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朱元璋对腐败官吏决不心慈手软
任何组织、团队,一旦孳生腐败,就像身体长了毒瘤,各种机能都会降低,这也当然会威胁到领导者的管理效率。因此,历朝历代对于腐败大多视为洪水猛兽。
在中国历史上,对腐败行为打击最严、手腕最狠的当数平民出身的明朝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自幼生长于民间,对元代官吏对待百姓的贪贿了如指掌,也认识到元末吏治的腐败是农民大起义爆发的原因之一,认识到要保证他所建立起的政权不重蹈元代覆辙,就一定要整肃吏治,杜绝贪污受贿行为。他因此为贪官污吏设立了严法酷刑,而且由于他个性的狠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专门为贪官设立了一些法外非刑,以此来警戒天下官吏奉公守法。
对于官吏的公务性错误,朱元璋一般只是采用罢官、贬官、调职等办法来惩戒,即使处刑,一般也都较轻,很少以杀戮手段来处置。但是对贪赃舞弊行为,他则绝不轻饶。朱元璋认为,吏治之弊莫甚于贪虐,而庸鄙者次之,所以他说:“朕于廉能之官或有罪,常加宥免,若贪虐之徒,虽小罪亦不赦也。”
官吏犯赃的,罪行较轻,朱元璋处以谪戍、屯田、工役之刑,也就是充军发配。如徐州丰县丞姜孔在任时,借口替犯人交纳赃款,挨家挨户敛钞,结果全都塞进了腰包。朱元璋查知此事,将姜孔发配去修城。
洪武九年(1376年),“官吏有罪者,答以上悉谪之凤阳,至万数”,其中绝大多数是犯赃官吏。而对罪行严重的,则处以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杆、抽肠、黥刺、蜚、劓、阉割、锡蛇游、斩趾伽令、常号枷令、枷项游历、枭首、凌迟、发配广西拿象、全家抄没发配远方为奴、株连九族等等非刑。户部尚书赵勉夫妻贪污,事发后夫妻二人同时被杀。工部侍郎韩铎上任不到半年,伙同本部官员先后卖放工匠二千五百五十名,得钱一万三千三百五十贯,克扣工匠伙食三千贯,盗卖芦柴二万八千捆,得钱一万四千贯,盗卖木炭八十万斤,私分人己,事发被杀。
同历代封建专制制度的通病一样,明代贪污受贿的官员腐败案并不少见。如:大名府开州通判刘汝霖,追索该州官吏代犯人藏匿的赃款,逼令各乡村百姓代为赔纳,被判枭首;凤阳临淮知县张泰、县丞林渊、主簿陈日新、典史吴学文及河南嵩县知县牛承、县丞母亨、主簿李显名、典史赵容安等收逃兵贿赂,使令他人代充军役,案发后两县官吏尽行典刑;福建东流江口河泊所官陈克素勾结同业户人,侵吞鱼课一万贯,又勾结东流、建德两县官吏王文质等,敛钞数万,被杀身死;进士张子恭、王朴奉命到昆山查勘水灾接受昆山教谕漆居恭、酋径巡检姚诚宴请,收受缎匹、衣服等物及钞币一千三百贯,将他们的二万二千六百亩已成熟田地谎报为受灾农田,朱元璋查知后,命锦衣卫给他们送去兵刃、绳索,勒令自尽。当时官吏贪污到银六十两以上者,均处以枭首示众、剥皮楦草之刑。行刑多在各府州县及卫所衙门左首供祭祀的土地庙举行,因而当时土地庙得名为“皮场庙”。贪官被押至土地庙,枭首挂在旗杆上示众,再剥下尸身的皮,塞上稻草,做成皮人,摆在公座之右,以警戒后任。
在洪武年间,除了一些较小的惩贪案外,还有几次大规模的对贪官污吏的集中清洗,其中以空印案和郭桓案最为著名,声势也最为浩大,两案连坐被杀人数也最为惊人,累计共达七八万人。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八年(1375年)。当时规定各布政司和府、州、县每年都必须派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县报府,府报布政司,布政司报户部,层层上报,经户部审核,数字与各布政司收支款项总和的数字相符,各布政司数字则需与所辖各府上报数字总和相符,才能结账。有分毫出入,整册驳回,重新填造。