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系嵌入性
早在1970年底,格兰诺维特就开始论述关系对行为的影响了。在其1973年发表的论文中,格兰诺维特揭示了弱关系的重要性。他指出,对人际网络的分析有助于连接微观和宏观。通过网络,小规模的互动转化成大规模的模式,后者反过来又反馈到小群体中来。通过对人际纽带的强度(the strength of interpersonal ties)进行分析,他揭示网络是如何把互动与大规模模式(如扩散、社会流动、政治组织和社会聚合)连接起来的。一个关系纽带的强度是时间投入量、情感强度、亲密性(互信)和互惠服务等要素的组合。关系纽带因此可以分为强关系、弱关系和无关系。从个人的角度看,弱关系构成获取流动机会的重要资源(如为求职者提供工作信息)。从宏观的角度看,弱关系在促进社会聚合中发挥着作用。当一个人换工作以后,他不但从一个关系网络转移到另外一个关系网络,而且在各个网络中间建立联系,从而促使信息和观念在更大范围内的流动,并促进某种程度的社区感的形成。因此,弱关系对个人获取机会和整合到社区中去发挥了不可缺少的作用。强关系虽然抚育了本地聚合,却在总体上导致社会的碎片化(Granovetter 1973)。
在该文中,格兰诺维特从互动频率和历史、情感投入度、亲密性和互惠性等标准对关系进行了分类,并把关系分为强关系和弱关系。这一分类对嵌入性研究产生重要影响,它对于解释不同关系中的互动行为具有解释力和预测力。但格兰诺维特侧重分析弱关系对个人的流动性(求职)以及个人整合进社区中的作用,对强关系的作用的研究显得比较薄弱。
对弱关系的重视在格兰诺维特后续的研究中得到进一步体现,但同时他也承认强关系值得重视。他认为,弱关系的作用在于传递(bridging),例如,传递信息。而强关系则在于乐于帮助并在需要帮助之时招之即来。因此,强关系也扮演了独特的角色。强弱关系各自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他还发现,地位越高的人,越是利用弱关系来获取信息和资源;而地位越低的人,则越是利用强关系来获取信息和资源(Granovetter 1983)。在该文中,格兰诺维特已经蕴含了“连接性关系”(弱关系)和“黏合性关系”(强关系)的概念。
在格兰诺维特看来,大部分功利主义传统,包括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都坚持理性-自利人假设。这种假设是一种理想类型,它是思想试验的结果(如同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的思想试验)。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就是从这个假设而推导出整个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格兰诺维特提出与此相对的另外一种观点,即“嵌入性”观点:行为和制度必须依据当下的社会关系来进行分析,它们不能被看成是独立于具体的当下的社会关系的。
在1985年发表的《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一文中,格兰诺维特明确指出,人的经济行动是嵌入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的。为了探讨经济行动的嵌入性,他对有关行动者的两种概念模型进行了回应。一种是过度社会化的观点,它以帕森斯为代表,这种观点把人的行动看作社会规范与价值内化到人的内心之后而自动起作用的结果。另外一种是社会化不足的概念模型。它主要体现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这些理论强调人的理性选择,而低估了社会情境对人的行为的影响作用。格兰诺维特认为,这两种有关行动者的概念模型其实存在一个共同之处,即它们都把人看作原子化的人。在帕森斯那里,人的行为模式是内化的社会规范和价值的产物。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那里,人的行为是理性地追逐狭隘的自利的结果,二者都低估了当下具体的社会关系对人的行为的影响(Granovetter 1985)。
格兰诺维特还认为,在经济学领域内部,特别是在有关信任如何产生和如何防止欺诈行为的议题上,也同样存在过度社会化和社会化不足的概念模型。社会化不足的概念模型认为制度安排可以制造信任和防止人们胡作非为;在这里,制度是外在的,个人根据对违背制度的风险代价进行理性评估而做出选择(欺诈损害个人信誉)。过度社会化的概念模型则认为人们的一般化的道德(即内化了的制度)可以维持信任和预防胡作非为。格兰诺维特所提出的嵌入性观点则强调具体的社会关系对信任和防止胡作非为的重要作用。
