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2015年中国举行了很多纪念反法西斯和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的学术活动,在学术上有诸多的创新,但是就中国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经济状况的研究尚有很大空间,需要从经济全球化和中日等国政治、军事和经济状况,以及区域或城市等多方位多角度,利用更多的档案和资料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笔者在研究抗战时期日本对天津的经济掠夺中,尽管从沦陷区经济研究的视角有所收获,也有一些基础问题研究的延伸,但是要研究透上述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里,仅从目前的研究和资料,以近代天津经济发展的整体性,在沦陷时期这样一个非常状态下的几个颇为关键的问题,阐述一些思路和想法。
一 抗日战争时期天津的定位
自清代中后期,天津的政治地位凸显。天津邻近首都北京,东临渤海,北近长城,西南是畿辅之地,不仅是首都的门户和防御屏障,也能近距离接近和影响中央政府。在外交上,自洋务运动以后,即成为中央政府对外交涉的中心。同治九年(1870)直隶总督李鸿章出任北洋大臣,兼任总理事务衙门会办,实际上是代表清政府办理各项对外交涉事务,经手绝大部分清廷与外国的交涉事务。当时,外国公使进入首都前要首先到天津与李鸿章会见,彼此互通观点,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李鸿章及时地向朝廷通报消息并接受指示。比如日本侵占台湾的中日交涉是在天津进行的。同治十年(1871),日本副使柳原等“欲奉本国信函面递,总理大臣则云不可遽令来京”,予以拒绝;随后来天津订立了《中日修好条规》和《中日通商章程》。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又派全权大臣大久保利通来中国,他先到天津,“曾经美副领事毕德格向李鸿章密陈”,李鸿章认为“该使臣来意甚不平和”,“录述毕德格所议,密致臣(总理衙门大臣奕)等备酌”;日本使臣到北京谈判僵持后,李鸿章携“法国使臣由津来京……从中调停”,结果迫使清政府订立《北京专条》。日本侵略琉球和朝鲜的中日交涉,也是在天津由李鸿章主持的。驻日公使何如璋多次就日本图谋琉球事致函掌握清政府外交实权的李鸿章,美国前总统格兰特也在日本致函李鸿章说合,李鸿章与总理衙门多次磋商,最后形成退让和妥协之势。光绪十一年(1885)朝鲜之变后,日本派伊藤博文作为全权大使来中国要挟清政府,朝廷上谕,“李鸿章熟悉中外交涉情形,必能妥筹因应”,“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即著该督与日使在津商议事务”;所以伊藤首先到天津,“匆匆入都,旋由都来津”,与李鸿章会谈,在天津订立了《中日天津条约》。在推行国内各项改革上,李鸿章在天津创办近代企业和学堂,袁世凯在这里创办北洋实业,对全国都有很强的示范效应;清末日本有诸多的军事、警务顾问和教习汇集天津,为袁世凯出谋划策。1917年后,西原龟三筹划借款时,曾于1918年6月化名山田宪三秘密由东京出发,8日抵达天津,“受到陆宗舆的迎接,寄寓曹汝霖家”, 13日由天津赴京。
在经济上,天津自1860年开埠通商以后,与国际市场接轨,对外贸易迅速增加,近代工业从无到有,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发展为北方最大的港口城市,成为中国继上海以后经济最为发达和活跃的城市。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近代交通运输体系的变革,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网络分工明晰,已经形成以轻工业、纺织和食品工业为主的近代工业结构和以外资银行、华资银行和银号三足鼎立的金融市场,经济腹地向西北和东北延伸,在20世纪20年代末天津已经是华北、西北乃至东北的经济中心。
