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涵化研究的脉络和框架
2.1 涵化研究的理论发展
2.1.1 文化指标:涵化研究作为研究领域的开始
文化指标项目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有其复杂的历史背景。当时各种社会运动在美国兴起,社会骚动和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同时,电视作为新媒体开始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各种社会事件被鲜活而及时地呈现在公众面前,特别是肯尼迪总统被刺的电视传播直接刺激了整个社会对于电视暴力的关注,并进而提出电视暴力的社会影响问题。为此,美国专门成立了“暴力原因和防止国家委员会”,正是这个委员会资助了乔治·格伯纳(George Gerbner)的早期文化指标项目。作为一个长期项目,文化指标项目从20世纪60年代末一直延续到90年代初,先后得到了数十个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的资助。这些组织希望格伯纳能够建立测量电视暴力的科学方法,并且找到防止电视暴力负面作用的有效途径。文化指标项目基于政策应用背景产生,是今天很多学者将涵化理论看作电视暴力效果的经验研究的重要原因。
但是,格伯纳对文化指标的设计和研究不仅仅停留在经验描述的层面上。格伯纳认为在文化政策上,政治力量和私人经济之间存在着争论和冲突,因而要加入被忽视的“文化指标”作为第三种因素。格伯纳将“文化指标”作为经济指标和社会指标的补充,用来衡量文化事件。与当时美国社会对于电视暴力的普遍关注相契合,格伯纳选择了电视暴力作为文化指标研究的切入点。但与社会机构所要求的行政性研究指向不同,格伯纳在开始就假定,电视提供的稳定、重复、普遍深入和实际上不可避免的形象和模式是社会权力精英控制的结果,因而电视使用让受众按照权力集团预定的方式来认知真实世界。由此,文化指标项目研究电视暴力长期积累的对受众认知世界的影响,是为了揭示深入渗透的文化符号系统的结构、轮廓和结果。以格伯纳为代表的早期涵化研究者认为,文化指标项目就是回答互相关联的三个问题:其一,影响和决定媒介内容生产的过程、压力和限制是什么;其二,媒介表达形象、信息、事实、价值观和经验的支配性、聚合性模式是什么;其三,观众对这些信息的注意和对社会现实的认知之间有什么关系。
从1967年开始,通过近20年的信息系统分析,文化指标小组发现,电视暴力水平并没有明显的改变,暴力水平的变化是随机的、不明显的,暴力是电视信息系统本质的、有弹性的组成要素。格伯纳认为,暴力水平的相对稳定说明暴力是电视叙述必不可少的成分,而且电视制造的暴力与其他媒体、其他时代和其他文化相比,最关键的区别在于其更加普遍深入、更加世俗、更加不被辨识、更加标准化和公式化。电视暴力为戏剧性和商业性目的服务,电视内容生产者利用暴力作为情节机制来抓住观众并使其保持注意、沉溺其中,这些观众又被出售给广告商。
文化指标小组认为电视暴力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权力运作,为了理清社会权力如何通过电视内容作用于观众对真实世界的认知,文化指标小组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进行涵化分析。从1976年第一篇涵化分析文献被正式发表于80年代早期,文化指标小组在一系列研究中都证明,观看电视数量越多,越容易按照电视塑造的方式来认知现实世界。实证研究的结果还表明,电视观看培养了复杂的观念,包括被侵害、忧虑、担心、不安全感、焦虑和不信任等等被夸张的感觉。这种“罪恶世界综合征”说明,电视暴力远远超出罪恶娱乐的语境,而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功能,它推动了恐惧和怀疑。“电视强调广泛的恐惧、危险和担忧能造成更多对安全感的需求,这反过来支持那些所谓的能满足这些需求的权威,使他们能获得更大合法性。因而电视暴力在无形之中制造了允许压迫的条件,破坏了公民对自由的支持,也意味着接受暴力作为解决国际政策纷争的适当方式。电视暴力可怕的、视觉的效果有效地分散了我们对基础结构问题的注意。当符号暴力被看做是社会控制时,电视暴力的普遍深入与主导性的经济和政治组织的利益相一致。”
从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早期,文化指标小组完成了一系列涵化分析,使涵化研究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开始确立,涵化理论也由此萌芽。虽然文化指标项目作为政策性研究开始,但它“将媒体制度、信息和观众看做是互相交织的、复杂的、动态的、多元的景象”,从理论预设到分析过程都不仅仅是一项经验研究。通过我们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涵化是关于电视信息的批判分析,是对作为生产信息组织的电视进行整体上的研究。而电视暴力只是涵化理论的一个切入点而已,与单一的、个体的电视信息及其效果相比,涵化理论始终关注决定电视内容生产的权力等级和社会秩序。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格伯纳所领导的涵化研究都是“将欧洲社会批判理论和美国经验研究手段进行的结合”。
