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简评| 深入理解作为历史范畴的阶级
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问题,是马克思的著述中涉及最多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贯穿马克思学说的一个重要线索。1852年3月5日,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说:“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家就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已经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个新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为观察阶级社会的各种现象、揭示事物发展的本质提供了锐利的武器。正如列宁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所说:“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他在《论国家》中还说:“必须牢牢把握住社会划分为阶级的事实,阶级统治形式改变的事实,把它作为基本的指导线索,并用这个观点去分析一切社会问题,即经济、政治、精神和宗教等等问题。”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的科学性,已被历史和现实不断证明。但是,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当代资本主义出现某些新的情况,特别是在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情况下,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社会主义“失败论”、共产主义“渺茫论”等等谬说,有很大的市场。于是,质疑、扭曲以至于否定马克思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也就成为某些人的一种时髦。渡边雅男教授的《马克思的阶级概念》,正是针对这种质疑,对马克思的阶级概念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和阐述,全面地向读者介绍了马克思的阶级理论。
渡边雅男是日本一桥大学社会学部教授,曾任一桥大学社会学部部长、校长助理等职,还担任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客座教授。曾多次应邀来华讲学,同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编译局、清华大学等保持密切的学术交流关系。他是日本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社会学、政治学领域发表了大量专著、译著等,在海内外产生很大的影响。《马克思的阶级概念》一书,是渡边雅男教授系统介绍马克思的阶级理论的一部专著,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者具有明确而鲜明的问题意识,他不仅针对“那些敢于对阶级概念不问青红皂白地否定和擅自下结论而不知羞愧的说教”,而且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即现实世界还存在着各种不平等的事实,如作者自序中说:“身处新自由主义掌握霸权的现代社会,在直视差别和不平等蔓延的现实,并且从中需要直面个人的无力与绝望时,用具有深层意义的‘阶级’来思考这些问题是理所当然的。”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作者通过认真研读马克思的著作,从马克思的著述中探究马克思的阶级概念。作者提出本书直接的主题是关于马克思的阶级概念的理论再构成,这实际上就是他表达的:“马克思的阶级概念作为社会科学方法概念,以蕴含丰富的内容而值得夸赞,缺少了这种认识,今后马克思主义学问的发展就会出现危机。使人类共通的世界遗产——马克思的阶级论——在现代复活,这就是我的愿望。”这一深刻而真诚的愿望,成为贯穿全书的主旨。
作者在本书中除了“问题的提出”和第六章小结外,其主体的五章,分别就阶级概念的社会科学意义、社会阶级分类、阶级斗争——过去与现在、国家机构和阶级统治、民族解放和殖民地统治等问题展开论述。读者阅读本书时,可通过作者的论述,着重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作者提出:“如果说阶级主体的设定是作为人格化的经济学范畴的工人或者资本家,那么他们被认定为阶级主体的依据在那儿?换言之,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阶级的形成?”对这个问题的探究和回答,有助于我们认识和理解马克思的阶级理论。
我们知道,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不是人类社会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也只存在于历史长河的一定阶段。在原始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只能勉强维持人的生存,不可能有剩余产品。因此,这时没有私人占有生产资料,没有剥削他人的手段,也就没有阶级的存在。到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劳动力也就有了价值,这就为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但要使这种可能变为现实,还需要通过社会分工和个人之间交换的出现这样一个过程。恩格斯说:“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这里所说的分工,不是指原始社会早期两性之间的自然分工,而是指有固定专业划分的分工。分工的规律之所以会成为阶级划分的基础,其原因有二:一是有了分工就必然产生产品交换,而通过交换就会加剧财产的积聚和集中,使得财富日益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就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就使社会成员急剧分化,分裂为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和靠出卖劳动力的被剥削阶级,这就成为界限分明的阶级分野。二是随着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与对立,由于这种分工,出现了一批只消费不生产、只享受不劳动的人。所以,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这些直接脱离生产劳动的人,专门从事生产的管理以及政务、司法等活动,成为剥削阶级的组成部分。这样,氏族社会就向奴隶社会过渡,人类文明的曙光开始出现,虽然奴隶制是残暴的,但人作为劳动力被保存下来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进步;这时除了奴隶主与奴隶的对立之外,自由民中的富人和穷人的阶级分化也进一步发展起来了。
