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被废的神童
泰戈大陆,百叶城,有销金窟之称的凌烟阁上,一场诗会正在紧张刺激的进行着。各大豪门的弟子聚集此地,以求得到凌烟阁花魁聆心姑娘的青睐,成为她的入幕之宾,觥筹交错,酒过三巡。
轮到酒会正主凌家宗室嫡长子凌豪作诗,在众人的拥簇中,坐在东方的一白衣少年,站了起来。他身材修长,眉眼尚未长开,脸上带着稚气,一副瘦弱的样子,最亮眼的要数他那一头凌厉的白色短发。
凌豪双手作揖,恭敬的说道:“还请仙子出题。”
慵懒的躺在床围之上的花魁聆心说道:“就以此情此景为题吧,一盏茶的功夫,作出一首诗篇即可。”
凌豪端起酒杯,缓缓的在大厅内踱步,观察着场景。这里座无虚席,而花魁正坐在中间大床上,她的周围围着轻纱围帐,曼妙的身材在薄纱中惹人注目。凌豪默默思忖一下,小酌一口,慢慢的踱步到凌烟阁的窗台,心中已有主意,他打算将《滕王阁诗》改一下背出来,正欲开口,凌烟阁下突然传来一阵歌谣。
“平生不入修行门,荣华富贵不得真。宁作灵宗身旁犬,胜过皇帝枕边人。一生不入……”小巷中,一群小孩一边蹦蹦跳跳玩耍,一边唱着戏曲中广为流传的歌谣。
歌声中的天真和单纯是那么的美好,但是曲中之意却如此的现实和无情。
看着调皮可爱的孩子们,凌豪的思绪却深深的沉浸在窗外深邃的夜空中,此刻月色朦胧,灯火阑珊。夜空中,四轮明月,如此醒目,总让人忆起前世的不堪回首。
前世?是的,凌豪并不完全是这个世界的人,他清楚的记得自己的灵魂是来自一个叫地球的行星,自己的国籍是中国。
那天自己和不发工资,却和自己谈理想的老板吵完架,老板被凌豪的伶牙俐齿怼得是面红耳赤。所以凌豪打算出门买瓶水,回来接着怼老板。果然怼人一时爽,一直怼人一直爽。
老板在凌豪出门时,还恶狠狠的咒骂道:“你个死扑街,小心出门被车撞啊。”
凌豪不以为意,却没想到刚出门,脑门就迎来冬瓜的亲切问候,一个半斤重的冬瓜,直接的在他头上破成了几瓣,溅飞十几米。凌豪顿时就感觉被砸得头重脚轻,身体不受控制的倒了下去!
老板冲了出来,一把抱住摇摇欲坠的凌豪,小心地把他放在地上,看着脑袋都快变成平板的凌豪,老板着急的问:
“小豪,你费(没)事吧?说话啊。”
“我没事,老板,下次不要再欠人工资了,好吗。”凌豪气息衰弱的说道。突然他的视界变成红色,原来血液已经流进眼睛。
“普欠了,普欠了,死扑街,你可不能死,我还欠你那么多的工资没发啊!快叫救护车。”老板大声的喊着,周围有人不断的围了上来,热心的帮忙。
可是凌豪却在微笑中,永远的闭上了双眼。
等凌豪回忆起这些的时候,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半年了,也就是说他半岁了,在半岁前,他的精神一直醒醒睡睡,朦朦胧胧。
期间他每天都会做梦,梦见自己站在一道大门面前,大门是纯白色的,高足有数十米,看着它,就像天安门一般雄伟,他用尽力气推开大门却一直都打不开。
随着时间的推移,凌豪越来越少的进入到那个世界,他也渐渐遗忘了这件事。
等凌豪完全开始记事,他已经有一岁左右了,一岁之前的事,他完完全全记不得。这也怪不得他,三岁以前,人体大脑发育不全,记忆器官根本没有长成,什么也记不得很正常,那些个重生小说里面,在肚子里面就练功的,纯粹就是搞笑,基本不可能实现。
另外在凌豪长大了以后,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不或者说这个星球的一年足足有525天,而且凌豪感觉这个星球的一天也比地球的一天要长,应该足有三十六个小时之久。不过好的是,这个世界依旧是按二十四时划分的,也就是说,这个星球的一个小时相当于前世的一个半小时。
大体说来,这个星球肯定比前世的地球要大,至于大了多少,凌豪估计起码有十倍到二十倍样子,或者更大。好在这个星球和前世的地球依旧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一年有四季,有山有海,植物依旧是绿色的等,至于区别也很大,尤其是晚上,一旦你抬头,就会看见天上有四个月亮。这个世界的还存在着一种强大的能量,世人称其为灵力。有灵根的人可以炼化吸收这种力量,成为前世小说中的修真者。其中厉害者,真的可以移山填海,凌空飞行。
这个世界强者境界的划分为灵生,灵奴,灵兵,灵士,灵师,灵宗。在其之上,就不是凌豪可以知道的了。
