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日本经营东北殖民地构想及其体制
第一节 日本的营口贸易及日俄在东北的角逐
一 甲午战争后日本营口贸易的活跃
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强迫中国在《马关条约》上签字,除霸占中国台湾、澎湖列岛,赔偿白银2亿两,以及开放重庆、沙市、苏州、杭州等口岸外,还逼迫中国允许日本人在中国开办工厂和经商,日本的船只也可以驶进长江以及凡外国船只可以进入之内地水路,另外还攫取了治外法权、议定关税权以及最惠国待遇等。侵略战争为日本敲开了殖民经营东北的大门,以攫取利润、掠夺资源、扩大海外经营规模等为目的日本财阀、会社、商家开始涌进营口。
甲午战争结束后不久的1897年,日本正式在营口设立领事馆,为殖民经营东北铺路。于是,除三井物产会社已经“捷足先登”外,截至1896年,松村洋行、福富洋行、日清洋行等财团纷纷瞄准东北的大豆业,进入营口开办业务。到1901年,又先后有日清洋行、三井洋行、东莱酱园、兼松洋行、高滨洋行、捌荷洋行、服部洋行、平塚洋行、茂昌洋行等进入营口,从事大豆或杂货贸易,推动了日本船舶运输业的升腾,并逐渐在营口各国的运输业中占据首位。详见表3-1。
表3-1 1892~1904年各国进出营口港船舶比例
资料来源:〔日〕金子文夫《近代日本における対满洲投資の研究》,近藤出版社,1991,第29页。
分析表3-1可知,1894年甲午战争前,日本进出营口港的船舶量不及总量的1/10, 1896年以后逐年上升,从1/10上升到1/5左右,到日俄战争前,竟然占总量的40%左右,居各国(包括中国)在营口的船舶运输业之首,说明日本企业及日本人进出营口数量的上升。
除营口外,日本财阀、会社以及商家等也开始向东北其他地区渗透。截止1901年,仅在北满哈尔滨的日本企业(商店)就有几十家之多,如大和商会、安田商店、德永商店、森福商店、桥本商店、协信洋行、加藤酱油会社、西角钟表店、东亚洋蜡、北满制粉、松花洋行、朝日旅馆等,其他经营杂货及服务业的小商家、小商铺等也是接连涌现。此外,日本财阀、会社、商家势力还伸向旅顺、大连、安东(今丹东)、奉天、长春、铁岭、满洲里、爱辉、龙井村、珲春、大东沟、三姓(今依兰)等地。如在大连的广濑商店(大豆贸易中介)、盛仓洋行(酿造业)、松茂洋行(海运)。在旅顺的宅岛水运、大越房产租赁、村上组(渔业)、华信洋行(海运)等。奉天的广福洋行(药业、金融业)、三友公司(商业、矿业)、义和公司(杂货)、奉天仓库金融、胜弘农场等。以及铁岭的权太商店(土木业),长春的东升会社(杂货)、高桥商会(木材业)、工栋组(建筑业)等。
此期间,日本对东北经济活动的重点是利用营口港从事大豆三品(大豆、豆油、豆粕)的贸易,同时对东北输入日本的棉纺织品,其输出入量及贸易额都有大幅度的提升。甲午战争前,日本通过营口港对东北的贸易额为336.5万海关两,甲午战后至日俄战争前(1903年),日本对东北的贸易总额猛增至1600万海关两,为甲午战争前的4.7倍。这其中,输入日本的商品以大豆三品为主,从1901年到1905年间,经营口港输入日本的大豆三品增加20%,相对输往中国内地的数量却减少了25%。到日俄战争爆发前夕,东北大豆的1/3流向日本市场。尤其是随着明治政府农业政策的改革,被称作“金肥”的豆粕成为日本农业生产的抢手货,1901年,输往日本的豆粕数量占输出总量的56%, 1902年又猛增到74%。详见表3-2。
表3-2 1894~1904年营口港对日本及其他国家输出入对比
资料来源:〔日〕小峰和夫《满洲〈起源·植民·霸権〉》,御茶の水书房,1991,第258页。
从表3-2中看出,从甲午战争到日俄战争前,除1895年及1904年受战争因素的影响外,日本对营口的输出入总额一直占70%以上的领先地位,远远超过英美等国,即使把香港和英国的输出入额相加,也明显弱于日本,说明甲午战争后,日本在营口经济贸易活动的活跃,以及经济贸易垄断局面的初步形成。同时,随着日本企业的涌入,相应带动日本人口的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日俄战争前,在营口的日本人数量已经增加到150余人。
尽管日本在营口的贸易额跃居首位,但是,相对于日本当局全面垄断东北经济的图谋只不过刚刚迈出了第一步。而且,从人口总量对比看,日本人口数量远远低于俄国人。据统计,日俄战争前的1903年6月,日本在东北的总人数约为2400人左右,详见表3-3。
表3-3 1903年前日本在东北的人口数量及分布