如前所述,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某些资产阶级历史学家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某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曾对社会各阶级做过经济上的分析。但由于受到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他们都不能科学地揭示阶级的实质。列宁依据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深刻揭示了阶级的实质,他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全面理解和掌握列宁的这个定义,有助于我们认识马克思的阶级概念。在这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是区分阶级的最主要的标志,因为“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都是由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所决定的。
作者在本书第一章中,详尽论证并坚持马克思关于阶级的上述基本概念,他强调社会阶级概念的科学性,是发掘出隐藏在社会现象背后的本质。他从多方面论证阶级概念作为社会科学的意义,但他又不是单线式的、固定化地看待阶级概念,而是从自然现象和整个社会现象中考察阶级问题。他不但指出在阶级内部和阶级关系中,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发生变化和流动,而且在第二章中还专门论述了社会阶级分类,实际上探讨了阶级中不同阶层的存在和特点。这就是说,在同一阶级中,由于经济地位不同而分成若干不同的阶层,如地主阶级中因占有土地多少不同,而有大中小地主之分;农民阶级也同样有贫农、中农之分。这种经济地位的差异也会影响到他们的政治态度。作者通过对马克思的阶级概念的考察,强调阶级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的、文化的(思想)问题,这是符合社会历史实际的。从上述阶级定义中可以说明,阶级首先是一个经济范畴,但它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范畴,而且是一个广泛的社会范畴。阶级的产生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但它一旦产生出来,就会在经济关系的基础上,派生出不同阶级的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等等。作为一个阶级,它是经济地位、政治立场、意识形态这几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体。作者对阶级概念多方面的分析,对于我们认识马克思的阶级理论的科学性和丰富性,正确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有帮助的。
这里还要特别指出,作者在论述马克思关于阶级的概念时,强调马克思主张的并非“阶级平等”,而是“阶级消亡”,“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过渡期。这是非常正确的,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当说,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不仅为我们了解和分析阶级社会及其历史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而且也为最终消灭阶级指明了方向,即消灭产生阶级的根源,消灭私有制。
二、阶级斗争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作者在本书第三章中阐述了阶级斗争的过去和现在,从历史和现实中探讨阶级社会的动态性,也就是他说的用来论证“‘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这句名言中蕴含的思想。”由于作者在这里没有着重说明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的基本原理,所以这里对这个问题作一简要的说明,便于读者在阅读时更好地理解阶级斗争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考察了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发展,指出:“以往的全部历史,除原始状态外,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利益的对立及其不可调和性是阶级斗争的根源。所以,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利益的相互对立,“对一些人是好事,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这样,阶级斗争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成为贯穿阶级社会的一条主线。阶级斗争是指各对抗阶级之间的斗争,其中包括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如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也包括处在上升时期的剥削阶级和腐朽没落的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如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新兴地主阶级反对没落奴隶主阶级的斗争,封建社会末期和资本主义初期新兴资产阶级反对没落封建主阶级的斗争。由此可见,从根本上说,阶级斗争是由于物质利益的对立引起的,利益对立的阶级之间进行阶级斗争的目的,也都是直接或间接地追求和获得某种利益。统治阶级是为了维护和扩大自己既得的物质利益,被统治被压迫阶级则是要从统治阶级手中夺取自己应有的物质利益。作者在书中所叙述的阶级斗争的历史和现状,都属于这两个范围和目的而进行的阶级斗争。当然,处在同一社会形态中的两个被剥削的劳动阶级,如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他们之间也有差别和矛盾,但不存在对抗的性质,因而他们之间矛盾的解决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
