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经济发展与政策研究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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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以云南省凤庆县、镇康县为例

苏建兰 王昭琪

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随着气候变化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林业碳汇由此成为一个新兴、热点话题。因为林业碳汇涉及千家万户,农户的参与意愿直接影响林业碳汇是否能顺利开展。通过对已有文献的考察可以发现,研究林业碳汇,主要是从碳汇概念、碳汇市场及碳汇政策等方面,研究农户参与主要从家庭特征、成本收益等方面,但是关于农户参与林业碳汇意愿研究的文章为数不多,而目前国内林业碳汇项目是由政府部门和NGO合作做一些试点,农户不是实施主体。为此本文从农户的角度出发研究其参与碳汇意愿,以期激励更多的农户参与碳汇项目,通过产业化的发展模式,借助市场化的交易平台,让农户直接参与到碳汇交易中来,实现农户利益最大化。

1 样本点概况与数据来源

笔者结合“中国碳交易市场构建框架和运行机制”项目,通过与“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合作,对云南省西南边陲两大自然保护区的管辖县——凤庆和镇康进行了实地调查,样本区域概况如下。

1.1 凤庆县概况

凤庆县位于云南省的西南部,东与巍山县、南涧县相连,是“世界滇红之乡”“中国核桃之乡”。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196065.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8.96%,其中:有林地面积140007.9公顷,灌木林地面积46881.6公顷,未成林造林面积126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763公顷,宜林地面积8286.8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8.33%。凤庆县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建造了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

1.2 镇康县概况

镇康县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南接耿马县,东邻永德县,西与友好邻邦缅甸果敢县接壤,北与保山地区龙陵县隔江相望。全县有林地面积1107.9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3.72%,森林覆盖率34%,镇康县依据丰富的林业资源,建立了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

1.3 数据来源

凤庆县和镇康县实地调研中,在林业碳汇项目实施区域和非实施区域分别选取了4乡镇10村106户、8村100户农户进行走访调查,具体调查样本区域见表1。

本次调查问卷总数为206份,回收有效问卷202份,问卷有效率为98%,有效问卷所提供数据为笔者后续分析的数据来源。

表1 调查样本区明细

2 农户参与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2.1 农户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分析

2.1.1 项目区参与意愿

农户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意愿有两种结果:愿意和不愿意。项目区愿意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比例占一半,为50%; 41.51%的被访问者表达了不参加意愿;8.49%的人员未对此作答(见图1)。调查结果显示,人们愿意参与林业碳汇项目,但参与的意愿不强烈。

图1 项目区农户参与意愿情况

2.1.2 非项目区参与意愿

在非项目区愿意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比例占一半,为50%;43%的被访者表达了不参加意愿;7%的被访者对此未作回答(见图2)。调查结果显示,人们愿意参与林业碳汇项目,但参与的意愿不强烈。

图2 非项目区农户参与意愿情况

2.2 构建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

农户是否愿意参与林业碳汇项目,是一系列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根据经验常识和相关文献,初步认为农户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经济环境以及心态等各因素都对农户的参与意愿具有一定的影响。结合调查问卷中的各项具体指标和数据,本文设置了10项变量,令0=不愿意,1=愿意,以 Y 为因变量,X 为自变量,构建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方程:

Ln[p/(1-p)]=β0+β1X1+β2X2+…+β10X10+μ

其中,pY=0的概率,1 - pY=1的概率,X1, X2, …, X10是回归方程中的各个变量,β0, β1, β2, …, β10是待估参数,μ是扰动项。综合实地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各项变量及其具体解释如表2。

表2 变量及解释

2.3 分析结果及说明

运用SPSS 17.0软件对206户农户的各项变量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将Y作为因变量,将X1, X2, …, X10作为自变量。分析结果见表3、表4、表5和表6。

表3 模型汇总

表4 方程中的变量

注:表示在5%水平上显著,∗∗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

从表3可以看出,Cox & Snell R方统计量和Nagelkerke R方统计量分别等于0.650和0.869,意味着该模型解释了被解释变量80%以上的变动,说明该模型的拟合优度是比较好的。

表4列出了回归方程的各个待估参数β、标注误差S. E、Wald统计量Wals、自由度df、显著性Sig(P值)和发生比例Exp(β)。

2.4 影响因素分析

从表4可以看出,在10个变量中,有4个变量的系数的Sig(P值)小于0.05,分别是X2(文化程度)、X5(家庭人均年收入)、X9(农户环保意识)、X10(对碳汇林未来经济预期),说明这4个变量对农户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其余6个变量的系数的Sig(P值)都大于0.05,所以认为它们对农户的参与意愿的影响不显著。对各变量在农户参与林业碳汇意愿中影响程度的具体解释分析如下。

