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证类本草》的版本
一 《证类本草》的初刊本
学界大都认为《证类本草》的初刊本是大观二年(1108)通仕郎行杭州仁和县尉管勾学事艾晟序本。艾晟刻本已佚,但《大观本草》传本保存了艾晟的《大观本草序》,其中记曰:“其为书三十有一卷,目录一卷,六十余万言,名曰《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察其为力亦勤矣,而其书不传,世罕言焉。集贤孙公,得其本而善之,邦计之暇,命官校正,募工镂版,以广其传,盖仁者之用心也。……然则是书之传,其利于世也,顾不博哉。谨微姓唐,不知为何许人,传其书者,失其邑里族氏,故不及载云。大观二年十月朔,通仕郎行杭州仁和县尉管勾学事艾晟序。”文中改唐慎微为唐谨微,系避讳所致。宋孝宗赵眘朝(1163~1189)的刻本,都避“眘”字,“眘”与“慎”同音,故唐慎微的“慎”字为避讳,尽改为“谨”。从上述艾晟的序可知,集贤孙公得到《证类本草》善本进行了刊刻。
艾晟所谓“集贤孙公”究竟指谁,宋元史料题录《证类本草》时均不载。例如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三医书类:“《大观本草》三十一卷,唐慎微撰,不知何人,仁和县尉艾晟作序,名《经史证类本草》。”陈振孙只说“艾晟作序”,未探究“集贤孙公”是谁。《玉海》《文献通考》《宋史·艺文志》著录《大观本草》也未提及“集贤孙公”。明代梅《南雍经籍考》著录《大观本草》三十二卷,首次提出“集贤孙公”即“集贤学士孙觌”: “大观二年,集贤学士孙觌得善本刊之,大德壬寅宗文书院重刊。”[注3]梅只下了断语,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这一说法,得到了后世的普遍认可。但据笔者考证,这一断语是站不住脚的。据周必大《鸿庆集》序,孙觌生于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大观二年(1108)升贡入太学。据《咸淳毗陵志》卷十一,孙觌于大观三年(1109)进士及第。可知,大观二年,孙觌不过是太学生,尚未登进士第,也未授官,根本不可能是集贤院学士,也不可能“邦计之暇,命官校正”。因此艾晟所谓“集贤孙公”不可能是孙觌,而是另有其人。
[注3](明)梅:《南雍经籍考》,光绪壬寅嘉平长沙叶氏校刊本。
冈西为人《宋以前医籍考》: “中尾万三博士(《上海自然科学研究所汇报》第二号)以晟序所谓孙公为孙升。”中尾万三认为:“慎微之《证类》,成于元丰五六年之间,而当时既有刊刻,逮于元祐五年至八年之间,孙升重刊。遂至大观二年,艾晟三刊之。”中尾万三提供了一种解释,即艾晟序中所说“孙公”指孙升,这一说法颇有新意,然未说明理由。他又认为孙升不是《证类本草》的初刊者,元丰五年(1082)至六年(1083)之间已有《证类本草》刊刻,孙升是重刊者。这显然有误。因为《证类本草》征引的《孙用和方》(即孙用和《传家秘宝方》),据《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三著录,初刊于元丰八年(1085)。《证类本草》征引的《沈存中笔谈》(即沈括《梦溪笔谈》),始作于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至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初迁润州梦溪时成书,元祐五年至七年(1092)间再行增修。因此《证类本草》最终成书应在元祐五年(1090)之后。
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始有集贤殿书院及集贤书院学士之称,宋沿唐制,亦设集贤院,并设集贤院学士;然元丰五年(1082)改制罢,元祐五年(1090)复置。绍圣二年(1095)集贤院学士改称集贤殿修撰,政和五年(1115)又改称为右文殿修撰。因此,1082~1090年之间并无集贤院学士一职。笔者据现存宋代史料考证,1090年复置集贤院学士至1095年集贤院学士改称集贤殿修撰期间,担任集贤院学士且为孙姓者,即为孙升。