格兰诺维特还批评了威廉姆森的组织理论。威廉姆森认为,为了避免经济生活中的机会主义和欺诈行为,公司采取了层级制,通过这种层级制把各个子公司整合起来,从而造成组织内部的合作和秩序,减少交易成本。格兰诺维特认为,公司之间的秩序或无序,取决于公司之间和公司内部的人际关系的性质和关系网络,而不是组织的层级形式(Granovetter 1985)。
后来,格兰诺维特进一步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嵌入性:关系嵌入性和结构嵌入性。关系嵌入性指的是经济行动及其结果受到行动者的个人关系的影响。而结构嵌入性指的是经济行动及其结果受到个人所拥有的关系网络结构的影响。格兰诺维特在强调关系的当下性的同时,也强调这些关系及其结构是有历史的,是过程的产物。不过,关系嵌入性侧重的是基于人们的互动过程而形成特定的相互期待的人际关系对个体经济行动的影响。关系嵌入性对经济行动的影响是直接的。结构嵌入性侧重的是关系网络的结构对个体经济行动的影响,它对经济行动的影响是间接的(Granovetter 1990: 99)。根据陈纯菁的解释,格兰诺维特的关系嵌入性概念强调的是关系的内容(意义、情感、期待等)对个体经济行为的影响,而结构嵌入性概念强调的是关系的形式(即网络结构)对个体经济行为的影响(Chan 2009: 713)。
尽管从分析层面看,关系的形式和内容可以区分开来,在现实中,离开了关系的内容仅仅从关系的形式,或离开了关系的形式而仅仅从关系的内容,是难以充分解释关系对人的行为的影响的。例如,要分析关系对人的行为的影响,首先必须分析关系是熟人关系还是陌生人关系(关系的内容)。如果抽离了关系的内容而仅仅看关系的形式(网络结构),难以说明熟人关系和陌生人关系对个人行为影响的质的不同。
格兰诺维特的嵌入性模型引起了经济社会学学者的广泛兴趣,他们还把它运用到经验研究中。在这方面,乌兹的研究显得较为突出。在运用嵌入性模型对公司行为进行解释时,乌兹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区分为两类:陌生人纽带(arm's-length ties)和嵌入性纽带(embedded ties)。当公司之间保持一种陌生人纽带时,其交换模式导致了一种类似市场的结构(market-like structure);当它们之间保持嵌入性纽带时,其交换模式导致了一种网络(Uzzi 1996)。乌兹所说的陌生人纽带,类似于波兰尼所说的脱嵌的市场,而他所说的嵌入性纽带则类似于波兰尼所说的社区或制度嵌入性,或格兰诺维特所说的“关系嵌入性”(与“结构嵌入性”相对)(Granovetter 1990)。
乌兹认为,组织网络的交换逻辑不同于市场的逻辑。市场逻辑指的是原子化的、自利的、追求利润的理性行动者之间的以自我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抵押和可实施的合同为手段、以非人格交换为特征的交易逻辑。这种完美市场是一种理想类型。现实中的交换并非完美市场。嵌入性理论认为,经济行动者并非只是追求狭隘的经济回报,他们追求通过信任和互惠来充实关系。信任有助于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为交换双方的物品和服务交换创造机会。嵌入性纽带之间的交换逻辑因此可以称为嵌入性逻辑。在这种交换逻辑中,当下的社会纽带形塑了行动者的期待和机会,使得基于信任和互惠的关系减少了交易成本。嵌入性纽带不仅仅是对交易双方的约束,而且也为双方创造机会(Uzzi 1996)。乌兹是从理想类型与经验描述的对立中引入嵌入性的。他认为,市场逻辑是理想类型,只存在于理论抽象中,但现实中的经济生活不同于理想类型,而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就是经济与社会难以分割,经济行为嵌入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中。他正是从经验现实这个角度引入了嵌入性的解释变量。
乌兹通过定性(对23家纽约服装厂的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证实了上述嵌入性关系理论。嵌入性纽带履行了三个功能:信任、信息的转让以及联合的问题解决模式。通过中间人的介绍,嵌入性关系可以延伸开去,形成嵌入性网络。这种网络可以给组织带来积极回报。但这种积极效应是有界限的。超过了这个界限,其回报就变成负面的(Uzzi 1996)。