作者在叙述阶级斗争的历史和现状时,涉及阶级斗争的各种形式。我们知道,阶级斗争存在于一切阶级社会之中,存在于各个阶级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一般地说,阶级斗争有三种基本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文化思想斗争。这里以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为例,作一说明。经济斗争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进行斗争的最初形式,是无产阶级处在自在阶段为改善自己的劳动条件和生存条件向资本家进行以谈判、罢工为主手段的斗争。经济斗争是维护无产阶级自身利益的一个必要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工人的觉醒和组织起来;但它的局限性在于斗争还只限于个别行业、个别企业和个别地方的行动,是为追求眼前的局部的利益,没有形成反对整个资产阶级的联合斗争,所以必须向更高的政治斗争阶段发展。政治斗争是指无产阶级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直至为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而进行的斗争。政治斗争包括政治罢工、议会斗争、武装起义等形式,而其目的是推翻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通过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途径,建立起没有剥削和压迫的新社会。而文化思想斗争是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反映,又给予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以巨大的影响,无论是革命准备阶段、革命过程、还是巩固革命成果阶段都是不可忽视的领域。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这不仅充分体现政治斗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且也指明无产阶级斗争的性质和目的。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无产阶级只有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才能实现共产主义的大同社会。所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最终是为了消灭阶级斗争。
作者在对阶级斗争的历史和现在的叙述中,表明了阶级斗争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历史和现实表明,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这主要表现两个方面:首先,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的伟大作用,最显著的是表现在社会形态交替的过程中。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上层建筑必须和经济基础相适应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在阶级社会里,当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严重阻碍经济基础变革的要求时,必然引起社会革命,通过推翻旧的经济政治制度,解放生产力,从而实现社会形态的更替,以新的、更高的社会形态实现社会的进步。其次,阶级斗争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用,也表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量变过程中。在阶级社会中,剥削阶级的残暴统治和无休止的掠夺,严重破坏社会的再生产,人民痛苦不堪。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被压迫阶级起来反抗,才能迫使反动统治者采取某些缓和矛盾的措施,这种让步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历史上的农民战争,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罢工斗争等,都会起到这种作用。
三、国家的本质。作者从阶级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上,揭示相关国家机构的阶级性质,这对于廓清在国家问题上的种种迷雾,认识国家的本质,是很有帮助的。由于国家问题直接涉及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历史上的统治阶级思想家总是把它搞得非常混乱。传统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就是把国家看作决定的因素,而把经济关系看作被国家决定的因素,完全颠倒了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有意无意地掩盖了国家的本质。只有马克思主义才第一次对国家作出科学的说明,揭示了国家的本质。这是作者论述国家问题的基本立足点。
在关于国家起源的问题上,作者认为:“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相区别,是马克思国家论的基本前提。”“与政治权力作为对比的经济权力,相当于对应着国家权力的社会权力,这就意味着通过所有权而掌握社会实权的人即拥有所有者的权力。”
