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理论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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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中国话语

杨静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 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持续推高、权利范围不断扩张的时代背景下,作为发展中大国和新兴国家,中国应当重视知识产权话语体系的建设,积极采取相应的话语策略,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建制、改制中明确自己的立场,表达自己的声音,争取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和运用的主动权。从忠实追随到开始认真反思,中国有必要重新审视以往的知识产权理论积累和西方中心主义基础上的知识产权哲学,放眼、关注和思考作为发展中国家、新兴国家真正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难题,以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制度实践推进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法制的发展。同时,着眼于增强知识产权话语的效能,提升知识产权话语的质量,促进更加均衡、合理的知识产权国际法体系的生成,维护本国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法律体制中的正当权益。

关键词:全球治理 知识产权话语 立场 表达


提升全球治理中的中国话语权,加强中国学术话语体系研究是当前各界研究、关注的热点问题。自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建立之后的短短三十余年间,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发展方式的转型、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历史性确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从逼我所用、外力强加、被动移植到主动选择、积极应对,力争为我所用的发展历程。一直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承受着巨大的外部压力,面临着侵权严重、保护不力的多方责难,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论域中,处于追随、应对、无言甚至失语的状态。当下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更多体现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主张与价值取向,权利保护的单向度独白长期占据着主流话语位置并支配着机制的形成和演化。此种治理体系和保护秩序深刻地影响、约束着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规范的建构和运行,决定着国家创新政策体系的合法边界与空间。处于战略发展关键时期的中国亟须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建制与改制中明确本国立场、发出中国声音、维护国家利益。

一、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的中国话语立场取向

全球治理体系下国家的立场和话语影响着国际体制的方向与程度,决定着本国的利益得失。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的国家立场是确立一国知识产权国际事务方向的基本纲领,处理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的基准点。中国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的立场是由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与自身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状况以及国家利益取向决定的,应以以下三个因素为基本取向。

1.以中国的立场审视评价知识产权基础学说与基本制度

西方知识产权理论(包括其理论主张和制度实践)是人类探索智力成果保护方式的可贵尝试,其提出的智力成果资源私权化理念及相应的基本制度设计一直沿用至今,并输出、移植至全世界。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西方国家形成了利益目标明确、形式要素完备、制度实践能力强,并有着成熟的话语生产与输出能力的知识产权体系。

应当看到,西方知识产权制度依托财产权理论建构而来,在为知识产权的正当性作出证明的同时,私权保护基调的确立也导致智力成果财产权化的泛滥,知识产权的垄断习性被放大,招致广泛质疑和批评。财产权理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无原则普遍适用,致使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化倾向日趋严重。在当代,知识产权的过度扩张和膨胀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知识产权的财产权神圣之威,因与表达自由、隐私权、药品获取权等基本人权相冲突而褪去不少光环。并且,财产无形化有进一步演变为财产封建化的发展趋势。各种物质与非物质形态,包括知识、信息、数据在内的资源正相继成为经济稀缺性的建构对象。民间文学艺术、地方性传统知识、传统生物资源这些原本属于社区共享和发展中国家有优势的知识形态,也都可能成为由资本主导的知识产权封建化圈地运动的牺牲品。

在当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经验、文化还相对匮乏的情况下,从西方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中汲取养分的做法,不仅有益,也属必要。但长期以来,国内学界自觉或不自觉地照搬西方知识产权理论与方法来思考、解释、分析并指导中国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与知识产权事业实践,本质上是一种用他人话语规训自身思考方向和实践行动的行为。“主义”可拿来,“问题”需土产,“理论”要自立。何家栋.我们来自何处,又去往哪里?——当前“中国问题”研究的三种进路 [J].社会科学论坛,2003(4).支配与被支配结构的全球化时代,中国只有脱离照搬西方知识产权理论的固有模式,建立并发展本土化的知识产权理论,才能摆脱西方思维的束缚,破除西方知识产权治理范式及特定知识系统的支配,达至思想上的反思性自觉。中国知识产权学界有必要在现代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思路、方法等学术范式层面作出原创性贡献,以中国的立场审视评价知识产权基础学说与基本制度,改变由西方话语主导本国知识产权研究与实践的话语“非主体性”的被动局面,才能打破西方知识产权霸权话语的主导和支配地位,最终与之形成平等对话与协商。

2.关注中国实践、分析知识产权国际环境与中国面临的问题

在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国际化趋势日趋明显,中国创新国家建设任务日渐紧迫的今天,中国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研究与思考最终应当服务于中国的建设与发展,必须有能力为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问题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有操作性的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可谓一场伟大的制度创新实践。与西方国家发展的模式、进程不同,知识产权事业建设在中国具有不同于其他大国崛起的国际背景、时代情景和本土背景,这就导致了知识产权“中国问题”的存在及解决问题的“中国路径”的特殊性。中国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话语立场取向还应当注重建构中国知识产权实践的自我理解,总结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现实经验,探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特点以及中国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以法律分析为主,也含纳经济、社会、文化等角度的探讨。可以具体分解为下列问题:中国本土知识产权实践经验所蕴含和依凭的发展观念、创新思想和法律意识是什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内中国的核心利益、重要利益、一般利益、次要利益分别有什么?作为新兴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究竟什么样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与标准更符合中国利益?中国应当采取何种知识产权保护立场,如何在知识产权领域树立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中国如何应对以ACTA、TPP条款为代表的TRIPS—PLUS规则的制度溢出效应?知识产权已经上升为中国国家战略,如何协调激励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与国际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中国应当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建制与改制中发挥何种作用?上述问题的研究解答有其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3.以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制度实践推进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法制的发展

