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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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服务资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深刻变迁,特别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后,老年人的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更是对我国家庭的长期照料功能带来了深刻影响。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我国家庭养老,特别是长期照料功能的弱化,将使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由家庭向社会转移。在中国社会当前经历的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双重转变之下,现代化过程对老年人和家庭的影响使老年人的养老和照料问题更加复杂。在家庭照料功能不断弱化的背景之下,人们不得不寻求家庭之外的社会照料服务资源。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成为近10年来中国老龄工作开展的重要内容。“9073”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设想被提出来,并得以付诸实施。在这一体系下,90%的老年人将在社区养老照料资源的支持下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将在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撑下实现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将入住养老机构。在机构养老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了尽快走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料者难以应对,而居家和社区照料专业性不足的困境,政府在近年提出优先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机构照料服务的原则。

中国的机构养老建设发展迅速。2006年城乡老年福利机构提供的床位数为153.5万张,2007年迅速增至212.8万张,此后一直保持逐年稳定上升的态势,到2011以后的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速进一步加快,到2015年增长到669.8万张床位(见图2-3)。

图2-3 中国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

数据来源:民政部:2006~2015年《中国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养老机构数量和规模的迅速扩张弥补了中国老年人人口数量增长对人均占有资源数量的削减作用。2011年有关部门开始采用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床位数来评价机构养老服务建设的力度,当年这一指标达到19.1张床位,此后的五年间一直保持增长的态势,到2015年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所拥有的床位数达到30.3张(见图2-4),实现了政府制定的“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即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床位数量达到30张。

图2-4 2011~2015年中国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

数据来源:民政部:2006~2015年《中国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