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论语》注疏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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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依篇疏解”的根据、意义

然而,这会是一次仓促上台又仓促下台的潦草表演吗?“按句疏证”、“就章迻译”之于《论语》注疏,其根据毋庸置疑,但“依篇疏解”是否亦有确凿的理由呢?

首位问津这一难题的注家是唐文治。这位无锡国学专修馆创办人认为,《论语》“论学处事,分别部居,其中皆有线索可寻。唐李观谓周情孔思。盖孔门之文思,精矣微矣”唐文治:《论语新读本·序》,上海:上海徐家汇工业专门学校发行,1915。此序不见于该书修订本《论语大义定本》。。其弟子方骥龄在追忆先师时亦称:


弱冠受经于太仓茹经老人唐师蔚芝(文治),《论语》一书历三载而毕事。吾师以为《论语》不特字字珠玑,各章面貌,绝鲜雷同;至章次编配,篇次之先后,均有其严密义法,又有微言大义存焉。方骥龄:《论语新诠·卷首》,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78,第5页。


故唐氏完成全书注释后,“复作《大义》二十篇,附于每篇之末,贯串群言,发明要道,俾学者于读经之法、学圣之方可两得之”唐文治:《论语新读本·序》,上海:上海徐家江工业专业学校发行,1915。

近半个世纪后,方氏就《论语》结构提出了更细致的看法,其谓:


盖《论语》采用“散列法”编制,每篇确立一中心,然后由此中心,确立一定尺度,首章是也。再由此尺度,分为若干小目,然后以类相从,均不超越篇旨及首章所揭橥之标的,最后则以一二章总结全篇。二十篇之主旨既各不相同,且视其本末先后,依次排列,有一定之程序。处乎前者未必重,殿乎后者未必轻。合而成为一部有系统之著作,亦所以代表孔门儒家思想全貌也。

总之,前十篇皆形而上之学,侧重深究一切原理;后十篇皆形而下之学,侧重指陈行事之具体方法。前人分《论语》为上下篇者,殆缘于此。方骥龄:《论语新诠·卷首》,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78,第13~14页。


为此,在各篇篇首方氏皆缀集旧旨并附以己见,在各篇篇末他又试图贯穿群章,阐绎该篇大义。

比唐氏略晚些,北平四存学校校长齐树楷亦开始探究《论语》一书的脉络,其谓:


《论语》者,孔门编纂师说,以诏后世,孔子之意俱显著焉。善读者以意通之,作者、述者之意,自可得其大凡。况今人又值孔子之世,可以目击而心验者耶。李恕谷先生曰:《论语》似经孔子手订者。知言哉!

《论语》上下二卷,意正不同。即篇章次第观之,上卷于学于治,皆孔子自定规模,及其施行入手。下卷及门之事,以见当时国家不久即灭,弟子分布流衍,夫子之道乃大行也。其中有全书起迄之意,有上下卷各为起迄之意,有本篇自为起迄之意。齐树楷:《论语大义》卷一,北京:四存学校排印,1924,第1页。


齐氏为此分外留意篇际关系,尝于各篇篇首、篇末予以研考,力图将《论语》把握为一个首尾呼应、井然有序的完整体。

此外,吴延环等人亦认为,


此书乃编者将群弟子零碎记录下来的善言,分类编在二十篇内,篇篇都有中心议题国语四书编审委员会编著《国语论语》,台北: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印行,1998,第9页。


于是,吴氏等人“爰将所得先写一全书总旨冠于书前。然后每篇写一篇旨,每章写一章旨,以作提纲”,以使“读者一读,自感纲举目张,豁然贯通”。国语四书编审委员会编著《国语论语》,台北: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印行,1998,第9页。

毋庸讳言,上述注家关于《论语》编纂有大义存焉的论断,更多还是出自某一不容理性多所盘究的信念。如,吴氏等人断言四书编者必为儒门翘楚,其所编之书焉能杂乱无章。齐氏认定,“中国之世,自清以前,行之久者,只有二种。一曰列国并争之世。自夏以迄秦是也……一曰区域统一之世。自秦汉迄清末是也”。孔子之道必于统一之世方能推行,故其于“列国并争之世”发言,“尚不能径情直行,而委曲以出之”齐树楷:《论语大义·前义一》,北京:四存学校排印,1924,第2、6页。本书“导论”第三节对齐氏注疏《论语》的理解结构有论说。可参看。。唐氏未有说明,方氏则列出了六点“事实”以相酬验:


窃以为纂辑《论语》者必有其一定之范畴与规矩,试举下列各点事实以觇之:

1.《古论》、《鲁论》、《齐论》皆以二十篇为准。

2.全书五百章左右,各章面貌多不相同。

3.重复各章,偶有增减。即不增减,由于所处之篇次不同,自有其不同之意趣。前人每以此为错简重出,殊不知此乃章实斋氏所谓重复互著,详略不同,可收互相发明之效也。

4.《宪问篇》多至四十七章,《尧曰篇》仅有三章,或多或少,何以相差如此之巨?

