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学研究(第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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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从经济危机到社会危机的传导机制

孙立平教授读了笔者在“社会学人类学中国网”上关于危机传导机制的一篇短文(刘世定,2008)后说,不仅要注意经济危机本身的传导(如从金融危机传导到实体经济危机),而且要注意从经济危机向社会危机的传导研究。此言极是。

本部分仍从社会机制的角度考虑经济危机向社会危机的传导。

抽象而言,上面所讲到的经济危机的社会传导机制,也适合于社会危机的传导。例如,谢林讲到“自我实现预言”时举的一些例子——如果人们认为某些政治人物已经得不到多少人支持,那么他们就可能真的得不到什么支持;1960年法国从阿尔及利亚撤军之后法国殖民者随之退出,居住在一些非洲国家的白人因为相信其他白人都要离开而抛弃自己的房屋和财产离开非洲——也可以看作在社会危机出现后使社会危机进一步传导的机制(谢林,2005: 96)。

虽然上面那些机制对于我们研究各类危机的传导都是有帮助的,但是,在研究从经济危机到社会危机的传导时,还必须注意这两类危机衔接中的一些特殊问题。

经济危机导致的社会后果不仅是许许多多人的收入下降和财产缩水,而且通常还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引起超常的社会分化。这可能导致两个后果:一是维系原有秩序合法性的意识形态被动摇;二是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的社会精英和在经济危机中受损的广大民众的新的结合。而这两个后果,正好孕育马克斯·韦伯所说的把社会不平等引向严重社会冲突的两个条件,即合法性撤销和魅力型领袖的出现(特纳,2001: 164~167)。

诺思在讨论意识形态时曾指出其具有这样一些特点:它是与个人观察世界时对公正所持的道德、伦理评价交织在一起的,其固有部分是关于社会制度的公平或公正的评判;当经验与思想不相符时,意识形态会发生改变(诺思,1991: 55)。诺思对意识形态特征的这一概括是值得注意的。在经济危机中,当经济衰退和社会分化并发而使许多人的绝对收益和相对地位都下降时,人们不可避免地会提出对社会制度、秩序、结构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的质疑。社会科学工作者可以对公众的公平观念进行科学研究,但是公众的公平观念并不会依照科学程序形成。这种质疑大到一定程度,会引起对原有制度、秩序、结构的合法性的撤销,此时便到了社会危机的关头。

经济衰退和社会分化并发症伤及的不仅是下层民众,而且也包括相当数量的社会精英和潜在的社会精英。这两种力量结合起来,加之对原有社会制度、秩序、结构的合法性的撤销,将会推动社会危机的深化。

依据对经济危机是否存在政府干预,从经济危机到社会危机的传导机制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没有政府干预下的传导机制;第二类,有政府干预下的传导机制。鉴于当时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积极干预的应对经济危机政策,我们将特别注意第二类。

在这里,我们认为首先需要避免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应对经济危机的扩大总需求措施会使所有受经济危机损害的人受益,因此扩大总需求的政策不会诱发社会危机。我们虽然尚未见到有关这种认识的明确表述,但是出于更好地应对危机的考虑,预先注意避免这种认识是必要的。

应当承认,这种认识不是没有道理。根据宏观经济学中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分析,在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条件下,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扩大总需求,会使均衡国民收入水平提高。这意味着,厂商可以生产并销售更多的产品,得到更多的收入;工人也可以得到更多的就业机会。这看来符合帕累托改进的特征。

但是这种分析忽略了两点。第一,通过需求和生产之间不断的互动,增长的国民收入也许终将惠及所有社会成员,但是,这是通过一个过程才能得以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受益的先后次序将不同,和受益次序相联系,人们的后续发展机会和利益后续扩展的程度也会有差异。第二,即使社会成员在绝对收益方面都同时受益,也还可能存在相对地位的不同变化,而相对地位也影响着人们的效用或满意程度。这一过程所带来的绝对收益和相对地位差异,如果处理得不好,也是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这两点忽略,是没有引入社会结构的静态总量分析的缺陷所致。

在《社会学研究》编辑部2006年岁末举办的“中国社会学的责任与承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专题座谈会上,笔者提出应该把社会结构分析和经济总量分析结合起来形成“总量-结构”宏观政策分析的意见,并写成一篇笔谈文章(刘世定,2007)。在这里,我们想接续这一思路结合经济危机向社会危机的传导问题来加以探讨。

考虑到应对经济危机的扩大需求政策措施在拉动经济总量增长的同时也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社会分化,从而产生政策的“非预期后果”——由经济危机传导到社会危机,因此,在总量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同时,考虑社会结构因素就显得非常重要。社会结构因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和总量政策相结合。比如,我们可以将其具体化为两点:

(1)总量政策实施的社会渠道;

(2)人们在总量扩张政策介入下的利益差异,包括绝对收益差异和相对地位差异。

在最抽象的宏观经济学分析中,逆对经济衰退的扩张性财政政策通过由给定的边际消费倾向决定的乘数对国民总收入发挥作用,扩张性货币政策则通过货币乘数对国民总收入发挥作用,而对于财政政策内部、货币政策内部的政策实施渠道则略而不计。更具体的研究涉及政策实施渠道,如有关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研究就很重视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包括利率渠道、金融资产渠道、信贷渠道及汇率渠道的影响(Mishkin, 1995)。但是,总体看来,对政策实施渠道的研究并没有和社会结构、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联系起来,或者说,总量政策实施的社会渠道还并没有受到重视。

把投资乘数和货币乘数作为给定的外生变量处理仅仅是一种分析上的便利,而乘数会因政策实施的社会渠道不同而不同,因此,扩大总需求政策的不同社会渠道会影响国民收入总量。由此来看,即使政策目标仅仅是国民收入总量,考虑社会渠道也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在影响总量的同时,社会渠道还影响社会成员的收益次序、后续发展机会、绝对收益和相对地位变化,影响着社会分化的状态。例如,在政府拉动内需的投放总量一定的前提下,通过公共工程来拉动内需,和通过刺激楼市回升来拉动内需,渠道不同,导致的利益格局也不同,化解或引发矛盾的状况也不同。

事实上,在2008年中国政府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采取扩张性财政、金融政策拉动内需的实践活动中,社会渠道问题已经引起重视。在一定意义上说,这表明实践已经走在学术研究的前面,并对学术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社会迅速变迁的条件下,包括危机传导的社会机制研究在内的“总量-结构”的经济社会宏观分析将有其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