布政司和府离京师远的有六七千里,重造表册要加盖原衙门印信,来回跑一趟得花几个月甚至一年时间,就会错过报账日期。为了节省时间,各地计吏都随身带上已加盖官印的空白表册,以备表册被驳回时重新填造。这种空白表册,盖的是骑缝印,除了供报账之用,并无其他用途,因此谁也不认为这里面会有什么问题。各地计吏年年都这么办,已成惯例。部官也知道这种情形,因而也并不以为意,没有向朱元璋反映这种情况。到了洪武八年,被朱元璋知悉,他疑心部官与天下布政司勾结,伙同起来骗他,于是大发雷霆,道:“如此作弊瞒我,此盖部官言私,所以布政司敢将空印纸填写,尚书与布政司官尽诛之。”于是发生了一场明代官场的空前灾难,“系郡国守相以下数千百人入狱,刻以死罪”。户部尚书周萧及各地衙门长官全部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边地。
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通同舞弊、侵盗官粮。朱元璋下令将他们逮捕审讯,牵连到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王德等。于是赵瑁等主犯被判弃市,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被处死,追回赃粮七百万石。犯人的供词不仅牵连了许多六部高官,而且也牵连到各布政司无数官吏,朱元璋概不轻恕,一日入狱被杀者竟达数万余人。御制《大法》中宣布郭桓等人罪状时说:“其听盗仓粮以军卫言之,三年所积卖空。前者榜上若欲尽写,恐民心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若将其余仓分并十二布政司通同盗卖见在仓粮,及接受浙西四府钞五十万张,卖米一百九十万石不上仓,通算诸色课程鱼盐等项及通同承运库官范朝宗偷盗金银、广惠库管张裕妄支钞六百万张,除盗库见在宝钞、金银不算外,其卖在仓税粮及未上仓该收税粮及鱼盐诸色等项课程,共折米算,所废者二千四百余万石粮。”此案规模极广,盗粮极多,牵连至巨,一时被杀者数万人,遍及天下各布政司、府州县及中央六部官员,引起明初官场极度恐慌,各地官僚地主为保性命,倒打一耙,纷纷攻击告发审案官员,并怨朝廷,说朝廷用法太严,罪人玉石不分,一时全国哗然。为了防止矛盾扩大,朱元璋一面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一面将原审法官右审判吴庸等人牵出做了替罪羊,处以破刑,以平众怨。郭桓案至此终于告一段落。朱元璋同时下诏:“朕诏有司除奸,顾复生好抚吾民,今后有如此者遇赦不着。”
明初整肃吏治的斗争前后延续二三十年之久,打击面极广,甚至一些皇亲国戚,若是贪赃枉法,也在劫难逃。为了达成吏治清明的政局,朱元璋六亲不认。开国功臣华云龙、朱亮相便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死于整肃吏治的斗争中。朱元璋的亲侄儿朱文正,在与陈友谅的战争中曾孤军坚守洪都八十五日,拖住了陈友谅,使他得暇做战争准备,为最终击败陈友谅立下了大功。但朱文正因不满朱元璋的赏赐过少,心存怨望,朱元璋知道后心中不喜。后朱文正镇守江西,骄侈荒淫,搜罗强抢民女,淫乐数十日后,将女坠井淹死,毁尸灭迹。朱元璋欲将朱文正杀死,但因朱文正是马皇后从小看着长大的,待之如同己出,出面求情,才免朱文正一死,罢官安置凤阳守卫先人坟墓。后来朱文正逃跑,朱元璋终于将他杀了。驸马都尉欧阳伦是马皇后所生安庆公主的夫婿,指使家奴走私茶叶,牟取暴利。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他的家奴个个狐假虎威,胡作非为,连封疆大吏也要怕这些家奴三分。洪武三十年,欧阳伦强迫陕西布政司发文叫下属州县派车替他贩运私茶,家奴周保所到之处,强迫地方官吏派车,官吏不敢不从,共索车五十辆。当时正值春耕大忙时节,车马紧缺,周保至兰县河桥巡检司,一时无法征集车辆,周保便肆虐殴打巡检司小吏,小吏不堪其虐,首告朝廷,顿时捅了马蜂窝,朱元璋下令:“布政司官不言,并伦赐死,保等皆伏诛,茶货没入于官。”欧阳伦虽高攀为皇亲贵胄,玉叶金枝,终于还是保不住性命,和很多布政司官员一起身首异处,周保等家奴也烟消云散。
