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程传注评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师卦第七

坎下坤上

〔1〕,序卦:“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之兴,由有争也,所以次讼也。为卦坤上坎下,以二体言之,地中有水,为众聚集之象;以二卦之义言之,内险外顺,险道〔2〕而以顺行〔3〕,师之义也;以爻而言,一阳而为众阴之主,统众之象。比以一阳为釆阴主而在上,君之象〔4〕也;师以一阳为采阴主而在下,将帅之象〔5〕也。

注释:

〔1〕师:卦名。兵众之意。《本义》:“师,兵众也。”《集解》引何晏曰:“师者,军旅之名,故《周礼》云:‘二千五百人为师’也。”

〔2〕险道:危险之道。《孙子兵法·始计》:“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3〕顺行:指顺天应人。

〔4〕君之象:指比卦九五。

〔5〕将帅之象:指师卦九二。

师,贞,丈人〔1〕吉,无咎。

师之道,以正为本,兴师动众以毒天下,而不以正,民弗从也,强驱之耳。故师以贞为主,其动虽正也,帅之者必丈人,则吉而无咎也。盖有吉而有咎者,有无咎而不吉者,吉且无咎,乃尽善也。丈人者,尊严之称,帅师总众,非众所尊信畏服,则安能得人心之从?故司马穰苴〔2〕擢自微贱,授之以众,乃以众心未服,请庄贾为将也。所谓丈人,不必素居崇贵,但其才谋德业,众所畏服(作“严畏”),则是也。如穰苴既诛庄贾,则众心畏服,乃丈人矣。又如淮阴侯〔3〕起于微贱,遂为大将,盖其谋为有以使人尊畏也。

注释:

〔1〕丈人:指老成持重,练达时务者。

〔2〕司马穰苴:春秋齐人,姓田氏,为大司马,故名。齐景公时,晋、燕侵齐,景公患之,晏婴乃荐田穰苴,景公以为将军,将兵扞燕晋之师,穰苴以人微权轻,愿得君之宠臣以监军,景公许之,使庄贾往。贾素骄贵,穰苴约庄贾旦日日中会于军门,日中贾不至,遂以军法斩之。三军之士皆振栗。于是勒兵赴战,晋燕之师,闻之罢去,遂取所亡封内故境,引兵归国,景公郊迎,并尊为大司马。(见《史记·司马穰苴列传》。穰音 rǎng,苴音jū)

〔3〕淮阴侯:即韩信。淮阴人,少贫贱无行,后杖剑随项梁,梁败,又属项羽,数以策干项羽,羽不用。汉王刘邦入蜀,信亡楚归汉。惟未为重用。及得萧何力荐,汉王择日斋戒设坛具礼,拜为大将,于是诸将尊之。(事见《史记·淮阴侯列传》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1〕,可以王矣。

能使众人皆正,可以王天下矣,得众心服从而归正,王道止于是也。

注释:

〔1〕能以众正:能使众心服从而合于正道。此释“师贞”之意,盖合于正道,方能使众心悦服,顺天应人,师出有名矣!“以”犹“使”也。《战国策·秦策》:“()向欲以齐事王。”高诱注:“以犹使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

言二也。以刚处中,刚而得中道也。六五之君为正应,信任之专也。虽行险道,而以顺动,所谓义兵,王者之师也。上顺下险,行险而顺也。

以此毒〔1〕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师旅之兴,不无伤财害人,毒害天下,然而民心从之者,以其义动也。古者东征西怨〔2〕,民心从也,如是故吉而无咎。吉谓必克,无处谓合义,又何咎矣?其义故(一作“固”)无咎也。

注释:

〔1〕毒:《经典释文》引马融云:“毒,治也”。王引之《经义述闻》引《广雅》云:“毒,安也。”《王注》训“毒”为“役”,谓役使天下。《程传》训“毒”为“害”,谓毒害天下,各家说解不一。

〔2〕东征西怨:指天下民心的悦从。见《孟子·梁惠王下》:“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有水,水聚于地中,为众聚之象,故为师也。君子观地中有水之象,以容保其民,畜聚其众也。

初六:师出以律〔1〕,否臧〔2〕凶。

初,师之始也。故言出师之义及行师之道。在邦国兴师(一作“动众”)而言,合义理则是以律法也。谓以禁乱诛暴而动〔3〕,苟动不以义,则虽善亦凶道也。善,谓克胜;凶,谓殃民害义也。在行师而言,律谓号令节制,行师之道以号令节制为本,所以统制于众不以律,则虽善亦凶。虽使胜,犹凶道也。制师无法,幸而不败且胜者,时有之矣。圣人之所戒〔4〕也。

注释:

〔1〕律:纪律。

〔2〕否臧:不善。指纪律的不善。否音痞。臧,善也,音zāng。

〔3〕禁乱诛暴而动:谓合于武德而动。武德之意,见《左传·宣公十二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

〔4〕圣人之所戒:盖师出不以律,今日或侥幸得胜,他日或不幸而大败。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师出当以律,失律则凶矣,虽幸而胜,亦凶道也。