孙升的生平事迹见《宋史》卷三四七、陆心源《元祐党人传》。孙升生于1038年,卒于1099年,字君孚,高邮军(今属江苏)人。治平二年(1065)登进士第,签书泰州判官。元祐元年(1086)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出知济州。逾年,提点京西刑狱,召为金部员外郎,进侍御史。由起居郎擢中书舍人,直学士院,以天章阁待制知应天府,改集贤院学士。绍圣初削职知房州、归州,贬果州团练副使、汀州安置,卒。名隶元祐党籍。临江刘延世在汀州从孙升游,录所闻于孙升之语为《孙公谈圃》三卷,其中多述时事。可知,孙升担任集贤院学士的时间是元祐二年(1087)之后,并于绍圣初年(1094)削职。由于1082~1090年之间并无集贤院学士一职,因此孙升担任集贤院学士的时间即为1090年之后至1094年之间。
结合《证类本草》终稿于元祐五年(1090)之后,可知孙升于元祐五年(1090)至元祐八年(1093)间,刊刻《证类本草》。《证类本草》终稿后的数年间,不可能有早于孙升的刻本。因为《梦溪笔谈》刊刻之后(1090~1092),由江苏传播到四川,被当地士人读到并摘录其中的本草文献给唐慎微,而后者再编入《证类本草》,在当时的条件之下,完成这些步骤,需要较长时间。大观二年(1108)艾晟《大观本草序》指出在孙公刊印《证类本草》之前,“其书不传,世罕言焉”。可以设想,如果在孙公之前该书已经刊印,短短几年间,不可能其书不传,世人罕言。因此,可以断定孙升刻本即为《证类本草》终稿的初刊本,他刊刻所据底本,当为《证类本草》的抄本。
冈西为人认为中尾万三此说不当:
按《南雍志经籍考》云:“大观二年集贤学士孙觌,得善本刊之。”(云云)。则知,孙公者是觌而非升也。又案慎微所引,有《孙尚药方》《初虞氏方》等书,今考《孙尚秘宝方》十卷,刊于元丰八年,《初虞氏养生必用方》,成于绍圣四年,然则《证类》之成,当在乎绍圣四年至大观二年之十一年间。而艾晟既云“其书不传,世亦罕言”,张谓亦云 ‘大观间刊于毗陵’,毗陵即觌之故里。是知,慎微之书,初无刊本,逮于大观,孙觌与艾晟,始为校正刊行,所谓《大观本草》是也。
冈西为人否定中尾万三的说法,证据有三:一是《南雍志经籍考》明言大观二年集贤学士孙觌刊刻《证类本草》。二是《证类本草》征引的《孙尚秘宝方》十卷,刊于元丰八年(1085);征引的《初虞氏养生必用方》,成于绍圣四年(1097)。三是张谓指出《证类本草》大观年间刊于毗陵,而毗陵正是孙觌的故里。三条证据中第一条及第三条是证明孙公即孙觌,第二条是关于《证类本草》征引文献的最后时限。关于孙公不是孙觌,前文已经辨析,冈西为人的这两条证据不足为据。第二条证据中《初虞氏养生必用方》并非成于绍圣四年(1097)。《初虞氏养生必用方》即《古今录验养生必用方》,北宋初虞世撰。据绍圣五年(1098)赵捐之《重改正古今录验养生必用方后序》记载:“偶得灵泉人初虞世出方三卷以示余。在元丰中(1078~1085)尝镂版,既未尽所怀,又累经摹刻,为人妄有损坏,使其书不完。今复刊正,别立序论,及次大方,欲行诸世。”可知此书初刊于元丰年间,而非绍圣四年。因此孙升于元祐五年(1090)至元祐八年(1093)担任集贤院学士期间,刊刻《证类本草》依然成立。
孙升《孙公谈圃》记载了孙升与刘延世的对谈,其中对药物辨识,极为精当,表现出他对本草学的良好修养和学术兴趣,这恰是他发现并刊刻《证类本草》的重要缘由。《孙公谈圃》卷中记载:
公至汀,得服石菖蒲法。武平县官时为收采,公言:“服之数日,已觉转侧甚轻,信奇药也。”余因曰:“《本草》载:‘石菖蒲,久服身轻。一名菖阳。’退之所谓 ‘訾医师以菖阳引年,欲进其豨苓。’以余观之,《本草》所谓轻身,退之所谓引年,迨今石菖蒲,其生石碛上,祁寒盛暑,凝之以层水,暴之以烈石,众卉枯瘁,方且郁然丛茂,是宜服之能轻身却老也。若生下湿之地,至暑则根虚,至秋则叶萎,与蒲柳同,岂足比哉?”公颔之。
孙升在汀州得到服食石菖蒲之法,以为奇药。刘延世以阴阳学说纵论石菖蒲生石碛上者为佳,生下湿之地者为劣,此说得到孙升的认同。
《孙公谈圃》卷上记载:
汀州地多香茸,闽人呼为香莸。公曰:“孰是?”予曰:“《左传》言:‘一薰一莸,十年尚有臭。’杜预曰:‘莸,臭草也。' 《汉书》:‘薰,以香自烧。’颜籀曰:‘薰,香草也。’左氏以薰对莸,是不得为香草。今香茸自甲坼至花时,投殽俎中馥然,谓之臭草可乎?按《本草》: ‘香薷,薷音,味辛。’注云:‘家家有之,主霍乱。’今医家用香茸,正疗此疾,味亦辛。但淮南为香茸,闽中呼为香莸,此非,当以《本草》为证。”公曰:“信是!”
