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安排
一 研究方法
目前关于审计师独立性治理问题,主要采用的是分析性研究、实证研究方法。但是关于审计师选聘权配置问题的研究,主要探讨的是在委托代理关系中或者在客户与审计师的竞争中,审计师是如何保持其独立性的。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有关审计师选聘权配置的研究,往往与其他审计师独立性问题结合在一起,少有人将审计师选聘权配置作为一个完整专题进行研究的;另一方面,研究者均已经开始注意到审计师选聘权配置方式是研究审计师独立性的一个起点(Lee, Gu, 1998; Mayhew, Pike, 2004;Chi, Lei, Long, Wang, 2013),或者说是一个重要的基本假设前提,根据不同的假设前提,其会推演并得出不同的委托代理分析框架体系。所以,本书在方法论上,以现实存在为立论前提,以分析性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以审计师选聘权配置为切入点,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审计师独立性分析框架。
在这样的方法论下,本书的研究主要解决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不同类型的审计师选聘权配置下的审计师独立性问题。本书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审计师选聘权配置分析框架,完整地回答了不同类型的审计师选聘权配置如何影响审计师独立性及其影响的机制。第二个问题是审计师选聘权配置和不同审计竞争类型的结合问题。我们分别将完全竞争审计市场、垄断竞争审计市场和寡头垄断竞争审计市场引入一般性分析框架中,以形成一个基于完整审计师选聘权的审计师独立性的一般性分析框架,这为我们研究审计师独立性提供了新的思路。第三个问题是一般性分析框架的理论价值问题。本书采用所建立的一般性分析框架,为目前审计师独立性研究中所关注的审计师低价承揽、审计师任期、审计师的收费、非审计服务、法律责任、声誉等是否会影响审计师独立性的实证研究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观察视角。第四个问题是不同类型的审计师选聘权与不同的独立审计制度演变路径是否存在联系,如果有,那么这样的联系又是怎样的。为此,我们将不同类型的审计师选聘权引入独立审计制度变迁中进行考察,以探索和发现它们之间的关系。
基于此,本书内容具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主要是形成本书的起点和基础;第二部分包括第三、四、五、六章,主要是形成基于审计师选聘权配置下的审计师独立性分析框架,并对该框架中影响审计师独立性的各种因素做分析性论证,其中所使用的研究工具主要是博弈(如进化博弈);第三部分包括第七章,为应用篇,主要是应用前两部分的理论结论,为中国的审计师独立性发展过程提供理论解释和建议。
二 研究思路
本书的研究思路如图1-4所示。
图1-4 研究思路
三 研究内容安排
第一章主要提出所研究的问题,综述该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本书的内容安排,说明本书的几个基本假设。
第二章提供了研究审计师独立性的一个完整视角。该章认为,当我们将审计师选聘权配置作为研究审计师独立性的切入点,放弃了一般审计师独立性研究中实际隐含或者未言明、不完整的审计师选聘权配置假设后,现实中的审计师独立性问题存在清晰的边界,一是审计师选聘权M-A配置下的边界,二是审计师选聘权O-A配置下的边界。
第三章将完全竞争审计市场引入审计师选聘权分析框架中,形成了一个基于审计师选聘权配置的完全竞争审计市场一般性分析框架,并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分析了审计师低价承揽、审计师任期、审计师的收费、非审计服务、法律责任、声誉等对审计师独立性的影响,并由此为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分析性的证明和结论。
第四章将不完全竞争审计市场引入审计师选聘权分析框架中,形成了一个基于审计师选聘权配置的不完全竞争审计市场一般性分析框架,并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分析了审计师低价承揽、审计师任期、审计师的收费、非审计服务、法律责任、声誉等对审计师独立性的影响,并由此为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分析性的证明和结论。
第五章将寡头垄断审计市场引入审计师选聘权分析框架中,形成了一个基于审计师选聘权配置的寡头垄断审计市场一般性分析框架,并在寡头垄断审计市场条件下,分析了审计师低价承揽、审计师任期、审计师的收费、非审计服务、法律责任、声誉等对审计师独立性的影响,并由此为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分析性的证明和结论。
第六章应用进化博弈分析框架,通过分析审计师行业制度的市场化发展模式和行政式推进模式,提出了在不同的审计师选聘权配置下,审计师会形成不同的进化稳定策略格局,这导致形成不同的独立审计习惯和规则,同时在审计师选聘权配置的演化过程中,独立审计制度的发展存在强烈的历史路径依赖。
第七章应用本书建立的理论框架对我国审计师独立性发展进行理论解释,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性建议。
四 本书的基本假设
(一)经济人:参与人具有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意识和动机。
(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参与人只要有“损人利己”的机会,均会尽可能地利用,以实现其效用最大化。
(三)审计合约的不完备:审计合约的不完备是本书的一个基本假设前提;审计合约的不完备是指报告的提供者总存在通过与审计师合谋,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
(四)审计师能力充分:审计师均掌握了充分的审计技术,只要实施最低成本的审计,就能充分知晓被审计人的所有会计信息。
(五)监管者能力充分:监管者均具有充分的监管能力,只要实施最低成本的监管,就能充分掌握被审计人和审计师合谋的信息。
(六)审计师的零成本更换:除非因为讨论问题的需要而特别说明,否则审计师的更换是无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