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体系与经济发展·
宋代江南地区镇的建置与时空演变——以湖州为例
王旭 周倩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湖州所辖21镇的考订探索宋代江南地区镇的建置与时空演变规律。北宋中前期,为了防止地方藩镇割据,增强地方行政中心的“首位度”,附郭镇和城关镇多被废除。存留和新设之镇大多远离行政中心,并且靠近州、县的边界地带。这不仅说明当时的商贸往来已经摆脱了行政区的界限,朝着更为广阔的地域范围和更外向型的方向发展,还说明镇逐渐摆脱城市的束缚,不再是政治中心市场的补充和附属,而是相对独立的经济体,发挥着将远离州、县城市的广大乡村集聚起来的作用。其中,陆路镇的衰落和水路镇的崛起与宋代江南地区河流的治理、人工运河的修缮以及水运运费比陆运低有关。这种政区形态的转换是商品经济大发展的结果,体现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特点。
关键词:宋代 江南市镇 湖州 建置与分布
宋代的镇是指“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主要有两大来源:一是由唐、五代作为基层军事据点的镇戍演变而成;二是通过县城降格、交通驿站升置、草市升格、税务坊场改置等形式增设而成。无论是“旧镇”的存废还是“新镇”的设立,在时间和空间的变化上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以往对江南建制中镇的研究或仅关注单个镇的变化过程,或缺乏时空演变的思考,难以形成整体和贯通的认识。湖州处于太湖南缘,东邻苏、秀,南近杭、越,北部毗邻常州,西部为江南东路的广德军及宣州,不仅交通区位优越,还是当时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宋代时,该州经历了农业和商业的大发展,在镇建制的演化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故以该州为例对江南地区镇的建置与时空演变进行分析。不当之处,尚祈方家指正。
一 湖州辖镇的建置与沿革考
今记载宋代湖州辖镇最集中的是《宋会要辑稿》《元丰九域志》及嘉泰《吴兴志》三书,各有优劣。《宋会要辑稿》食货十六之八记载,熙宁十年(1077)湖州有施渚、四安、梅溪、乌墩、新市五镇,但因为是以商税为标准进行统计,存在缺漏,不能反映全局。《元丰九域志》记载了元丰年间(1078~1085)湖州所辖的六镇,分别是乌程县乌墩镇、归安县施渚镇、安吉县梅溪镇、长兴县四安镇和水口镇、德清县新市镇,但仅是时间断面的罗列,而非动态的说明。嘉泰《吴兴志》记载了嘉泰年间(1201~1204)的辖镇,并对镇的变迁有简略的叙述,最具参考价值。《吴兴志》卷10《管镇》载:
《统记》云:“管镇二十四,八所已废,名不复存。现存而可纪者,施渚、大钱、东林、乌墩、东迁、市山、巡莫、安吉、长兴、德清、武康、新市、四安、梅溪、水口、合溪,凡十有六。”《统记》作于景德初元年。序云:太岁甲辰。当景德元年。是当时,所管之数,已损其三之一矣。……今为镇六:乌墩、施渚、梅溪、四安、新市、和平(属长兴)。
上文所引《统记》乃是指《吴兴统记》,由湖州摄长史左文质所纂。根据以上叙述,湖州镇数的变化大致如下:宋初辖24镇,景德元年(1004)辖16镇,迟至元丰年间废10镇,仅辖6镇。至南宋嘉泰年间,虽有废置,但镇数保持稳定。本节的基本思路是:以上述三书为基本史料,广泛搜罗宋代出现于湖州的镇,明晰这些镇的建置沿革,确定地望,绘制成图。
1.施渚镇(960~1279)
根据马峰燕的研究,施渚镇之地在唐代称上强村,宋代称上强里,即今湖州市埭溪镇上强村。就地域关系来看,该镇在宋代属归安县至孝乡。嘉泰《吴兴志》卷13《寺院》载:“崇胜院,在归安县西南孝仁乡施渚镇。”此处“孝仁乡”应为“至孝乡”之误。经查,宋代归安县所辖之乡,无孝仁,而有至孝,管上强、白石等5里。宁宗庆元六年(1200),因镇“僻静山乡,商旅难得,合干人假官课为名,重征苛取”,又无法完成规定的征税任务,罢免镇税。就此,马峰燕认为该年施渚镇已经被废的说法有误。理由有二:第一,迟至嘉泰年间在施渚镇仍设监官1名及专栏3名;第二,正德《松江府志》卷6《户口》录有嘉熙元年(1237)六月由华亭县主管劝农公事杨瑾所撰《附录便民省札》一份,文中提到卫埜为“修武郎前监安吉州施渚镇”。故笔者亦认为施渚镇在宋代并未被废。该镇后世之演变,据《方舆考证》所载,元置巡检司于此,洪武二年移治于县西南30余里之上沃埠,后废。
2.大钱镇(960~1004…1077)