这段考证薰、莸之不同,极为精彩。检《证类本草》卷二十八“香薷”条可知,此前的本草学未有如此精彩的论断,可补宋代本草学之不足。
上述两则材料,虽是刘延世答孙升之问,但从两人共同的语境来看,孙升必在本草学上具备一定的造诣,两人的对答才能有效进行。从时间上看,孙升任集贤院学士刊刻《证类本草》在先,而他被贬汀州期间成书的《孙公谈圃》在后。可见,孙升阅读并刊刻《证类本草》之后,他的本草学修养日益深厚。
确定《证类本草》初刊者为孙升,极有意义,历来关于《证类本草》初刊年代的诸种说法,应据此纠正。
第一种观点认为《证类本草》初刊于大观二年。例如南宋王继先《绍兴本草》认为《证类本草》成于大观二年(1108)。李时珍《本草纲目》:“宋徽宗大观二年,蜀医唐慎微,取《嘉祐补注本草》及《图经本草》合为一书……名《证类本草》,上之朝廷,改名《大观本草》。”这些观点显然误把大观二年艾晟序本《证类本草》视为了初刊本,并误认为唐慎微《证类本草》成书于大观二年。
艾晟《大观本草序》并不是为“集贤孙公”的刊本作序,而是为他自己的刊本作序。检《大观本草》卷三丹砂条尾部有注:“晟近得武林陈承编次《本草图经》本参对,陈于《图经》外又以《别说》附著于后,其言皆可稽据不妄,因增入之。”晟,即是艾晟自称。可知,艾晟将北宋医家陈承《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中的《别说》补入《证类本草》之中。显然,艾晟是《证类本草》的校刊者。因此,大观二年艾晟序本《大观本草》是以孙升刊本为底本并加修订的《证类本草》的新刊本。王继先、李时珍显然是将艾晟序本与孙升刊本混为一谈了。
第二种观点认为《证类本草》初刊于元丰五年(1082)至元丰六年(1083)间。例如上文所引中尾万三的观点:“慎微之《证类》,成于元丰五六年之间,而当时既有刊刻。”这种观点显然无视了《证类本草》征引文献中诸如《孙尚秘宝方》《梦溪笔谈》,初刊于元丰六年(1083)之后的事实。
但《证类本草》确有初稿和终稿之别。马继兴认为《证类本草》“初稿在1082年即已写出”,这一说法确有所据。根据宇文虚中在《证类本草》书后所作的跋:“以此士人尤喜之,每于经史诸书中得一药名、一方论,必录以告,遂集为此书。尚书左丞蒲公传正,欲以执政恩例奏与一官,拒而不受。”根据这两句话的逻辑关系来看,是因为唐慎微“集为此书”,然后尚书左丞蒲宗孟欲举荐唐慎微。当是蒲宗孟因为唐慎微编撰《证类本草》的事功而欲荐他。蒲宗孟任尚书左丞的时间是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次年即罢知汝州。根据这一时间,蒲宗孟举荐唐慎微当在元丰五年(1082)至元丰六年(1083)之间。故唐慎微《证类本草》当在这一时间之前已经撰成初稿。而《证类本草》征引的《孙尚秘宝方》《梦溪笔谈》,初刊于元丰六年(1083)之后,这又证明唐慎微在拒绝出仕之后,又潜心修订《证类本草》,增补了一些新资料,并在元祐八年(1093)之前的几年间定稿,由孙升刊刻。
那么,《证类本草》初稿有没有可能刊刻呢?这种可能性不大。《证类本草》征引的《神农本草经》《名医别录》《本草经集注》《新修本草》《本草拾遗》《开宝本草》《嘉祐本草》《本草图经》等文献均有不同的标识加以区别,而唐慎微新补的内容则以墨盖子加以标识。艾晟校刊《证类本草》时,前有序,正文中又有“晟”以示区别。从《证类本草》严格的注释体例来看,未见孙升之前刊刻者的任何标识,《证类本草》初稿当未刊刻,仅以抄本存在过,其终稿亦为抄本,且流传不广,后被孙升发现并加以刊刻,后又经艾晟重刊,得以广布天下。
二 《大观本草》版本系统
大观二年(1108)艾晟校刊《大观本草》之后,《证类本草》的传播渐广,受到了重视医药的宋代帝王的重视,多次下诏重校刊行,形成了多个版本系统。元明清三代又出现了许多《证类本草》的翻刻本、校订本、节要本、改编本,形成了复杂的传本系统。《证类本草》在日本、朝鲜也有广泛的传播。以下就《证类本草》在宋、金、元时期的版本情况,略加探讨。为避繁琐,《证类本草》明清传本情况,兹列表介绍,不再一一说明。
(一)宋大观二年(1108)艾晟增修校订本《大观本草》