在随后的研究中,乌兹和兰卡斯特(Uzzi 1999; Uzzi & Lancaster 2004: 321)对嵌入性的分析框架进行细化。他们重申,根据关系质量,可以把关系分成陌生人纽带(arm's-length ties)和嵌入性纽带(embedded ties)。陌生人纽带是市场关系的特征。这种关系不是持久的、重复性的关系,结成关系中的人也不遵从内化的行为原则。交易者之间的关系主要通过契约来形成。与之相对,嵌入性纽带则不同于陌生人纽带。在嵌入性纽带中,行动者的商业交换嵌入在社会情感(social attachment)和从属关系中,这种关系注入了有关信任和共享规范(shared norms)的预期。这些信任和规范则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内化到个人心理的,成为个人自我施行的社会规范,它促使了共享的预期(shared expectation)的形成。很显然,在乌兹和兰卡斯特那里,陌生人关系不属于嵌入性纽带,只有亲属、朋友、熟人和其他具有私人关系性质的纽带才属于嵌入性纽带。乌兹运用嵌入性分析框架分析了公司借贷行为。他发现,银行与借贷者的双方关系越是属于嵌入性关系,其贷款利息率就越低。在网络关系中,公司越是能借助嵌入性纽带与陌生人纽带的混合来与银行发生关系,就越是能获得贷款,其利息率就越低(Uzzi 1999)。乌兹和兰卡斯特运用这种嵌入性分析了律师事务所的价格形成过程。他们认为,嵌入性纽带(私人关系网)有助于获得私人信息,这种信息比公开披露的信息具有更多的内容,从而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Uzzi & Lancaster 2004)。通过定性和定量的研究,他们验证了嵌入性纽带有助于帮助交易双方减少交易成本,从而有助于降低价格(Uzzi &Lancaster 2004)。
但是,乌兹也认为,嵌入性关系并不总是积极的。嵌入性有助于提升时间经济、整合性一致、配置效率的帕累托改进,以及复杂的适应。但是,这些积极效应是有界限的。一旦超越了这些界限,嵌入性就会因为使公司易受外来的冲击或难以获取网络之外的信息而受到负面影响(Uzzi 1997)。
乌兹和兰卡斯特把嵌入性关系限定在具有社会情感和从属关系的网络之中,而把陌生关系看作与嵌入性没有关系。但是,即便是陌生人关系,也是嵌入在具体的制度、文化和社会关系中,因为在市场领域,社会容许人们去公开地追求个人私利,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和制度。市场行为一开始是理性选择的,但是,一旦形成习惯,就不是属于意识状态的行为,而是属于亚意识的、习惯性的和文化性的行为,而人大约有95%的意识状态是属于亚意识的(Wegner 2002, Zaltman 2003)。显然,造成陌生人关系和熟人关系不同的地方,不仅仅在于情感色彩和互动频率,更在于他们各自所运用的规则的不同。陌生人更多地运用一般的规则或法规,而熟人则在此基础上还额外运用熟人之间相互遵守的规则,包括信任和互惠规则。而这两类规则都可以看作制度。因此,所谓关系嵌入性,实际上可以进一步理解成制度嵌入性。陌生人关系多半运用正式或普遍主义制度,而熟人更多运用非正式或特殊主义制度。熟人的非正式制度共享是内化了的,而陌生人的正式制度则未必内化到个人内心。他们需要通过第三方机构来监督和仲裁,如正式合同,其监督、实施和制裁成本高。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行为外的制度”也可以内化到人的内心,人们对这些外部制度的被动遵从行为也可以变成主动遵从行为或习惯,从而“行为外的制度”也可以变成“行为中的制度”。
莫兰运用格兰诺维特对结构嵌入性和关系嵌入性在公司管理绩效中的作用进行了实证研究。他指出,社会资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结构嵌入性;一种是关系嵌入性。社会资本的结构嵌入性指的是行动者的接触网络。社会资本的关系嵌入性指的是个人的强关系,它通过两个属性体现出来:亲密性和关系信任。结构嵌入性决定了管理者所能抵达的资源的潜在范围,关系嵌入性则决定了这些嵌入在网络中的潜在资源转变为现实的资源。他认为,社会资本的有效性不但在于公司所拥有的网络结构(结构嵌入性),而且在于所拥有关系的质量(关系嵌入性)。结构嵌入性在执行导向的任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关系嵌入性则在创新导向的任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Moran 2005)。