正是因为灵力的影响,这个世界走上了另外一条进化的道路,地球的现代科技在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萌芽的空间,比如那里干旱了,请个灵修去,写张祈雨符,一场大雨就下来了,比地球的人工降雨都好使。
所以这个世界依旧处于中国古代的帝制时期,又有别于帝制,这个世界灵修才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一层,他们享用着整个世界最好的资源。
几乎每一个皇室背后都有灵修宗门的扶持,皇室基本就是宗门的傀儡,有些时候,只要是宗门弟子看上的女人,哪怕是皇帝的妃子,皇帝也必须献出去供宗门弟子享乐。
其实宗门弟子真的只是玩玩而已,毕竟凡人不长命,修士却可活上数百年。但是作为男人的皇帝却不会在容忍那个献身的妃子,所以那些妃子的下场往往都非常凄惨。
也许某个妃子凄惨的身世令人落泪,世间便出现了一场名为《休妃传》的戏曲广为流传。
“宁作灵宗身边犬,胜过皇帝枕边人……”
在说回凌豪自己,一句话他爹是灵师,掌管整个方圆百里的百叶城,更令人羡慕的是凌豪是独子,但在许多人眼中现在他是坑爹的。
这是从何说起呢?原来,凌豪带着前世二十多岁的记忆,虽然他想处处克制,韬光养晦,但拥有前世记忆的他在修行道路上就像开了挂一样,三岁就打开灵门,成为灵生,四岁完成了许多灵生十年才能完成的修行,完成灵脉淬炼,成为灵奴(在这世界“奴”指的是勇士,而不是奴隶。)五岁半,在其他孩子还在苦苦修炼灵脉之时,他已经是灵奴九阶的高手,距离灵兵境只有一步之遥,他也将成为整个百叶城千年难遇天才。
凌豪无奈的自我安慰道:“才华就是这样,像金子一般,藏在哪里都会发光。”
老话说得对,人不能太早成功。凌豪的人生就像印证了这句话,在他即将破境的前夕,一个黑衣人乘凌豪的父亲闭关,闯入戒备森严的凌府,废了凌豪的修为,他的母亲为了救他舍身挡下黑衣人一掌而身死当场。辛亏凌豪的父亲强行出关,击退了黑衣人。才保住凌豪的性命,人虽然救下了,黑衣人在逃走前却在凌豪身上种下了冰结咒。而他的父亲也因为强行破关,修为反噬,终身止步在灵师阶段。
黑衣人的冰结咒,会随着年岁增长,逐渐冰结身体,直至失去生命。凌豪也彻底颓废下去,夜夜买醉,掏空了身子,不到十年已是白发苍苍。
“凌豪兄,时间快到了,你该不会作不出来吧。我看你这鬼才的名头只是徒有虚名罢了。”此时一个穿着蓝衣的少年出声打断了凌豪的思绪。
他叫张文杰,他的家族是百叶城著名的文豪世家。而他本人一直是青楼妓院风尘女子追捧的对象。一日半醉半醒的凌豪,在凌烟阁的吟出前世柳永所作的《鹊桥仙》。
其中“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语惊四座,压了张文杰一头。就此,张文杰心生怨恨,处处与凌豪作对。
“张公子,时限未到,你就出言惊扰凌公子的思绪。有失风度吧?”此时花魁聆心出言维护道,其实花魁聆心一直看不惯张文杰,一是他犯了文人都有的毛病,恃才傲物,目中无人。二则他长得确实有些磕碜,尖嘴猴腮,身材瘦小。但是他家世显赫,在百叶城中没人敢拂了他的面子,聆心却不怕这些。
凌豪回过神来,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四五分钟,就要到了规定的时限。
“凌公子,我看你似乎有想事情出了神,要不要妾身将时间延后一些。”聆心训完张文杰,转头向凌豪询问道。
“多谢仙子好意,在下已完成诗作。”
“是吗,那我可要好好听听凌少的大作。”张文杰阴阳怪气的揶揄道。
凌豪并未做理会,而是饮尽杯中酒,将酒杯往后一抛。说道:“献丑了。”
“哐嘡。”酒杯掷地有声,犹如抛砖引玉。众人不由凝神屏息,仿佛等待着一场暴风雨的降临。
福至心灵,凌豪突然改变了主意,决定改成另外一首诗。只听他开口吟道: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万里长风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诗罢,现场落针可闻,连聆心仙子也不由侧目转身,注视着眼前这位看似落魄不堪的白发少年。
诗中的豪情,犹如九天明月光耀世间,诗中的悲痛,犹如一江春水,连绵不绝。
凌豪一动不动的看着窗外,仿佛随着诗中之境化为被谪的仙人。
前世的诗仙李白空有一身惊天地,泣鬼神之才,却郁郁不得志。今生自己何尝不是,曾经的天资多耀眼,如今的自己就有多惨。
两者何其之像,不过凌豪现在不关心这些,他关心的是:“诗都背完了,掌声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