今佚。宋大观二年(1108),艾晟在孙升刊本《证类本草》的基础上,再做了增修校订工作,刊行时根据当时的年号,改名为《经史证类备急大观本草》,简称《大观本草》。艾晟校订的《大观本草》并非官修本。艾晟的增修主要表现在他将陈承《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中的《别说》、林希的序以及某些药方,补入《证类本草》之中。《大观本草》卷三丹砂条尾部有注:“晟近得武林陈承编次《本草图经》本参对,陈于《图经》外又以《别说》附著于后,其言皆可稽据不妄,因增入之。”丹砂条是《大观本草》正文所录的第一味药物,其后附了《别说》,外加上艾晟的上述说明。其后《大观本草》所录药物,均据补入《别说》。可见艾晟上述说明针对《大观本草》全书而言。
因为补入了陈承《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中的《别说》,艾晟在《大观本草》第一卷《序例上》又补入了林希《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序》。林希的序作于元祐七年(1092),其中提到:
开宝中,太祖皇帝命卢多逊等,考验得失,增药尤多,号为《开宝本草》。仁宗皇帝嘉祐初,又使掌禹锡、林亿、苏颂、张洞为之补注,因唐《图经》别为绘画,复增药至千有余种。……阆中陈氏子承,少好学,尤喜于医,该通诸家之说,尝患二书传者不博,而学人不兼有也;乃合为一,又附以古今论说,与己所见闻,列为二十三卷,名曰《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书著其说,图见其形,一启帙而两得之。不待至乎殊方绝域,山巅水涯,而品类万殊者,森在目前;譬夫谈舆地者,观于职方,阅战具者之入武库也。承之先世为将相,欧阳子所谓四世六公者,承其曾孙。少孤,奉其母江淮间,闭门蔬食以为养,君子称其孝。间有奇疾,众医愕眙,不知所出,承徐察其脉,曰:当投某剂,某刻良愈,无不然者。
由上可知,受宋仁宗之诏命,掌禹锡等人补注《开宝本草》,撰成《嘉祐本草》;苏颂等人又在唐代《新修本草》的《图经》的基础上,进行了增绘,形成了《本草图经》(一名《图经本草》)。陈承出于传播两书的目的,将《嘉祐本草》与《本草图经》合编,又附以古今论说和自己的见闻,列为23卷,取名《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于元祐七年(1092)刊行。可见,陈承与唐慎微做了同样的工作,即把《嘉祐本草》与《本草图经》合编,并附以古今论说,更甚者,陈承还附以己说,这是唐慎微《证类本草》所缺乏的。唐慎微只做文献辑录工作,而不加以己意。艾晟将陈承的《别说》补入《证类本草》,恰可补其不足。艾晟在《大观本草》中补入44条《别说》。根据前文的考证,孙升于元祐五年(1090)至元祐八年(1093)担任集贤院学士期间,首次刊刻了《证类本草》。《证类本草》的初刊本与陈承《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几乎同时面世。根据林希的记载“阆中陈氏子承”,可知陈承是阆中(今四川阆中)人;而艾晟则称“武林陈承”,则陈承是武林(今杭州)人。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七:“杭城号武林。”武林是杭州的别称。根据林希所述,陈承少孤,随其母迁居江淮间。可知陈承祖籍四川阆中,少孤,随母迁居江淮一带,所以艾晟称“武林陈承”,当是指陈承迁居之地。据林希序“承之先世为将相,欧阳子所谓四世六公者,承其曾孙”,可知陈承的祖先是将相,而且是四世六公的显贵家族。
艾晟编订《大观本草》时,还在《证类本草》中增入个别药方。例如《大观本草》卷七络石条附方:“背痈:《图经》云:薜荔治背痈。晟顷寓宜兴县,张渚镇有一老举人聚村学,年七十余,忽一日患发背,村中无他医药,急取薜荔叶,烂研绞汁,和蜜饮数升,以其滓傅疮上,后以他药傅贴,遂愈。医者云:其本盖得薜荔之力,乃知《图经》所载不妄。”其中“晟”即艾晟。艾晟记载了他亲眼所见以薜荔治愈背痈的案例,其中“薜荔叶,烂研绞汁,和蜜饮数升,以其滓傅疮上”是艾晟补入的治疗背痈的药方。
