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中央大街上的黑人街区什么人都有,故事便始于此地。我刚步出一家狭窄到只能放下三把椅子的理发店。假如不是一个客户说,我或许能在此地找到迪米特里奥斯·埃莱迪斯的话,我根本就不打算来。埃莱迪斯是个理发师,我一直在找他。他老婆出钱让我将他早点儿弄回家,因此,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不过,埃莱迪斯太太没有给我一分钱,因为我依然没有找到他,这实在非常遗憾。
那大概是三月下旬的一个极为晴朗的炎热午后。伫立在那家理发店门外的我,正无聊地抬头看着从二楼弗洛里安餐饮娱乐中心伸出来的招牌。那招牌如霓虹般闪烁着。在对着招牌发呆的时候,我不经意间觉得身旁同样有一道瞄向二楼的视线。极为巧合的是,那道视线与我的视线最终都落在了一处。他一直凝视着楼上的窗户,窗户上到处都是灰尘。由于太过兴奋,他的表情显得非常夸张,就如孤陋寡闻的异乡人第一次观看自由女神时,自然展现出的令人好笑的虔诚。
瞥了一眼之后,我才了解到我身旁这个家伙是个十足的壮汉。他身高不到六英尺五英寸,却差不多有装啤酒的卡车那么宽。他的两臂无力地垂在躯体的两侧,就像失去了支撑一般。他站的地方和我相距不到十英尺。粗壮的手指间升腾起一股烟雾,手指夹着的是一根被遗忘了的寂寞的雪茄。
在他发呆的时候,汹涌的人流中混杂着如同射过来的激光灯般的打探的目光。在街上瞧见此类不同寻常的情景之时,那些走过的如同柴禾般干瘦的黑人感到非常惊讶。这也没什么稀奇的,因为他那身穿着实在太惹人注目了。谁还会在这个年代将一顶毛茸茸的博尔莎里诺帽子戴在头上呢?先不说这个,他竟然还披着一件做工简单的灰色运动外衣。外衣上有着大到能和高尔夫球相提并论的白纽扣。外衣里是件搭配着一条黄色领带的棕色衬衫。他的裤子是灰色的法兰绒的,正配他那双白色的、裂开了的鳄鱼皮鞋。他那毫无惭愧心的,呆板的脚指头,就在外面裸露着。他胸前的口袋中还有一条颜色与领带同样夺目的黄色手帕。他戴的那顶帽子依然是最突出的,我几乎忘了这点。他虽然确实不需要那两根插着的彩色羽毛,不过,它们极具吸引力。他穿着这套着装就像一个巨大的趴在白色奶油蛋糕上的蜘蛛,即使在着装前卫的中央大街上也非常扎眼。
他有必要刮下自己的胡子了。他看上去就是那种需要常常刮胡子的体质。他有着苍白的皮肤和一头黑色的鬈发。在他的鼻子上是差不多缠绕起来的两条浓眉。他那两只纤小灵巧的耳朵,相较他那伟岸的身躯,总算看上去比较正常些。他的眼睛是模糊又暗淡的灰色,就像被一层看不清楚的水汽挡住似的。他就这样,如同一个早就石化了的雕像般在那儿静静地站着。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露出了笑容。
缓缓地走过人行道之后,他在二楼的双开弹簧门前停了下来。他推开了门,然后以很快的速度向街上瞥了一下,接着就面无表情地进去了。
像他这种壮汉,假如穿一身普通的服装,我肯定会推断他是劫匪。在考虑了一番他的帽子、衣服,以及高大的身材后,我果断地停止了不着边际的猜测。
弹簧门在我发呆的时候,忽然“咚”的一声向街外弹出,然后又立马恢复了原来的状态。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在大脑还没反应过来时,“啪”的升了起来,并在刹那间穿过了人行道,最终落在了两辆停在路边的汽车之间。他直直地掉了下来。最先碰到地面的是他的四肢。一阵如一只被逼到角落的老鼠所发出的尖叫声自远处传了过来。他最后还是缓缓地爬了起来。在拾起帽子后,他又缓慢且跌跌撞撞地爬回了人行道。这是一个青年,他有棕色的皮肤、细窄的肩膀、一头梳得闪闪发亮的黑发,还有干瘦的身材。他穿了一件浅紫色的西装,胸前还插了一枝康乃馨。他吞吞吐吐地发了一顿怨言。在看到行人惊讶地注视着自己的时候,他整理了一番那颇有气质的帽子,接着无精打采地挪到了墙边,最后迈着八字脚一声不响地消失于街角的尽头。
街上最终恢复了平静,交通再次变得正常起来。那个门此时静止了下来,然而,这与我并不相干。我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它面前。在推开门之后,我朝里面看了看。
在漆黑的环境中,我忽然被一只不知从哪里伸出来的大手抓入了门中。那只大手抓我就像抓块泥巴般轻松。我仅仅感觉到肩膀沉了一下,然后被提上了一个台阶。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很大的脸,我最终看清了它。这张大脸的主人用从容又低沉的声音悄悄问道:“哦!朋友!你肯定看到有个家伙在这儿吸大麻吧?来!帮我把那家伙捆起来!”
漆黑的世界非常安静。人声自楼上微微传了过来。那个壮汉的大手差不多快把我的肩胛骨捏碎了。他始终充满警惕地死守着我,尽管楼梯上只有我们两人。
他说道:“一个黑人!”在我还没做出答复时,他便继续说道:“我仅仅是想赶他出去,你看到我把他丢出去了吧?”哦!天啊!他终于放开了我的肩膀。我的骨头没有被他捏碎,实在谢天谢地。然而,我的胳膊已经失去了知觉,它们仿佛不属于我似的。
我在揉肩膀的同时说道:“这又不是什么令人惊讶的事情,你觉得这还能怎么样?”
那壮汉就像一个吃饱后非常满足的猛虎般悄悄说道:“朋友!别这么说!维尔玛,小维尔玛,之前在这儿上班。”
他的手再次伸了过来,并试图抓住我的肩膀。我竭尽全力地尝试躲避,然而,他的手就如一只猫一般敏捷。他那像铁一样坚硬的手指,片刻间又折磨起了我的肌肉。
他说道:“没错!小维尔玛!我有八年的时间没看到她了。你的意思是黑人已经占据了这片地区?”
我用沙哑的声音答复道:“对!”
他又将我提上了两个台阶。我挣扎着从他的手里逃出来。寻找埃莱迪斯是件微不足道的事,完全用不上枪,因此,我没有带枪。另外,我觉得就算带上枪也无济于事,因为这个壮汉肯定会轻松地将其夺去。
我竭尽全力地用平常的口气说道:“要想弄清楚,你就上去瞧瞧吧!”
放开我之后,他依然用那双抑郁的灰色眼睛瞥了我一眼,然后说道:“你和我上去喝几杯,我此刻心情很好,不想被任何人打搅。”
“这片地区的主人是黑人,他们不会款待你的!”
他沉思一下说道:“我有八年的时间没见维尔玛了。自打上次道别之后,我们已经有八年没有见面了。她六年来始终没有给我写过信。我觉得她一定有难言之隐。她之前在这儿上班的时候非常讨人喜欢。我们可以上去喝几杯吗?”
我大声说道:“行啦!我和你上去,不过,别再提着我了!我非常健康,有着正常的手脚。别再提着我,我能自己走路和上厕所,我能自己做所有的事!”
他平心静气地说道:“小维尔玛之前在这儿上班!”
他这回没有提我,让我自己向上面走去。我的肩膀依然很疼。我的脑袋后面依然在冒着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