资料来源:塚赖進《満洲の日本人》,吉川弘文馆,2004,第10、11页。
表3-4 1903年前在东北日本人职业别及性别
∗“木匠”指从事房建的工人。
资料来源:金子文夫《近代日本における対满洲投資の研究》,近藤出版社,1991,第31页。
另一方面,早从19世纪初叶开始,沙皇俄国通过不平等的《北京条约》,不仅霸占了外兴安岭至黑龙江流域以及乌苏里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而且把目标锁定东北。甲午战争后又攫取了中东铁路的筑路权,从满洲里到旅顺口,沙俄势力几乎覆盖了整个东北,成为日本经营东北殖民地的最强硬对手。
二 日俄势力在东北的角逐
甲午战争后,日本在《马关条约》中强迫中国割让辽东半岛,俄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联合法德一起“三国干涉还辽”,日本在三国列强军事压力的威逼下只好放弃此处,日俄之间从此结成宿怨,日本国内“对俄一战”的呼声骤起,全国上下进入十年“卧薪尝胆”的军备时期。
1896年,俄国以对日共同防御为诱饵,与中国签订了《中俄密约》,获得了连接西伯利亚大铁路、横穿北满并直通大连的中东铁路修筑权。1897年2月,俄国以牵制英国舰队为借口强占了旅顺口,翌年,又逼迫清政府租借旅顺和大连,俄国随之将旅顺港辟为海军基地,并投巨资经营大连商港。除中东铁路的修筑权和旅顺、大连港的租借权外,俄国又攫取了包括中东铁路沿线的采矿权、森林采伐权、东北内河(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等)的航运权,以及建厂、经商、移民等各种权力。俄国对华投资总额的98%都在东北。这样一来,从北满到南满,俄国势力几乎覆盖了整个东北,甚至向朝鲜半岛渗透。无疑对日本势力向东北伸展构成极大的威胁。两国积怨愈深,一场大战在紧锣密鼓的酝酿之中。
1900年,美、日、俄、英、法、德意、奥匈8个帝国主义国家以保护侨民为借口,联合进军北京,镇压义和团运动,并强迫中国签订了《辛丑条约》。俄国趁义和团事件,以保护中东铁路为名,出动1万余人马占领了东北,并一直拖延不走,为的是攫取在东北的更多权益,引发日、英、美等国的严正交涉。
为了对抗俄国势力,维护各自国家的在华权益,在利益趋同的大背景下,日本与英国走到了一起。1902年1月,双方签订了《第一次日英同盟条约》,内中规定“英国之利益以关于中国为主,日本利益除在中国者外,尚有在朝鲜之政治上商务上及工业上之利益,一是两缔约国承认若此等利益因受他国之侵略的行动……得采取为保护利益所需之措施”。在列强的压力下,俄国只好承诺分三期撤出在东北的军队。
日本有英国做后盾,“底气”足了起来,趁中俄之间交涉撤兵之际,在《辛丑条约》的基础上,伙同英美两国强迫中国修改通商协定,其中包括打破俄国对东北内河航运权的垄断,实行“机会均等”,同时开放奉天、大东沟(鸭绿江入海口)、哈尔滨、大孤山等城镇为通商口岸。日本向殖民经营东北又迈进了一大步。
1904年,日俄两个帝国主义对东北的角逐终于引发一场大战,日本倾举国之力投入这场战争,以沉重的代价赢得了胜利,双方签订了《朴次茅斯条约》,条约规定:“俄国政府以中国政府之允许,将旅顺口、大连湾并其附近领土及领水之租借权内一部分权利及所让与者,转移与日本政府,俄国政府又将该租界疆域内所造有一切公共营造物及财产,均移让于日本政府”(第五条);“俄国政府允将长春(宽城子)至旅顺口之铁路及一切支路,并在该地方铁道内所附属之一切权利财产,以及在该处铁道内附属之一切煤矿,或为铁道利益起见所经营一切煤矿,不受补偿,且以清国政府允许者,均移让于日本政府”(第六条)。
日俄两国把中国东北当作战争赔偿品私相授受,毫无公理和道义可言。弱国无外交,1905年12月,日本强迫清政府在《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上签字(又称《满洲善后条约》),《正约》第一条规定:中国政府允诺《朴次茅斯条约》第五、六条将俄国权益让与日本的规定,并在《附约》中规定,开放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长春、吉林、哈尔滨、宁古塔、珲春、三姓、齐齐哈尔、海拉尔、爱辉、满洲里为通商口岸。这样,日本不仅划南满为自己的势力范围,而且为渗透北满和东蒙做了铺垫,从此展开了殖民经营东北的切实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