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一般做5次超声检查。
(1)孕7周左右超声检查:确定早孕和胚芽发育情况,排除宫外孕、葡萄胎等异常妊娠。
(2)妊娠第11周至13周加6天超声检查:主要进行孕龄评估,NT值测量。
(3)妊娠18~23周系统超声检查:主要进行胎儿结构畸形的系统筛查。
(4)妊娠28~32周超声检查:主要进行胎儿结构畸形的进一步筛查。
(5)出生前的超声检查:为顺利分娩做准备。
若存在任何孕妇高危因素或怀疑胎儿异常或出现妊娠并发症,根据情况随时增加超声项目和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