明初整肃吏治的斗争,是朱元璋出于集权专制的目的进行的,因而带有残暴特征。打击面大,处死极多,非刑酷刑屡见不鲜。这也就是平遥训导叶伯巨指责他的所谓“用法太严,求治心切”。当世官吏被杀极多,甚至造成了无人办公的尴尬局面,朱元璋一度曾令违法官吏带镣铐回公堂办公审案,一时竟出现了一些犯人审犯人的荒唐局面,为史中罕有。可尽管如此,朱元璋仍不妥协,他见违法官吏越来越多,怒道:“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乃下令道:“今后犯赃者不分轻重皆诛之。”“贪污六十两以上者绞”,至此凡是沾了个“赃”字的,均难逃一死。
由于打击面过大,针对性过强,因此有时也不免产生一些先入为主的冤假错案,枉杀了许多无辜官吏。例如著名的“空印案”,便是明朝的一大错案,是一个捕风捉影、定性错误的案件。空的表册除具财务汇报功能外,无关收支,事实上顶多只能算是不合财务程序,可朱元璋却因此大加屠戮,得不偿失,完全是不问青红皂白的屠夫作风。当时曾有士人郑立利上书道:“夫父移必完印乃可,今考校书策,乃合两缝印,非一印一纸比,纵得之亦不能行,况不可得乎……且国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后罪犯法以其故犯也。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诛之,何以使受诛者无同。”指出了朱元璋出发点和作风上的双重失误。
嗜杀是朱元璋为政后期的最大失误。在其他一些大小案件中,罪有应得者固然很多,可无辜被戮者也大有人在,甚至有很多官吏,仅仅因为朱元璋看他不顺眼,便被杀了。如著名学者、《元史》修纂者之一陶凯,为人为官皆无过失,只因其别号耐久道人,朱元璋听来不顺耳,便借故杀之,而与贪污腐败无关。由于官吏被杀数字的惊人,当时很多人无心出仕,即使做官也战战兢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可以说,朱元璋整肃吏治的手段虽雷厉风行,但由于自身性格缺陷的原因,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很多偏差和失误,明初官吏带镣铐上堂办事,就充分说明了所付代价的沉重。
可尽管如此,在无法解决制度问题的情况下,通过严酷手段整肃吏治、打击贪官的斗争毕竟还是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差强人意的效果。朱元璋曾以为元代法令过于宽纵,以至人心懒散,江河日下,经过了半个世纪,人心都不畏法,所以他才主张峻法严纪。这一系列严法严刑确也使得贪官污吏望而止步。经过长期的严刑诛戳,做官的人终于认清了朱元璋立场的坚决,认清了本朝惩贪不贷,敢动真格,世道已经变了,开始人人自危,不敢恣肆妄为——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放肆。“或有毫发出法度,失礼仪,朝按而著罪之”。官场风气在一连串严酷打击下,逐渐发生了改变,日趋清明——“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涣然不变矣。下逮仁堂抚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百分年”。后世清官海瑞由此而赞洪武朝:“数十年民得安生乐业,千载一时之盛也。”
朱元璋不细加斟酌、枉加屠戮的作风当然是不可取的,但他打击贪官污吏,整饬吏治,坚决反贪的态度,却有值得后人学习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