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与性别评论 第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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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家庭研究发展脉络

“家”与“国”是中国传统社会千百年来形态相对稳定的社会构成和政治构成。“家”和“国”之间保持密切的联系,“家”是“国”的基础,认识“国”要通过探讨“家”,瓦解“国”要通过批评“家”。因此,20世纪初的维新变法运动和新文化运动中,对传统的家庭婚姻制度的抨击成了其重要的构成部分。它们号召妇女进行家庭革命,挣脱家庭的束缚,摆脱包办婚姻,提倡离婚自由,提出要改造中国的大家庭制度,这些都对传统的家庭制度造成了重大的冲击(张敏杰,2001)。

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学作为西学的一部分被介绍到中国来,作为一门学科得到系统发展则始于20世纪20年代后期(阎明,2004)。在中国早期社会学繁荣的20、30年代,产生了许多有关家庭研究的论文和著作。1927年燕京大学的《社会学界》发表了许多研究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论文,揭示了当时婚姻家庭面临的各种问题(张敏杰,2001)。同时也出现了很多著作,有从历史角度探讨中国婚姻制度演变的(陈顾远,1937),也有分析当时中国所面临的诸如婚姻、祖宗、父母、子女问题的(潘光旦,1931),还有在调查基础上分析农村家庭结构、家庭大小和家庭收支状况的(李景汉,1927),也有研究新出现的工人阶层家庭的(徐启中,1934)。40年代又出现了许多名著,如孙本文的《现代中国家族问题》(1942)、费孝通的《生育制度》(1947)和《乡土中国》(1948)。这些著作对中国家庭(家族)制度和婚姻制度的历史和现状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了剖析。

20世纪50年代初期,随着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被取缔,对家庭的社会学研究也停顿了,但是其他诸如民族学、人类学之类的学科对于家庭的研究和调查还在继续。各类政府部门所做的大量的调查统计、高校师生的调查实践,都为家庭研究积累了资料(谭深,1996)。同时,伴随着1950年《婚姻法》的出台,一些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研究专著也得到出版。由于《婚姻法》出台带来离婚的高峰,对于离婚问题的探讨成为当时家庭研究的焦点(张敏杰,2001)。和20~40年代相比较,整体而言,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中国大陆的家庭研究处于停滞阶段。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社会学的恢复和重建,家庭研究迅速升温并成为社会学主要的关注领域之一。有的研究者把1979年后的家庭研究进一步分为三个阶段:1979~1990年,被称为奠基阶段,婚姻家庭迅速成为热点研究问题;1991~1996年,被认为是发展成熟阶段,研究主题、方法和视角都进一步丰富;1997~2000年,则是研究降温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学研究的中坚力量转向关注其他更为重大和严峻的社会问题,著作、文章明显减少,但主题更加多样化,研究方法更加成熟(王金玲,2002: 504~509)。

家庭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现在,硕果累累,出现了诸如“五城市调查”和“七城市调查”之类的大型家庭调查,系统翻译、介绍了国际社会学关于婚姻家庭研究的已有成果,同时也有面向现实生活、以应用为目的的实证研究。但是也存在明显的问题,比如:重复性研究课题多,创新性研究成果少;现实性问题研究多,理论研究成果少等(谭深,1996;张敏杰,2001)。2000年之后的家庭研究,随着近年来早期研究者经验的积累和专业理论素养的逐渐提升以及受过更严格专业训练的新人的加入,家庭社会学研究出现了虽然关注重点不十分突出但是质量愈加精良、水准稳步提升的态势,出现了一些有创见、有理论、有深度的研究成果(唐灿,2010)。本文在此只是勾画出20世纪中国大陆家庭研究的概貌。对家庭研究进一步的详细评述,请参阅谭深1996年的文章《家庭社会学研究概述》和唐灿2010年的文章《最近十年国内家庭社会学研究的理论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