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的商业模式——合作代言
专注于投资的资本方的运作思路与企业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从企业的角度出发,通过网红进入网红经济除了投资外,还可以采用合作代言的模式。这对企业来说有以下两大好处。
企业根据自己的品牌或产品特点来寻找气场相符的网红进行代言,通过网红将品牌或产品传播出去,这是最基本的商业模式。
2015年欧莱雅以七位数的酬金签约了瑞士时尚博主Kristina Bazan。Kristina Bazan与男朋友James一起创立个人博客KAYTURE,在Instagram上拥有超过220万的粉丝。她凭借服饰搭配功力,吸引了大量粉丝的关注,目前已经成为国际知名的博主,博客的照片被大量媒体杂志所采用,许多国际品牌也邀约其代言出席活动。
GAP旗下的Banana—Republic也在其发布的旋转木马广告里让拥有250万Instagram粉丝的时尚博主Aimee Song担任主角。
倩碧在其营销活动中启用了澳洲华裔时尚博主章凝和美国博主Tavi Gevinson联合为品牌代言。
网红代言方式在国外被运用得非常普遍,许多知名企业都会采用这种方式来与网红进行合作。它的逻辑在于把网红绑定在企业的列车上,自然也就相当于把网红的社交资产——粉丝也绑定为企业的用户了。
代言的方式需要双方进行深入了解,涉及的商业程序也较为复杂,一旦合作达成,企业在与网红的合作层面就将享有独占性,因此而形成的商业壁垒也会对企业的品牌产品推广形成保护。
在国内,也有一些企业品牌采用了网红代言的方式,让我们来看下面这个案例。
OPPO为Ulike2拍摄的广告篇最终选择了旅游网红猫力Molly。猫力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是环球旅行者同时也是专栏作家、穷游网的人气博主。
从大学起Molly便陆续游走日本、韩国、老挝、柬埔寨、泰国、越南、印度、马来西亚、斯里兰卡、伊朗、亚美尼亚、卡拉巴赫、格鲁吉亚、土耳其等国家。她的那句“我只担心一件事,就是死前还没把这个世界看完”的话打动了无数粉丝。越来越多的粉丝通过微博、穷游网等平台跟随Molly的照片和文字游览世界各地,领略各国的人文风情。
OPPO的Ulike2“关于梦想,关于旅行,关于自由,没有烦琐的计划,没有沉重的负担,只有最纯粹的态度”的品牌诉求与Molly的个人气质高度符合,这就是OPPO邀请Molly拍摄广告短片的原因。
OPPO品牌看中的就是“梦想”与“远方”,在广告中借助Molly自我剖析与自我独白的方式,把品牌的理念植入了用户的心中。
OPPO品牌与网红Molly的代言合作的成功之处在于从Molly身上,OPPO找到了符合品牌气质的契合点,借助Molly在社交平台上长期以来形成的个性化形象点燃了品牌的气质之火,从而使这个广告片在几年后仍然被人们津津乐道。
代言方式的效果固然可靠,但企业必须找到绝对符合品牌气质需求的网红,这无疑增加了难度;此外,代言更加适合品牌推广,而对于产品推广来说可谓“杀鸡用了牛刀”,相对较高的成本与过长的流程让很多中小型企业望而却步。
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与网红合作更快捷的方式就是由网红亲身出面为企业品牌产品做宣传。网红只要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关于企业的品牌产品信息的内容,效果自然就体现了出来。
企业采用这种合作方式的目的就是利用网红的影响力来扩大企业品牌产品的辐射范围,影响受众的购买决定。它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兼职雇佣”模式,企业为此支付给网红合作或代言的酬劳,来换取网红的粉丝影响力。
在国内这种合作方式已经屡见不鲜,合作的范围以广告合作居多,其模式流程如下所示。
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合作灵活,双方在契约执行层面分歧较小,企业付出的成本较低;企业的合作方不必局限于某一个网红,可以与多个网红达成合作,扩大品牌产品推广的范围;企业通过这种合作让品牌与产品直接利用网红的影响力,信息推送的目标范围精准且彻底。
当然,有利就有弊,采用这种方式,推广的持续性不强,多为一锤子买卖,另外由于网红发布广告的植入技能不同,因此粉丝群体对广告的接收程度就会有差异,这也成为影响效果的一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