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言
一 研究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在资本全球化和发展主义的推动下,中国开启了国家主导的快速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力图推进经济增长并融入全球市场。政府从农业入手进行改革,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集体经济,重归小农经济;在城市和加工工业区推行资本主导的外向型经济,以取代原来的国有企业主导的计划经济(潘毅、卢晖临、张慧鹏,2012)。随着城乡分割制度的松动,农村最年轻、最有活力的劳动力被允许流入城市。这种乡城流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入高峰,并不断扩大,持续至今。与此同时,由于受到现代化范式和城市中心主义的影响,以及货币化和商品化的挤压,农民千百年来与土地紧密联结的传统生存方式被贬值,并被看成是“贫穷”和“落后”的。农民单靠农业已经无法维持在泛商品化时代里的生存,他们必须寻找更多元的谋生路径。于是,一种鼓励年轻人进城的“打工文化”在中国的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逐渐形成和普及,它迅速将年青一代几乎完全从土地上剥离,纳入全球资本增殖的链条中。据悉,2012年中国农民工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农民工总量达2.63亿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2012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中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业人口。而占总人口不足一半的农业人口中,只有40%的人完全从事农业劳动。在一定意义上,中国正是凭借这些“无限供给”的农村劳动力,创造出让世界瞩目的GDP“奇迹”。
然而,中国农民的“去农业化”过程并不像资本主义国家大多经历过的农民的无产阶级化过程,一些学者将之定义为“未完成的无产阶级化”或“半无产阶级化”(孟庆峰,2011;刘建洲,2012)。一方面,国家保留了农民的土地,但这些土地却远远不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尽管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结构有所削弱,使得乡城迁移者实现了从农民到产业工人的角色转换,但是依然阻碍着政府对其身份的制度认同(陈映芳,2005;孙立平,2003;赵晔琴,2007)。农村进城务工者的“农民”身份,仍然具有先赋的制度意义。在“农民工”这个具有二重性意义概念(既象征职业的非农化,又象征身份的农业化)的覆盖下,脱离了农村而试图在城市拓展生存和生活空间的乡城迁移者被建构为与“农民”和“市民”并列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类别(陈映芳,2005)。凭借既有的户籍制度,城市行政管理系统和劳动、社会保障、公共教育等各个系统将这些城市务工人员排除在“城市居民”之外。结果导致农村外出务工者难以获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地位、权利和保障,多数只能以劳动力市场上的廉价劳动力存在,其职业和社会生活状态呈现出鲜明的边缘性、过渡性和变动性(符平,2006;任焰、潘毅,2007)。他们在城市的这种边缘性处境,同时导致了一种“拆分型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沈原,2006)的形成,即农村劳动力在进城务工的同时很难实现家庭的整体迁移,只能把部分家庭成员(主要是妇女、孩子和老人)留在农村,从而造成了一种分离的家庭模式,并形成了今天中国农村典型的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现象。在中国,这些农村留守人口的存在也被戏称为“386199”现象(杜鹏,2004)。
可以说,农村劳动力群体在生产领域的边缘化生存状态,以及再生产领域大量分离的家庭和留守群体的存在,正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背后付出的巨大社会代价。而且,农村不同人口群体并不能同等分享劳动力外出带来的收益,这种社会代价在家庭之间、家庭内部、不同性别间的分配也不平衡。在面对生产性的收入机会和再生产性的家庭责任时,不同性别之间是区别定位的。当夫妻不能同时外出时,“男工女守”成为一种典型的“家庭决策”。尽管近年来女性外出的比例正在上升,并且与已婚妇女相比,农村未婚年轻女性外出更为自由而普遍,但这些外出的女性很容易因为结婚、生育、家庭照料责任、子女教育的需要而回到农村(虽然可能是暂时性的)。据报道,中国有8700万农村留守人口,其中有4700万留守妇女,占留守人口的54.0%(张俊才,2006)。这种家庭决策的形成,不仅涉及制度上的种种限制,如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劣势、社会服务和支持网络的不完善等,也涉及深层次的文化价值和社会规范,如家庭主义、母性主义对家庭成员中不同性别角色和义务的限定。对农村留守妇女(包括有过务工经历的返乡妇女)而言,丈夫外出后,她们需要独自承担照料家庭、养育子女和从事农业生产的责任,在家庭网络核心成员缺位、公共服务匮乏的情况下维持家庭功能的运转,同时还要承受夫妻长期两地分离所带来的情感和心理上的不适应,甚至遭遇婚姻危机,从而成为受各种结构性力量压制和影响的边缘性群体。
近年来,面对急剧的经济变化、全球化和社会转型带来的各种消极后果,中国政府也在主动采取一系列措施重构国家体系,力图转变GDP导向的发展模式,建构一种更具包容性的发展方式。政府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观,并开始给予乡城人口流动现象特别关注。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12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大”都明确提到这一现象,并致力于转变以往的增长模式,把关注城乡统筹发展、社会保障均等化和社会公平作为一种价值导向和理念,在全社会进行倡导。2013年,世界银行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出版的报告《2030年的中国》也强调了中国乡城迁移所引发的焦虑,指出这其中存在着复杂的性别议题,并与人口的转型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极低的生育率、较长的预期寿命和由于迁移而引发的分离家庭现象。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并正着手逐步放开户籍制度,扩大针对农村外来务工者的社会服务范围,与此同时,进一步鼓励和调节劳动力的流动性。除此之外,政府还将采取一些必要的改革措施来尽可能减少城市地区的社会紧张,处理农村留守人口的社会排斥等关键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益庞大的乡城迁移群体已经逐渐引起中国学者的广泛关注。这一群体流动的原因、对城市产生的影响、在城市的社会适应、身份认同、公民权利等,一直是学界研究和讨论的热点。2005年以来,农村留守妇女群体开始逐渐走入媒体、文学创作和学术研究的视野。在媒体报道和文学作品的流行叙事中,这一群体常常被构建为这样一个隐忍而充满创伤体验的形象:长期承受着沉重的农业生产和家庭照料负担、心理压力和性压抑,缺乏安全感,并且很容易成为性侵犯和丈夫外遇的牺牲品。少数学者也开始改变以往“农民工中心”和“城市中心”的研究取向,转而讨论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村地区“留守人口”生存状态的影响。但这些研究的主要基调还停留于对留守人口生存状况的悲情叙事,还只是对劳动力迁移对留守人口影响的朴素描述(叶敬忠,2011)。这些文献至今还甚少为中国以外的研究者所了解。在这些研究中,也有少数学者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中国的留守妇女现象进行了研究,但总体来看,从性别维度考察劳动力流动对迁移地留守人口影响的研究仍是少数。
本研究以中国农业大学留守人口研究团队的长期研究积累为基础,将视角投射到中国乡城流动过程中受各种结构性力量交叠影响的农村女性留守群体身上,通过在中国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之一的河南省两个县10个村庄的实地研究,揭示农村劳动力流动引发的社会代价,及其对不同性别留守人口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