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的县域样本:福建长汀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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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生态环境治理向生态环境建设的转变

如果说水土流失的后果是自然界对人类滥用资源、无度索取的严厉惩罚,那么长汀人所得到的教训是刻骨铭心的。如果说水土治理的成果是人们遵循自然规律所应得的奖赏,那么长汀人从中获得的关于如何处理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启示也同样刻骨铭心并令他们长久受益。长汀人在水土治理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要从根本上改变和优化人的生存环境就必须从土地、水、植被和污染防治等多角度、全方位地推进生态环境体系建设。

(一)生态环境与生态环境建设

生态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是“由生态关系组成的环境”的简称,是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物质和能量)或作用的总和,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环境并不等同于自然环境,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这种自然环境只有在与人的关系中作为人的生存环境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建设,是我国提出的旨在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生态环境建设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这是一种生态哲学意义上的生态整体主义的哲学视野。由“人—自然环境”辩证互动关系构成的生态系统具有内在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依存的整体协同性。必须反对那种把人与自然环境对立起来,把人看作是自然的征服者、主宰者的观念意识,坚持“天人合一”的辩证整体思维,把世界看作一个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大化流行、生生不息的整体,人与自然同属于这个整体,共生共存于这个整体之中。用“自然中的人”取代“统治自然的人”。这种生态哲学的自觉是生态环境建设的思想前提。

第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严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和保护环境、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第三,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生态系统为规划对象,应用生态学的原理、方法和系统科学的手段,去辨识、设计和模拟人工生态系统内的各种生态关系,确定最佳生态位,并突出人与环境协调的优化方案的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基本特征包括:(1)综合性:即规划对象是某一区域内所有的生态环境要素、社会经济要素、技术要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生态经济地域综合体,在重视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结构优化和强化功能。(2)协调性:在规划中必须使区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始终相协调,注重整体性,并使宏观层面的建设与微观层面的建设有机结合。(3)前瞻性:生态规划应是一个高度前置性的生态战略思想,需要立足现实,正视问题,着眼长远,科学谋划,既不囿于短期行为,也不失之于“高远”空疏,而是在现有基础上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科学谋划,稳步推进。(4)地域性:由于不同的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基础,规划中的战略布局、发展方向、规划重点和建设步骤都要有鲜明的地域性。(5)实用性:生态规划作为区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成为区域决策部门的宏观决策依据,因此就必须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可操作性。

第四,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体现的是积极主动的保护思想,就是以最低的代价,达到最佳的保护效果,避免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不是一切都不要开发,保持原始的自然状态,关键是要把握好保护与开发的度,也就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的: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抢救性保护,对重点资源开发区实施强制性保护,对生态良好地区实行积极性保护。二是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目前,一些地区一边退耕还林还草,一边毁林毁草开荒占地;一边退田还湖,一边围垦湿地;一边划建自然保护区,申报自然遗产,一边进行无序的旅游开发,不仅加大了国家生态建设的任务和压力,而且也无法巩固生态建设成果,难以从根本上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实现生态环境状况的好转,只有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原则,把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才能有效地防患于未然,巩固已有的生态建设成果。要坚持绿色发展,在调结构、转方式上下功夫、求突破。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既能为环境减负,又能为生态增值。

(二)长汀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思路

生态环境建设是建立在生态环境治理的基础上的。没有一定的治理基础,也就是如果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状况没有得到扭转和改善,那么再好的建设蓝本也是虚空的。在这一点上,长汀是“幸运的”。就在水土流失治理取得重大进展之际,长汀抓住一个难得的契机,让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更高的层次:实现从治理到建设的转型。在2012年元旦前后习近平两次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之后,长汀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目标,提出促进长汀从水土流失治理向生态家园建设、探索“长汀经验”升级版的战略目标转变,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扎实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生态资源的保护、生态优势的利用、生态经济的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建立一个符合长汀发展实际的生态环境体系,在更高起点上把长汀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省建设示范县。根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按照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长汀县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县、乡、村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完成长汀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水土流失治理综合规划及专项规划、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林业生态建设规划、三洲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等五个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按照规划要求,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科学规划土地开发空间。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二是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首先制定了水土流失治理新的目标,加大对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科技、机制、管理的创新,提升生态经济效益,力争再用六年时间,在2018年前后基本解决传统的水土流失治理问题,创建一个中国特色水土流失区治理新模式,成为全国水土流失治理的工作样板。其次,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汀江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资源再利用化,经济发展的“低碳化”。

三是谋划生态家园建设新战略。按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标准,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整体生态保护、改善人民生活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生态治理与发展经济并重、环境保护与改善民生并行,走水土保持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支撑生态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新一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家园建设工作,向由“绿”变“富”、由“绿”变“美”、由“绿”变“生态文明”的更高目标迈进。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按照以上工作思路,长汀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出发,运用区域化治理、园区化运作、项目化推动的理念,对生态环境体系建设进行了精心的规划布局:对30多万亩未治理流失区和117.8万亩已经治理区域生态恢复、生态修复的规划设计;开展县域内所有生态资源的巩固保护和优先开发的规划设计;做好水土保持科教园、水土保持宣教馆、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以科学的规划引领新一轮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家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