经济社会学还把对于关系嵌入性的研究进一步与社会资本的研究结合了起来。于是,个人的关系网络被当作一种资源,一种可导致产出的社会资本。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个人之间的联系(connections),即社会网络、互惠规范以及由此引发的信任(trustworthiness)。在此意义上,社会资本类似于“公民美德”(civic virtue)。不同的地方在于,社会资本侧重这样一个事实:只有嵌入在一个紧密的互惠性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公民美德才是最有力的。而那些由具有美德但各自孤立的个人所构成的社会未必具有丰厚的社会资本(Putnam 2000: 19)。简言之,社会资本是具有相互义务和互惠性的关系网络。社会资本具有外部效应。一个不怎么与他人接触的人,可以享受到社会资本较高的社区所带来的好处(例如相互关照的邻里可以减少入室盗窃现象)。因此,社会资本可以同时既是私人产品又是公共产品(Putnam 2000: 20)。社会资本(网络及其相关的互惠规范)一般而言对网络内部的人来说是有好处的,但是,社会资本的外部效应并不总是积极的(Putnam 2000: 21)。社会资本既有正面效应(如相互支持、合作、制度效率),也可能有负面效应(如宗派主义、人种中心主义、腐败)。因此有必要研究如何把社会资本的正面效应最大化,而负面效应最小化。为了这个目的,学者们开始区分各种形式的社会资本。
普特南把社会资本分为聚合型(bonding)社会资本和连接型(bridging)社会资本(Putnam2000: 22)。聚合型社会资本指的是具有排他性和同质性的关系网络,如宗族兄弟会、以教堂为基地的妇女阅读小组、时尚乡村俱乐部等。连接型社会资本指的是包容性和异质性的关系网络,它包括来自不同类型的、不同社会层面的人,如民权运动、青年服务小组、一般性的宗教组织(Putnam 2000: 22)。普特南认为,聚合型社会资本有利于从底部支撑特定的互惠,加强团结。种族内部的紧密的网络在为本地企业家提供启动资金、市场和可靠的劳力供应时,也为社区内不够幸运的成员提供了关键的社会和心理支持。相比之下,连接型社会资本则为人们与外部资源建立联系和信息扩散起着桥梁的作用(Putnam 2000: 22)。但是,他也指出,聚合型社会资本导致狭隘的自我,而连接型社会资本则有利于形成宽泛的认同和互惠(Putnam 2000: 23)。聚合型社会资本构成一种社会学的超级黏合剂,而连接型社会资本则构成社会学的WD-40。聚合型社会资本在创造了很强的内群体忠诚的同时,也可能导致负面的外部效应,如很强的对外群体的敌对感。不论怎样,两种形式的资本都可以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聚合型和连接型社会资本不是“非此即彼”(either-or)的关系,而是“多或少”的关系。一个人可以在与他人形成聚合关系的同时,又与另外一些人形成连接关系(Putnam 2000)。
普特南的“聚合型社会资本”类似于格兰诺维特的“关系嵌入性”,他的“连接型社会资本”类似于格兰诺维特的“结构嵌入性”。在两位学者看来,二者属于两个类别,不但在概念层次上可以区别,而且也可以在经验层次分开。这种区分导致了两个不同分支方向的研究,一个是沿着关系嵌入性的角度研究人际关系对公司行为的影响(如乌兹);另外一个则是从结构嵌入性的角度研究关系网络结构对公司行为的影响(如Burt 1992),后者形成了一个单独的研究分支——网络分析。这一研究分支越来愈侧重关系的形式。
香港大学的陈纯菁(Chan 2009)对此进行了批评。她认为,网络分析过于侧重关系的形式和模型,而忽略了关系的内容。她根据对中国人寿保险销售的研究,试图把文化、意义和互动带回到关系网络中来。她认为,是关系的内容,而不是关系的形式,影响了经济交换行为。而关系的内容是包含了规范、情感和道德的因素的。所谓关系内容,指的是起界定作用的原则和关系属性,这些原则和关系属性确定不同的纽带的强度以及处于这些纽带中的行动者的互动。陈纯菁认为,销售和购买人寿保险属于一种谈判性交换(不同于互惠性交换)。在这种围绕价格和期限的谈判中,一方的所得意味着另外一方的所失。因此它代表了货币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经济交换的普遍形式。在这种交换中,社会嵌入性特别高。它要求销售人员娴熟地采用战略性互动来说服客户。因此,对人寿保险的研究有助于说明经济交换的社会嵌入性。
