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社会工作的学科特征及其一般基础理论的结构
从专业的角度强调社会工作以实践为本是清晰准确的,但是从学科的角度看社会工作的主要特征就不是单纯的以实践为本,而是体现着科学性与实践性,即解释性与改变性的密切联系。所谓学科的基础性研究,就是探寻普适的、一般的认知逻辑。它是演绎体系的逻辑前提,是归纳验证的参照体系。任何基础理论的构建都是解释性的,所不同的是社会工作学科的基础理论解释的对象包括两类:一类是不同层次的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制度、文化、环境、策略、行动、情境等的一般基础性研究;另一类是改变性的相对微观的社会工作行动的目的和效果的解释性研究,也就是社会工作实务的基础研究。这就是说,社会工作的基础理论体系必须体现解释性的基础研究和改变性的基础研究。解释性的研究是价值中立的对合理认知路线的选择,改变性的基础研究是价值介入的,是以社会工作价值选择为前提,秉持目的和效果的统一性研究,是为实践性、改变性服务的。
社会工作解释性和改变性这两种不同属性的基础研究,都以社会工作行动为研究对象。改变性的实务行动在先,以实务经验为前提的基础研究,总体上具有发展阶段上的滞后性。解释性和改变性研究的人员也可能是分立的,起码不可能完全重叠,因为承担社会工作实务的专业或专职人员不一定都具备基础研究的能力,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人员在践行社工实务过程中也不可能把被服务的对象都纳入社会科学研究的共同体。所以,有关社会工作行动的理论探讨只能是事前设计、事中观察和事后解释的研究。而社工实务过程基本是吸纳了特定的价值观念和理论素养之后的程序规范和过程总结。
每一项基础研究都有相应的对象和领域。社会工作学科的双重属性在基础研究的对象上必然对应着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宏观的影响行动的制度、体制、策略、文化、环境部分。(2)中观的行动理论研究,其中又包含学理性质不同的两种行动研究:一是价值中立的行动理论研究,如实证主义和诠释主义等;二是价值介入的行动系统研究,如行动结构、系统分析、行动策略。(3)微观的实务行动研究。涉及行动目的、工作目标、互动情境和行动效果的研究。这样就形成了上述研究对象的三个层次。
此外,还有比较特殊的行动科学的第三条道路。该层次的研究对象是情景化的微观的具体研究对象,它是解释性与改变性、基础性与实务性一体化的研究过程,尤为特殊的是其基础性研究者与实务工作目标的参与者共为同一科学研究的专业共同体,这种结构的科研群体很难出现在社会工作的实务领域,因此将它划在微观的、解释性和改变性统一的,但又是事中的研究层次(见表1)。
表1 社会工作学科基础研究的结构与层次
在近期的讨论中,关于《社会工作的社会理论:路径与议题》的研究(何雪松,2018),在宏观上提出了社会工作理论“联结” “融合”“建构”的发展路径。虽然没有区分到理论的层次,但是其“联结”的视角是欧洲各种层次的社会理论。“融合”强调的是前一阶段过于临床化、技术化的社会工作要与社会性和社会理论融合,然后在本土实践的基础上“建构”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童敏关于社会工作理论的文化转向,郑广怀关于社会工作回归社会理论的必要性的论述,应属于影响社会工作行动的制度、体制、策略、文化、环境的宏观研究。郭伟和在《迈向反身性实践的社会工作实务理论》一文中总结的“实证主义对解释主义的争论”,就是解释性认知路径的对话。“问题为本对优势视角的争论”和“技术性治疗对社会性干预的争论”,是中观的价值介入的不同行动策略的对话。这些争论的答案可能在行动系统各要素的关联之中,只有进入具体社会工作实务过程,进入行动系统要素分析时,问题才会明了,否则只是不同策略的类型化研究方案。《社会工作价值观二维结构在宁养服务中的应用》中的研究(傅龄清、刘平,2016),则属于社会工作行动的目的、目标和行动系统整体效果的基础性研究,它试图改变简单的实务程序的总结模式,提供一个便于社会工作者操作和运用的一般实务模式。《行动科学》一书,则属于行动研究的第三条道路(阿吉里斯等,2012)。
怎样进一步在中国社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讨社会工作一般基础理论的结构、层次及其内在的关联机制呢?
在宏观上,不论是什么场合的制度文化背景,其对行动的目标、场域、情境的影响和制约都是普遍存在的。这种影响和制约总被一些不同的社会理论来概括和解释,而且这些解释体现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社会理论与那些社会事实在同一系统内的关联。这种同一系统内的关联,也可看作系统内的分工。西方的社会工作理论多为微观的、临床的、互动的,之所以没有社会工作特有的宏观社会理论,不过是因为其在整体理论系统内在分工的前提下存在,或已体现和预设在微观理论之中了。
市场化改革以后,从中国社会工作乃至社会学的理论研究中不难发现,由于本土宏观的解释框架没有形成,中国社会单边市场化转型倾向一度成为普遍预期,于是全球化理论、后现代理论和反映国家与社会二元分立的国家与社会的理论等西方的宏观社会理论成为制度背景认知和社会发展演绎推论的代用工具。这种借鉴和启示在微观和局部问题上可能有一定的联系或解释力,但是,在宏观上这些外域理论与本土体制间解释不当的政治风险和知识与社会不契合的学术风险就会凸显出来。因此,中国社会工作基础理论的构建,首要问题是认清宏观社会理论的缺位。
在中观上,不仅价值中立的解释性研究是不受宏观背景影响的,即使是价值介入的改变性研究,在确定行动目标以后,宏观背景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行动系统内在的结构和要素关联,有着普适的一般意义和较强的基础通则性。在解决认知逻辑的问题上,不论是选择实证主义还是诠释主义,在实现特定目标的问题上是引入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 1926~1984)的还是布迪厄(Pierre Bourdieu, 1930~2002)的概念,都要遵循行动结构的基本逻辑和行动系统内在的要素关联。所以,中观行动层次的基础研究与宏观社会理论是有实质区别的,为了更契合社会工作的基础理论,也可以说行动研究适用于所有社会,其内在逻辑不属于产生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社会理论。总之,界定中观层次基础研究的意义,不仅在于要区分价值中立、价值介入以及“第三条道路”的行动研究,还在于要明确该层次属于基础研究,而不是实务研究。
在微观上,社会工作实务怎样从复制西方社会工作概念术语和简单总结工作流程中走出来,提高识别和运用宏观和中观不同类型的基础理论的能力,关键在于形成整体性的目的和效率统一的基础性实务模式。它一方面要从宏观的基础理论研究吸收体制内系统分工的方向和目标,另一方面向中观的认知路线和行动策略求得各种类型化的选择方案、可比较的区位化系统要素分析方案、微观的行动效果原则及其整体优化的思路。这些研究相当于中观层次的基础研究在学科体系内为微观层次的实务研究和专业化过程提供公共物品,这是社会工作学科基础研究各层次间互动和协同的内在机制,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的基本的分工关系。而有条件的社会工作者群体,可使实务过程的参与者成为社会科学共同体,这就进入了难以企及的解释性研究和改变性研究相结合的“第三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