九二:在师中〔1〕,吉无咎,王三锡命〔2〕

师卦唯九二一阳,为众阴所归。五居君位,是其正应,二乃师之主,专制其事者也。居下而专制其事,唯在师则可。自古命将阃外之事〔3〕,得专制之在师,专制而得中道,故吉而无咎。盖恃专则失为下之道,不专则无成功之理,故得中为吉。凡师之道,威和并至则吉也。既处之尽其善,则能成功而安天下,故王锡宠命至于三也。凡事至于三者,极也。六五在上,既专倚任,复厚其宠数,盖礼不称,则威不重,而下不信也。它卦九二为六五所任者有矣,唯师专主其事,而为众阴所归,故其义最大。人臣之道,于事无所敢专,唯阃外之事,则专制之。虽制之在己,然因师之力而能致者,皆君所与而职当为也。世儒有论鲁祀周公以天子礼乐,以为周公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则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是不知人臣之道也。夫居周公之位,则(一有“能”字)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为者,皆所当为也,周公乃尽其职耳,子道亦然。唯孟子为知此义,故曰“事亲若曾子者,可也”〔4〕,未尝以曾子之孝为有余也。盖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也。

注释:

〔1〕在师中:统率兵众而合于中道。

〔2〕王三锡命:指君王多次奖赏。《周礼》:“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三”,虚数。“锡”与“赐”通。

〔3〕阃外之事:指城外之事。《史记·冯唐列传》:“臣闻上古王者之遣将也,跪而推毂,曰阃以内者,寡人制之;阃以外者,将军制之。”阃,门橛,此谓郭门阃也。阃,音kŭn。

〔4〕见《孟子·离娄上》。谓曾子能养志,非如世俗仅能养口体而已。

评析:

来知德《周易集注》云:“在师中者,刚中也。锡命者,正应也。盖为将之道,不刚则怯,过刚则猛,惟刚中则吉而无咎矣。吉无咎者,恩威并著,出师远讨,足以靖内安外也。锡命者,或锡以褒嘉之温语,或锡以其物,如宋太祖之解裘是也。乃宠任其将,非褒其成功也。曰锡命,则六五信任之专,可知矣。”《程传》谓“褒其成功”,于上六可,于九二似嫌太早。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1〕也;王三锡命,怀〔2〕万邦也。

在师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宠任也。天,谓王也。人臣非君宠任之,则安得专征之权,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专主其事,故发此义,与前所云世儒之见异矣。王三锡以恩命褒其成功,所以(一有“威”字)怀万邦也。

注释:

〔1〕天宠:天子的宠信。

〔2〕怀:安抚归服。《中庸》:“怀诸侯。”《疏》:“怀,安抚也。”《伪古文尚书·大禹谟》:“黎民怀之,”《传》:“怀,归也。”

六三:师或舆尸〔1〕,凶。

三居下卦之上,居位当任者也。不唯其才阴柔不中正,师旅之事,任当专一,二既以刚中之才,为上信倚,必专其事,乃有成功,若或更使众人主之,凶之道也。舆尸,主也,盖指三也。以三居下之上,故发此义。军旅之事,任不专一,覆败必矣。

注释:

〔1〕舆尸:众人主其事。舆,众也。尸,主也。一说车载尸体,详见“评析”。

评析:

《程传》以军中多人主事,致帅权受掣,释“舆尸”之意。唯李鼎祚《集解》引卢氏曰:“尸在车上,故舆尸凶矣。”其说下同于程氏,《本义》则取卢氏之说,谓“师徒挠败,舆尸而归”。(按:六三才下当位,以柔乘刚,复无力指挥,上既无信任之君,下亦无听命之将,覆败必矣!故有“舆尸”之凶。“舆”本义为车,在此作动词,“车载”之意,“舆尸”即载尸而归,此为命将不当之例。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倚付二三,安能成功?岂唯无功,所以致凶也。

六四:师左次〔1〕,无咎。

师之进以强勇也,四以柔居阴,非能进而克捷者也。知不能进而退,故左次。左次,退舍也。量宜进退,乃所当也,故无咎。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师之常也。唯取其退之得宜,不论其才之能否也。度不能胜(一作“进”)而完师以退,愈于覆败远矣。可进而退,乃为咎也。“易”之发此义以示后世,其仁深矣。

注释:

〔1〕左次:退避屯驻。“左”有退避之意,古时官员降级曰“左迁”。“次”为宿营。《左传·庄公三年》:“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行师之道,因时施宜,乃其常也,故左次未必(一无“必”字)为失也。如四退次,乃得其宜,是以无咎。