2.4.1 对显著性指标的分析

(1)文化程度。文化程度对农户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一般来说,人的文化程度越高,对新事物的接受意愿就越强。笔者认为农户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就越能理解碳汇林的性质和意义,对参与林业碳汇就具有较强的积极性,参与意愿也就越明显,分析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2)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家庭人均年收入越高,农户的生活水平就越高,在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后,就会追求精神生活。实施林业碳汇能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所以家庭人均年收入高的农户比较愿意参与林业碳汇。

(3)农户环保意识。农户环保意识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在愿意参与林业碳汇的农户中,当问到“为什么愿意”时,大多数农户都提到了保护环境(见表5)。由于案例点的生态破坏比较严重,所以大多数农户都愿意保护树木,以防止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灾害。

表5 农户环保意识

(4)对碳汇林未来经济预期。对碳汇林未来经济预期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觉得碳汇林未来经济状况不差的农户,大都对参与林业碳汇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见表6)。在调查中很多农户表示,参与林业碳汇不仅不用自己投入成本,而且能从中获得较大收益,所以愿意参与其中。

表6 对碳汇林未来经济预期

2.4.2 对不显著性指标的分析

(1)户主年龄。户主年龄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影响不显著。一般来说,人的年龄越小,越容易理解和接受新鲜的事物。但根据调查结果来看,户主年龄与是否愿意参与林业碳汇并无关系。本文认为其原因可能在于被调查农户户主的年龄比较大,其思想已经趋于理性,对事物具有较为稳定的态度。

(2)劳务收入占家庭年收入比例。劳务收入占家庭年收入比例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影响不显著。对案例点调查的190份问卷分析得知(排除16份未作回答的问卷),劳务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比较低,农户的大部分收入还是来自农业收入,本文认为,在这一因素下,即使是依赖于农业收入的农户,在进行是否参与林业碳汇的决策时,可能也很少去考虑自身对农业收入的依赖程度。

(3)家庭劳动力人数。家庭劳动力人数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影响不显著。在设定变量时,我们认为家庭劳动力人数越多,就越愿意投入劳动力从事林业相关的经营活动,表现为对林业碳汇参与意愿的影响方向为正。但是分析结果却没有得到证实。在我们调查中发现,家庭劳动力人数越多的农户就越倾向于外出打工,因为打工的收入远高于从事林业经营活动的收入,所以劳动力人数的多少并没有影响参与林业碳汇的意愿。

(4)林业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林业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影响不显著。一般来说,林业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越高,农户对林地的经营就越有兴趣。但在本文的206份农户调查中,绝大多数农户的林业收入都比较低。本文认为,过低的林业收入使得农户对林地经营缺乏兴趣,这就导致农户不在意自家的林地是否参与林业碳汇。所以林业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未构成显著性影响。

(5)人均耕地面积。人均耕地面积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影响不显著。一般来说,人均耕地面积越多,越愿意参与林业碳汇。而实际上分析结果没有得到证实。在调查中发现,有些人均耕地面积多的农户愿意种植收入高的经济林,而不愿参与林业碳汇。有些人均耕地面积少的农户愿意参与林业碳汇是由于可以将剩余的劳动力投入到外出务工,这样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所以人均耕地面积对参与碳汇意愿没有显著性影响。

(6)林地面积。林地面积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影响不显著。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在案例点政府为了保护环境,即使是商品林也不能随意砍伐出售,林地面积的大小与收入没有直接关系,所以林地面积对参与林业碳汇意愿没有显著性影响。

3 影响农民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深层根源分析

3.1 合理参与机制的缺乏导致各阶段农户参与程度不同

在林业碳汇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同的项目农户的参与程度是有差异的,有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引入了社区林业参与式发展理念,这类项目农户参与程度较高,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采用传统的实施方法,农户的参与程度较低。

3.1.1 规划设计阶段农户处于被动接受状态

在碳汇项目立项阶段,广大农户很难参与其中,只有少数村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在项目设计上,主要由项目实施方和林业部门承担,农户的参与主要体现在帮助项目设计人员查看地块,提供相关信息,因此,该阶段社区的参与方式主要是提供信息。

3.1.2 具体实施阶段农户的参与程度低

在项目宣传方面,广大农户只是被动接受宣传信息。在项目实施模式的选择上,多数地方是由林业部门和项目实施方统一规划,农户多是被动接受。在种苗选择方面,农户不能完全凭借自己的意愿去选择,会受到项目实施方要求的制约。在种苗供给方面,出于对苗木质量的考虑,多数地方都是由林业部门统一供苗。在造林以及林木管护方面,为了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多数地方是聘请造林公司来完成,少数地方是由农户自己完成。在兑现补助方面,多数地方是在林业部门统一安排下,农户被动地接受补助。

