传或经作注,疏就是为传与注作注。就体裁言,经传犹如纲与目,注疏则纯如现在的注释,不过通行版本,注文就夹在所注释经传本字本句之下,多作小字双行。最重要的古代史书也多此例。如《史记》有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汉书》有颜师古《注》,《三国志》有裴松之《注》,《后汉书》有章怀太子《注》,都极有价值,为不朽的名著。通行版本,各条注释也都夹在原书史文本字本句之下,作小字双行。因为这样的方式,注文夹在正文中,而作双行小字排列,所以通称为“双行夹注”。四五十年前,中国学人写书已多自己作注释,而沿用此体,作双行夹注。但后来也许为了排版的方便,改用与正文同号或稍小号字,也排成单行,只加一括弧以资识别;这或许是抗日战争期间因陋就简之故。平心而论,双行夹注,于作者读者皆极方便,而且不易排错,不会出现张冠李戴的毛病。不过注文不适宜太长,如长至数页,就多少影响正文(即本文)上下的连贯性。至于改用与正文同号或稍小字型排成单行,只加括弧为别,如注文只有几个字还可以,若是长了,不但更影响正文的连贯性,而且可能一时找不到正文的下一句在何处,所以此类注文绝不能长。

西方论著,例采附注方式。即所有注文附列于章节之末,依次编号,而正文中只于所注文句之下作一注号,读者可依注号数第在章节后附注中去查。近人一切模仿西方,所以此种附注体裁自为一般人所不加思索的全盘采用。我的想法,这种体式本也是个很好办法,尤其注文较长的论著应当采用;若很简单,甚至只注明出处某书某卷几个字,那就无大意义。这种章节后的附注,对于读者本来就有前后翻检之劳的毛病,甚至于影响阅读的情趣,若翻到后面,只是注明出处,并无其他说明,往往使人不免失望。我看此类论著就常有此种感觉,有时看正文不太明白,但句下有一注号,希望在注中得到更深入详明的解释,结果大失所望。不过就西方书籍而言,每个字由多数字母拼成,每行只能排几个字或十几个字,虽然只是个短注或出处书名,至少也要占去一两行,为了避免妨碍正文阅读的流畅,不得已移到章节之后作附注,此犹有可说;中国字方形,每行至少可排三十字,多至五六十字,此类短注倒不如就夹在正文中,若是双行夹注,每四个字才占正文一格,故全注所占行格不会太多,既不影响正文的阅读,更不会使读者有前后翻检之劳,岂非很好!而且此种西式附注体,一般粗心匆忙的作者还易犯一种张冠李戴的错误。即在正文中所记的注号与后面注文的编号数目不符,还有些有注文,而在正文中忘记写注号,甚至正文中有注号而后面附列的注文却无此条,这就更粗心了;若是夹注自不会有此毛病发生!

不过最近二三十年又流行一种新的底注体式,这大约也创自西方论著。此种体式,附注仍与前面所说的一般,不过注文不放在章节之末,而放在所注释正文本句之同一页的下段,用小字刊行。我想这是一项进步,也可能就是为矫正过去的一般论文附注的缺点而改进的。这样体式既不会妨碍正文,有中间隔断的毛病,而检对起来又极方便,不必前后翻检,更不至使人有失望的感觉。不过这种体式也只能适合于简注,至多只能用于注文不太长的论著,若注文太长,甚至超过正文,就绝不适用。而且这种注式只能适用于横排的书,若是中国旧式直排的书,虽然也已有很多人用此体,但每页正文都要中断,以便让出最后若干行去排注文,那就很不好,倒不如用小字作夹注了。

以上将各种注释体式逐一说明,并以个人观点加以评论,认为各有优劣。大体上说,利用小注作为正文的辅助,主要是一般常行体的论文;至于其他各体,因为纲目体的“目”与纲目变体的“考证”,事实上也等于是变相的注释,所以要再利用小注作辅助的必要已减少;尤其变体的“考证”与复合体的“详注”本身已是注的形式,若在“考证”“详注”中用注,只好用夹注体了。

再就上文评论各种注式的优劣看,无疑的以注文排在所注释正文之同页的下段为最佳,当然要尽量避免长注,如有少数长注,可另标作“附考一”“附考二”……附列于章节之后,有如纲目变体的“考证”。又若专就中文论著言,只有几个字的短注及只明出处的注,或者就作夹注以括弧识之,以省篇幅;作双行夹注尤佳;长注始作附注处理,放在章节之末。这两种方式,都是变通的办法,参合运用,最为妥当。或者曰,如此参合运用,体例参差不一致。其实此类事,只求读者便利,尽可灵活运用,不必拘泥于表面形式。有些人或者说,出处书名列在文后,可以一目了然,知作者曾参考什么书;又中国书名虽简单,但标明卷数页数及版本,也就不短,放在正文中作夹注也有不便。其实现代论著例附参考书目,又有版本,都不必在注中说明。标明页数,只有在学位论文中有其必要,因为可以训练初学要自己直接找材料,标明页数,以便审阅者易于检对;一位训练有素的学人,不必在此小处拘泥。尤其是规模大、篇幅长的著作,如在此等小处噜苏,每条注明出处的小注也必占一行甚至两行,以正文五十万字计,注明出处的小注至少当有一千条,占去篇幅也当在五万字以上,岂不浪费!若以我的《唐仆尚丞郎表》为例,“辑考”约六十一二万字,考出居官者三千数百任次,以括弧作注夹于正文中以明出处者,每任次平均以两括弧计,即有六千至七千括弧,每一括弧平均约七八字,即此等小注占去篇幅不会超过六七万字。但括弧中所记不只一书,若改作附注,且详列其卷数页数,则每一括弧中之注改为附注后,要占一行半至两行,即是一万行以上,每行四十六字,即要用四五十万字篇幅,几乎要与正文篇幅相等。换言之,如不作夹注而作附注,将会增加三四十万字篇幅,岂不可惊!此等处岂可不加考虑!至于有些人务欲张大其书的体积,以“大”为贵,那就不足与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