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召开第二届南侨大会及闽侨大会

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简称“南侨总会”,自民国廿七年国庆日成立章程规定两年须开大会一次,并改选委员及各职员,应于民廿九年十月十日召开。然其时余代表回国未返,故未曾开会。兹余已回洋,应早日召开,乃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