陈纯菁(Chan 2009)发现,在中国的人寿保险的销售中,关系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是,在不同阶段,人寿保险销售人员所倚赖的类型不同。在早期阶段,人寿保险刚刚引入中国,人寿保险的销售人员利用亲密性的关系来推销寿险。到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之初,寿险销售人员不再向亲朋好友直接兜售寿险,而是向关系不那么密切的熟人推销寿险,或者通过与不熟的人建立友谊关系而销售寿险。寿险推销人员与寿险销售对象的关系经历了从强关系到中等强度关系或弱关系的转变。在人寿保险刚刚引入中国的时期,人们对寿险的性质还不太了解,销售人员通过销售寿险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也不为人所知;在这种情况下,寿险交易就可以在强关系中进行,信任、情感和非对称义务正是此类关系的核心关系属性。但是,随着人们了解到销售人员通过销售寿险能得到经济回报,明察了寿险销售人员的自我利益,寿险销售人员继续向具有亲密关系的人销售寿险,就违背了伦理-人情原则。正是碍于这种伦理和人情关系,寿险销售人员不再向强关系的成员推销寿险。强关系不适于直接的经济交易(它只在特定情况下更有利),中等或弱强度关系反而更有利于经济交易,因为它们具有关系互补性。为了说明强弱关系与经济交易的关系,陈纯菁建立了一个分析框架(见图2-1)。
图2-1 分析框架:关系强度、定义性原则和关系属性的组合
如图2-1所示,关系强弱可以通过定义性原则来区分,越是道德-情感性关系,关系强度越强,越是工具-货币性关系,关系强度越弱,二者构成一个连续统。关系强度还通过不同的关系属性体现出来:信任、情感、非对称义务、对称义务、算计。越是道德-情感性关系,信任度越高,情感色彩越强,人们之间越是按不对称模式履行义务,同时,人们之间越不是按照对称模式来履行义务,并越不精于算计;相反,越是工具-货币性关系,信任度越低,情感色彩越淡,人们之间越是不按非对称模式履行义务,同时,人们越是按照对称模式来履行义务,并越是精于算计。不同类型的关系因此具有不同的属性和内容,这些属性和内容必然会对经济交易类型产生影响。强关系有助于增加信任,减少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但不利于赤裸裸的利益算计型的经济交易。反过来,弱关系避免了道德和情感关系的约束,有利于赤裸裸追求利益,但交易双方的信任度低,交易风险大,交易成本高。
陈纯菁(Chan 2009)还结合中国本土化的情境,对上述分析框架进行改造,运用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的理论,按照与处于中心的行动者的关系的远近,把关系分成不同的圈层——处于最靠近的圈层属于强关系,处于最外端的则是弱关系。行动者依据关系距离的远近,而与不同圈层的人在信任、情感、非对称义务、对称义务和算计上显示出差异。关系越近,信任度越高,情感色彩越浓,越是按照不对称模式履行义务,或越不按照对称模式履行义务,越不进行算计。反过来,关系距离越远,信任度越低,情感越淡,越不按照不对称模式履行义务,或越是按照对称模式履行义务,越是精于算计(见图2-2)。
图2-2 中国人的关系以及关系属性的模式与类别
陈纯菁(Chan 2009)所从事的中国的人寿保险案例研究说明,文化由社会嵌入性的不同表现形式所构成,从文化图式到规范性规则、意义和实践性的工具箱。文化既体现为界定、指导和组织不同关系强度的成员的互动的文化规则,又表现为给个体行动者创造性地和有效地为了自己的利益对互动进行操纵并提供符号和实践技能的资源库。人们会根据互动方所处的关系强度来形成对应的期待模式,而这种期待模式只能用文化规则来解释。文化规则形塑了不同关系强度的关系的模式和经济交易的形式。很显然,如果我们注重关系的内容,就必然会引入文化和制度的因素。关系嵌入性问题就会最终转化为文化嵌入性和制度嵌入性的问题。陈纯菁的研究还说明,关系构成个体理性发挥作用的边界或场域。在情感关系范围内,个体不能完全按照工具理性来行事(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个体的工具理性发挥作用的空间是在非情感性的弱关系中。从这个逻辑出发,个体的工具理性只有在你死我活的敌我关系中才可以发挥到极致。在这个意义上,关系嵌入性意味着社会关系为个体理性划定了边界。在不同的关系场域,个体理性的实现程度不同。
但是,个体或组织依然可以把关系当作一种资源来进行理性的利用,但同时遵从关系的逻辑。在这里,理性逻辑处于最高层,而关系逻辑附属于或服务于理性逻辑。在这个意义上,关系嵌入性意味着理性逻辑与关系逻辑的交织,奉行关系逻辑是为了更好地实行理性逻辑。个体或组织不能脱离关系或在关系的真空中追求理性,因为关系资源成为公司理性不得不重视的因素。