这是很对的。因为阶级的出现是国家形成的基础,原始社会不存在阶级的划分,也就没有国家;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阶级分化,一些掌握经济权力的利益集团,随着它们势力的膨胀,就有了掌握政治权力的需要和要求,于是逐渐形成了国家。为什么社会有了阶级划分就必然会产生国家呢?历史上最早出现的阶级是奴隶主和奴隶,前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而后者一无所有,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可以任凭奴隶主奴役、买卖和屠戮。这种少数有经济权力的人对占人口多数的奴隶进行残酷的奴役和剥削,必然造成奴隶的逃亡、暴动和起义,以求得摆脱被压迫被剥削的命运。这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奴隶主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只用经济手段对奴隶进行剥削是不够的,这就需要通过建立政治权力来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用强力使奴隶绝对服从自己的统治,同时也借助强力缓和奴隶主和奴隶的矛盾,维护奴隶制的秩序,使这种残暴的剥削和奴役合法化、固定化。这种强力,就是通过建立国家机构来实现的。历史上剥削阶级建立的就是这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统治的国家制度。所以列宁指出:“国家这种强制人的特殊机构,只是在社会划分为阶级,即划分为这样一些集团,其中一些集团能够经常占有另一些集团的劳动的地方和时候,只是在人剥削人的地方”。
作者围绕“阶级国家”这一马克思国家学说的核心问题,对与国家相关的诸如法律与秩序、官僚、公共事业、税制、中央集权、军队等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帮助我们正确认识国家虽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但绝不是整个社会的代表,不是凌驾于社会各阶级之上、调和阶级矛盾和阶级冲突的一种力量。国家既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它也必然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自从国家产生以后,有四种历史类型: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前三种国家都是少数剥削阶级压迫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为什么历史上只有剥削阶级才能建立自己的国家,而被剥削阶级不能建立自己的国家呢?这是因为国家属于上层建筑,它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只有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即拥有生产资料的阶级,才有条件、有力量建立起自己的国家。他们所以需要建立国家,就是为了要通过强力建立起这样一个秩序:一方面使剥削阶级的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合法化、固定化;另一方面剥夺被压迫阶级用来推翻统治阶级的斗争手段,镇压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斗争,把阶级斗争限制在统治阶级允许的范围内。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
作者指明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的国家,说明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不是永恒的。只有通过废除阶级,才能最终废除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多数人对少数人统治的国家,就担负着这样的历史使命。对于这种历史的进程与前景,恩格斯说:“马克思和我从1845年起就持有这样的观点:未来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结果之一,将是称为国家的政治组织逐步解体直到最后消失。”
四、民族解放。作者以专门一章论述民族解放和殖民地问题,他提出殖民地统治与阶级统治是表里一致的,这是一个很正确、很深刻的命题。资本主义强国奴役和剥削落后国家以致使其变为自己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政策和行为,是资本主义的产物,是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在世界的延伸。这种殖民主义的统治虽然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其残暴性对被压迫民族来说,都是具有毁灭性的。所以,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国际交往的扩大,民族和地区的历史越来越成为世界历史。但是,这个世界历史并不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平等相处和普遍繁荣的历史,其基本特征恰恰在于“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
作者力图阐明马克思关于殖民地和民族解放的深刻思想,他说:“猛烈地批判了在殖民地呈现的资产阶级文明的极端伪善性和它的野蛮性的马克思,另外深刻地考察了使民族统治成为可能的殖民地具备的特殊历史条件。”在1848~1849年欧洲革命之后,马克思集中精力总结法国和德国这两个资本主义国家革命的经验,与此同时,他对被压迫人民的民族解放斗争也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且联系无产阶级革命的前景来考察和研究民族与殖民地问题。马克思在1853年撰写的《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和《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两篇文章,就是他运用唯物史观比较系统地考察殖民地问题的重要文献。本书作者依据马克思在这两篇文章中提出的重要思想并以印度为实例,来论述殖民地和统治民族解放的问题。
历史表明,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和掠夺,大大促进了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印度是西方殖民者竞相争夺的重要对象之一。当时的印度包括今天的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是相当于整个欧洲的一个大国。英国在印度的殖民主义活动首先是通过它建立的东印度公司进行的。在1757~1849的92年间,东印度公司通过多次发动侵略战争和其他手段,实现了英国对全印度的征服。本书作者通过大量血腥的事实揭露了殖民主义者的入侵给印度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揭示了马克思所指出的“资产阶级文明的极端伪善和它的野蛮本性”。作者在控诉西方殖民主义者暴力行径的同时,十分赞赏马克思独到的眼光,即用历史的观点考察印度社会的变动,马克思说:“英国在印度要完成双重的使命:一个是破坏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另一个是重建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很显然,这双重使命又都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应当怎样看待这种历史的进步性呢?