对于日本来说,天津有地缘上的优势和政治经济势力迅速扩大的空间。天津有日本在海外最大的租界,聚集着万余日侨,从事政治军事和经济活动。从20世纪初期到30年代,在天津的日侨职业结构有所变化。1906年日侨职业中人数居前三位的是杂货业、公司银行职员和中国各级政府聘用人员;20世纪20年代末,日本在华政治经济势力增强,日本一些大的财团也纷纷在天津设店办厂,日侨逐年增加;1934年的日侨数量中会社和银行职员、商店店员等最多,贸易商和商店、商贩次之,官吏和中国政府等雇用者居第三位。根据1935年的统计,日商在天津开办的洋行、商店达1800余家;1936年各国在天津开设的各类洋行982家,其中日本洋行就有689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日本洋行和商人几乎垄断了天津市场的棉花、皮毛和煤炭等资源的出口,进口的机制品中棉织品、人造丝、机械、面粉以及海产品等也多由日本商人把持。天津与日本的进出口贸易自20世纪后就分别居天津对外贸易的第一、第二位,1919年占天津直接贸易值达到77.1%, 1929年占总值的30.91%, 1935年占总值的27.48%,仍然占据天津对外贸易的首位。在天津的日本势力,也充分利用了港口和北方经济中心的地缘优势向华北延伸。
九一八事变以后,天津成为日本全面侵华的前沿,日本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势力迅速增强。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兵力增加且升格,军政机构和经济财团派驻各种机构,进行大量的社会调查,策划侵华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如疯狂进行华北走私、策划“华北自治”,投资电力、盐业和纺织等关键部门。尤其是1936年1月16日,日本政府公布的《处理华北纲要》,指定“处理华北由中国驻屯军司令官负责”,确定了中国驻屯军是制定华北政治、经济方针政策的主持者。所以,此时天津是日本对华北政治经济侵略的现地大本营,也是各种方针政策和计划的实施地。
1937年天津沦陷后,日本对华北地区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统治机构多迁至北京,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设在北京,因此北京成为日本对华北地区的殖民统治中心。但是,天津的经济定位没有改变。因为天津具有华北地区最雄厚的工业基础,聚集在天津的外资银行、华资银行和银号钱庄等金融机构也使其成为北方的金融中心,经济实力远远超过华北地区其他城市;加之天津是连接东北、华北、江南的交通枢纽,又有直通海外的港口和连接内地经济腹地的内河航运,其作为物资集散中心的地位没有改变,所以天津仍然是华北地区的经济中心。
在由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建设总署制定的天津城市规划中,对天津的定位有十分明确的表述:天津拥有各国租界,已经是国际化都市;作为经济城市,其街区不断扩大,将发展为约250万人的港口城市。日方在《天津都市计划大纲》中强调,天津“将来是华北最大的贸易港,在经济上将发展为最重要的商业城市和大工业地,并且是华北通往蒙疆的大门,因此期于各方面的各种重要设施的完备”。1940年10月,伪天津市政府颁布的《天津都市计划新市街土地租用概要》更加明确,规定“天津是华北经济中心地,在水陆交通上,尤为联系日本、满洲、蒙疆等诸地之门户,将来塘沽新港完成,兼以海河水运便利,而成为大贸易港,则不独为商业都市,且为大工业地之发展区”。抗战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了华北敌伪产业处理局接收日伪企业,此后该机构撰写了《天津的经济地位》,将天津定位为北方最大贸易口岸,东北、华北工业品等的主要转运地和供应地,“华北工商业、贸易、金融、海陆、内河交通中心地”。这实际上就是抗战时期天津的经济定位。
二 日本经济掠夺的方针政策和开发计划
日本对天津的经济掠夺方针政策和计划,在不同时期有一些变化。
