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中国区域城市化发展模式与城市生态安全关系受到国内外学者关注。本书以城市化与生态安全的相关理论为基础,以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人口、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等主要数据资料为依据,构建了区域生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压力-状态-响应模型”(Pressure-State-Response Model, P-S-R模型)。同时,本书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生态安全综合评价模型,对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及31个省(区、市)城市化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模式、区域生态安全状况、区域城市化与生态安全的耦合关系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对我国区域城市化过程与生态安全时序关系的基本判断,是明确城市化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的前提。本书从四大区域的层面分析了我国区域生态安全状况。2010年,东北地区的区域生态安全综合指数是全国四大区域中唯一达到“比较安全”的“良好状态”的地区;但东北三省间存在一定差距。东部、中部和西部,以及全国生态安全综合指数(A)处于区域生态安全分级标准的第Ⅲ级水平,即“基本安全”的“敏感状态”。对区域城市化与生态安全耦合关系综合的分析表明,在未来20年乃至更长时间内,在城市化与生态安全协调演进的过程中,我国区域城市化与生态安全状况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中,既有积极的因素,也存在一系列的制约问题。综合考察我国区域城市化发展模式所反映出的时空特征,及其生态安全特征,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区域城市化与生态安全耦合关系形成了3种具有不同特征的耦合类型;从31个省(区、市)的角度看,我国区域城市化与生态安全的耦合关系形成了12种不同的耦合类型。我国区域城市化与生态安全的耦合形态发生的时空特征,总体上符合城市化过程中的城市化模式变迁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关系的基本规律。
本书在对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化发展趋势,以及区域生态安全制约因素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安全视角下我国城市化发展模式的战略选择和对策建议。本书认为,从保障并实现生态安全的视角考察我国区域城市化,由于受历史、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生态资源和城市化的区域发展很不平衡,未来区域城市化具体推进路径的选择,应该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指导,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的原则,在梯次推进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化的进程中,选择具有区域特色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另外,在积极推进区域城市化进程的同时,要保障并提升区域生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