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这一章把读者带进迪安·弗瑟斯的家里,并让他结识弗瑟斯的外甥弗朗西斯·戈登和女仆米茲。
“米茲!……米茲!……”
“啥事,好孩子?……”
“迪安舅舅他怎么啦?”
“我也莫名其妙。”
“他病了吗?”
“才不是呢!不过,要这么下去啊,他准会病的。”
这一问一答是在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和一个六十五岁的女人之间进行的,地点正是在刚才曾举行最为独特的美国式婚礼的威斯顿这个城市,在伊丽莎白路一座房子的饭厅里面。
伊丽莎白路的这座房子属于迪安·弗瑟斯先生。迪安·弗瑟斯先生已经四十五岁了,而且看上去只多不少。头发蓬乱的大脑袋,戴着深度眼镜的小眼睛,微驼的脊背,粗壮的脖子上一年四季都系着一条领带,那领带在脖子上绕上两圈,那领结一直顶到下巴上,肥大的揉皱的礼服里面穿着一件背心,那下排的几个扣子从来没有用过,裤子太短,几乎遮不住太大的皮鞋,后脑勺上戴顶带穗的圆帽子,护住那一头灰白的乱糟糟的头发和布满皱纹的脸,下巴上是一部美国北方人爱留的那种山羊胡子,性格暴躁,怒气总是一触即发。这就是在三月十二日上午,他的外甥弗朗西斯·戈登和他的老女佣人米茲所议论的那位迪安·弗瑟斯先生。
弗朗西斯·戈登自幼父母双亡,由他母亲的兄弟迪安·弗瑟斯先生抚养成人。虽说他舅舅有一部分财产要留给他,他并不因此认为可以不再工作,他舅舅也不这么认为。这位外甥在有名的哈佛大学念完人文科学后,又攻读了法律,他现在是威斯顿的律师,那里的孤儿寡妇,房产地界再也找不到更坚定的捍卫者了。他通晓法律条文和审判案例,讲话热烈、中肯,口若悬河,他的同行们,无论年少和年老,都对他十分敬重,而他也从来没有树过一个敌人。他一表人才,一头漂亮的栗色头发,一双漂亮的黑眼睛,举止温文尔雅,机智而不刻薄,殷勤而不好卖弄。他对美国上流社会的人们所着迷的各种运动都不外行。他怎能不被列入本城最为出色的青年的行列之中,又怎能不爱上荷杜尔森博士和他妻子弗洛拉·克拉利西的女儿珍妮·荷杜尔森呢?……
但是现在就让读者们把注意力转移到这位小姐身上未免为时过早,让她与她全家一起出场更为妥当,而这一时刻还未到来。不过这也不会拖得很晚。然而我们在展开这个故事的时候应当章法严谨,因为这个故事要求我们必须极端精确。
关于弗朗西斯·戈登,我们要再补充一句:他就在伊丽莎白路的那幢房子里,只有当他和珍妮小姐结婚的那天才会离开那里……但我们还是先把珍妮·荷杜尔森放在一边,来谈谈那位好女仆米茲。米茲是她主人的外甥的知心朋友,她把他当儿子,或不如说当孙子看待,因为一般说来,祖母们是保持着母爱的最高纪录的。
米茲是个模范女仆,现在是找不到这样的女仆了。她属于一个已经绝灭的种类。这个种类兼有狗和猫的品质,她就像狗那样对主人忠心耿耿,像猫那样依恋这座房子。不难想象,米茲对她主人向来是直言不讳的,当他错了,她就毫不含糊地说出来,虽然她语言有些奇特,法语只能约略地表达出她那饶有风趣的思想,而如果他不愿意听,那只有一个办法,离开那里,回到自己的工作室,把自己紧锁在里面。况且,迪安·弗瑟斯从来不用害怕会独自待在那里,他肯定会在那里遇到另一个人物,那人也是以同样的方法来躲避米茲的劝诫和申斥的。
这个人物与奥米克隆[1]的称呼很是相称。这个古怪的称呼得之于他那矮小的身材。如果他不是太矮的话,大概就会得到奥米茄的诨名了。他十五岁那年身高四尺六寸时,这以后就没长高过。他就在那个岁数,以汤姆·威福的真名来到迪安·弗瑟斯家做小听差。那时的一家之长还是迪安·弗瑟斯的父亲。如今他已经五十挂零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他为弗朗西斯·戈登的舅舅干事,已经三十五个年头了。
重要的是说明他到底干些什么事。他在迪安·弗瑟斯的工作中当下手,而他对这个工作的爱好至少也不亚于他的主人。
这就是说:迪安·弗瑟斯先生也有工作?
