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与伦理学研究(2016下半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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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代语境下的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探析

尹江燕 孙伟平尹江燕,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孙伟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客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价值哲学。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13&ZD007)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 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中国,“诚信”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她是个人的美德、企业的黄金资产、社会的公序良俗、国家的重要软实力。诚信以明大理、守善道为前提,集“诚实”与“信用”于一身,表征着劳动者诚实创造的态度和优良的品德。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必须坚持德法共治,在切实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的同时,大力弘扬诚信美德,使诚信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每一个人则必须做到诚信律己、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奉职。

【关键词】 诚信 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近些年来,透过“三聚氰胺”“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以及“老人跌倒‘扶’(付)不起”等“道德难题”,诚信价值观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而每一次冲击道德底线的考验往往都会掀起舆论的轩然大波。实际上,诚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核心要素,是维系社会正常程序的主要规范,是公民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价值准则。将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展,是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具体要求。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诚信价值观?为什么要倡导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怎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究。

一 倡导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的必要性

诚信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的黏合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习近平强调:“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习近平:《之江新语》,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第18页。当代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期。随着改革特别是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当代中国正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急剧转型,诚信传统受到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的侵蚀,欺骗组织、统计造假、商业欺诈、骗贷逃债、制假售假、学术不端等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的现象屡屡发生,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扰乱人们心灵世界的一大问题,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期盼。

(一)从个人的视域看“诚信”

诚信是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础、事业成功的前提。自古以来,中国传统道德就强调“诚信为本”。如孔子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大学·中庸》,王国轩、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10,第183页。宋代理学家程颢在《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中说:“学者不可以不诚,不诚无以为善,不诚无以为君子。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自谋不以诚,则是欺其心而自弃其忠;与人不以诚,则是丧其德而增人之怨。”任何人安身立命都离不开“诚信”二字,正所谓“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做事先做人,这是处世原则;立业先立德,这是做人原则。做事不做人,永远做不成事;做人不立德,永远做不成人。《春秋谷梁传》说:“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只有以诚信为本的人,才能获得他人的信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以不诚信的行为欺诈他人,最终受损的往往会是自己。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中,生产者若不诚信,为获取更大的利润罔顾他人健康安全,一时可能得利,但最终难免失去消费者,失去市场;为官者若不诚信,为自己的功名利禄而罔顾民意民生民情,一时可能官运亨通,但最终难免失去民心,失去官位。可以说,诚信是伴随我们一生的“身份证”,是我们想要获得他人信任的“通行证”。作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主人,每一个人不仅应该自己讲诚信,而且应该担负起维护社会诚信的责任。

诚信是个人交友的重要品质。孔子说:“德不孤,必有邻”, 《论语·大学·中庸》,王国轩、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10,第47页。“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大学·中庸》,王国轩、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10,第14页。孟子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杨伯峻、杨逢彬:《孟子译注》,岳麓书社,2009,第99页。孔子的学生曾参说“吾日三省吾身”,其“三省”之一便是“与朋友交而不信乎?”《礼记·儒行》中说:“儒有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论语·大学·中庸》,王国轩、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10,第26页。自古以来,言而有信就是个人行为的一般道德准则,是人际交往中必备的要素。《墨子·修身》说的“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 《墨子·修身》,李小龙译注,中华书局,2007,第11页。更是直接点明了个人言行的密切关系。当今社会出现了一些诚信的“背叛者”,俗称“老赖”。“老赖”不仅让自身的信誉受到摧毁,而且让原本由血缘、亲情、友谊建立起来的公平诚信体系遭受重创。事实上,言而有信既是一种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身的尊重。正因为人与人之间互相信赖,彼此之间的联系才越来越密切,从而凝聚成更强大的力量。

对个人而言,诚信无疑是一种品质,一种责任,一种高尚的品德。中华民族向来推崇“诚外无物”,视诚信为千金不易的可贵品质,正所谓“君子养心,莫善于诚”。对诚信价值观的执着与坚守,已深深熔铸于中国人的精神血脉,成为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因子。千百年来,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广为流传,“一诺千金”的佳话不绝于史,人们心向往之、行践履之。“诚信农妇”武秀君、“信义兄弟”孙水林和孙东林、“油条哥”刘洪安,一个个响亮的名字、一件件感人的事迹,生动展现了当代中国人以诚立身、守信践诺的精神风貌。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不管环境如何变化,诚信永远是高山景行的道德品质,永远是安身立命的道德标尺。面对各种各样的利益和诱惑,每一个人都应该重信守诺,坚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真诚做人、守信做事,让诚信成为不懈追求和自觉行动,充盈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空间。

(二)从企业的视域看“诚信”