我们知道,马克思确立的唯物史观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而不是用伦理道德的标准看待历史。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恶”也是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力。这里所说的“恶”,主要是指私利、私欲、权欲、剥削、竞争、殖民统治等。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就对黑格尔关于恶是历史发展动力的观点持赞同的态度,他说:“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里有双重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马克思在上述关于印度的两篇文章中,一方面无情鞭挞了西方殖民主义者在东方犯下的滔天罪行,另一方面又着重论述了东方社会的原始性、落后性和野蛮性,并指出西方殖民主义者对东方社会结构的破坏,是在东方实现了一场真正的社会革命,推动了东方社会的进步。这当然不是出于西方殖民主义者的本意,而是客观上所起的作用。
但是,在英国殖民主义者残暴的统治下,印度并没有、也不可能出现西方式的新社会。马克思所说的“重建的使命”,并不是指殖民主义统治造成的直接现实,而是指“未来结果”。事实上,殖民主义残暴的统治必然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而且随着当地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孕育了殖民主义的埋葬者,包括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日益觉醒的无产阶级。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此外,读者在阅读本书时,还要关注作者直面现实的批判精神。如前所述,作者有明确的问题意识,所以在论述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时,表现出对现实提出的问题进行探究和批判的精神。比如,对于因为股份制公司的出现,使所有与管理的分离一般化,资本家阶级分解为所有者(股东)与经营者,有人就因此怀疑和否定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这个问题我们并不陌生,中外一些学者把这种现象说成是“资本民主化”“经理革命”“收入平均化”等,制造出“人民资本主义”的概念,鼓吹资本主义“变性”论。作者在本书第二章的“资产阶级的分化”一节中,就专门对当时已经出现的股份公司,介绍了马克思的相关分析。马克思既肯定股份制公司的出现,“是现代最不寻常的经济现象之一,应当最认真地加以研究”,认为将来它们会得到无比宽广的发展;同时又深刻揭露股份公司制度“它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这样,分散的私人股东只是资本权利名义上的掌控者,经营者就是实质上的掌控者,成为资本家阶级的组成部分,并巩固了资本本身的统治。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表面上看是分散化了,但实际上是持有者的份额多少决定其地位和作用的不同,绝大部分股票仍然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里。这里以1983年美国为例,其实际情况是:10%的富裕家庭拥有公司股票8765亿美元,占公司股票总额的89.3%,其中0.5%的超级富裕家庭拥有4566亿美元股票,占公司股票总额的46.5%,其余90%的普通家庭仅拥有1050亿美元股票,而92%的普通工人连一张股票也没有。这就深刻说明,资本组织的形式会发生变化,但没有改变所有制的性质。
这个实例说明,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现象,要给予正确的分析和回答,但又不能因此而轻易地否定包括阶级理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这样才能够正确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作者阐述的这个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苏东剧变后,美国驻苏联最后一任大使马特洛克在他写的《苏联解体亲历记》中,记述了戈尔巴乔夫同老布什总统1989年12月在马耳他岛的会晤时,戈尔巴乔夫说了一句:“在西方,许多财产归集体所有,股份公司即是明显的例子。”老布什忽略了这句话的含义。马特洛克却抓住了这句话,他说:“戈尔巴乔夫正在试图对‘社会主义’产权重下定义。虽然他仍在‘私有财产’这个术语上纠缠不清,但准备把持股人拥有的公司看作一种可以接受的‘集体所有制’形式,如果他能够使这一定义站住脚,必将为国有大型企业的私有化开辟一条道路。因此这也标志着他思想进路程中的一次重大飞跃。”这就从反面给了我们警示。
诚然,由于作者主要是从马克思的著述中来论述马克思的阶级概念,引文较多,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上对某些重要观点展开分析还略显不足,这对读者特别是非专业的青年读者阅读和理解还有一定的困难。希望读者通过对本书的阅读会产生读原著的兴趣,使自己对这一重大问题的了解更加深入。这就是恩格斯所提倡的:要“研究原著本身”。这样才会深刻透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博大精深的思想。同时,在这本论述马克思的阶级理论的书中,没有涉及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也显得不足。应当说,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社会,属于马克思说的“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它的初级阶段,作为完整的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但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仍将长期存在,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个客观事实。阶级斗争熄灭论和阶级斗争扩大化,都同样是错误的。
总之,这是一本对于我们了解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很有帮助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