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澳门回归祖国怀抱已经十五个年头,今年澳门对葡萄牙人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典》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修改,以适应澳门的社会发展及司法制度的转变。虽然此次修改并没有变动原有刑事诉讼法的大原则,但亦值得我们对我国多元法域,即“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 中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刑事诉讼制度作出新的研究。
值得欣喜的是,在澳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邱庭彪博士勤奋笔耕、不懈努力下,及时写就了《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修订版)》一书。该专著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丛书》之一册,在澳门基金会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鼎力支持下,在澳门刑事诉讼法修改生效后不足一年便得以面世,在澳门地区及全国范围内发行。
《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修订版)》一书,有助于读者强化对澳门地区刑事诉讼法典基础性、体系性的理论研究,加深全国广大法学工作者对澳门精细化的刑事诉讼制度的了解,进而引导读者对制度背后蕴含的欧陆法系相关理论的探索,对我国内地刑事法制的完善亦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该专著对澳门地区刑事诉讼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其中不乏亮点与特色。现择其要者,略叙如下:
第一,以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作为主轴贯通全书。书中以分论形式展开全文,看似彼此独立,实则一脉相承。整体上如前言中所附流程图的顺序,脉络清晰地阐释刑事诉讼程序具体如何向前推进与运行。梳理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诸诉讼主体、各个诉讼行为、各种制度均有机地相连为一体。
第二,正文中涉及大量的实务操作和较多理论知识。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行文力求还原澳门刑事诉讼的操作过程,阐述紧密地结合司法实践情况。当中亦不乏理论部分,不仅局限于诉讼法,还涉猎刑法、行政法,甚至澳门政治体制的基本理论知识。
第三,重笔浓墨地阐述了澳门刑事诉讼法在承袭大陆法系的葡萄牙刑事诉讼法基础上,结合澳门实际情况创设的若干特色制度,如澳门司法机关中的检察院领导刑事侦查,强制措施的批准主要由法院控制并决定,程序中有预审制度、法院听证程序等。
第四,以开放的态度将法律规定与实务工作的差异情况介绍给读者。
作者在澳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兼有多年的律师工作经验;又继续深造取得博士学位,提高了理论水平,可谓阅历丰富,学识全面,这一点在书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体现。作者从理论到实际,为读者展现了澳门刑事司法程序的全貌,定会使读者开卷有益。
我作为庭彪的博士生导师,对其知之甚深,他为人厚道、好学敬业、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如今,他在繁忙的教学与行政工作之余,潜心著述,获得成果,实在值得祝贺。期望他百尺竿头更上层楼,在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上作出更多贡献!
是为序。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陈光中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