20世纪30年代前,日本军政当局还没有确定对天津和华北的经济方针和投资方向,所以日商多投资上海和青岛,即便在天津亦多集中在轻纺工业等,对日本军事需要的国防资源投资较少。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军政当局加快了侵华步伐,华北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在日军的控制范围内,成为全面侵华的跳板,从而掠夺华北资源,特别是煤炭、铁矿石、棉花和盐等战略资源,为其国内产业提供原料,扩大商品市场,最终成为第二个“满洲国”,是日本朝野各界的目标。天津的优势是工业和交通枢纽,作为华北经济中心和最大的进出口口岸,天津拥有任何城市都不可比拟的优势和战略地位,日本军政当局和经济势力自然会加紧策划经济掠夺的方针和计划。
日本对天津和华北经济掠夺的策略和方针在七七事变前已经基本确定,这些策略和方针始终是以华北作为其空间范围,除了20世纪40年代初的都市规划外,日本并没有直接对天津或者华北其他城市进行经济掠夺的方针政策,各项计划也多是以行业和部门制订的。七七事变后日本对华北的殖民统治中心是北京,但是如上文所述,天津仍然是华北地区各种物资的集散地和进出口港口,拥有最雄厚的近代工业基础和金融机构,其经济实力雄厚,其定位仍然是华北的经济中心,因此日本对华北经济掠夺的方针计划涵盖了对天津的统制。所以揭露日本对天津经济掠夺的野心和本质,必须研究和分析日本对华北地区的方针政策和计划。
日本掠夺华北地区经济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是在日本政府、军部和满铁等机构详细系统的社会经济调查的基础上,经过日本各方用一年多的时间反复磋商,并通过自20世纪30年代初期日本满铁和商人等不断扩大在天津和华北经济势力确定的,1936年1月16日,日本政府公布的《处理华北纲要》和8月11日公布的《第二次华北处理要纲》,是对天津和华北经济掠夺具有指导性的基本方针,确定了经济掠夺的原则,是以后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变化的基础。日本军政当局对华北经济掠夺的基本策略,不同于关东军在伪满洲国实行的由满铁垄断经济各部门,禁止日本民间资本参与的方式,而是鼓励和支持日本财阀的投资,并提倡中日合办公司和企业;对于华北现存的容易开发的部门,日本要给予指导和“经验技术的援助”,“对于要迅速开发的必需国防资源的重要企业,以中国方面的自身能力难以开发,要依靠日本方面的积极的投资来促进开发”,“要努力确保日方的权益,企业经营及技术上的要害要由日本人掌握”。更重要的是,日本军政当局确定了统制性产业和非统制性产业,“对日满经济或国防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不论其资本来源和所在地,“均根据国际的观点加以统制”,计划“创办日中合办的强有力的特殊投资会社”,“能根据国策合理地促进国防上必要的产业的开发”,“能以最少的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目的是“增强日、满、华依存关系”。这表明日本军政当局在调动各方力量统制华北经济的方针上,是采取以军队为后盾,充分利用满铁等财阀的资金、技术和经验,纠集国家和财阀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组成国策会社,对华北的重要行业和经济命脉进行有计划的、统一的管理,以迅速且全力地掠取华北的重要国防资源和物资来为战争服务,将其尽快纳入以日本为主导的经济圈。日本的这一方针,一直贯穿其在华北实行殖民统治的全过程。在这样的方针下,日本军政当局制订了各种计划,如满铁经济调查会的“华北经济开发的投资机关纲要”、“华北投资预想”、“华北有关工业投资所需资金调查”等,日本中国驻屯军的《华北经济开发五年事业计划》《华北经济开发五年资金计划》等,这些计划有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建立会社等的系统安排,有每年度需达到的目标,还有按行业和投资者分配的比例等,其主旨是把华北变成日本国防资源的供应基地,加强对统制性企业的投资,以弥补日本和伪满洲国资源的不足;扩建和新建铁路、港口,以增加各种资源的对日输出,尽快形成为日本政治军事和经济统治服务的交通网络。
