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测量:理论与方法(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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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贫困和不公平状况

(一)相对贫困

按照FGT测量方法进行测算,中国9个省(区)相对贫困在1989~2009年的20年间,动态变化情况如表3-2所示。由于1989年的收入分配还十分公平,相对贫困发生率很低,城市和农村分别为1.8%和3.0%。城市相对贫困在2004年达到峰值,为13.6%;农村相对贫困在2006年达到峰值,为19.1%。究其原因,2004年之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2006年之后,对农村的各类政府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有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2006年之后,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这些政策的共同作用,缩小了相对贫困。

表3-2 中国相对贫困动态变化(1989~2009年)

贫困距指数是贫困缺口占贫困线的比率,反映了贫困深度。贫困距平方指数是贫困缺口的平方占贫困线的比率,反映了贫困强度,相当于给贫困人口更高的权重。贫困距指数和贫困距平方指数的测量结果都表明,农村居民的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高于城市居民。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09年农村贫困距平方指数高达104.2,远远高于历史年份。其可能的原因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所致。

图3-1清晰地表明了20年间相对贫困的变化趋势。相对贫困发生率呈现倒U形趋势,经过十几年的不断攀升,城市居民相对贫困发生率在2004年之后开始下降,农村在2006年之后开始下降。

图3-1 中国城镇和乡村相对贫困发生率(1989~2009年)

(二)绝对贫困

表3-3和图3-2是按照绝对贫困线测量得到的贫困动态变化情况。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在减少绝对贫困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绝对贫困发生率由1989年的67.9%下降到2009年的6.6%;相应的,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率由1989年的38.2%下降到2009年的13.6%。1993年是城乡绝对贫困发生率的转折点。在1993年之前,城市绝对贫困发生率远远高于农村。这与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率先实行改革开放的国情是一致的。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远远快于城市。但1993年之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迅速得以繁荣。相应的,城市居民的绝对贫困迅速减少,其速度快于农村。

表3-3 中国绝对贫困动态变化(1989~2009年)

图3-2 中国城市和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率(1989~2009年)

近年来,一些研究表明城市贫困现象正变得越来越突出。但由于本书对城市和农村的划分采用的是户口划分方法。大量的进城务工农民在本书的测算中算作农民。以户籍划分的城市和农村绝对贫困,并不支持城市贫困现象突出的结论。城市贫困现象的突出,主要应该是进城的农民贫困现象。

绝对贫困平方指数同样表明,2004年之后,农村居民的贫困强度在加深。说明虽然绝对贫困人口数在迅速下降,但是剩下的贫困人口减贫难度越来越大。

Sen指数由阿马蒂亚·森于1976年提出,该指数合并了贫困人口数量、贫困人口的贫困深度和组内分布注1:。SST指数是对Sen指数的进一步修正。SST指数包括了贫困人头指数、贫困距指数和贫困距比率的基尼系数。因而,SST指数也可以按照这三部分进行分解。Watts指数的优点是对分配敏感,且满足贫困测量的三个基本公理。这三种指数直观解释的意义不明确,但分解其各部分的贡献,还是有助于更加深入地理解贫困。表3-4报告了三种指数的测量结果。

注1:Sen指数的计算公式为:。式中,P0为贫困人头指数,μP是贫困人口的收入(或消费)均值,GP是贫困人口的基尼系数。

表3-4 其他贫困测量指数

表3-5表明,更高的教育程度对减少贫困有积极作用。以2009年为例,小学文化程度的城乡居民贫困发生率为15.4%,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贫困发生率仅为0.8%。

表3-5 按照教育程度分解的绝对贫困发生率

图3-3表明,大致在青年期间,随着年龄的增长,贫困发生率在下降;中年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贫困发生率在增加。以2009年为例,15~19岁的贫困发生率为22.2%;到了45~49岁,贫困发生率降至最低,为7.1%; 60~64岁上升到16.3%。因此,需要关注儿童贫困问题和老年人贫困问题。

图3-3 不同年龄的贫困发生率

(三)不公平

根据本书计算,城市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在1989~2006年不断扩大,2009年略有降低。2006年城市和农村基尼系数均达到了最高点,分别为44.35和53.69。城市和农村混合计算,2006年基尼系数51.19,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见表3-6)。

表3-6 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

由于泰尔指数可以更好地进行分解,以解释不公平的贡献。表3-7结果表明,1989~2009年,三种泰尔指数都明显升高。以2009年为例,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泰尔L指数,即GE(0),高达50.2。其中,农村居民的泰尔L指数为56.1,城市居民的泰尔L指数为34.1。2009年泰尔L指数的分解结果表明,组内的不公平是不公平的主要原因。

表3-7 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泰尔指数及其分解

减贫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收入增长,二是收入分配,三是增长与分配的交互作用。1989~2009年,农村贫困发生率由38.15% 下降到13.59%,减少24.56个百分点。其中收入增长的正效应使贫困发生率下降36.95%,收入分配的负效应使贫困发生率增加44.68%,增长与分配的交互作用,使贫困发生率下降32.29%(见表3-8)。

表3-8 增长与分配对贫困发生率变化的贡献

上述分析表明,1989~2009年的收入分配不利于减贫。为了进一步分析不公平对减贫的影响,表3-9给出了不公平对FGT减贫测量的弹性。即分别给出了基尼系数对贫困发生率(P0)的弹性、基尼系数对贫困距指数(P1)的弹性和基尼系数对贫困距平方指数(P2)的弹性。

表3-9 不公平对贫困的弹性

上述分解结果的政策含义在于,1989~2009年,在收入增长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收入分配得到改善的话,贫困发生率可以降得更低。这也说明,今后一个阶段,改善收入分配应该是实现减贫的一项重要政策。表3-9表明,2009年,基尼系数每增加1个百分点,城市贫困增加4.24个百分点;基尼系数每增加1个百分点,农村贫困增加5.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