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鸦之影2:北塔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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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女孩的价格最终到了两枚方币加一枚圆币。她被拽走时连声尖叫,督头拿块布堵住她的嘴,立时没了声音。

“七十四号。”督头站在台上念道。一个肩宽体壮的男人被带了上来,后背有殷红的鞭痕,看来还是新鲜的。“这个当过海盗。来自北方某岛。能讲阿尔比兰话,不懂倭拉话。种田有点浪费,表演倒是合适,如果送到坑里也可以卖个好价。起价六圆币。”

“走吧,”女人带他离开交易场,“别勾起你的回忆。”

他们在较小的高台上找到一位商人,对方愿意用两枚方币买下他们的马车和矮种马。弗伦提斯把藏在活板底下的什物塞进了随身包裹。然后他们来到一家旅社,房价远比平时高。“镇上来了奴隶贩子,”老板说着摊开双手,“两位明天来就好了。”

“我早说了,笨驴!”女人冲弗伦提斯吼道,“噢,我当初怎么没听母亲的话呢?”

“两位,这个算我请的。”老板递上一瓶酒,冲弗伦提斯使了个眼色以示理解,“喝点小酒好过夜,对吧?”

客房很小,他们待到了天黑。这座不知名的吊脚楼镇没了白日的喧哗,奴隶贩子们带着买到的货物上了路,各奔前程去了。

“你们疆国没有奴隶吧?”女人问。

他透过窗户,凝视着外面宽阔的河面和湍急的河水,一语不发。

“没有。你们都是自由身。”她接着说,“不过说到底还是信奉各种怪力乱神的奴隶。这些玩意儿我们几百年前就不信了。说说看,你真的相信等死了以后,你会跟死去的亲人永远住在什么天堂吗?”

他没有回答,女人增加了束缚之力。如此看来,今晚她确实想说说话。“‘死亡为何物?’”他背诵起来,“‘死亡乃通向往生、得见逝者之途。死亡既是终结,亦为起始。须敬畏之,欣然受之。’”

“这是什么?你们的祷词吗?”

“信徒不祈祷。只有敬神的人和绝信徒才祈祷。这是信仰教理的内容。”

“那么,这个信仰许诺你们死后有永生吗?”

“没有生命,生命是对身体而言。往生是灵魂所在的国度。”

“灵魂?”她摇摇头,嗤笑一声,“好嘛,这样看来,你们的信仰还是知道一点东西的。虽说是异想天开,倒也不全是毫无来由。”

她从包裹里取出一对窄刃匕首。“我们需要一条船。”女人说着递给他一把,他接过来,插进绑在前臂的皮套里。

码头上的泊船处守着两名瓦利泰,各持一把普通的宽刃长矛,那是倭拉军队内最低级的常佩武器。这两人状态极差,身上的盔甲年久失修,凸凹不平,眼睛呆滞无神,说明他们的督头缺乏正确的营养常识。

“没有空船。”大个子说着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同时用矛柄重重地敲击木板,“明早再来。”

弗伦提斯抬手刺向他的眼睛,窄刃匕首洞穿眼球,插进了脑部。女人跃过悠悠倒地的尸体,矮身躲开另一人中规中矩却缓慢无力的劈砍,手里的匕首扎进对方胸甲和腋窝之间的缝隙。瓦利泰跪倒在地,女人退了一步,抵住他的头盔往前一推,匕首从颅底刺进,结果了他的性命。

他们把两具尸体双脚冲下地推进河里,动作很慢,尽量不溅起水花来。女人选中一条中等大小的平底船,只靠船尾的独桨驱动,然后解开缆绳,顺流而下漂了一英里多,再由弗伦提斯划桨。水流湍急,无法直接横渡,他费了很大力气,只能尽量保证船首冲着对岸。

“阿泰西亚。”女人说道。远处的河岸越来越清晰,那是一块沼泽地,零星缀有小小的土墩,上头长满高大茂密的灯芯草。“这是伟大的阿尔比兰帝国最南边的省份,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亲爱的。”

天亮了,他划着小船于沼泽中穿行,一大团蚊虫如影随形,挥之不散。泥水浑浊,呈深褐色,夹在无数土墩之间的河道狭窄难行。

“这儿挺恶心的吧?”女人说,“我父亲最后一次进攻正是在此处受挫。他花了三年时间在对岸组建起一支舰队,那座倒霉的镇子最初就是用破船的木板搭建的。四百艘战船和一千条渡船载着大军过河,他们在这片沼泽里艰难跋涉了整整一个月,几百人病死或淹死,但他们没有停下脚步,结果遇上了一场原因不明的大火,导致成千上万人死去。阿尔比兰人大多相信,摧毁侵略军的是诸神之怒,但倭拉的历史学家认为,他们只是在沼泽里沾染了含油的瘴气,被火焰箭引燃后引发火灾。一夜之间,五万自由剑士和奴隶就葬身火海,化为灰烬。可我父亲躲过一劫。虽然那时候他已经疯了,但仍然明智地留在河对岸,没有参加远征。”她环顾四周,由于草丛高大,难以观察所处的环境。“即便到了今天,阿尔比兰人也懒得加强河岸的防御,有哪位将军疯狂到不顾性命也要重蹈覆辙?”