七七事变后,华北沦陷,日本已经控制华北的经济命脉,日本军政当局掠夺华北经济的方针政策和计划也随着战局变化有所调整,最突出之处是确定了将华北划入所谓“日满华经济圈”内,建成永久的以战争需要为主的国防资源的基地,即“开发华北经济,为了加强日满经济的综合关系,以确立实现日满华合作共荣的基础”;要“建立日满华不可分割的关系”,“扩充我方在日满两国方面的广义的国防生产力”。而且,这样的方针一直贯穿其对华北殖民统治的全过程。
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初期,与军事上的“速战速决”战略方针相对应,日本军政当局对天津和华北的经济掠夺方针也十分狂妄,要求“应以国防要求为第一位”,“努力为完成三国经济圈而向前迈进”。其首要的任务就是,在日军占领区内以军队占领和军管为先导,牢牢统制华北的经济命脉,在保证战争需要的同时,迅速恢复原有企业的生产,做到“凡对扩充我国生产力有用的重要资源,都应促进其开发及其取得”,“开发”日本和伪满缺乏战争急需的国防资源,尽快地把华北经济转变为以日本为中心的殖民经济体制,以进入所谓的全面开发建设阶段。根据日本对华北经济的方针政策,1937年8月满铁就抛出了《华北产业开发计划概要》《华北产业开发计划明细表》《华北经济开发事业资金表》等,华北方面军特务部制订出日本政府认可的《华北产业开发第一次五年计划》《华北产业开发九年计划》和《主要资源对日输出计划案》等。这些计划,把范围从原来的华北三省扩大为五省,规定了五年内华北主要统制性企业的投资数量与比重,各行业的生产量和输日目标,并计划新建、扩建铁路和港口,以大大增加港口吞吐量和运输能力。但这些计划具有极大的盲目性,主要国防资源的生产量和输入量指标极高,胃口极大,处处反映了日本要用很短时间霸占中国的狂妄野心。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方逐渐形成与以巩固占领区治安作为当务之急的“以华制华”政策相呼应的“以战养战”经济策略,强调经济的互补和合作,强调战时经济的需要。1938年11月30日,日本内阁制定的《调整日华新关系的方针》,把华北和蒙疆地区确定为“国防上、经济上(特别是有关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日华紧密结合地区”,华中地区则为“日华在经济上的紧密结合地区”。对华北的经济要求是“以寻求日满所缺乏的资源(特别是地下资源)为政策的重点”,“在产业经济等方面根据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为原则”,实现所谓的经济合作;要确保交通线的畅通,“迅速达到恢复治安的目的”,“并努力使其实现长期自给的局面”,即要尽最大可能地向日本提供国防资源,保证军需物资的供应和殖民统治的稳定,交通上,“应以国防要求为第一位”,“不遗余力地完成军事任务”;对于“永久性产业的建设”,应主要“在治安地区的重要区域”逐步进行。日本军政当局根据方针政策又组织人马于1938年底和1939年制定了《华北产业开发四年计划》《华北产业第一次三年计划实施草案》,以及1939年后的《华北产业开发修正三年计划》《华北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综合调整要纲》等。这些计划“目标在于促进日满华经济圈内的自给自足”,投资规模没有缩小,投资重点仍是交通、发送电、矿山、燃料和盐等,其中对交通行业的投资所占投资总额的比重比原计划大大提高,各项产品的产量,除了煤炭外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并开始全面实行“重点主义”,以“动员性采掘”增产煤炭和保证食粮为重点;在统制部门上,分轻重缓急,以保证对日供给为前提,重点掠夺那些日本侵华战争急需的国防资源和物资,实行“重点化、综合化、具体化”,各部门所定的计划都要有“以最有效地使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材”的“合理的”生产目标,更突出对煤炭、铁矿石和制铁业进行重点的掠夺性“开发”。这表明,日本军政当局对华北和天津原有的定位不变,即建设成战争需要为主的国防资源基地和战斗人员的输送兵站,一切从战争需要出发,在恢复生产的同时,强化工业部门的配套,迅速扩大战争所需粮食和物资的生产,以维持侵华战争和殖民统治。