对企业而言,诚信是“黄金资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是商品交换具有频繁性和广泛性的商品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诚信是其生存发展的“通行证”,是其至关重要的无形资产。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以货币为媒介的“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形式。特别是迈入信息时代,电子商务普遍实行赊销、赊购、预付款、贷款、融资等有条件让渡的价值不同步实现的信用交易。淘宝、天猫、亚马逊等购物网站上每日上亿笔的订单交易,都是信用在流动。以信用取代货币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的信用经济。诚信是实现信用交易安全的前提和保障,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黄金规则和生命线。德国社会学家鲍曼指出:“诚信、真挚、值得依赖或可信性重新被视作确保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而不是市场的结果。”〔德〕米歇尔·鲍曼:《道德的市场》,肖君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第10页。

我们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诚信经营的企业往往能够规避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信用度高的企业往往有很多客户、银行以及其他企业主动找上门,希望与他们进行合作。久而久之,优质资源都汇聚到了企业内,发展自然也就如鱼得水了。对于历史上的诚信巨贾名言和诚信经营故事,不少人如数家珍:康熙年间,同仁堂的创办者乐凤鸣就提出,“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以诚信铸造金字招牌,历经沧桑而常青不衰;嘉庆年间,中国第一家信用机构“日升昌票号”的掌门人雷履泰,始终坚守“宁可失利也不肯失信于人”的信条,终“汇通天下”……揆诸现实,我们正处于一个诚信断层、信用贫困的焦灼期。单就经济领域来说,毒奶粉、“地沟油”等无良企业的制假售假仍让人心有余悸,商业欺诈、财务造假等劣行依旧是打不死的“小强”, “劣币驱逐良币”“劣企驱逐良企”的“逆潮”持续冲击着市场经济的基石。但这些不讲诚信、不守信用的企业,即使逞一时之势、得一时之利,却最终难逃因信用“亏空”而被淘汰出局的命运。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盛。”诚实守信作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宝贵的历史经验,早已浸润在我们的文化基因中,成为我们为人处事、办企经商、治国安邦所需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虽然现在注册一家企业门槛很低,但要发展壮大,信用的标准是绝不能降低的。实践证明,企业只有坚持以诚兴业、信誉至上、履约践诺,擦亮企业的诚信“名片”,靠信誉打造品牌、占领市场,才能赢得长期的发展优势。

(三)从社会的视域看“诚信”

对社会而言,诚信是公序良俗,是社会运行的基本条件。现代社会不仅是物质丰裕的社会,也应该是诚信有序的社会。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是社会顺畅运行的润滑剂。古往今来,诚信都是社会不可或缺的运行规则,是社会进步无比珍贵的精神财富。“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诚信是社会关系的无形纽带,没有诚信这个“结”,社会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散落一地。古人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就是告诫世人:失去诚信,个人就会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就会失去运行之轨。现在,我国市场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正在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经济社会交往常常在陌生地、陌生人之间进行,对社会诚信的要求更高。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只有诚信观念深入人心,为官者方能守住政务诚信,为商者方能做到商务诚信,为民者才能共同建立社会诚信。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推进,社会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道德建设与经济发展相比较,显得滞后、不尽如人意。近些年来,在物质主义、功利主义和享乐思想的冲击下,社会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诚信缺失现象,加重了人们的戒备心理,导致了太多的社会问题。人们的担忧无处不在:买东西怕挨宰、捐钱怕被侵吞,与陌生人交往怕上当,就连面对老人摔倒也害怕被“讹”而不敢扶……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人与人之间变得互不信任,说话处事打交道,处处提防。即便遇到扶危救急的事,一些人也不敢见义勇为,不愿乐善好施。邓小平早就告诫,“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154页。因此,倡导诚信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稳定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

(四)从国家的视域看“诚信”

诚信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韩非子·八经》中说:“法之所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刘乾先等:《韩非子译注》,黑龙江出版社,2003,第777页。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基本行为规范,国家只有本着诚信的原则将“信赏罚”落到实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奖励惩处,才能使这种外在的行为规范逐渐内化为人们内在的行为准则,以达到“尽民能”的效果。

诚信是治国理政的必然要求。《论语·颜渊》中记载:“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第126页。在孔子看来,粮食、军事力量和诚信是国家政事的三大内容。其中,诚信是最为根本的。因为只要保有诚信,即使抛弃了原有的粮食和军事力量,依据时局制定的治国方略也能在最短时间内被执行,从而重新建构军事保护力量,使国家尽快摆脱不利时局、走向正轨。《礼记· 经解》中记载:“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上下相亲,谓之仁。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谓之信。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则不成。”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370页。这进一步说明了“诚信”对于治国理政的重要性。可见,号令和谐、相亲以仁、取民以信、除害存义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法宝。