是的,这是作为一种爱好,至于有多么冲动、狂热,大家倒可以评评看。
迪安·弗瑟斯先生干些什么呢?医学?法律?文学?艺术?买卖?就像那么多的自由的美国公民一样?
完全不是。
那他究竟干什么呢?你要问了,是科学吗?
你完全猜不着。不,他干的不是泛泛的科学,而是种专门科学,独一无二的,排斥一切的,称之为“天文学”的高尚的科学。
他成天梦想着发现一颗行星或是恒星。我们这个星球表面所发生的一切,根本或者几乎根本引不起他的兴趣。他生活在浩瀚无垠的星空里。然而由于他在那里既吃不上午饭,也吃不上晚饭,他不得不每天从天上下来两次,而正是在这天早上,他没有在惯常的钟点下来。让人老等着,所以米茲围着饭桌转来转去,嘴里嘀嘀咕咕地抱怨着。
“他不想来了吗?”她一再地说。
“奥米克隆不在那里吗?”弗朗西斯·戈登问。
“他主人在哪他就在哪。”女佣人说,“我可再也没有这份脚劲(是的,可敬的米茲确实就是这么说的)去爬到他那鸟笼上去。”这个所谓的鸟笼,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圆塔。塔顶的回廊比屋顶高出二十尺,它的正式名称是观象台。回廊下面有个圆形房间,朝着东南西北开着四扇窗。里面有几架各式各样的倍数很大的望远镜在支架上转动着。如果说这些望远镜的镜头一点没旧,那可不是因为使用得太少。应当担心的倒是迪安·弗瑟斯先生和奥米克隆可别因为成天把眼睛凑在这些仪器的目镜上而把眼睛搞坏这两个人白天晚上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度过的,当然,他们是互相替换着的。他们注视着,观察着,在星际空间里遨游,老是盼着能有个和迪安·弗瑟斯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发现,如果天空晴朗,那倒还过得去。但是在北纬三十七度可并非总是晴天。北纬三十七度正是弗吉尼亚州的纬度,阴云、卷云、雨云、积云,应有尽有,而且肯定比主仆两人所希望的要多得多。因而,他们对这个微风吹送着破布似的云朵的天穹发出了多少叹息和威胁啊!
恰恰是在三月底的这些日子里,迪安·弗瑟斯先生的耐性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受到了考验。几天来天空顽固地不肯放晴,这使那位天文学家失望至极。
三月二十一日这天早上,一股强劲的西风继续吹来海潮般的、几乎垂到地面的云层,那云层密不透光,令人懊丧。
“多遗憾哪!”迪安·弗瑟斯先生在最后一回徒劳无功地企图战胜这厚厚的云层后,第十二次这么喟叹道:“我预感到我们错过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发现。”他们向天穹发出了多少叹息和威胁啊!
“那是很有可能的。”奥米克隆说,“甚至是极其实在的,因为几天前,在一角青天里,我好像瞥见……”
“而我看到了,奥米克隆。”
“那么是我们俩,我们同时!”
“奥米克隆!……”迪安·弗瑟斯抗议了。
“好吧,您先看见,那是毫无疑义的。”奥米克隆意味深长地点着头说,“不过,当我觉得瞥见那个东西时,我觉得那好像是……那是……”
“我呢,”迪安·弗瑟斯先生宣布,“我断定那是一颗自北往南运动的流星……”
“是的,迪安先生,正与太阳的运动方向垂直。”
“是和太阳的表面运动方向垂直,奥米克隆。”
“当然是表面的方向。”
“那天是这个月的十六日。”
“是十六日。”
“七点三十七分二十秒。”
“是二十秒。”奥米克隆重复道,“正如我在我们的钟上所看到的那样。”
“而它后来再也没出现过。”迪安·弗瑟斯先生叫道,一只手威胁地指向天空。
“怎么能出现呢?云朵!……云朵!……云朵!……五天来连块手帕大的蓝天都没有!”