在抗战中后期,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狂妄野心再度暴露无遗,从其对天津和华北经济掠夺的方针即可见一斑,如日本政府于1940年11月5日和8日分别制定了《日满华经济建设要纲》和《对华经济紧急对策》以及《中国事变处理要纲》等,其主旨是,日本“必须综合统一地推进国内体制”,尽快成为“国防国家”,建成以日本为核心、中国和伪满为主干的“大东亚新秩序”。在这个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内,华北与日本、伪满和蒙疆地区被定为“有机成一体的自存圈”,“大约在10年内把三国结成一环,建立自给自足的经济体制,同时促进东亚共荣圈的建设”。日本在该圈内充当核心,以高度精密工业、机械工业和重化学工业为中心,并“对满华的经济建设给予援助和扶植”;伪满洲国“要迅速整顿和发展重要基础产业”,以矿业、电气和轻工业为中心;“中国要与日满协作,开发资源,复兴经济;华北、蒙疆的着重点是确立自存圈地位,把重点放在交通和重要产业的开发”,产业以矿业、盐业、工业原料和轻工业为中心,交通、电力等各部门都要围绕着增产煤炭和食粮来重新调整,以提供煤铁盐棉等重要的国防资源。但日本很快就陷入战争失败的绝境。
1941年12月日本发动了太平洋战争,主战场转向太平洋地区,战争的巨大消耗要求华北提供更多的物资和国防工业原料,发挥战争后援基地的作用。日本在华北统治的方针是建立战时经济体制,对物资实行全面的统制和严格的配给,“取得为完成帝国的战争所必要的更多物资,确保军队的自给”;对矿山实行强制性掠夺,“谋求在占领区内重点并有效地取得重要的国防资源”,并竭力建设重化工加工业和机械修造业,提高运输能力和效率,不遗余力地为战争提供更多的战略物资。1942年8月日本兴亚院炮制出《中国经济建设基本方策》,计划以10年为期,前5年配合战争,后5年全面建设。该方策把中国的经济地位定为“具有丰富的劳动资源、地下资源和农业资源的供给国”,华北地区“要随着资源的开发,完备重轻工业和交通通讯设施”;前5年华北作为战争的兵站基地,从战争需要出发,煤炭仍按原来的“重点主义”方针,以增产为主要任务;铁矿石要适应对日满输送能力和当地制铁的进展状况“合理性增产”,并要大规模兴建制铁业;建设以矾土页岩为原料的铝工业;盐通过改良盐田达到增产,并在当地培养以盐为原料的化学工业;机械工业“重点放在增强和完备开发用机械器具的修理能力上”。后5年则是把华北变为附属于日本为其提供原料和加工的殖民地,妄图实行所谓的“飞跃性增产”和“全面的积极性开发”。
在太平洋战争后期,日本在战场上连连失利,海上运输受阻,华北工农业产值下降,市场物资极缺,通货膨胀严重,对华北经济实行“超重点主义”方针,确保交通线,提高运输能力,竭尽全力掠夺煤铁、盐等战略资源,保证维护军队粮食和物资的自给,加强物资的统制和配给,以保证在华北日伪军的需要。这表明日本仍把华北看作内线作战的防线,妄图通过超经济的疯狂掠夺,与国际反法西斯同盟进行最后的决战,反映了日本已经进入穷途末路、垂死挣扎的困境。这一阶段,日本军政当局不断修改掠夺华北经济的计划,但已经赶不上战局的变化,任何计划都已经无济于事。即便制订了计划,也难以改变物资紧缺、物价猛涨、运输困难的困境,更不能挽救侵略战争的失败。所以,1942年以后日伪当局和华北开发会社等没有制订出较为系统的计划,只是加强各种产业管理,进行超经济的、掠夺性的生产,加强统制必需品和日用品的生产分配,最大限度增加战略资源输出日本。因此,这些计划没有多少指导性,多为一纸空文,仅仅是侵略者的妄想。比如1943年7月华北开发公司制订了《基于黄海渤海地域国土计划之华北产业建设15年计划》等一系列的产业发展计划,根本没有实行的可能。再如兴建小高炉的计划是1940年10月日本兴亚院华北联络部制订的,但迟迟没有落实;1942年和1943年日本政府又决定在中国、朝鲜和日本北海道迅速兴建20吨以上的小高炉,部署在华北蒙疆地区用10个月建大小高炉60座,达到年产铣铁23万吨的能力,“产品原则上目前全部供给日本”,但建设资金和设备毫无着落,迟迟不能建成投产,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建成者寥寥无几。
综观日本华北经济掠夺方针政策和计划的制定和变化,不能说不具体不系统,有总的方针政策和纲领,有实行的宗旨和目标;有年度计划、三年、四年、五年,甚至十年十五年计划;还有各个部门的实施办法等等,可谓大而全。但是,随着战争局势和对华政策的变化,其方针计划不断修改,且速度远远落后于局势和政策的变化。这些方针计划纵然有所变化,但目的没有变化,以战争需要和维持殖民统治为首要目标,迅速完善和扩充华北交通运输能力,增加和调整发电设备,以保证对华北重要资源的掠夺;其掠夺的主要目标是煤、铁、盐、棉,即“二黑二白”等战争所需资源;并企图通过加强对华北经济统治的计划性和垄断性,形成所谓的“日满华经济圈”。