3.1.3 碳服务交易阶段农户无法参与其中

在碳服务交易方面,农户无法参与其中,完全是由NGO组织或项目实施方到市场上参与交易,具体的交易信息农户也无法获知,交易额的具体分配更是无法干预,农户在此阶段完全是被动接受。

3.2 较低的碳汇收入不能吸引农户参与

林地作为农户享有的一项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能给农户家庭带来收入。而如今,农户变得越来越理性,他们希望能将林地利用到利益最大化,这就是农户是否愿意参与林业碳汇的重要原因。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农户获得的直接收益是云南省政府和TNC分别给予的每亩200元补贴,潜在收益是30年后的木材收益。而对同等情况下没有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农户来说,只是少了400元的补贴,但这部分农户可以种植效益比较好的经济作物,不仅周期短,而且能获得很高的收益。

3.3 林业碳汇风险大使农户产生规避行为

根据样本区调查显示,在项目区有15.2%的农户认为参与林业碳汇风险大,在非项目区有21.5%的农户认为参与林业碳汇风险大。这部分农户对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及未来收益的可靠性缺乏信心,对林业碳汇持谨慎态度。他们长期以来形成了传统的行为路径方式,对土地有很强的依赖心理,一时难以改变,土地对他们而言,有社会保障和心理慰藉功能,所以新生的林业碳汇让他们产生规避行为。

4 有效促进农民参与林业碳汇的建议

目前国内林业碳汇项目是由政府部门和NGO组织合作进行试点,农户只是被动地参与其中,并且在参与过程中只能获得少量的补贴,参与碳汇项目并没有由此而过多改善农户的生活水平。因此,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其中。

4.1 构建促进农民参与的林业碳汇机制

4.1.1 积极利用农民参与林业碳汇的条件

首先,自2006年我国实行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农民拥有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产权,激发了农民发展林业产业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和生产率,与此同时,农民具有了自主选择权,这就使得农民参与相关的林业交易更加灵活。

其次,广大农村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且价格低廉,而林业碳汇在造林、管护、抚育等环节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参与,丰富廉价的劳动力使得农户能够在林业碳汇项目中获得优势。

4.1.2 建立林业碳汇评价机构,准确评估农民资产

林业碳汇评估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与专业性,由于我国林业碳汇起步较晚,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监测体系与专业的评价机构,因此为保障碳汇交易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了解国内外计量方法、国际规则、碳量评估的专家队伍,从而准确评估农民资产,保障农民经济利益。

4.1.3 构建交易平台,为农民参与林业碳汇提供条件

目前我国的林业碳汇主要由政府部门和NGO合作做一些试点项目,农户既不是实施主体,而且在项目的管护、抚育、交易等方面也很少参与。因此要构建新型交易平台,通过林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将分散的农户聚集起来,然后在相关技术部门的指导下,以农户为实施主体参与项目的造林、管护、监测等环节,然后将监测的碳汇量放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最后将交易额按投工投劳的比例分发给参与农户。

4.1.4 建立农民参与林业碳汇激励制度

为激励农民积极参与林业碳汇,政府应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一是通过建立中长期低息贷款体系,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减轻贷款方的利息负担;二是农民在从事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的收入无须缴纳税费;三是交易平台要为实施主体的碳汇量设立专项用户,让其享有优先交易权,并对其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四是提供专业的技术团队,免费帮助农民参与林业碳汇工作。

4.1.5 建立林业碳汇监管机制,保障农民参与权益

为降低农户所承担的风险,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一是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全国的林业碳汇;二是政府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对林业碳汇的审批、实施、交易以及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三是设立行业协会,以加强对行业的执业指导,并辅助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

4.2 健全林业碳汇实施和补偿机制,提高农户经营碳汇林的积极性

为保证农户能更好地参与其中,林业碳汇应以农户为实施主体,由林业合作社或林场牵头,将分散的农户聚集起来,共同参与造林、管护、交易等环节,同时政府或NGO组织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然后将监测的碳汇量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碳汇收益按比例分发给各个农户。与此同时,应通过提高补助标准、实施分类补偿办法、创新工程管理模式、优化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等措施,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提高农户经营碳汇林的积极性。

4.3 开展农户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农户对林业碳汇的认知度,降低经营风险

林业碳汇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其经营管理需要整个社会的关心和积极参与。应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活动等方式对农户进行生态环境教育,提高农户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受教育水平,培训内容可以涉及碳汇林的重要性、相关的政策法规、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以及碳汇林建设的紧迫性等方面。通过广泛教育,使更多的人了解碳汇林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内容,并积极地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