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科技合作协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三市发展,经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科技部门共同协商,就科技合作问题协议如下。
一 合作领域
紧紧围绕增强长株潭三市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工业化进程,为全面提升科技的经济功能,重点开展以下合作: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个层面上,推动三市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
2.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围绕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支柱和优势产业的发展,组织科技攻关,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步伐,发展资源节约型工业和环境友好型工业。
3.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工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及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教育水平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4.提升服务业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大型物流、金融与贸易、文化事业等方面的功能,提升三市服务业水平。
二 合作重点
1.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三市联合发展包括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新能源和环保产业等在内的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领域重点开发复合材料、轻质材料、高性能电池材料等;生物医药领域重点开发人类胚胎干细胞技术、个体化用药基因芯片、重大疾病基因治疗和基因药物;电子信息领域重点开发新型显示器件、数字媒体技术、智能交通技术、动漫及网络游戏软件等;先进制造领域重点开发起重运输机械、智能型工程机械以及装卸机械等;能源与环保领域重点开发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湘江环境污染治理及控制新技术等。
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共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机械、汽车零配件、化工、烟花、有色冶金、交通装备制造、纺织、食品、陶瓷、建材、农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产业。
3.实现科技资源共享:三市实现科技信息互通、科技成果共享、科技人才互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
4.共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1)鼓励三市开展产学研合作或以其他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技成果在三地转化提供资金、政策和其他扶持;
(2)围绕长株潭三市主导产业的关键和核心技术,组织科技攻关,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将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科技成果优先在三市实现转化;
(3)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联动的科技成果对接会制度,三市联动,积极参与和支持兄弟城市的重大科技活动。
5.共建科技创新平台:
(1)三市鼓励企业与本市或其他两市共建以企业为主体、以院校为依托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
(2)三方共建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技术转移中心为代表的技术创新平台以及专业领域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3)三市共建以常设技术市场、网上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等为主体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4)鼓励长株潭的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向三市开放。
三 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株潭科技合作工作协调小组,三方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对合作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组织、协调。
2.建立联动机制。三方每季度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交流合作信息,讨论具体合作事宜,检查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长株潭科技合作发展资金。长沙、株洲、湘潭共同出资建立长株潭科技合作发展资金,用于三市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优势传统产业的提升改造。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各方代表签字:
长沙市科技局 株洲市科技局 湘潭市科技局
200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