诚信是巩固一个国家国际地位的重要软实力。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当前,中国和世界的关系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在国际上说话的分量越来越重,这除了综合国力蒸蒸日上,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重情义、讲诚信。国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相待;事不分亲疏,一律以理服人。中国做出的承诺、答应的援助,一向说话算话,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当然,诸如“中国制造”的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也常常被别有用心的人炒作。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交流日益密切,深化国际贸易和交往、树立国际品牌和声誉,加强诚信建设、打造诚信中国,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已经成为一个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二 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的丰富内涵

诚信是诚实和信用的简称。诚信的要义在于“真实无欺不作假、真诚待人不说谎、践行约定不失言”。王淑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伦理学研究》2015年第3期。具体地说,诚实就是反映事物时求真,做事认真,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接人待物时求实,表里如一,不说谎骗人和违心自欺;言行一致,说真话、做实事,不说大话、空话、假话。信用就是人们遵守和践行承诺、契约、合同、誓言等,守约有信誉,说话算数,不食言。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

“诚信”是诚实与信用的有机结合。很多人容易割裂诚实与信用之间的联系,用信用取代诚信,如认为“行其所言谓之信”。事实上,“行其所言”只能代表此人信守承诺、践行约定,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诚信。诚信价值观不仅要求“言必行”,更重要的是要求此“言”为“肺腑之言”,而非言不由衷,心口不一。“诚”是“信”的根本,信用作为忠于自己诺言和义务的道德品行,需要诚实的道德基础。所以,“诚信”就是“内诚于心,外信于人”,而不是背离自己信服的正确价值观信口开河、盲目承诺,抑或是采取急功近利的行为方式欺骗自己或他人。

“诚信”以明大理、守善道为前提。诚信所主张的实话实说、实事求是和“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是毫无条件的,而是以明大理、守善道为前提的。从我们为人处世是否需要讲诚信来看,遵守诚信是无条件的。但是,从在何种性质的事情上必须遵守诚信来看,遵守诚信又是有条件的:践行诚信价值观,本身应该有价值判断贯串其中。“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 《论语·大学·中庸》,王国轩、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10,第318页。“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 杨伯峻、杨逢彬:《孟子译注》,岳麓书社,2009,第137页。内心不明“大理”、不解“善道”,所诚亦愚,所信亦昧。这里的“大理”“善道”,就是指自己的言行要遵循国家法律,与国家利益、民族大义相一致,与人和人之间应有的善意和友爱无相悖逆。我们当然不能盲目地践行承诺、履行我们签订的任何契约或者合同,而是应该对这些承诺、契约或者合同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进行反复考量。比如,准确地判断其中的内容是否符合社会制度、法律、道德的规定或准则。如果我们确知其中的内容不符合这些规定或准则,那么,我们就不需要、也不能做。《论语·学而》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论语·大学·中庸》,王国轩、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10,第16页。朱熹说“盖信不进义,则不可以复”(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中华书局,1986。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内诚于心,外信于人”绝不是诚信价值观的全部内容,以明大理、守善道为前提,明礼诚信,信德载道,以信求仁,讲信循义,才是践行诚信价值观的要义所在。

“诚信”是劳动创造的态度和品德的表征。诚信不单是守约与履约的信用问题,更是劳动创造的态度,是品德的表征。诚信意味着人们在劳动中尊重客观事实不作假,出勤出力不投机取巧和偷奸耍滑。如果说“劳动创造世界”,那么,只有诚实劳动才能创造出提升人的生活品质和增强人们幸福感的美好世界。缺乏诚实劳动,才产生了虚报业绩、伪造剽窃、制假贩假等各种弄虚作假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危害国人安全与健康的食品、药品、工程等问题,其实都是缺乏诚实劳动所致。中国目前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都面临与“虚假”“失信”做斗争的任务,也正因为如此,诚信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需要人人共同参与,能够尊重客观事实不作假,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事,信守约定,恪守承诺、契约和制度。

三 践行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的着力点

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诚信建设,既要反思传统诚信观的局限性,契合现代社会的需要,注重诚信的制度建设,也要避免简单“移植”西方资本主义信用制度,注重诚信道德教化,从而将诚信道德与法律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德法共治。道德治人心,法律治人行。只有在切实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的同时,大力弘扬诚信美德,实现德法共治、人心与人行共治,才能使诚信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诚信价值观建设的关键在于制度化

诚信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治问题。诚信既是修炼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诚信精神的树立、诚信风尚的培育,虽然离不开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但是只靠道德教化、叩问良心是远远不够的。诚信是长久利益的源泉,维护诚信需要道德的规范,更需要制度的约束。托举诚信,凝聚向上向善的力量,必须增加社会信用体系的刚性力量,把道德伦理的柔性规范与制度、法律的刚性约束紧密结合起来,用制度保驾护航,构建身处其中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实现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发展。这里的制度规范是全方位、多层面的,其基础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关键是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目的是增加守信收益、提高失信成本,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诚信的厚薄取决于规矩的方正,规矩的方正加上依法惩戒的严厉,才能扭转诚信危机的局面。

