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证类本草》之前的本草学史概述
第一节 唐代之前本草学史概述
“本草”一词最早见于《汉书》,用于指称与天文、历算、小学、史篇、方术等相并列的传统中药学文献。中国传统中药学著作,诸如《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等,多冠以“本草”之名。这些著作收录的药物范围较广,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均在收录之列,其中以草类药物最多,故举“本草”代称中药学文献,正如五代韩保昇所言:“药有玉石、草木、虫兽,而直云本草者,为诸药中草类最多也。”唐代之前的本草学著作以《神农本草经》《名医别录》《本草经集注》最为重要,以下分别概述之。
一 《神农本草经》概述
《神农本草经》又名《神农本草》,简称《本经》《本草经》等,原书已佚,经《证类本草》辗转引录,得以保存。《神农本草经》的今传本均为辑佚本。《神农本草经》是中国最早的本草学专著,托名“神农”所著,撰人不详。“其成书年代上限不会超过西汉太初元年(公元前104)”,“下限不会晚于东汉时期”, “晋人嵇康、皇甫谧等皆引用或提到过此书的内容,证明此书早在西晋以前就流传了;书中又多重视养生、服石、炼丹,还有神仙不死之类的说教,与东汉时期的社会风气颇相吻合。故断定此书编著于东汉,大体上是可信的”。
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没有著录《神农本草经》,至梁代阮孝绪《七录》才著录“神农本草三卷”。但是西晋皇甫谧《帝王世纪》已有“炎帝神农氏……著本草四卷”的说法。嵇康《养生论》也指出:“故神农曰 ‘上药养命,中药养性’者,诚知性命之理,因辅养以通也。”嵇康所引神农之语,即出《神农本草经》。比嵇康稍后的西晋张华《博物志》卷三记载“太古书今见存者有《神农经》”,并且该书卷七征引了三条《神农经》文字。《四库全书总目》将《博物志》列入子部小说家类,但《博物志》所载并非全是虚构幻想之事,其中有一些条目抄录自古文献。《博物志》所录三条《神农经》文字,真实可信,当是《神农本草经》的佚文[注1]。可见,西晋时《神农本草经》尚存,称为“神农经”。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序录》著录《神农本草经》四卷,他说:“今之所存,有此四卷。”《隋书·经籍志》著录了以“神农”冠名的本草文献三种,即“神农本草八卷”(其下有小字注“梁有神农本草五卷、神农本草属物二卷、神农明堂图一卷”); “神农本草四卷”(其下有小字注“雷公集注”); “神农本草经三卷”。可知《神农本草经》在唐代之前的传本卷数有八卷、四卷、三卷之别。北宋掌禹锡等人编《嘉祐本草》则认为《神农本草经》只有三卷。今传《神农本草经》辑佚本有四卷本(序录一卷、本文三卷)、三卷本两种。
[注1]第一条为:“《神农经》曰:药物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杀人:一曰钩吻、二曰鸱、三曰阴命、四曰内童、五曰鸩。”按:《证类本草》卷十“钩吻”条载《名医别录》语,认为钩吻“有大毒”,同条又载陶弘景《本草经集注》语:“有一物名阴命……最有大毒,入口能立杀人。”《证类本草》卷三十“鸩鸟毛”条载《名医别录》语:“鸩鸟毛,有大毒,入五藏烂,杀人。”可见除鸱、内童外,《名医别录》《本草经集注》已说明钩吻、阴命、鸩有大毒,入口即杀人。这与《博物志》记载的《神农经》之语是相近的。第二条为:“《神农经》曰:药种有五物:一曰狼毒,占斯解之;二曰巴豆,藿汁解之;三曰黎芦,汤解之;四曰天雄乌头,大豆解之;五曰班茅,戎盐解之。毒采害小儿,乳汁解,先食饮二升。”按:此处《神农经》所谓药物解毒的记载,在陶弘景《本草经集注》中可以找到相关记载。据敦煌出土的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序录》残卷记载:“斑苗芫青毒:用猪膏、大豆汁、戎盐、蓝汁及盐汤煮猪膏及巴豆并解之。狼毒:用蓝汁、白敛及盐汁、盐汤煮诸木占斯并解之。巴豆毒:用黄连汁、大豆汁、生藿汁、昌蒲屑汁,煮寒水石汁并解之。黎芦毒:用雄黄屑煮葱汁,温汤并解之。……乌头天雄附子毒:用大豆汁、远志、防风、枣肌、炲糖并解之。……食诸菜中毒:……小儿溺、乳汁,服二升佳。”(群联出版社,1955,影印本第71~75页)《博物志》抄录的《神农经》记载的狼毒、巴豆、黎芦、天雄乌头、班茅、毒采诸毒及其解毒药,《本草经集注》均有相关记载,并据后者可知《博物志》抄录的《神农经》有错字及漏字,比如“班茅”当作“斑苗”, “毒采”当作“毒菜”, “小儿”后漏一“溺”字。第三条为:“《神农经》曰:上药养命,谓五石之练形,六芝之延年也;中药养性,谓合欢蠲忿,萱草忘忧;下药治病,谓大黄除实,当归止痛。夫命之所以延,性之所以和,是当其药应其病也。违其药失其应,即怨天尤人,设鬼神矣。”按:“上药养命”“中药养性”“下药治病”, 《证类本草》转录《神农本草经》亦载,其他诸如“五石之练形”等语,当是《神农本草经》的佚文。
《神农本草经》总结了传统中药学的基本原理,为传统中药学和方剂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一,《神农本草经》开创了药物三品分类法。《神农本草经》收录药物365种,分为上药、中药、下药三类。《神农本草经·序录》指出:“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本中经。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本下经。”可知,上药120种,一般无毒,有延年养生的功效;中药120种,有毒、无毒掺杂其间,用于遏病补虚,宜斟酌用之;下药125种,大多有毒,用于疗疾,不可久服。《神农本草经》将药分三等,区分毒性,使药物的基本药性一目了然,方便用药。