5.《乡党篇》专记孔子公私生活,由公而私,由大而小,食衣住行育乐丧祭,分门别类,秩序井然,非语录风格,异于其他各篇。

6.细绎每篇首章,必揭橥全篇主旨。其末章或正或反,必与首章相应。中间各章,以类相从,自成组合。各组合间,必相互衔接。

综合以上各点,发现《论语》二十篇之纂辑,自有义例在。方骥龄:《论语新诠·卷首》,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78,第13~14页。


与齐说相比,吴说、方说平实许多,但吴说仅是猜测,方说似更可信些。然而所论第六点是否为“事实”还有待商榷,至少尚待查验,而仅凭前五点并不足以得出“《论语》二十篇之纂辑,自有义例在”的结论。概而言之,方说依然没有给理性的斟酌留下多少余地。

历史在这里踯躅着,等待新的契机。在又过了十年后,同一难题进到了黄克剑的视野。坚确的信念依然是主角,但此时它已受到理性的严格省究。黄氏注意到,对《论语》文本有机性的质疑,源自对一个习焉而不察的现象的缺乏反省。通常,进入人的视野的某一对象总是被把握在一定的理解结构,这结构形成于人的有着内在价值之光并受之烛引的生命实践,因此,进到人的心智的某一对象,并不是所谓对象之原始情状。孔子之“道”是“仁”道。被夫子唤醒了“仁”的价值自觉的《论语》编纂者,其在辑录先师遗句的过程中,便一定有意无意赋予了这些散落的章句某一为“仁”的价值祈向所融摄的命意,使之联成一个义理线索隐约可辨的整体。任何尝试由《论语》而神交孔子者,他首先遇到的问题,便是以自己的生命体验及其理解结构契接编纂者的生命体验及其理解结构,并由此契接为编纂者首先解悟到的孔子的生命体验及其理解结构。这体现在注疏上,即是在以章为单位之际尚须以篇为单位,关注篇内线索,留心篇际关系,唯有如此,方能较切近《论语》之真际。黄氏对此有着清醒的意识,其谓:


《论语》分篇辑录“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绝非随机杂凑,其编纂者集取先师话语时不可能不融进自己对所辑话语的理解;试图经由《论语》走近孔子的人,首先不期而遇的当是儒学境域的引路者,他们把散落的夫子遗句有序化了,也因此辟出了一条可望进到孔门而登堂入室的蹊径。黄克剑:《论语疏解·自序》,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第1页。


又谓:


作为“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的集录,《论语》不是谋篇严谨的著述。其所辑章句各寓深意,但章与章之间并不连属。不过,散落的诸多章句既已辑成一个条理可辨的整体,便一定有辑纂者的意恉贯穿其中。后世学人诵绎《论语》而问道于孔子,总会或多或少受启并受制于这一典籍的编纂思路,因此,欲真正读懂《论语》,就不可不理会其篇章结构以达于对隐含其间的某种导示的自觉。黄克剑:《论语疏解》“孔子与《论语》”,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第21页。


不难看出,同是诉诸信念,黄氏援引的是一个经过了价值理性检视的人文事实,这个事实在马克思那里被表述为:离开人的对象化活动的“世界”,是一种对于人说来的“非存在”;它在胡塞尔那里则被表述为:离开有着赋义和理性建构作用的意识活动的“世界”,是一种对于主体未“现”其“象”的“非给予物”。至此,“依篇疏解”之于《论语》的根据开始显露了出来。

“依篇疏解”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倘若能以孔子之“道”自然而不失深度地贯串起《论语》绝大多数章句,那么,对各篇篇旨、篇际义趣的抉发本身,便是对孔子渊默的“仁”道及其立论初衷的一种开示。不仅对那些篇旨较为隐曲的篇帙——如《雍也》、《宪问》、《卫灵公》、《阳货》——的疏解有助于对孔子之“道”的晓悟,对那些篇旨看起来较为明朗的篇帙——如《为政》、《公冶长》、《微子》、《尧曰》——的疏解亦有助于补正或丰富对它的领会。同样,对篇际关系的推阐亦可收同样功效。另一方面,如果《论语》各篇均有某一可虚灵地统会所在篇秩大多数章句的旨趣,那么,对各篇旨趣的探寻本身便有助于对各章旨义的玩索。那些意趣原先较为模糊甚至长期以来聚讼不已的章句,如“思无邪”、“绘事后素”,如今有望借着对所在篇帙旨趣的把握,获得较为真切的理会,即便是原来的读解似乎已大体可信的章句,如“里仁为美”、“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这时亦可由此获得一个理解的“场域”,使之前的阐述得到确证、匡正或赡裕、引申。

诚然,这六位注家对《论语》各篇命意的提炼、阐释还有待完善,但可以断言的是,“依篇疏解”体例就像一把新镐,一个新的巨大的阐释世界正在富于探险精神的注家的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