2.1.2 主流化:在回应批评中走向意识形态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涵化理论的基本假设已经逐渐确立,即相对于轻度观看者,重度观看者更倾向于按照电视描述的方式来认知真实世界,但从多个视角对涵化理论进行的批评和质疑也随之而来。Newcomb从人文主义的视角批评了涵化理论对电视暴力影响标准化、公式化的分析,认为因为观众和媒体文本互动将会产生巨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电视暴力也会显示出多重意义,而并非是固定不变。Wober在英国重复涵化研究方法,但研究结果没能证明涵化的假设,“电视妄想症”效果也并没有被发现,这个研究此后被作为涵化假设不成立的证据被广泛引用。Doob和Macdonald通过研究受众居住区域的犯罪率在涵化过程中的作用,认为人们对真实世界认知的差异,并非是由观看电视的数量决定的,而是由其他人口统计学特征决定的。一旦引入这些特征作为控制变量,电视观看数量和受众社会认知之间的涵化关系将会被削弱,甚至消失。Hughes和Hirsch对于文化指标小组早期的涵化分析数据进行了二次分析,结果发现涵化关系在跨群体研究中,并非像格伯纳所说是明显的、线性的关系。
对于涵化理论批评的核心在于控制变量的引入。批评者认为广泛的人口统计学特征、社会和个人因素塑造了我们看电视的经验,决定了我们如何与电视内容相联系,影响了我们对社会现实的认知,而电视对社会的影响作为一种社会过程也具有复杂的本质。早期涵化理论强调广泛的、分享的电视观看的宏观本质,忽视了这些基础文化因素的影响。定量研究发现,当人口统计学特征,如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被作为控制变量引入涵化分析后,受众的电视观看数量和社会认识之间的线性涵化模式将被打破。也就是说,涵化关系在跨越群体时,会显示出不一致性和多样性。
为了解释涵化关系在跨群体时发生的变化,格伯纳对早期涵化的线性模式进行修正,将第三变量引入涵化分析成为涵化理论发展的转折点,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主流化(Mainstreaming)”概念的提出。这个概念最早是由文化指标小组成员Sigorielli于1979年在电视对性别角色认知的影响研究中提出的。在这个研究中,Sigorielli发现,在重度观看者中,教育程度对性别角色认知的影响被减弱,较高教育程度的人反而会向较低教育程度的人靠拢,“主流化意味着重度观看者可能吸收或跨越源于其他因素造成的影响和认知的不同”。主流化被正式作为研究结果发表,是格伯纳等人在1980年完成的对于涵化理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暴力描述11》中,这个研究的题目正是“美国的主流化”。在这个研究中,主流化被定义为电视倾向于培养具有相对普遍性的观点。“通过主流化,电视在那些具有人口统计学特征的群体中发挥作用,轻度观看者倾向于保持多元的观点,而重度观看者的观点则具有一致性。也就是说,在重度观看者中,由其他因素和社会力量造成的区别可能被观看电视抵消。”
从性别角色、电视暴力等方面出发,格伯纳将“主流化”引入到研究电视对国家意识形态的作用。其标志性文献是格伯纳等文化指标小组成员在1982年发表的《谈论主流化:电视对政治倾向性的影响》。在这个研究中,格伯纳测量了主流化概念在政治观点和立场上的延伸,并得出结论,电视在政治观点、阶级地位和收入水平等问题上,倾向于培养“中间派”的观点;重度观看者在收入水平认知上向“中产阶级”靠拢,在政治立场向“中立派”靠拢。格伯纳还发现,在一些特殊议题上,如公共交通、种族间关系、女性权力、少数族群等,重度电视观看倾向于制造更加保守的主流化倾向。格伯纳认为,重度电视观看对持自由立场者显示出了很强的侵蚀性,电视作为一种限制性观看,影响了更强参与性和可替代性的民主。“在经常被看作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上,如环境、健康、教育等,电视倾向于培养对强大政府的支持。这种社会保守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的混合是一种特殊的、潜在不稳定的混合,在很多方面与民主原则是矛盾的,但与消费的需要却是十分一致的,这正是商业媒体机构的需要。”
主流化的概念作为涵化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发展的关键成果,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使涵化理论终于深入到社会核心领域——意识形态,从而在理论深度上有很大的拓展。批评者认为,主流化概念是对早期线性涵化模式的“事后弥补”。实际上,将电视作为当代符号环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其作用进行反思,是涵化理论从70年代以来一以贯之的内在逻辑。主流化对意识形态的分析说明,电视所扮演的角色远远不是民主社会所乐观持有的对自由保护的角色。在对意识形态的关注中,格伯纳为代表的文化指标小组进一步找到了与欧洲批判学派的结合点:与法兰克福学派一样,格伯纳认为电视塑造了流水线般一致的主流认知,为权力精英服务;与传播政治经济学派暗合,格伯纳认为意识形态维度支撑了电视的娱乐化和由电视生产的各种文化过程;与英国文化研究呼应,格伯纳认为电视取代宗教,跨越了读写能力和其他界限,提供了精英和普通民众之间的强有力的文化结合,成为异质群体日常文化中主要的共同来源。由此,主流化成为涵化理论最重要的转折点,它延伸了格伯纳早期的传播观,同时将对社会权力控制的关注从电视暴力深化到意识形态,涵化理论成为一个具有综合视角和自我更新能力的“中层理论”。
