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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甘肃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2014年)
一 事件概述
2014年4月10日17时,甘肃省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对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进行检测。检测显示,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当日22时自流沟(自来水一分厂与二分厂之间中间段)苯含量为170微克/升,4月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这意味着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中笨含量严重超标。这次检测出苯超标纯属偶然。按规定,水务公司只有每半年一次的全面检测,才会检测到苯。但当年水务公司把半年一度的检测提前到4月,所以这次苯超标才能在4月10日被测到。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降解苯对水体的污染,同时加大监测力度,对受污染的北线自流沟分断面进行检测,寻找污染源,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调查组。
4月11日上午8时,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虞海燕在威立雅公司主持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甘肃省环保厅、省卫计委、省工信委等部门领导和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兰州市成立以市长袁占亭为组长的“4·11”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兰州市环保局介入调查。
4月12日18时,城关区、七里河区恢复通水,4月13日17时,兰州市对安宁区解除应急措施。至此,兰州市城关、七里河、安宁3区自来水恢复正常使用,西固区水质监测数据尚不稳定,仍然不宜饮用,但其他生活用途不受影响。14日13时,兰州市宣布全市自来水已解除应急措施。6月12日下午,兰州市“4 ·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公布相关事件调查结果。决定对兰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西固区政府、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兰州石化公司20名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