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虬集(中国近代人物文集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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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山陈氏睦族四议

(1890年)

唐天宝间,有姓陈氏、官永嘉郡经学博士讳竹屋公者,清溪郡沙岸人也,实为吾宗来瓯之始迁祖。五世,而太域公庐墓萧台,转徙乐成。二十一世孙松斋公讳登,当明弘治正德时参瑞安三港幕吏,遂迁瑞安。顾三地皆无宗祠,保受救葬,缺如也。届虬三十二世矣,谱又久失修。光绪壬午,虬乃制订宗谱,详定义例,为谱者二十,序论凡十数万言,五易稿而始克于己丑蒇事。顾旧谱散佚者尤不能尽纪也,又葺为《陈氏谱略》六卷,将先梓行。为收族计,续创建祠、置仓、族葬、宗祀四议,愿输百金为倡。有尼之者,事未果行,因存其议以俟徐图。

建祠之法:须择宽敞地,前置义仓,后设义学,以便耕读。义学又分二等,曰村学,曰蒙学。村学则仅取日用诸书,留心解说。如《百家姓》、《千字文》、《蒙求》、《急就章》、《小学韵语》、《幼学须知》、《三才略》等数部。三年之后,尽可应酬。蒙学则择取聪颖子弟,望其大成,每年酌提公款,添置书籍。

义仓之法:春放秋还,加息二成,收放一皆以谷,不准以钱相抵。盖谷春时多贵,秋收易贱,名虽收息,暗实无损,而大宗又岁可得赢。此即社仓、青苗之优劣。实系赤贫,另行量助。

族葬之法:当择平垟地数亩,每亩可厝百馀棺,区为数等,略按行次以待贫不能自举者。隙地仍可种桑及乌桕等树,收其馀息备用。

宗祀之法:所以绵世德也。人无百年,富无十世,君子之泽,有时或斩。其有子姓衰微、祠墓丘墟者,即在行道,犹为恤伤,况吾宗人。然势不能遍及也。今略参宗法之意,以为尚义者劝:凡捐输祠产计值百金以上者,岁祭;三百金者,派人墓祭;数逾千金,则三十年一修其墓,永为常例。不论子嗣有无,皆主于宗子。

凡此数议,非钱不办,议设宗输之目,曰丁曰税。丁则人每三分,不分男女;税则亩收五斤,佃者减半,岁永为常。核计所入,先提二成,不许动支,别置一仓,名曰盈馀。另开一簿。经理得宜,族中善举,积久皆可次第举行。虬尝谓:“无论公私世业,皆当扣存二成,仿社仓、积谷收息法,三十年后,天下无贫民矣。”其四民废疾不能自存者,计口给食。如此则仁睦之心油然而生,范氏义田不能专美于前矣。

〔按〕本文录自《蛰庐文略》第十篇。篇末注明“庚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