(二)宋淳熙十二年(1185)张谓等校勘本《大观本草》
今佚。此本由江南西路转运司校勘刊行。参加校勘的,共有五人:刘忠信(承节郎、前监户部绍兴府诸暨桑溪酒库)、舒璘(迪功郎、特差充江南西路转运司干办公事)、楼镇(从政郎、特差充江南西路转运司干办公事)、王子湘(从事郎、江南西路转运司主管账司)、张谓(奉议郎、充江南西路转运司主管文字),另有王回(朝奉郎、权江南西路转运判官)主持此次刊刻。
据《宋史·职官志》记载:“都转运使、转运使、副使、判官,掌经度一路财赋,而察其登耗有无,以足上供及郡县之;岁行所部,检察储积,稽考账籍,凡吏蠧民瘼,悉条以上达,及专举刺官吏之事。……若副使,若判官,皆随资之浅深称焉。其属有主管文字、干办官各一员。文臣准备差遣、武臣准备差使,员多寡不一。”可知上述六人中,以转运判官王回的职位最高,当是他主持了此次校勘工作。
王回的下属担任主管文字的张谓为此书做了一篇跋。日本京师伊良子氏藏大德环溪书院刊本的卷末,附有张谓跋。日本中尾万三博士(《上海自然科学研究所汇报》第二卷)抄录了这篇跋文:“右《经史证类本草》三十一卷,目录一卷,唐谨微所辑。视往昔诸书,最为详备。大观间刊于毗陵,郡斋往往家有其书,涉时寝久,存者亡几。……取毗陵本,校雠锓诸木。初毗陵本,得诸私家所藏,点勘不精,脱略讹谬,疑误后人,兹得嘉祐元祐旧本,自本经注释,至于图经,用于参订。……舍毗陵,别之善本,有疑则姑存古旧,以俟后之博物洽闻者是正之。”可知,此本简称《经史证类本草》,正文31卷,另有目录1卷,以大观年间的毗陵本为底本进行校勘。张谓跋称唐慎微为唐谨微,系避宋孝宗赵眘之讳。
(三)宋庆元元年(1195)江南西路转运司重刊本《大观本草》
今藏日本枫山文库。此本是现存最早的《大观本草》传本,中国各大图书馆均未存。《图书寮汉籍善本书目》记载了此本情况:“《本草衍义》二十卷三册,宋刊本。卷末有庆元乙卯(1195)跋曰:‘右《证类本草》计版一千六百二十有二,岁月屡更,版字漫漶者十之七八,观者难之,鸠工刊补,今复成全书矣。时庆元乙卯秋八月癸丑识。’则此本当时与《证类本草》同所重雕。次有儒林郎江南西路转运司主管账司段杲等五人列衔。又次有,朝奉郎权江南西路转运判官吴猎一行。此书纸质精撰,字格严整,盖南宋版上乘者。每半页十一行,每行二十一字,界长七寸五分,幅六寸一分,旧藏枫山文库(《经籍访古志》所采本)。”可知,此本与宋淳熙十二年(1185)张谓等校勘本同为江南西路转运司刊刻,时间相隔十年。此次主持刊刻的是江南西路转运判官吴猎。此本当是宋淳熙十二年刻本的重刊本。
(四)宋嘉定四年辛未(1211)刘甲刻本《大观本草》
今藏中国国家图书馆,2004年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出版,收入《中华再造善本》丛书之中。此本是中国国内现存最早的《大观本草》刊本。该书卷首有政和六年(1116)曹孝忠的《政和新修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序》、刘甲跋、宋淳熙十二年(1185)校勘人员名衔;书末有《本草图经》的奏敕。今传刘甲刻本缺失了两部分内容:一是缺失了《大观本草》目录的前半部分,今传本取《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目录补配。故此本的目录首页题为“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目录”,目录末页题为“经史证类备急本草目录”。二是缺失了艾晟的序。刘甲刻本中有艾晟补入的《别说》, 《序例上》也有林希《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序》,唯独缺失了艾晟作于大观二年(1108)的序。艾晟的序在元大德六年(1302)壬寅宗文书院刊本《大观本草》中可见,清代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卷四十五也保存了艾晟此序。