2.1.3 文化环境:多元传媒生态中的文化控制批判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基于传播新技术的诸多新媒体开始涌现,这使得涵化理论面临急剧变化的多元传播生态。首先,电视自60年代以来的主导性媒体地位被动摇。特别是文化指标项目以美国三大电视网的电视剧为主要信息分析对象,而到90年代末,三大电视网的观众流失了近一半。其次,新技术带来了受众主动性的增强。特别是互动性电视的出现,逆转了传统电视的观看方式。最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传播新渠道的不断涌现使研究者开始思考,电视作为一种社会机构,在更宏观的层次上如何发挥解决社会问题的作用。
为了考察新传播语境下,文化环境的多样性和公平性,涵化研究者开始将电视涵化作为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注其是否在各种权力“争霸”的过程中推动了社会对话和观点自由。涵化研究者团结其他关注媒体社会影响的组织,发起了“文化环境运动(The Cultural Environment Movement)”,将注意力转向政策事务和文化行动。涵化研究开始将视野扩大到公民社会关注的各种社会政治话题,而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关于暴力和性的单一主题上。“媒体需要尽可能地从限制性和压迫性的商业控制中被解放出来。媒体政策应该促进组织的多样性,以抵制精英媒体20的垄断性控制。”涵化研究者认为,即使媒体的目标市场定位看来是要将受众分解成更细微的碎片,但媒体工业和社会精英之间存在紧密结合,更集中的控制意味着更大涵化的可能,因而从总体上说,当代的文化环境是抵制变化的。涵化研究在新旧世纪之交突破了传统的理论界限,研究电视涵化是为了增强文化环境抵制涵化的能力,从而使其更加自由而平等。
文化环境运动最重要的成果是其参与者共同签署了《人民传播宪章》,这一影响广泛的文件对公民以及媒体的传播权和责任进行了定义和规范,也使涵化研究伴随文化环境运动从美国逐步扩展到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的诸多国家,真正成为有世界影响的传播理论。“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都在面对同质性的说服信息、歪曲并具有误导性的信息、性别和种族形象的刻板印象、对社会知识的限制性获取、传播意见和观念的渠道缺乏。因而,要进行一场改善我们文化环境质量的持久性运动,其重点就在于信息和文化的生产和分配。”《人民传播宪章》为文化环境运动提供了一般性框架,这个框架的理论预设在于每个人都应该成为社会现实的主动的、批判性的参与者,并且都应该能够交流他们的观点和意见。基于此,涵化研究者认为媒体和受众都应该承担各自的责任,同时享受各自的权利。对于媒体来说,其责任在于赋予尊严,以尊敬、完整、公正和无区别的方式呈现社会不同性别、职业、阶层、种族的面貌;其权利在于允许独立媒体的发展,训练专业的媒体工作者,建立独立、有代表性的专业组织。同时,涵化研究者更强调受众享有的各种权利:受众有不受政府或商业控制而自由接近传播渠道的权利,有要求媒体做出答辩和纠正的权利,有保护其自身文化多样性和语言多样性的权利,有参与政策制定的权利等等。《人民传播宪章》是以涵化研究的结论为基础的,是涵化研究在社会行动水平上的突破性尝试,由此涵化理论与建立“世界信息传播新秩序”的讨论相呼应,与发展传播学、跨文化传播学等前沿领域相对接,成为具有全新活力的交叉理论。
明晰涵化理论的发展脉络将为我们进一步的后设分析提供基础,使研究焦点更加集中、理论支撑更加充分。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涵化理论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在早期关注电视暴力背后的商业权力,进入80年代关注主流化潜藏的政治权力,从90年代开始关注新媒体带来的技术权力垄断,而对社会控制和精英权力的反思和批判始终贯穿在涵化理论发展的始终。在下一步的后设分析中,我们将在更多元的传播生态中关注电视观看与受众认知的关系。作为涵化研究长期关注的重点,不同调节因素的介入和受众认知的主流化特征也将成为本研究后设分析的核心问题。同时,我们也将更加深入地挖掘当代电视涵化的意识形态内涵,考察当代电视对于受众价值观的整合作用,这也需要参考涵化理论长期以来形成的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