现代知识产权理论主要源于西方的历史、哲学等文化传统,为解释和维护既有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秩序服务。西方传统文化强调个人主义精神、自由主义精神,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法治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以儒家思想为代表东方文化关注社会与群体利益,在知识产权国际法治中的影响还非常有限。对于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理论而言,基于自身文化与传统而形成的传承日久、根深蒂固的文化品性和集体认同观念如何在当代知识产权全球化背景下加以继承和发扬?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在多大程度上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创新的过程中如何吸纳、利用抑或扬弃这些挥之不去的思想观念?是否存在着一种可以基于中国人传统文化中重义轻利、述而不作、文以载道等思维与行为价值基础之上的更加倡导知识共享的知识产权理论?上述问题值得探讨。

基于此,中国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话语立场取向也应当重视从中国的文化传统与当代实践中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的内涵,发现和整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历史经验和思想认识,从中找寻知识产权理论创新研究的历史、文化和现实根源。以中国文化的合理内核为构成元素,发掘知识产权理论体系中的“中国文化元素”,植根本土文化资源,选择传统文化的积极之处,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继承、梳理、选择和改造,发挥中国文化中独特的价值观、认识论的积极作用,发掘中华传统文化对知识产权国际秩序改良的启示作用,修正知识产权国际秩序的价值定位与发展方向,以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制度实践推进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法制的良性发展。

二、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的中国话语表达

西方主流知识产权话语是一种选择性话语,其背后有着明显的政治价值观和国家利益考量,知识产权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经由西方话语建构而来。因此,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话语交锋中,中国应当摆脱附着于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沉重的道义负担,着眼于提升话语质量,积极地、有理有据地进行话语表达。

1.中国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关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思路与主张的本土话语

顺应知识产权全球化的语境,因应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内生需求,中国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关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思路与主张的本土话语。长期以来,对于并不合理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秩序,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反复强调公平、正义、利益平衡等核心词,但由于缺乏翔实、有针对性、实质性的解决方案,上述措辞淡化为空洞的言辞,甚至被发达国家当作发展中国家避免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的托词。观察气候外交领域,中国“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话语的提出,反映了发展中国家整合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的关切,为公平分配全球环境治理的责任和义务赢得了话语权,有助于发展中国家正当要求和权益的实现,也提高了中国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地位,使中国成为气候领域国际机制主导规范的确立者。效仿气候领域的中国话语,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国同样应当就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秩序的改良、完善提出有说服力和明确逻辑主线的话语,以及实质性的建设方案,为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义务的承担和利益的分配设置一种语境、框定基本原则。朱雪忠,杨静.中国知识产权话语策略研究:基于话语与秩序相互建构的视角 [J].中国软科学,2017(5).

笔者认为,中国可以考虑面向如下的知识产权话语。例如“发展”话语,把知识产权问题界定为发展问题,强调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不能以阻止或牺牲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为代价,强调人权和公共利益维护,与关注私权保护的西方话语相对垒。又如,“知识产权的本土化”话语。以意识形态上的多元主义为理论基础,“知识产权的本土化”强调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强度与本国发展阶段的适应性;强调重视知识产权霸权主义的负面效应;强调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独立性。本土化并不等于拒绝参与契约精神基础上的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它反对的是知识产权发展与变革过程中(如国际化过程中)的霸权主义行径。再如,“生态权”知识产权话语。生态权是建立在文化多元主义基础上的一个概念,不同于建立在洛克劳动论之上的知识财产权理念,“生态权”话语强调在原住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不以确认财产所有权为皈依,不以所谓的充分开发和利益的合理分享为终极目的,而是以保存、维护文化形态和生存方式多样性为宗旨,为其自我生存和发展创造积极的条件。

2.中国应当提升知识产权话语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以近期南海仲裁案为镜鉴,中国还应当提升知识产权话语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在既往的外交运作中,中国在争夺国际话语权时面临的一个最大尴尬是“中国声音”的国际公信力不强。个中原因错综复杂,但最主要的因素在于话语质量不高,话语结构单一、模式固定僵硬,常常使自己陷入话语困境。提高知识产权话语的效能必不可少。在话语可信度层面,可以应用国际公认的社会、文化、经济以及政治等方面的指标,采用科学方法和学术话语客观评价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现实和潜在的影响,加强对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的定量研究评估,取代一些措辞模糊、非技术性而偏激的指责和抱怨;在话语说服力层面,可以采用恰当的修辞、隐喻、叙事手法,结合历史与现实,从“建构”与“解构”两个平行、独立、关联的层面推进中国知识产权话语。“建构”即树立新形象、确立新观念;“解构”即打破旧印象、突破旧理念。遵循传播规律和认知规律,避免抽象地说教,用形象的语言和国际化的表达把本国知识产权理念与主张、努力与成就有效传递到国际社会,形成一种生产性的建构力量。

三、结语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持续推高,权利范围不断扩张的时代背景下,作为发展中大国和新兴国家,中国应当重视知识产权话语体系的建设,积极采取相应的话语策略,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建制、改制中明确自己的立场,表达自己的声音,提升话语权,争取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和运用的主动权。

从忠实追随到开始认真反思,中国有必要基于本国的战略思维、制度机制和思想观念重新审视以往的知识产权理论积累和西方中心主义基础上的知识产权哲学,放眼、关注和思考作为发展中国家、新兴国家真正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难题,以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制度实践推进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法制的发展。同时,着眼于增强知识产权话语的效能,提升知识产权话语的质量,以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主张与表达,使知识产权的全球治理有充分机会在相互竞争的主张之间选择和平衡,促进更加均衡、合理的知识产权国际法体系的生成,以维护本国在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体制中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