三 抗战时期天津经济功能变化与特质
天津是近代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城市,虽然在清末民初作为洋务运动、清末新政的示范,一度在政治上、外交上地位显赫,但是作为城市的主要职能仍然是经济功能,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下更是如此。天津开埠前,依靠海河水系和沿海贸易集散南北货物,造就了以直隶省为主要腹地的经济中心。天津开埠以后,对外贸易迅速兴盛,国外洋货和内地的农副土特产品汇集,外国洋行银行林立,形成了外向型经济;随着近代工业崛起,华资银行兴建,到20世纪20年代后期,与各国的贸易占据进出口贸易总值的相当比重,对外贸易居全国各口岸第二位,形成了以纺织、化工、食品、火柴等轻工业和出口加工业为主的工业体系,是全国第二大工商业城市和涵盖华北、西北和东北部分地区的经济中心。
20世纪30年代后,在天津的日本经济势力逐渐增强,在一些工业行业和对外贸易上已有垄断之势。1937年天津沦为日本殖民统治区后,经济发展偏离了原来的方向,被日本军政当局纳入日“满”华经济圈,变成侵略战争军需品的加工制作中心和为日本提供华北以“二黑二白”为主的战略资源的输出口岸,工业畸形发展,对外贸易越来越以日本为主,与华北、西北地区的商品交流和经济联系,从性质、种类到规模都有极大的变化。虽然,此时天津仍然是华北经济中心,但是在华北地区的经济活动中,市场经济的因素越来越少,原来的经济功能也随之发生变化,一切经济活动的运行皆以侵略战争为中心,实际上是日本侵略战争的生产、加工和集散基地。
首先,经济活动脱离了市场经济的轨道。由于抗战时期天津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日本侵略战争服务,所以无论是工商业和金融业,还是物资流通和对外贸易,都是在日本和日伪当局的控制下经营的,且日军又具有直接的、绝对的指导权和优先权。尽管日本制定的掠夺华北经济的方针和计划鼓励日商,尤其是日本财阀来津投资设厂,也提倡中日合办企业,但是一切经济活动是以战争需要为前提的,无论怎样的企业,在投资方向、经营方式、原料来源和采购、产品的运销等各个环节都受到不断加强的统制,经营者不仅无利润可言,生产和经营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在战争中后期包括统制性企业和日商企业在内,很多企业不得不部分减产,或者停业和倒闭。这样的经济活动,已经不是在市场经济下追求的利润最大化,驱动力迅速减弱且已经丧失,其目的则变成一切围绕着战争需要。
其次,天津工业形成了生产战争军需品为主要内容的产业结构。在抗日战争前,天津的近代工业,除了洋务运动兴起的一些企业外,很少有与军事工业相关的企业,形成以利润丰厚的轻纺、食品、化工和出口加工业为主体的工业结构。抗日战争爆发后,日伪当局增加了对天津工业的投资,增加了一批与战争有关的物资的生产,橡胶、机械制造、炼钢等逐渐形成了独立的行业,原有的化工、盐业和水稻的生产规模也有所扩大,在增加发电能力和垄断各地发电业的同时,架设了京津唐高压输电网,而原有的棉纺织、毛纺织、面粉、火柴、制革等行业则被限制设厂和扩大规模。虽然天津工业一度有所发展,工业行业从轻纺食品为主开始转向冶金、机械、化工与轻纺工业相结合,工业所占经济比重有所提高,但并非与扩大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生产有关,多与战争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工业结构转向为战时经济服务,为日本侵略战争提供各种军需品的功能十分突出。