六五:田有禽〔1〕,利执言〔2〕,无咎;长子〔3〕帅师,弟子〔4〕舆尸,贞凶。

五君位,兴师之主也,故言兴师任将之道。师之兴,必以蛮(一作戎)夷猾夏〔5〕,寇贼奸宄,为生民之害,不可怀来,然后奉辞以诛之。若禽兽入于田中,侵害稼穑,于义宜猎取,则猎取之,如此而动,乃得无咎。若轻动以毒天下,其咎大矣。执言,奉辞也,明其罪以讨之也。若秦皇汉武皆穷山林以索禽兽者也〔6〕,非田有禽也。任将授师之道,当以长子帅师,二在下而为师之主,长子也。若以弟子来主之,则所为虽正亦凶也。弟子,凡非长(一有“子”字)者也。自古任将不专而致覆败者,如晋荀林父邲之战〔7〕,唐郭子仪相州之败是也〔8〕

注释:

〔1〕田有禽:禽兽侵入田中食我禾稼,借喻外寇入侵。

〔2〕利执言:利于执以声罪致讨,使师出有名。另朱熹以“言”为语气助词,无义。“利执”,谓“以利搏执”。

〔3〕长子:犹“丈人”。

〔4〕弟子:与长子相对,指无德小人。

〔5〕猾夏:扰乱中国。猾,扰乱。(见《伪古文尚书·舜典》

〔6〕秦始皇与汉武帝两人,乃穷兵黩武主动侵略而非被动应战。

〔7〕邲之战:鲁宣公十二年春(前597年),楚围郑,六月,晋使荀林父率三军救之。至河,闻郑与楚和,中军将荀林父、上军将士会等皆主还师。中军佐先谷、中军大夫赵括等皆主战,先谷擅以其部过河。林父以荣辱一体,遂亦全军南渡。晋楚战于邲(今河南省郑州市北)。楚令尹孙叔敖下令全军急攻突袭晋军,林父不知所措,竟鼓励晋军北渡逃遁。于是中军、下军争船北渡,自相砍伐,舟中之断指可掬,唯士会之上军不败,楚军大胜。

〔8〕相州之败: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郭子仪、李光弼等九节度使讨安庆绪。是时安庆绪退保相州(今河南省临漳县),史思明降而复叛,拥重兵居范阳。天子以子仪、光弼皆元勋,恐难相摄,故不立元帅,而以宦官鱼朝恩为“观军容宣慰史”统全局。大军久围邺城(相州县治)不下,遂引漳水灌城,庆绪求救于思明。思明率精兵来,唐军仓促交战,双方死伤各半。子仪随后布阵接战,然未及合战,大风骤起,吹沙拔木,天地晦暝,跬步不辨物色。两军惊惶溃散,九节度使各败归本镇。子仪为鱼朝恩所间,解兵权。论相州败战之因,盖九节度使皆拥兵一方之雄,本难相服,又军无统帅,进退失据,军心弛散,而引漳水灌城,亦有违仁心,故未战而风云变色,岂天意哉?(事见《旧唐书·郭子仪传》

评析:

《折中》引蔡清言:“田有禽利执言,是师贞意;长子帅师,是丈人意。”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长子,谓二以中正之德合于上,而受任以行,若复使其余者众尸其事,是任使之不当也,其凶宜矣。

上六:大君〔1〕有命,开国承家〔2〕,小人勿用。

上,师之终也,功之成也,大君以爵命赏有功也。开国,封之为诸侯也;承家,以为卿大夫也。承,受也。小人者虽有功,不可用也,故戒使勿用。师旅之兴,成功非一道,不必皆君子也,故戒以小人有功不可用也,赏之以金帛禄位可也,不可使有国家而为政也。小人平时易致骄盈,况挟其功乎,汉之英彭〔3〕所以亡也,圣人之深虑远戒也。此专言师终之义,不取爻义,盖以其大者。若以爻言,则六以柔居顺之极,师既终而在无位之地,善处而无咎者也。

注释:

〔1〕大君:指天子。

〔2〕开国承家:或开国封侯,或授为卿大夫之职。

〔3〕英彭:英布、彭越。英布,汉六(今安徽省六安市北)人。及壮,坐法黥,因称黥布。秦末从项羽破秦军,入咸阳,封九江王。因事忤项羽,降汉,从刘邦破项羽于垓下,封淮南王。及彭越、韩信见诛,惧祸及己,遂反,兵败而死。(事见《史记·黥布列传》)。彭越,汉昌邑(今山东省金乡县西北)人。秦末事项羽,寻归汉,收魏、定梁、灭楚,多建奇功,封梁王,后高祖击陈豨,征兵于梁,越称疾,使将将兵往,高祖怒责之,其将扈辄劝越反,越不从,梁太仆走汉告之,高祖收诛越,夷三族(事见《史记·魏豹彭越列传》)。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1〕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大君持恩赏之柄,以正军旅之功。师之终也,虽赏其功,小人则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用之必乱邦。小人恃功而乱邦者,古有之矣。

注释:

〔1〕正功:论定功勋。“正”作动词。

评析:

孔广海《周易史论》云:“光武论功行赏,用之左右者,仅邓禹、贾复数人。宋太祖杯酒释兵权,能奔走患难,不能经理太平,实不可参预事权,优以金帛,亦所以保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