“这完全是故意的。”迪安·弗瑟斯跺着脚喊道,“我真是觉得这些事情只有我才会遇到。”
“是我们。”奥米克隆纠正道,他自认在他主人的工作中占有一半的位子。
说真的,如果厚厚的云层继续使天空愁云不展的话,这个地区的所有居民都有同样的权利抱怨的,因为太阳照耀还是不照耀,是大家都关心的事儿。
但不管这种权利有多普遍,当城市云遮雾罩,连最强倍数的望远镜,最完善的望远镜也无能为力的时候,谁也不能那么狂妄自大,竟以为自己和迪安·弗瑟斯先生一样心情恶劣。而这种浓雾在威斯顿并不少见,虽说这个城市是在清澈的波托马克河畔,而不是在混浊的泰晤士河之滨。[2]
不管怎样,在三月十六日那天,当天空晴朗的时候、主仆两人到底瞥见了,或自以为瞥见了什么……一个球状的火流星,它显而易见地自北往南运动着,速度极快,而且光芒四射,竟使当时朦朦胧胧的太阳相形失色了。然而由于它距离地球大概只有若干公里之遥,因而尽管它运行速度极快,如果没有一团不合时宜的云雾妨碍了观察的话,本来是有可能在相当可观的时间内对它继续观察的。
打那以来,这种不走运的事情所起的一连串怨言就不绝于耳了。这个火流星还能回到威斯顿的地平线上来吗?还有可能对它的数据进行计算,确定它的体积、重量、性质吗?另一位比他们走运的天文学家会在天空的另一个角落发现它吗?迪安·弗瑟斯只在望远镜里抓住它那么一会儿,他能有资格以他的名字来命名这一发现吗?总之,全部荣誉会不会归于新大陆或大陆的某个终其一生日夜搜索着太空的学者呢?
“霸道鬼!天上的海盗!”迪安·弗瑟斯抗议道。
三月二十一日这天早上,尽管天气恶劣,无论迪安·弗瑟斯还是奥米克隆都不能下决心离开朝北的那扇窗。时间越是流逝,他们的怒气就越大。现在他们连话也不说了。迪安·弗瑟斯的目光扫视着广阔的地平线。在这个方向上,塞勃山那千姿百态的侧影限制住了视野,而在山峦的上空,一股相当有力的和风驱赶着灰色的云朵。奥米克隆踮起了脚尖,以便扩大受到自己短小身材限制的视野。一个是交叉起双臂,紧握的拳头贴在胸前。另一个则用痉挛的手指敲打着窗台。几只鸟掠过头顶,尖声地叫着,似乎在嘲笑这主仆两人,因为他们作为两足动物只能留在地球的表面!……啊!如果他们能随着这些鸟儿展翅高飞,几下就跃上云端,那他们也许就能看到那颗小星在炫目的阳光下继续运行。
这时,有人敲门了。
迪安·弗瑟斯和奥米克隆专心致志,没听到敲门的声音。
门开了,弗朗西斯·戈登出现在门口。
迪安·弗瑟斯和奥米克隆连头也不回。
外甥向舅舅走去,轻轻触了下他的肩膀。
迪安·弗瑟斯先生以那样遥远的目光看着他外甥,仿佛这目光是从天狼星来的一样,用下里巴人的话来讲,就是从月亮上来的。
“干吗?”他问。
“舅舅,等着您吃饭呢。”
“哦!不错!”迪安·弗瑟斯道,“等着我吃饭!我们也等着呢。”
“你们等……什么?”
“太阳。”奥米克隆宣布说。他的主人点头对这个回答表示赞许。
“可是,我的舅舅,我想你们并没有邀请太阳来吃午饭,大家可以不等它而就席吧?”