Park & Luo(2001)认为,不但人的理性嵌入在关系网络中,而且人可以对关系因素加以理性的利用。作者通过对中国江苏省和上海市的公司的关系利用情形进行问卷调查研究,不但揭示了影响公司的关系利用的因素,而且说明了关系利用对公司业绩的后果。在中国,关系是公司业绩的一个关键因素,它影响了资源的流动以及公司与任务环境的互动。由于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进行和产权制度的持续模糊,关系在公司对不确定性和外部依赖性的管理中变得愈发重要。中国的公司利用关系来对组织间的相互依赖性进行管理,以减少其所面临的制度性不利、结构性弱势和其他环境性威胁。中国的经济转型带来巨大的制度不确定性,为此公司通过利用关系来获取稀缺资源,增加市场机会,并改进它们的合法性。中国公司的关系利用包括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管理层的个人关系和公司管理层和政府官员的个人关系两个方面。不过,关系利用的重要性因不同的公司而异。影响公司对关系利用的范围和效应的因素包括制度、战略和组织。制度因素包括产权结构和区域性制度优惠。在产权制度上,国有企业具有更高的合法性和政治扶持,并占有大量稀缺资源;民营企业在资源获取和政治地位上处于不利或不确定性地位。在生产要素没有充分市场化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家试图通过与政府官员建立长期性的个人关系来弥补这种制度上的不利地位,增加资源获取的机会。显然,私营企业比国有企业更依赖关系利用。同时,由于国家赋予不同地区以不同的制度优惠,开放地区比不开放地区有更多的制度优惠,因此,享受制度优惠措施比较少的地区的公司,就不得不更多地利用关系来弥补这种区域性制度劣势。除了制度因素,公司的战略取向也影响公司对关系利用的范围和效应。一般来说,采取市场取向的公司比起采取效率取向战略的公司,更趋向于关系利用。此外,公司的规模、所握有的资源和公司运营的年限也对公司关系利用的范围和效应有影响。在中国,大公司往往是国有的,具有制度上的优势,同时也握有稀缺资源,而其管理层具有科层制官员的心态,缺乏企业家精神。相反,小企业更多是私营的,在制度上处于劣势,企业老板更具有灵活性和企业家精神。因此,小企业更倾向于通过建立关系来弥补制度和竞争劣势。除了规模,公司的资源,尤其是技术资源,也对公司的关系利用产生影响。越是缺乏技术资源的公司,越是倾向于利用关系来弥补竞争劣势。最后,公司成立的年限对关系利用产生影响。制度合法性和竞争性资源的获取是需要时间的。因此,越是新公司,越是依赖于关系来弥补自身合法性和竞争资源的不足,并以此来降低经营风险(Park and Luo 2001)。
研究者还认为,关系固然可以对公司的业绩和生存造成影响,但关系的培养和维持是有成本的,因为关系是互惠性和功利性的,从关系中索取,同时意味着个人有义务进行某种形式的返还。因此,关系利用可以带来市场扩张,提高销售增长,却未必带来利润增长。这说明,在中国,关系在公司建立外部关系、寻求合法性和奠定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显得更重要,而它的重要性在改进内部运营上则不明显(Park and Luo 2001)。
很显然,作者暗示了公司的理性行为不但体现在对关系资源的理性运用(通过关系逻辑的运作上),而且公司对关系资源的理性运用和运作本身就是嵌入在关系中,即中国这种国度的关系文化中的,而这种关系文化又是由中国特殊的制度特征所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对关系的理性利用和运作的行为是嵌入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中,必须要用制度嵌入性来进一步加以解释。
经济行动嵌入于社会关系的观点强调了网络的作用。但网络的作用并不总是积极的。网络也有失效的时候。Schrank(2011)提出,网络治理的社会条件是要对网络无能和机会主义采取制度性的预防,否则就会导致网络失效。所谓网络失效,指的是关系网络不能维持可取的活动或阻碍不想要的活动发生。他把网络失效分为绝对网络失效和相对网络失效。绝对网络失效指的是对网络无能和机会主义的制度预防的同时缺乏。绝对网络失效有两种:第一,现存关系的破裂(他称之为网络退化network devolution);第二,潜在地有利或生产性的网络未能出现(他称之为网络死产network stillbirth)。相对网络失效则是指对网络无能或机会主义的制度防护缺少其中一种(或其中一种发育不良)所导致的网络失效。相对网络失效也有两种:第一,由于网络缺乏能力而导致网络永久失效(他称之为内卷化网络the network involuted);第二,由于机会主义导致网络的永久失效(他称之为争斗化网络the network contes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