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近代天津的典权
典权是在中国民间社会经济中形成的一种古老而独特的民间不动产交易制度,体现了中国传统中孝道和扶贫济弱的文化内涵。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是传统中国家庭最为重要的财产,尤其是在乡村,抛弃田产则须背负不小的骂名。典卖顾及于此,使人们有回旋的余地,照顾到了主顾的社会名誉。典权中的找贴、回赎等制度环节,体现了扶贫济弱的中华文化传统。典主通常是在经济上较为有利的一方,但典权“总体来看,是一种权利义务大体平衡的利益机制。还蕴含着中国人特有的公正观念”。典权制度在民间经历了千年之久的发展和演变,其形成与不断成熟是在一定社会文化环境之下当事人长期理性博弈的选择,而其之所以具有公正的观念,从博弈的角度来看,是“因为在我们先祖的生活的博弈中,公平是均衡选择问题所演化的解”。典卖的优先权与古代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封闭的熟人社会关系有关。优先权体现了家族本位,也为交易提供了一种特殊机制的信用担保。
从民间借贷的角度看来,典权有着民间融资的作用,近代天津城市中房地典当的传统民间惯习是房地无租、钱无利息。清末制定民法时,因为日本法律专家做指导,对典权认识不清,将之与西方的质权混淆在一起。民国后对这个问题加以纠正,同时在制定《中华民国民法》时,强调对典权中孝道与济弱思想的体现。
以往的研究多从法律和历史沿革的角度对典权制度进行分析,对典权在传统乡村土地问题上的研究较多,对近代城市区域中典权的研究相对较少,缺少对近代城市区域具体事例的实证分析,对典权在近代城市社会变迁的研究也不多。
另外,固定资产典当研究大多关注的是土地的地权问题,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如房屋等典当问题则关注不多,因为“作为消费性城市存在的封建社会的城市,与周围的农村生产结为一个范围的自给自足实体,城市土地房屋大部分仅是宅基地和店铺,并没有显示出特殊的经济价值”。而在近代大城市中,房屋的需求与价值逐渐为人们所关注,在租界外商的影响下,形成近代城市的房地产业。近代房地产业与租赁初兴,但并不成熟,房屋的典当依然大量存在。随着近代城市人们对房屋价值的关注,对近代城市房屋典当问题也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本章以天津近代地方典权为例,力图探讨近代典权在近代城市区域中变迁的实际状况。天津城市是近代转型时期变化较为剧烈的地区之一,在西风东渐之下,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传统社会的经济文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典权这个体现传统孝道和扶弱济贫精神的社会经济文化习俗是否还有其存在的社会合理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