再次,天津经济中流通功能减弱,退居次要位置。天津之所以是华北等地区的经济中心,很大的因素是商品流通,即依靠河海交汇的地理优势和港口、铁路,集聚了洋货和内地的农副土特产品,建构了进出口贸易的主体构架。内地与天津之间流通的商品种类增加,规模扩大,如内地的棉花、花生、皮毛、蛋产品、肠衣、猪鬃、草帽缏、药材和干鲜果品,以及天津等地生产的煤炭、地毯等,是运到天津出口国外的主要商品,有的商品出口数量占全国之首;从天津进口,或者天津生产后运到内地的主要商品有棉纱、棉织品、煤油、糖类、火柴、肥皂、机器设备、面粉、大米等。这是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形成的对外贸易和与腹地的商品流通,与战争需求没有直接的关联,进而带动了农村经济作物的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商品率,形成了较系统的市场体系,促进了华北地区经济的发展。抗日战争爆发后,天津仍然是交通枢纽,港口也在扩建,进出口贸易的规模也在继续增加,但是集散到天津的货物,越来越以暴力掠夺的方式获得,以支援日本侵略战争的战略资源和战争必需的军用品、军需品为主,在进口货物中棉织品、毛织品、人造丝、海产品、茶叶、糖类、纸张、机器设备、化肥、煤油等多来自日本,用来供应军需品生产、日伪军需要和维持占领区的统治;在出口货物中,在1938年前以销日之棉花、美德之猪鬃、英美之皮毛和地毯为大宗,以后日本所需的“二黑二白”(煤炭、铁矿石、棉花、食盐)成为最主要的出口货物,并且全部运往日本,用于增加维持和扩大侵略战争的生产。进出口贸易几乎与国际市场无缘,销往欧美的猪鬃、蛋制品、皮革和地毯等销路尽失,国际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市场调节几乎完全被侵略者指挥的战争供需所覆盖。因此,流通领域中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商品迅速减少,而靠暴力掠夺的供应战争的产品和军需品愈发增加,进而削弱了天津与华北地区乃至国际市场的联系,阻碍了城市和农村的市场经济发展,摧残了城市工商业和农村的农业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倒退。因此,抗日战争以后,天津对华北地区的经济辐射功能不断弱化,天津的经济功能开始转变为以工业功能为主,而流通功能则下降为辅助位置。
日本军政当局和日伪当局在天津的经济统制,带来的是天津经济的崩溃。其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持久战和游击战的人民战争,特别是大规模的交通破击战和对矿山的袭击,使得厂矿生产难以恢复,交通和通信受阻,无法保证军需品和输日物资的供给与运输,使得天津经济中心的地位大大衰减。其二,日军的疯狂扫荡、残酷的杀戮、滥抓劳工,连年的天灾等大大削弱了华北农村的生产力,土地荒芜,农产品产量极度下降,难以维持在华日伪军和民众的生活需要。而工业生产的目的是为战争服务,物资流通也是主要供给日本生产战争武器,已经背离市场经济的发展轨道,随着战争的扩大与恶化,带来的结果只能是停产和萎缩。其三,民族工业始终受到日本统治机构和日商企业的压制排挤,棉纺织业几乎被日商纱厂所垄断,毛纺织业原料匮乏;一些面粉公司被日本收买或兼并,在原料统购统配和成品统销下长期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原有的棉纺织、食品、火柴等轻纺工业,以及化工和出口加工业等支柱产业的生产量逐年下降;被列入统制性行业的企业不是被日商排挤兼并,就是在原料和产品严格的统制下转产或停产。冶金、机械、化工企业刚一出现就遭遇到资金和设备极度贫乏,也难以形成规模。同时,日资企业迅速增加,1939年有54家,1942年增加到225家,中日合资企业由2家增加到17家,几乎垄断了天津工业的各个行业。天津周边农业生产中小麦、稻谷和棉花始终没有达到1936年的生产水平。其四,由于建立在市场经济下的商品流通种类减少、规模缩小,对腹地的影响力减弱;面向各国的对外贸易也逐渐变成了主要与日本和附属的伪满之间的为战争服务的物资流通,进而造成天津工业凋零萎缩,物资奇缺,市场萧条,民众食不果腹,生活难以维持,以致经济崩溃。
因此,抗日战争时期的天津经济,以商品为主的市场经济发展轨道被战争阻断,无论是农业、工商业、金融业,还是内外贸易和商品流通,都被绑在日本侵略战争的战车上,毫无选择地服从战争的需要,是殖民统治下直接听命日本军政当局的非常态的战时经济,是超经济的掠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