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以广州市花都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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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存在问题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长计议、精耕细作、破解难题、形成合力。调研发现,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亟须解决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不完善导致党组织整合能力不足、基层党建弱化导致党组织在基层社会的政治威信下降、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一)基层治理体制不完善导致党组织的整合能力不足

1.农村管理职权不清使农村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受到挑战

目前,村级组织由多个部门同时管理,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往往缺乏制度衔接和统一规范,导致村党组织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和操作指导,不懂得应通过何种途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是农村推进组织建设过程中的难题。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相关的法律政策中,功能与作用往往相互交叉,缺乏明确的职责分工,导致各村级组织为争夺权力和经济资源而引发矛盾和冲突。从现实情况来看,确有部分村“两委”班子长期不和,内部矛盾突出,班子不团结,意见分歧大,利益争夺激烈。双方不是相互体谅、相互帮助,而是相互推诿、相互拆台,难以形成农村社会治理的合力。同时,村党组织对经济社的管控能力相对较弱,部分经济社财务混乱,监管疲软。一些村党组织领导方式简单,过于依赖行政手段,不善于用协调、协商、服务的方式来领导群众,在群众中的威信降低。这导致部分村党组织整体表现软弱涣散,缺乏整合协调能力,领导核心地位受到挑战,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成效。

2.区域化党建滞后使社区党组织核心地位缺乏权威

以社区党建引领带动社区治理,要求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辖内各类党组织和各类党员共同参与的开放式、区域化党建格局,从体制上保证社区党组织的整合协调能力。目前,花都社区区域化党建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大党建”体制运行并不顺畅,这导致社区党组织缺乏权威。从工作机制来看,目前的“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对于整合社区内的党建资源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会议型的协调机制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强制权威性,尤其是对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号召力小、对在职党员影响力弱。由于各单位与街道社区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其考核、人财物更多受制于相应的条条框框,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只能来自单位领导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由于缺乏必要的工作机制,加之街道社区党组织级别低,很难形成完善、有效的共驻共建机制,社区党组织整合协调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缺乏刚性约束力,经常出现“一头冷一头热”的现象。从党员管理状况来看,受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的党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较高,而受社区党组织间接管理的党员(如在职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积极性就较低。很多在职党员认为自己是“单位人”,参与社区治理是“份外事”,不愿为社区治理出力。从社区组织自身状况来看,由于社区党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合为一体,职责界定不清,导致社区党组织大多直接指挥,主要精力花在参与社区的事务性工作和应付上级检查上,党建主业反而不是工作重点,还停留在维持日常的党组织生活和完成上级分配工作的水平上,缺乏创新和实效。这都削弱了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领导力,使其缺乏足够权威去引领带动社区治理。

3.非公企业和流动党员党组织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由于非公企业更看重经济利益,党建工作很难得到企业主的重视。尤其是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员人数少、流动性大,很难建立党组织。对于已经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来讲,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还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在企业的重大决策和人事管理上鲜有发言权,有些非公企业党组织甚至无法保障必要的活动时间和经费,更别提承担指引企业的发展方向、引导党员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治理这样的职责了。花都区流动党员由于人员成分复杂、就业领域广泛、区域间流动性强、工作和居住地点变动频繁、文化背景和自身素质差别大,普遍存在着“管理难落实、教育难到位、服务难保障、作用难发挥”的问题,造成一些党员在流动中脱离了党组织管理,党性观念淡化,党员流失现象严重。因此,首要的问题是要健全流动党员党组织,为流动党员打造一个“新家”,解决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问题,然后再逐步引导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

(二)党的领导弱化导致党组织在基层社会的威信下降

1.一些地方和部门管党治党责任弱化

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基层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影响力,是决定其能否引领带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当前花都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着弱化现象,导致一些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下降,在基层社会和人民群众中的政治威信不高。一些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淡化,社会责任意识缺乏,律己不严、素质不高、形象不佳、能力不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不够,没有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在研究工作、经费投入、人员配备上,没有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应有位置,导致基层党建工作的缺位。尤其是一些非公企业主只重企业生产经营,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甚至抵触,导致党建工作难开展,党组织的作用难发挥。

2.部分基层党组织缺乏生机活力

有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单一,虽然能坚持“三会一课”,定期开展活动,但多数流于形式,走过场,难以对党员产生吸引力,个别党组织负责人甚至有抵触心理,拒绝开展组织生活,导致部分党员对参加党组织生活缺乏兴趣,党员荣誉感弱化。有的地方党组织工作方法陈旧,工作效果不佳。有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党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法不多。有的党组织缺乏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导致党员社会责任感缺乏。有的党组织活动出现娱乐化、庸俗化现象,党内生活缺乏“党味”。有的党组织党员教育方法单一陈旧,党员干部也缺乏学习培训、更新知识的机会,难以满足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需求。有的党组织党员管理方式落后,习惯于简单的命令、空洞的说教,对党员关爱不多,不注重满足党员多样化的需求。还有的党组织队伍结构老化,整体素质不高。从各镇街的党员统计数字来看,普遍存在年龄偏大(45岁以上年龄的党员比重偏高)和学历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党员比重偏高)的现象,基本上各镇街党员中年龄偏大者、学历偏低者所占比例都超过了40%,有的在某一个方面超过50%,个别的甚至超过60%,有的镇街仅党员平均年龄就高达52岁。从各镇街反映的情况来看,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党员普遍存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党员意识淡化、不愿意学习接受新事物等问题。党员老龄化和低学历化造成党组织新生力量不足,严重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

3.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纪律松懈、律己不严的现象

有的党组织发展党员把关不严,不注重思想政治表现,甚至搞“近亲繁殖”,使一些动机不纯、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的人加入了党组织。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党员履行义务缺乏有力监管。有的党组织对违纪党员不能严格执行纪律,以致在党组织内部形成了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不良风气,损害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有的党组织重业务学习,轻政治学习,导致党员缺乏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不高,理想信念的根基不牢,政治立场不坚定,甚至传谣信谣,散播一些错误的言论,有的还带头非法上访,在基层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有的党员功利思想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认为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无利可图,因而不关心社会建设。有的在职党员虽已到社区报到,但多以工作忙推诿参加社区服务,未能真正发挥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有的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以工作忙等各种借口,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使得组织生活很难严格按要求开展起来。有的党员干部不接受组织安排,喜欢与组织讨价还价,不愿接受组织的教育监督和纪律约束。有的流动党员不愿亮明党员身份,已亮身份的流动党员不愿接转组织关系,成为游离于组织之外、不受约束的“特殊党员”。种种自由涣散现象破坏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其难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科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1.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资源相对短缺

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有比较充裕的服务资源作为保障。当前党建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基层党组织经费来源渠道比较单一,经费不足、无钱办事、无力办事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去满足党员和群众的服务需求。同时,基层党建工作的激励机制也不健全,基层党员干部任务重、责任大、待遇低,部分党员干部感到工作无劲头、生活无盼头、政治无奔头,现有激励机制难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也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资源短缺导致部分基层党组织出现功能退化甚至弱化、边缘化的现象,使其难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2.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不强

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淡化、服务精神缺位等问题,部分党员干部不了解群众需求,不关心群众疾苦,不愿意服务群众,工作作风不扎实,联系群众不到位,做群众工作时面临“老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的状况,不善于用说服、教育、协商、示范的办法引导服务群众和化解社会矛盾。有的基层党组织缺乏创新进取精神,带领群众致富、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疏导群众情绪、解决民生难题的能力不强,通过依法依规办事、按政策办事来服务群众的能力不足。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和与民争利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的东西还一定程度存在,这都降低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使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