两天过去,他们终于穿过沼泽,看到了坚实的土地。渡船靠在满是淤泥的岸边,这儿的灯芯草没有之前那么高,视野也敞亮了许多。经历过单调乏味的沼泽和腐臭难闻的丛林后,面前出现的一片绿野,令弗伦提斯怀念起昔日的疆国。

“我们需要新衣服,”女人说着往前走去,“我是阿尔比兰北部港口一个富商的女儿,被送到十二姐妹群岛跟未来的丈夫见面。你本是逃跑的奴隶,后来成了佣兵,受雇为我的保镖。”

步行半日,他们来到一座中等大小的镇子,紧靠在大河支流的岸边。这儿没有城墙,但远远望去,可以看到街上有许多阿尔比兰士兵。“这里对我们来说太热闹了,亲爱的。”女人决定,“再往北去,应该有一两座农庄。”

为了避免撞上偶尔路过的阿尔比兰骑兵巡逻队,他们离开大路,徒步涉过棉花田——棉花似乎是这一带主要的农作物。不久,一座农庄映入眼帘,几幢双层大宅子和农场紧密相连,可以看到里面有人来来往往。他们藏在一条水渠里,等夜幕降临,女人派他进去找洗衣房。“尽量给我找好衣服,亲爱的。”她对弗伦提斯说,“我要打扮体面点。如果有人看见你,就杀了他。如果不止一个人看见,就杀光宅子里的人,再一把火烧干净。”

他从西边接近——那一侧的窗户比较少——紧贴外墙,在暗处腾挪转移。农庄里没有卫兵,连条看家护院的狗都没有。他来到宅子后面,估摸着这儿是仆人的住处。整座宅子静谧无声,隐约有歌声回荡,还有浓郁的饭菜香味,他推断是从厨房的窗子里传出来的。

一听到有动静,他立刻停下脚步,趴在一辆大马车底下。只见两个女人从门廊走进院子,她们一边闲聊一边干活,把衣服晾到院里的绳子上。弗伦提斯在战争时期学过一点阿尔比兰语,可她们操的是陌生的方言,相比北部港口的口音而言,更为粗重低沉,十个字当中只能勉强听懂一个。不过她们说了不止一次“选择”,而提起“皇帝”来,语气则是相当敬畏。

他看着女人们干完活儿,进了屋子,又等心脏跳了一百次,才悄悄地从马车底下钻出来,从晾衣绳上扯下衣物,紧紧地扎成一团。他不懂款式的好坏,不过相信这件带有丝绸袖子的精美棉袍,外加一条藏青色长斗篷,足以令女人满意。这时,脚步声传来,他愣住了。

男孩站在门廊处,正在玩一根木头纺锤。他顶多七岁,一头蓬乱的黑发,双眼聚精会神地盯着在纺线上旋转的陀螺。如果有人看见你,就杀了他……弗伦提斯静静地站在原地,比他第一次在胡提尔宗师的眼神示意下打到一头牡鹿时都安静,比他在野外试炼中躲避独眼的爪牙时都安静。

陀螺仍在纺线上飞旋。

如果有人看见你,就杀了他……

慢慢地,束缚之力逐步增强。她知道了,弗伦提斯意识到。她怎么总能知道?

动手很容易。扭断他的脖子,然后丢到井里。不过是一次悲惨的意外。

陀螺飞旋……束缚之力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痛楚。他双手一松,那捆潮湿的衣物掉在院子里,发出一声闷响,男孩子眼看就要好奇地望过来。

“莱瑞思!”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厨房的窗户里传出来,紧接着噼里啪啦说了一大串,语气中满是母亲的权威。男孩愤愤地又转了几次陀螺,然后走进屋子里。

弗伦提斯溜走了。

“这件应该能行。”女人丢掉灰衣,换上他带来的丝袖长袍。弗伦提斯已经穿好了为自己挑选的浅蓝色衣裤。“腰部有点松。你觉得我胖吗,亲爱的?”女人冲他一笑。旭日东升,在她的脸上镀了一层亮眼的金色。你永远也无法知道。弗伦提斯心想。他端详着女人娇媚的容颜、优雅的举止,可潜伏在这张脸皮后面的是一头怪物。

“是个小孩吧?”女人问道。他抬起包裹搁在肩上,两人朝大路走去。“男孩还是女孩?”