刘甲刻本是宋嘉定四年辛未(1211)刘甲据淳熙十二年(1185)刊本的校勘本。刘甲跋云:“《证类本草》一书始于唐谨微所辑,最为善本。予谓卫生之家所不容阙。第岁月既久,字画漫灭,浸至疑误,因复锓木命僚属重加参订。如麦误为来,槐误为魏,射干为射十,惊痫为马痫之类,非一点画偏旁所误,虽微而用药之羌远甚,悉厘而正之,弗可枚举。是书初雠校于江西,再刊刻于南隆,今又点勘于东梓,可谓详备,后之得此本者,其不为庸医所欺必矣。嘉定四年十月既望,宝谟阁直学士、太中大夫、知潼川军府事兼管内劝农使、须城县开国子、食邑六百户、赐紫金鱼袋刘甲跋。”可知刘甲刻本纠正了淳熙十二年(1185)刊本中的不少传写错字,刻写精良,堪称善本。
(五)金贞祐二年(1214)刊本《大观本草》
清代尚存,至民国时,仅存残本,今《中国中医古籍总目》已不载。此本,清代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十四有著录:
《经史证类大观本草》三十一卷附《本草衍义》二十卷(金刊本)。宋唐慎微撰。是本卷数与《书录解题》合。《郡斋读书志》及《玉海》俱作三十二卷,合目录并数也。金泰和中晦明轩所刻,并为三十卷,已改《大观》旧第。此本未经窜乱,卷首有艾晟序,后有墨图记云:《经史证类大全本草》三十一卷附《本草衍义》二十卷,贞祐二年嵩州福昌孙夏氏书籍铺印行。考金宣宗贞祐二年,乃宋宁宗嘉定七年。每半叶十二行,行二十字。后来元大德壬寅宗文书院刊本,当即从此本出。而明万历丁丑本,又依元本刊也。
可知,此本刊于金宣宗贞祐二年(1214),此时也即宋宁宗嘉定七年,由嵩州福昌孙夏氏书籍铺印行,共31卷,每半叶12行,每行20字。此本未经窜乱,卷首保存了艾晟的序,后来的元大德壬寅宗文书院刊本,源出此本。此金刊本,书商印行时,在《大观本草》三十一卷后附《本草衍义》二十卷,显然借鉴了《政和本草》的做法,故而书商在墨图中取名稍异,名为《经史证类大全本草》。至民国时,张元济编《涵芬楼烬余书录》著录金刊本《经史证类大观本草》附《本草衍义》,仅存11卷,9册。
(六)元大德六年(1302)壬寅宗文书院刊本《大观本草》
今藏中国国家图书馆。此本源出金贞祐二年(1214)刊本《大观本草》。共31卷,每叶20行,行20字。与今传的刘甲刻本不同,此本因沿袭金刊本而保存了艾晟的序,其中记曰:
其为书三十有一卷、目录一卷,六十余万言,名曰《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察其为力亦勤矣。而其书不传,世罕言焉。集贤孙公得其本而善之,邦计之暇命官校正,募工镂板,以广其传。盖仁者之用心也。夫病未必能杀人,药之杀人多矣。而世之医者不复究知根性之温凉,功用之缓急,妄意增减,用以治病,不幸而危殆者,时盖有之。兹何异操矛而刺人于衽席之上哉。傥能研思于此,因书以究其说,即图以验其真,审方以求其效,则不待乎七十毒而后知药,三折臂而后知医矣。然则是书之传,其利于世也,顾不博哉。谨微姓唐,不知为何许人。传其书者,失其邑里、族氏,故不及载云。大观二年十月朔,通仕郎、行杭州仁和县尉管勾学事艾晟序。
序中称慎微为谨微,盖金刊本即如此,元刊本照录。宋孝宗赵昚,昚、慎同音,故慎微避讳称谨微。但金刊本不当避宋讳,当是书商翻刻宋本所致。此本在艾晟序后有“大德壬寅孟春宗文书院刊行”字样。
现存的《大观本草》传本主要有九种,见表2-1。
表2-1 《大观本草》现存主要传本情况
说明:据《中国中医古籍总目》(第197~198页)、《图书寮汉籍善本书目》统计。
① 《武昌医学院丛书》有影印本。
除上述刻本外,《大观本草》还有一些不明年代的宋、元、明三代刊本。国外《大观本草》的传本主要有朝鲜翻刻元大德宗文书院本、日本望月三英刊本等,此不赘述。
三 《政和本草》版本系统
宋大观二年(1108)艾晟刊本《大观本草》,属于私人刊刻,并非官刻。《大观本草》传播开来之后,得到了重视校刊医书的宋徽宗的重视,他命曹孝忠等人重新校定,并于政和六年(1116)刊行,取名《政和新修经史证类备用本草》,简称《政和本草》。曹孝忠等校定本《政和本草》已佚,但通过今传的蒙古定宗四年己酉(1249)张存惠晦明轩刻本《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可以窥知曹孝忠等校定《政和本草》的情况。曹孝忠《政和新修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序》保存在张存惠晦明轩本之中。曹孝忠的序介绍了他校勘《证类本草》的情况,其中指出:
蜀人唐慎微,近以医术称,因本草旧经,衍以证类、医方之外,旁摭经史至仙经、道书,下逮百家之说,兼收并录,其义明,其理博,览之者,可以洞达。臣因侍燕间,亲奉玉音,以谓此书,实可垂济。乃诏节使臣杨戬总工刊写,继又命臣校正而润色之。……而《证类本草》诚为治病之总括,又得以厘而正之,荣幸深矣。谨奉明诏,钦帅官联,朝夕讲究,删繁缉紊,务底厥理。诸有援引误谬,则断以经传;字画鄙俚,则正以字说;余或讹戾肴互缮录之不当者,又复随笔刊正,无虑数千;遂完然为成书,凡六十余万言,请目以《政和新修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云。
这段序文表达了三层意思:一是唐慎微《证类本草》的特点是广泛征引医方、经史、仙经、道书等文献来证药,兼收并录;二是介绍了曹孝忠奉诏校勘《证类本草》的缘由,记载了宋徽宗亲口称赞《证类本草》,于是命杨戬负责刊写、曹孝忠负责校正润色一事;三是说明校勘《证类本草》的成效,曹孝忠删繁缉紊、改正误谬有数千处,最后定稿60余万字,更名为《政和新修经史证类备用本草》。
蒙古定宗四年己酉(1249)平阳张存惠,把寇宗奭《本草衍义》散入《政和本草》中,改名《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这就是晦明轩刻本(书影见上图,简称《重修政和本草》),人民卫生出版社,1957年影印出版。这是中国国内现存最早的《政和本草》传本。张存惠晦明轩《重修政和本草》牌记:“今取《证类》本尤善者为窠模,增以寇氏衍义。别本中方论多者悉为补入。”
与刘甲刻本《大观本草》相比,《重修政和本草》除了增入寇宗奭《本草衍义》,在收录的药物上也略有不同。石蛇、黑羊石、白羊石、天仙藤这四味药物,《重修政和本草》有,而《大观本草》不载。从药图上看,《大观本草》保存了922幅图,《重修政和本草》则保存了933幅图,多了白羊石、黑羊石、石蛇、南烛、野驼、红蜀葵、凫葵、金灯、天仙藤11幅图。从卷数上看,《重修政和本草》三十卷,比刘甲刻本《大观本草》少一卷,实则内容是一致的。后者第三十卷收录“有名未用”药物,第三十一卷收录“本经外草类”“本经外木蔓类”药物;而前者则在第三十卷收录了上述药物。
张存惠晦明轩本《重修政和本草》牌记末题“泰和甲子下己酉”,卷三十书末附刊刘祁跋的末尾题“己酉中秋日”。刘祁,字京叔,浑源(今山西浑源县)人,未冠举进士,廷试失意,发愤著书,撰《归潜志》。刘祁生于金章宗秦和三年(1203),卒于元定宗海迷失后二年(1250),此间只有1249年是己酉年,而此时金已灭亡了16年。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四“证类本草”条指出:“题记云 ‘泰和甲子下己酉冬’,实元定宗后称制之年,距金亡已十有六载矣。而存惠犹以 ‘泰和甲子下’统之,隐寓不忘故国之思。或以为金泰和刻,则误矣。”1249年,南方的南宋政权是宋淳祐九年,张存惠所在的平阳(山西临汾)地属蒙元。
《重修政和本草》卷首有麻革所撰的序。麻革,字信之,临晋(今山西临猗县西)人,颇有文名,曾与刘祁同为太学生。麻革序指出:“旧有解人庞氏本,兵烟荡析之余,所存无几,故人罕得恣窥。今平阳张君魏卿,惜其寖遂湮坠,乃命工刻梓,实因庞氏本,仍附以寇氏《衍义》,比之旧本益备而加察焉。”可知,张存惠刻本所据底本是解人庞氏本。庞氏本今佚。解人庞氏本源于曹孝忠等校定《政和本草》。靖康之变,曹孝忠等校定的《政和本草》书版被金人掳去,从现存《翰林学士宇文公书〈证类本草〉后》,可知金人于皇统三年曾刊刻。庞氏本可能是据此刊本重刊。《天禄琳琅书目》卷九著录张存惠晦明轩本《重修政和本草》,并指出:“虚中使金,与宋隔绝,所作书后,金人刻之,而宋人初未之见,故谓慎微不知何人也。”
综上,张存惠晦明轩刻《重修政和本草》时,请到了当时有文名的两位山西同乡麻革、刘祁为之作序、跋。张氏重修《政和本草》,补入《本草衍义》的相关内容,颇有一番用心。平阳张氏晦明轩是当时著名刻书坊肆,《重修政和本草》刊刻精良,保持了平水刻书的风格和水准。