怎么反驳得了这句话呢?如果那颗灿烂的星球一整天不露面,迪安·弗瑟斯先生难道就坚持饿肚子到晚上不成?
不管怎样,这位天文学家不像是愿意接受外甥的邀请的样子。
“舅舅!”外甥又说:“米茲等急了,我有言在先。”
这下子,迪安·弗瑟斯先生回到了现实中。好在米茲的急脾气他是很了解的。既然她派来了一个特使,那就说明形势严重,应当毫不迟延地前往了。
“几点了?”他问道。
“十一点四十六分!”弗朗西斯·戈登说。
的确,挂钟上指的正是这个钟点,而平时舅甥两人十一点就面对面地坐下了。
“十一点四十六!”迪安·弗瑟斯先生叫道,装出很不高兴的样子来掩饰自己的不安。“我不明白米茲为什么这样不守时间!”
“可是,舅舅。”弗朗西斯反驳道,“我们敲过三次门,却总是没人应。”
迪安·弗瑟斯先生没回答便走下楼梯,而奥米克隆平时是伺候上菜的,这次却留下来观察,等候太阳重新出现。
舅甥两人进了饭厅。
米茲正在那里。她面对面地瞅着主人,后者却垂下了脑袋。
“克隆老弟呢?……”她问道,她就是这样并无恶意地称呼希腊字母表上的第五个元音的。
“他在上面有事。”弗朗西斯·戈登答道:“今天中午我们不用他来伺候了。”
“好极了!”米茲用愤怒的语调说,“好家伙!他可以在他的仙文台(天文台)上爱待多久就待多久。这里少了他这个第一流的笨东西,一切只会办得更好。”
午饭开始了,大家现在张开嘴巴只是为了吃东西了。米茲惯常上菜和撤下盘碟时很爱说话,这次却一声不吭。这种沉默使人感到沉重,这种拘束使人感到难堪。弗朗西斯·戈登想改变一下这种气氛,为了找几句话来讲,他问道:“你对今天早上的成绩满意吗,舅舅?”
“不。天气情况很不利,今天,这种坏天气特别使我烦恼。”
“您大概将有什么天文学上的发现了吧?”
“我想是的,弗朗西斯,但我还不能肯定。在一个新的观察“原来这就是一个礼拜以来使您心神不定的东西,先生。”米茲用生硬的口吻说,“弄得您在塔上生了根,半夜里还爬起来……是的,前天晚上就起来三回,我都听见了。因为,谢天谢地,我大概还没有眼花呢!”她添上这句话作为对她主人的一个手势的回答,也许也是为了使他更好地明白,她还没有耳聋。
“确实是这样,我的好米茲。”迪安·弗瑟斯先生用和解的口吻承认道。
这种和气是没必要的。
“天文笑(学)的发现!”可尊敬的女仆愤愤地说,“等你们心血耗尽,等你们由于成天在你们那些管子里看啊看的,而腰酸腿疼或者在肺部长个粽(肿)块。这能使你们得到别的好处吗?你们那些星星会来照看你们吗?医生会把它们做成药丸子叫你们吞下去吗?”
由于谈话一开始就采取了这种方式,迪安·弗瑟斯明白了最好还是不要答话。他又默不作声地吃起来,然而他是那么惶惑不安,竟几次把酒杯当作菜碟,菜碟当成了酒杯。
弗朗西斯竭力把谈话维持下去,但他像是在沙漠里演讲。他的舅舅阴沉着脸,跟没听见似的。于是他只好谈起天气来了,当人们不知该谈什么的时候,就总是谈论天气,今天如何,明天又将如何。这是个取之不尽的话题,少长贤愚全都能加以利用。况且气象问题是迪安·弗瑟斯先生很感兴趣的,因此,当有一阵云层变厚,使饭厅变得昏暗时,他抬头望着窗子,他的手沮丧地让叉子掉了下去,叫道:
“这些该死的乌云难道就不能退出天空了吗?即使下一场倾盆大雨作为代价也好!”
