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超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技巧
在投资期限较为灵活的银行理财产品中,有一款非常具有时间性和节假日效应的理财产品,即短期或是超短期理财产品。顾名思义,这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较短,资金周转灵活,尤其是常常会为了某个节假日专门推出,是一种十分特殊又很受欢迎的理财产品。有不少的投资者每到这些短期理财产品发售时就纷纷抢购,购买热情十分高涨。
毕竟,投资市场存在着一定的波动,而投资这种短期甚至是超短期的理财产品,就能够充分地利用市场波动,为投资者带来可观的利息收入。但事实上,投资者要想让超短期理财产品发挥较好的理财效果,最终为投资者带来不错的收益,关键还是要掌握一些专门的投资技巧和方法,能够识别并规避短期理财产品的一些误区。仔细考究超短期理财产品如图4-3所示。
图4-3 仔细考究超短期理财产品
当然,对于长期限的投资产品来说,短期理财产品具有灵活性兼高收益性的特点。这是短期理财产品的优势。但很多时候,短期理财产品在出售的时候往往会和投资者玩“擦边球”,用看似很高的收益率吸引投资者,而实际到手后的利息收入往往并没有那么“真实”。原来,这是由于有些短期理财产品中存在着一定的“时差陷阱”,使得看似较高的收益被拉低。投资者一定要仔细识别并尽量避免。
比如,投资者购买一款预期收益率高达4.5%、期限为1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应该说是一款回报率很高的产品。可是投资者在购买该款理财产品的时候,并不能仅仅以4.5%的收益率为衡量标准,而要注意其中的“时差”因素,也就是所谓的“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因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期和回款期常常会有一个闲置的时间段。
其中,“资金募集期”是指该款理财产品从开始吸收投资者资金到结束的这段时间。通常情况下,资金募集期短的有三五天,长的7天甚至在10天以上。而在这段时间里,投资者的资金处于锁定状态,只按活期存款计息。相应地,银行理财产品的回款到账也会有一段时间期限,而“清算期”就是指实际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的这段时间。通常情况下,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清算期大都会在3天左右,当然也有回款时间长的。而在清算期内,投资者的投资资金也仅以活期利率计息甚至是不计息。
显然,这两大因素将直接影响到一款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如果我们综合考虑“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两大因素后,那些看似较高的收益率就会被拉低,预期收益率也就会大大缩水。而且,这两大因素对预期收益率的影响是极大的,尤其是那些募集期和清算期长、理财投资期短的超短期理财产品,其摊薄后的年化收益率甚至只能相当于产品说明书上年化收益率的一半左右。这不得不引起投资者的警惕。
案例4-4
南京银行一款名为“珠联璧合管理计划”的短期理财产品。
该款理财产品是一款投资期限为35天的短期理财产品。根据该款理财产品的产品公告显示,该产品针对普通个人用户的预期收益率为4.5%。这与同期理财产品相比其收益率是比较高的,从这点来看该款理财产品是投资者进行投资的优质之选。
可如果我们把“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考虑在内,那么结果就大不相同了。根据产品公告,该产品的资金募集期为当月的11日到当月的17日。如果投资者在资金募集期的首日进行投资购买,那么本来35天期限的理财产品实际上就变成了42天。而根据该款理财产品的收益计算方式:收益=本金×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由于资金募集期内投资资金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暂忽略不计。这样计算后,该款理财产品就由原来的4.5%变成了3.8%,比原先的高收益明显缩水了不少。
此外,该产品持有到期后,并不会立即到账,还会有一大段时间的清算期。一般来说,该款理财产品的清算期为2~7天,具体清算时期会在详细的产品说明书中明确标明。而且,在这段时间内,投资者的资金并没有任何收益。还有,按照该理财产品的说明,投资者的资金将于实际到期后2个工作日内到账,若是遇到节假日则顺延。这样再一计算,其实际收益率比3.8%还要低,4.5%的预期收益也进一步被摊薄。如此,这款宣传投资期限为35天的理财产品并没有多大的优势,看似较高的收益率也随之失去了吸引力。
看来,投资者在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主要该款理财产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并结合这两个期限和投资期限一起计算实际收益率。这时候,以实际收益率来衡量理财产品的高低才是真正有价值和有意义的。可如果不考虑这些,盲目追求所谓的高收益,那么持有到期后我们就会有不小的落差。尤其是那些超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比如,一款投资期限为7天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最高收益率为2.8%,而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加在一起也是7天,那么如果投资者在募集期首日向银行打款,投资一期后即收回资金,那么该产品的最高实际收益率就被摊薄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一半左右。那么,高收益的优势也就不存在了。这个时候,只有投资者把投资时间拉长,才能把受到募集期和清算期时间的影响降到最低。而银行的这些短期理财产品大都属于开放式滚动型,如果投资者在投资到期后不赎回,那么资金会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实现滚动投资。
对此,银监会早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不得通过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在月末、季末变相调节存贷比等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应重点加强对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杜绝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产品”。
可事实上,还是有不少的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着“时差陷阱”的问题,对于初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造成极大的困扰。尤其是针对一些节假日发行的理财产品,各大银行纷纷打着“节日专属”的旗号增发不少的理财产品,而这些理财产品通常是超短期的,投资期限大多为7天、10天,投资者也往往会受到高收益指标的迷惑纷纷进行抢购。比如,“五一”、“十一”小长假、各大银行大都会发行超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2017年4月22—28日,255家银行共发行了1579款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封闭性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4.33%,比往常时候有较大幅度的上涨。
所以,投资者在购买短期甚至是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判断,对于理财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要结合产品的“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来分析。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权衡得失之后才进行理性的投资才是恰当的、明智的。另外,对于超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一般是不允许提前变现和赎回的。所以,投资者在购买超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时,还要合理安排好资金,谨慎进行投资,避免需要提前兑取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否则,投资者不仅无法收到预期的收益,甚至还可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