弗伦提斯脚步不停,一言未发。

“无所谓,”她接着说道,“可你不该抱有幻想。我们手里的名单长着呢,凭你那惹人厌的道德观念,肯定以为他们都是无辜的牺牲品。但我们就要干掉他们,斩尽杀绝,不留活口,我要你杀谁你就杀谁,即便对方是孩子。”

接近傍晚时,他们又来到一座镇子,女人找了个裁缝,又买了几件喜欢的衣服,用阿尔比兰通用的金币付账——钱袋子缝在他背的包裹里。她身上那套丝织衣裙只有黑白两色,简约却也典雅,女人冲他摆了个造型,用阿尔比兰语说了句什么,估计是问他的看法。裁缝体贴地帮她梳理头发,编成阿尔比兰流行的式样,最后在光泽亮丽的发髻上插了根漂亮的发梳。你永远也无法知道……我一定会杀了你。他想说出来,却没法张嘴。为你所做的一切,和你将要做的一切,以及你即将逼迫我做的一切。我一定会杀了你。

裁缝推荐了靠近集市广场的一家旅店,他们要了两间房,女人眼下的新身份需要注意到这一点。他原以为能借机喘口气,但女人在允许他回房休息前,还是叫他伺候了一番。她跨坐在他赤裸的躯体上纵情享乐,身上的汗珠熠熠闪亮。完事后,女人趴在他身上,呼出的热气吹拂着他的脸颊,手指则拨弄着他的胸毛,然后强迫弗伦提斯抱着她。她向来如此,摆出一副行房后心满意足的恩爱模样,没准她还信以为真了。

“等一切结束后,”她轻声说,“我要你给我个孩子。”她的鼻头蹭着他的脖子,不断地亲吻和爱抚。“我们俩的血脉结合,一定能生出最漂亮的后代,你觉得呢?三百年来,我没找到一个配得上我的男人。如今我在你身上找到了,你不过是个奴隶,来自即将被征服的国度。这世界真是奇怪。”

早晨,他们又上路了,这次是骑马。女人花一枚金币买了两匹马,她自己骑一匹带斑点的灰色母马,保镖则骑一匹黄褐色公马。两匹马都体格健壮,性格温顺,令他怀念起旧时所骑的战马。那是壬希尔宗师为他挑选的一匹公马,通体乌黑,唯前额生有一丛白毛。“忠诚,但很有劲头。”疯子宗师说着递过缰绳。弗伦提斯给它起名为军刀,后来才知道,它很可能是所有第六宗兄弟的坐骑当中最好的马,显然是壬希尔对他格外偏爱。他最后一次见到军刀,是在乌恩提什总督的马厩里。他最后一次喂过它,然后登城待命,做好了战死的准备。如今它在哪里呢?弗伦提斯心想。可能被某个阿尔比兰贵族当成战利品牵走了吧。希望它能过上好日子。

他们往北骑行了一周,晚上宿在路边的驿站里。比起米尔泰斯的康庄大道,这条路简直不值一提,只是用松散的砾石铺就,马儿稍一奋蹄就尘土飞扬。他们在路上遇见了许多士兵,队伍秩序井然,风尘仆仆地开往南边。阿尔比兰最普通的步兵装备没有改变,与弗伦提斯上次在战场上看到的时候一样:及膝的锁子甲,圆锥形头盔,每人肩上扛一根七尺长矛。他认出这是正规军。队伍里有大量老兵,周身伤疤累累,面孔久经风霜。或许阿尔比兰帝国确实没有加强河岸的防御工事,但皇帝显然对该省的安全防卫相当重视。

“他们是好兵吗?”女人问。他们下马站在路边,给军队让开道。队伍约有一千人,军旗是绿底配红星。“阿尔比兰人在跟你们打的那场小仗当中表现如何?”

束缚之力持续涌动,看来她确实想要答案。“这是他们的土地,”弗伦提斯说,“他们为之战斗。最终是他们赢了。”

“不过我怀疑你杀了不少吧?”

束缚之力仍在涌动。沙丘之战,猩红山丘上空的箭雨,城墙上的拼死挣扎……“是的。”

“不觉得内疚吗,我的爱人?所有那些死于你剑下的儿子和父亲,他们的罪行就是保卫自己的家园?你没有受到良心的谴责吗?”

在乌恩提什,有个阿尔比兰军官正要翻过城墙,他一剑砍了那人的腿。对方攻势受挫后,一名疆国禁卫军的医师俯身为伤者止血,结果让一把匕首刺穿了喉咙。尽管被六柄战戟死死地架住,那名军官仍然口无遮拦,大骂不已。“那是打仗。”他对女人说。

涌动减弱,等最后一队阿尔比兰士兵走过去,她翻身上马。“很好,现在你又有仗要打了,”她说,“不过这一次你要赢。”

上路的第七天傍晚,他们看到了微光闪耀的蓝色海洋,以及一座港口城市。“赫维利斯,”女人说,“阿泰西亚的首府,我们头一个要找的人就住在这儿,说起来还是老朋友。我迫不及待想带你见他了。”

赫维利斯城内的街道蜿蜒曲折,广场遍植绿树,建筑风格与尼莱什和乌恩提什有些相似,但壮观许多。他们从城门走到大广场的路上经过了好几座神庙,通体为大理石所砌成,立柱雄伟,雕饰精美,刻有不计其数的帝国神明的形象。当他们策马跑过庙宇时,女人的表情依然和善可亲,但弗伦提斯可以察觉到她眼中的轻蔑。我同情他们对神明的幻想,他心想,而她因此憎恨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