“好家伙!”米茲宣布道,“这在旱过三星期之后,为了土地的好处,那是谁也不会拒绝的。”
“土地!……土地!……”迪安·弗瑟斯先生那样完全蔑视地说道,以致他招来了女佣人的如下答话:
“是的,土地,先生。我想它一点也不比天空逊色,虽说您总是不肯从天上下来,连吃午饭也不下来。”
“好啦,我的好米茲……”弗朗西斯·戈登婉转地说。
白费唇舌,好米茲可不愿意受人软化。
“这儿没有我的好米茲。”她继续以同样的语气说,“您真不值得为了看月亮而损伤元气,弄得连春天是雨季都不知道。要是三月里不下雨,什么时候下?我倒要问问您。”
“我的舅舅,这倒是真的,现在是三月初春,只好听天由命……不过夏天马上就到了,天空会变得晴朗起来。那时您就能在更好的条件下工作了。耐心点吧,舅舅!”
“耐心点吗?弗朗西斯!”迪安·弗瑟斯先生反驳道,他的面容和天气一样愁云难开。“耐心一点!……要是它跑得老远,再也见不到了呢?……要是它再也不在地平线上出现了呢?”
“它?……”米茲插了进来,“它是谁?”
这时传来了奥米克隆的声音。
“先生!……先生!”
“有情况了!”迪安·弗瑟斯先生叫道,他急忙推开椅子,向门口走去。
他还没走到门口,一道强烈的阳光就从窗口射进来,使得桌子上摆着的酒杯和酒瓶熠熠生光。
“太阳!……太阳!……”迪安·弗瑟斯先生一迭声叫道,慌忙爬上楼梯。
“真是天意如此!”米茲坐到一张椅子上说,“他这一走,和他那克隆老弟关在‘仙人台’里面,你叫他,全都成了耳边风!至于午饭,他会自己吃自己,三(圣)灵会帮他忙……而这一切全都是为了那些星星!……”
出色的米茲便以这种形象的语言发表见解,尽管她的主人已经听不见了。即使他能听见,这种口才也同样起不了作用。迪安·弗瑟斯先生由于爬楼而弄得气喘吁吁的,刚刚跨进了天文台。西南风越刮越大,把云朵赶到了东方,露出一大块青天,直到天顶。曾观察到那颗流星的那块天空整个都露了出来。阳光照亮了这个房间。
“怎么样?……”迪安·弗瑟斯先生问,“有什么事?”
“太阳出来了。”奥米克隆答道,“但不会很久,因为西方又出现了云朵。”
“一分钟也不能浪费!”迪安·弗瑟斯叫道,转动着他的望远镜,他的仆人则同样地转动着一个天文望远镜。
在大约四十分钟的时间里,他们是多么狂热地摆弄着他们的仪器啊!他们是多么耐心地转着螺丝,使望远镜保持在最好的角度啊!他们又是多么仔细、专注地搜索天空这一部分的每一个角落啊!……那天火流星第一次出现时正是上升这么高,然后又下降这么多,后来又恰恰经过威斯顿的天顶的,这些他们极有把握。
没有!在这位置上什么东西也没有!这一大块青天留给流星们可散步的绝妙场所,上面竟然空无一物。在这个方向上连一个看得见的小点也没有。那颗小星毫无踪影。
“什么也没有!”迪安·弗瑟斯先生揉着被涌上眼皮的血弄红的眼睛说。
“什么也没有!”奥米克隆像个哀怨的回声似的说。
再进行其他累人的努力已经来不及,云朵又过来了,天空重新昏暗起来。晴天又完了,这次是一整天也不会晴了。云朵不一会就成了一整块肮脏的、灰色的东西,下起毛毛细雨来。一切观测都得放弃了,主仆两人大失所望。
“可是我们确确实实看到过它。”奥米克隆说。
“那还用说!……”迪安·弗瑟斯先生说着,向天空伸出双臂。
然后他又以交织着不安和嫉妒的口吻说:
“只是有点太确实了,因为别人也可能像我们一样见到过它的……但愿我们是唯一见到它的人……怕只怕他也看到了……他……西德尼·荷杜尔森!”
注释
[1]奥米克隆:(O)希腊字母第十五个字母。
[2]伦敦在泰晤士河畔,人称雾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