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简介
会计作为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会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相关人员必须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各地自行编制教材及安排考试时间,2013年7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对2009年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新大纲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取消了会计专业考生免考2门的政策。
(二)考试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各省(区、市)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和安排考试。考试时间上全国并不统一,各省、区、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全国统一大纲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组织和安排考试。
(三)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题型
“会计基础”科目基本上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题型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分析题等题型,具体考试内容主要以总论、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会计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下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账务处理程序、财产清查、财务报表十大部分为主。
(五)考试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全国各省报考和考试的具体时间、考试的次数存在差异,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大致在前一年11月份到当年的4月份,考试时间集中在5~6月份;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大致在6~9月份,考试时间集中在10~11月份。
各地考生可登陆自己所在地财政局官方网站查询报考通知,获取考试相关时间的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