目前中国国内各大图书馆收藏的《重修政和本草》传本主要有14种,见表2-2。
表2-2 《重修政和本草》现存主要传本情况
说明:据《中国中医古籍总目》(第199~200页)统计。
② 有1957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据晦明轩本影印本。
③ 据尚志钧考证,《文渊阁四库全书》抄录的是明成化四年戊子(1468)山东原杰刻本。
④ 《四部丛刊》影印的是张存惠晦明轩本。
另有万历二十六年刊本、朝鲜活字本,以及其他不明本。《证类本草》在12世纪传入日本,14世纪传入朝鲜。
四 《绍兴本草》及其版本归属
政和六年(1116)《政和本草》刊行后的10年,1126年,金兵攻陷北宋汴京。《政和本草》的书版被掳掠而去,落入金人之手。南宋王应麟《玉海》卷六十三记载:“绍兴二十七年(1157)八月十五日王继先上《校定大观证类本草》三十二卷,《释音》一卷,诏秘书省修润,付胄监镂版行之。”可知,王继先校订了《大观本草》,取名《校定大观证类本草》,并于绍兴二十七年(1157)上之朝廷,宋高宗下诏修润后,刻版刊行,名为《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简称《绍兴本草》,计有32卷。另据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三著录“《绍兴校定本草》二十二卷”,并注曰:“医官王继先等奉诏撰,绍兴二十九年(1159)上之,刻版修内司。每药为数语辨说,浅俚无高论。”据此,绍兴二十九年(1159),王继先又奉诏撰《绍兴校定本草》二十二卷,这大概是绍兴二十七年本的节略本。
《绍兴本草》原书已佚,日本尚存抄本残卷多种。“按中博博士(《绍兴校定本草解题》)云:《绍兴校定本草》,现存于日本者,计有十四部,皆系笔写本。”冈西为人《宋以前医籍考》对《绍兴本草》在日本的传本情况有详细介绍,此不赘述。《绍兴本草》今传残本中保存卷数最多者,当属日本天保七年丙申(1836)神谷克桢抄本,残存19卷,1999年由华夏出版社据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影印出版,收入《中国本草全书》卷十五、十六。另有日本佚名氏抄本《绍兴本草》, 1999年由华夏出版社据日本龙谷大学图书馆所藏影印出版,收入《中国本草全书》卷十三。2007年,尚志钧以神谷克桢抄本为底本,出版了《绍兴本草校注》(中医古籍出版社),计19卷。
据王继先《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序》,他认为唐慎微征引文献而不断其是非:“考禹锡补注,慎微证类,又不过备录诸家异同,亦不能断其是非。”以致征引文献错谬较多,王继先做了大量校正工作:“今敢不研精覃思,博采方术,参校诸家,别其同异。若夫物性寒热补泻,有毒无毒,或理之倒置、义之相反者,辨其指归,务从至当。形像则本旧绘画,以大纲取识,则不敢臆说,执以有据,考名方五百余首,证舛错八千余字。”王继先《绍兴本草》的创举是在每一味药物之后,加上“绍兴校定”为标志的按语。例如《绍兴本草》卷十八蝼蛄条,在图文之后,增加了如下文字:“蝼蛄,性味、主治虽载本经,然但利水方间有用之,余未闻验据。处处产之。当云味咸,冷,有小毒为定。”但是检《大观本草》卷二十二“蝼蛄”两相对照,今传本《绍兴本草》仅保留了《神农本草经》及《名医别录》的相关文字,而《嘉祐本草》《本草图经》及唐慎微续补的文献一律略去。显然今传本《绍兴本草》作为节略本,与《大观本草》的文本形态有较大的不同。不宜将今传本《绍兴本草》视为《大观本草》的传本,而视为节略及改编本较为恰当。马继兴《中医文献学》指出:“通过《绍兴本草》的这些抄本考察,可以看出《绍兴本草》原书体例系直接承袭自《大观本草》,仅在部分文字与药目方面有所调整。并新增了 ‘绍兴校定’(神谷本存352条校语), ‘绍兴新添’(神谷本存有新添6种药物),此外并无很大的改动与补充。”这种观点忽视了《绍兴本草》与《大观本草》在文献形态上的巨大差异,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