第二,《神农本草经》提出了药物的君、臣、佐、使的配伍组方原则。《神农本草经·序录》指出:“药有药物一百二种作君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宜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神农本草经》以比喻的方式说明主药与佐药的关系,指出方剂可以使用一味君药、二味臣药、三味佐药、五味使药进行配伍;也可使用一味君药、三味臣药、九味佐使药进行配伍。《神农本草经》举出的两种“君臣佐使”药物的组方比例,不宜僵化理解。药物组方除君药不可缺,臣药、佐药、使药皆可酌情配置或删除。《神农本章经》重在阐明“君臣佐使”药物“宣摄合和”的组方原则。这种组方之法成为后世中医药学家普遍遵循的原则。
第三,《神农本草经》提出了药物的七情合和理论。《神农本草经·序录》指出:“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根茎花实,草石骨肉。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当用相须相使者良,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药物之间存在阴阳属性匹配的关系,这里存在七种情形(“七情”),有的药物是单用的,有的药物是相互为用的,有的药物是相互支使的,有的药物是相互畏惧的,有的药物是相互厌恶的,有的药物是相互反对的;有的药物是相互杀死毒性的。因此合药时,应该使用相互为用、相互支使的药物配合;不用相互厌恶、相互反对的药物组合;只在需要遏制药物毒性时,才使用相互畏惧、相互杀死的药物配伍。《神农本草经》的药物“七情”合和理论至今仍是中医药学的基本准则。
第四,《神农本草经》提出了药物的药性理论以及药物的采集加工原则。《神农本草经·序录》指出:“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阴干暴干,采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神农本草经》对药物五味、四气、毒性等的总结,奠定了中药药性的核心内容,成为历代本草学著作描述药物性状的必不可少的内容。《神农本草经》对于药物的五种基本剂型(丸、散、汤、酒、膏)以及药物加工须不违药性的论述也蕴含着真理性的认识。
总之,《神农本草经》总结了中国东汉以前的药学知识和用药经验,记载了365种药物(大多是临床常用药)的性味、主治,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临床价值。但受到道教影响,《神农本草经》也留存了部分封建迷信内容。例如,丹砂“杀精魅邪恶鬼”;玉泉“久服耐寒暑,不饥渴,不老神仙”;朴消“炼饵服之,轻身神仙”;牡桂“久服通神”,这些说法夸张不实,需要辩证对待。
二 《名医别录》概述
《名医别录》简称《别录》, 《隋书·经籍志》著录“名医别录三卷,陶氏撰”,认为系陶弘景所撰。这一说法有误。《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名医别录三卷”,均不言陶弘景撰。《新唐书·于志宁传》: “《别录》者,魏晋以来吴普、李当之所记,其言华叶形色,佐使相须,附经为说,故弘景合而录之。”认为《名医别录》是魏晋以来的名医吴普、李当之所记,陶弘景合而录之。《通志·艺文略》著录“名医别录三卷,陶隐居集”,这一说法较为恰当。现在一般认为《名医别录》是汉代至魏晋时的诸家名医所撰,经过陶弘景整理编纂。《名医别录》原书早佚,通过《证类本草》的辗转引录,得以保存。尚志钧辑有《名医别录》三卷。《名医别录》是《神农本草经》早期重要的增补本,不仅对《神农本草经》“附经为说”,进行补注,而且增补了365种药物,合计收录药物730种,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实用价值。
三 《本草经集注》概述
《本草经集注》,梁陶弘景撰,已佚,通过《证类本草》的辗转引录,得以保存。《本草经集注》的主要辑本有日本森立之等人所辑《重辑神农本草经集注》七卷(1849),尚志钧辑《本草经集注》七卷(1961)。
《神农本草经》历经传抄,出现了诸多谬误。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序录》批评《神农本草经》传本:“或三品混糅,冷热舛错,草石不分,虫兽无辨。且所主治,互有得失,医家不能备见,则识智有浅深。”上述问题,在陶弘景《本草经集注》中得到了圆满解决。第一,《本草经集注》在《神农本草经》365种药物的基础上,补入《名医别录》药物365种,并加入陶弘景的注说,“分别科条,区畛物类,兼注铭时用,土地所出及仙经道术所须”。他以朱字书写《神农本草经》内容,用墨字书写《名医别录》内容,他自己的注文则用小字标识,形成了层次清晰、出处明确的体例。陶弘景的小字注文具有重要的医药学价值,他对药物的性味、形状、产地颇多灼见,纠正了前代本草的许多错误。第二,《本草经集注》在药物分类上有所改进。该书在《神农本草经》三品分类的基础上,将药物划分为玉石、草木、虫兽、果、菜、米食、有名未用七个部类,对后世的本草分类产生了深远影响。第三,《本草经集注·序录》增加了“诸病通用药”“解毒”“服食忌食”等内容。陶弘景列举了80多种常见疾病,病名下列出疗治药物,便于急诊时参考。他说:“谨案诸药,一种虽主数病,而性理亦有偏著。立方之日,或致疑混,复恐单行经用,赴急抄撮,不必皆得研究。今宜指抄病源所主药名,便可于此处疗,若欲的寻,亦兼易解。”其中“解毒”是中国最早的中药解毒专篇。“服食忌食”列举服药时应该忌食的食物,也有一定的价值。
《本草经集注》极大地丰富了早期药学理论,但“作者囿于时代及地域条件,闻见受限,品种考证或有失误;作者为道家,故书中多录方士、神仙之言,是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