近些年来,为了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法规。2014年,国务院颁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文明委出台《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倡导德法并举、刚柔相济,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强调诚信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了诚信制度建设的关键,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性。各地法院及相关单位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效果有时可谓立竿见影。那些不诚信的“老赖”被曝光之后,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们不仅颜面尽失,而且在信誉没有恢复期间无法乘坐飞机,也贷不了款。于是,半年之内就有万余名“老赖”主动还钱。制度的威力在一件又一件这样的事情上得以展现。

邓小平曾经谆谆告诫我们,“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333页。纵观全球,用制度建设为社会诚信保驾护航,是各国的通行做法。试想,如果失信不仅不受惩罚,反而获得不义之财,那么在趋利避害的行为法则下,失信行为是不是自然会屡禁不止?由此可见,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营造诚信建设法治环境和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形成不能失信、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环境,才能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信用根基,建成一个相互信任、和谐共容的美好社会。

(二)将诚信价值观贯串于自我修养的各个方面

个人对诚信价值观的遵循和践行,主要表现为诚信律己、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奉职几个方面。人立继而业兴,业兴继而国盛。人人诚信律己、诚信待人,则己安而友信,“乐莫大焉”;人人诚信处事、诚信奉职,则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政府诚信、司法诚信、商业诚信、学术诚信等便会具有更坚实的基础。

所谓诚信律己,即要做到“慎独”,自律自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欺于己,不昧于心,不口是心非,诚实无伪。正如《大学》所言:“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强调自律和自我提升的重要性。孔子曾说:“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论语·大学·中庸》,王国轩、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10,第283页。孟子也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杨伯峻、杨逢彬:《孟子译注》,岳麓书社,2009,第247页。先哲教导我们,即使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要严格要求自己的德行,坚守自己诚信的道德信念,做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从而达到行为举止纯然一体的境界,获得内心的快乐与安宁。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全体人民当家做主成为国家的主人,“主人翁”的地位和责任更要求人们自主自立,加强修养,诚信律己,“三省吾身”,做有素质、负责任的建设者。

所谓诚信待人,即以诚恳之心待人,并给予他人基本的信任,与人交往讲信誉。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交流、沟通、认同的基础。孔子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大学·中庸》,王国轩、张燕婴译注,中华书局,2010,第183页。诚信待人还应该给予他人基本的信任。欧阳修在《论任人之体不可疑札子》中说:“任人之道,要在不疑。宁可艰于择人,不可轻任而不信。”虽然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择人、用人之道在于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此外,诚信待人还要求我们对人忠诚。西汉学者杨雄在《法言义疏·修身》中说:“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欺骗和背叛当然是与诚信待人背道而驰的行为。《左传·僖公十四年》说:“弃信背邻,患孰恤之。无信患作,失援必毙。”如果背弃诚信,毫无忠诚度可言,那么一旦祸患发生,自己就会因为失信于人而得不到他人的援助,从而走投无路。

所谓诚信处事,即凡事讲求信用,讲究实事求是,说真话、办实事。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诚心诚意做事,“言必行,行必果”。特别是,在与他人交往时,具有实事求是的诚实精神,向他人传递真实信息;做到凡事尊重客观规律,量力而行,杜绝不顾客观事实、信口开河。孔子要求人们“敏于事而慎于言”。正所谓“多诺者寡信”,缺乏诚实之德,不顾实情地盲目许诺,背离客观规律,不按事情本性做事,都只会增加失信于人的风险。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在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承诺他人,一旦承诺了,就竭尽心力履行诺言。

所谓诚信奉职,即将诚信贯串于自己的职业领域、工作职责之中,不朝令夕改,不假公济私,不以次充好,不短斤缺两,不妄言臆断……诚信不单是守约与履约的信用问题,更是人们诚实、辛勤、本分地劳动创造、管理团队。人们熟知的那些食品安全事件归根结底都是劳动失信,这已经引发了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近年来,面对劳动诚信包括商业信用遭遇的严峻挑战,社会各方正在采取行动。如商务部、中宣部等部门联合优秀企业代表共同开展了“2015中国企业信用传递”活动,借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十年来累积的经验,借助诚信接力传递的形式,褒扬诚信典型,树立诚信榜样,弘扬“诚信兴商”“诚信强国”理念。

总之,在全体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中国,诚信是作为“主人翁”的广大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文明社会不可或缺的“营养素”。践行诚信价值观不仅是广大公民的义务,而且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只有人人正心诚意,诚实守信,切实用诚信规范自己的言行,才能建成风清气正、善德周行的美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