根据嘉泰《吴兴志》卷10《管镇》的记载,乌程县“唐至吴越,县之镇戍多矣”,至景德年间(1004~1007)存乌墩、大钱两镇,到了熙宁十年已无大钱镇的记载。当时在湖州城外18里还有称“大钱”的村落,故该镇于今湖州市吴兴区大钱村。
3.东林镇(960~1004…1077)
关于东林镇之沿革,今人颇多误解。陈学文先生谓:“双林建镇较早,宋景德间湖州府有16个镇,已有东林镇,以双林名镇则始自永乐三年。宋元是双林镇初建阶段,明初至成弘间是勃兴阶段。”他认为宋代东林镇即为明清之双林镇。这一结论后被任道斌、樊树志、沈慧、王毓铨、韩慧莉等学者所沿用。双林镇乃明清江南五大镇之一,在湖州市东南约30公里处,即今南浔区双林镇。但根据乾隆《东西林丛考》卷2《建置志》、同治《双林镇志》卷1《方域》及民国《双林镇志新补·疆域》等方志的记载,双林镇的历史最早仅可溯至南宋,因宋廷南渡而为聚商之所;初名东商林,并未成镇,故宋代的东林镇与明清的双林镇并无沿袭关系。宋代的东林镇应该在当时归安县西南50里东林山一带,即今湖州吴兴区东林镇。
4.乌墩镇(乌青镇)(960~1279)
乌墩镇,亦名乌镇、乌戍镇,与秀州(嘉兴府)的青镇合称乌青镇,即今之桐乡市乌镇西部一带。北宋时,乌墩镇和青墩镇还是两个独立的政治体,分属不同的政区。《元丰九域志》提及,乌程县下设乌墩镇,崇德县下设青墩镇。
到了南宋,随着经济往来的增加,两镇有渐趋融合之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地域上突破河流的界限,两镇渐成不可分割的经济体。嘉定年间长洲县丞张偘《重修土地庙记》谓:“湖、秀之间有镇焉,画河为界,西曰乌镇,东曰青镇。名虽分二,实同一聚落也。”收录于《嘉禾志》、万珪淳熙三年(1176)所撰的《索度王庙记》亦谓:“秀之青墩与湖之乌墩二市相抵为一会镇。”二是在行政上统一管理。嘉泰年间,乌墩镇虽然仍然单列于乌程县下,但乌、青两镇属同一镇官管理,嘉泰《吴兴志》卷7《官制》载:“监乌青墩镇税兼烟火公事一员,多差文臣京官。”嘉定年间,“监镇官改为都酒务酒正”,两镇的酒税也仍统一管理。
5.东迁镇(960~1004…1077)
嘉泰《吴兴志》卷5《河渎》引《郡县志》载:“运河。……其水自平望桥直西至震泽,又西至浔溪,又西至旧馆、东迁、升山,以入迎春门。”此处运河是指荻塘运河。文献中出现的地名多为驿站,如平望驿在乌程县东130里,震泽馆在东91里,东迁馆在东40里,升山馆在东24里。依据里程推测,该镇当为今南浔区东迁镇。
6.市山镇(960~1004…1077)
根据乡、镇命名之规律,该镇极有可能是因市山而得名。今湖州市南约20公里处有市山,疑古市山镇即在该处。唐代设镇的目的是控扼山川险隘。市山处于山地丘陵与平原的交界地带,西邻东苕溪,是水陆交通要地,符合唐代置军镇的条件。
7.巡莫镇(960~1004…1077)
弘治《湖州府志》卷4《乡都》载:“琏市,古曰巡莫,又名连云,又名练溪。”琏市即练溪,在归安县东南75里,即今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
8.长兴镇(960~1004…1077)
嘉泰《吴兴志》卷10《管镇》引《吴兴统记》载:“四安、水口、合溪之外,又有长兴镇。而《九域志》止有四安、水口,旧编止有四安、和平,各二镇而已。窃考:长兴之废久矣。”长兴镇应为长兴县的附郭镇或城关镇。《云间志》在论述华亭县附郭镇华亭镇时谓:
今县有华亭镇印,或者遂谓自镇为县,不知所谓镇者。……《祥符图经》载镇在西南二百步,而《元丰九域志》则废矣。按《祥符图经》,昆山镇在县东一里,常熟镇在县南二百步,吴江镇在县下。《九域志》皆废。
另外,《琴川志》卷1《叙县·镇》亦载,常熟镇在县东20步;淳祐《玉峰志》卷上《乡镇》载,昆山镇在县东南一里,虽然所述方位有差,但基本证实了《云间志》的记载。在北方,根据《长安志》的记载,栎阳县栎阳镇,在县郭下;泾阳县泾阳镇,在县城西街北;高陵县高陵镇,在县城内;渭南县渭南镇,在县郭下;蒲城县蒲城镇,在县城内。此外,《长安志》卷1《杂制》录有宋太祖开宝九年(976)一诏令,其中提到“云阳县镇”“三原县镇”“富平县镇”,此亦是县有附郭镇或城关镇的明证。这些镇有两大特点:一是都靠近行政治所或在治所之内;二是镇名与县名相同。据此推测,长兴镇当在今长兴县城区雉城镇一带。
9.德清镇(960~1004…1077)
嘉泰《吴兴志》卷10《管镇》载:“自是之后至五代。……置镇繁多,而每县又有镇者以此。如吉安县有安吉镇,德清县有德清镇,他郡亦然,如吴江县有吴江镇之类。”与吴江镇一样,德清镇亦是城关镇。《浙江地名简志》认为德清镇即今乾元镇,当如是。
10.武康镇(960~1004…1077)
武康镇乃武康县的城关镇。《浙江地名简志》认为古之武康镇即今之德清县武康镇,当如是。
11.安吉镇(960~1004…1077)
安吉镇乃安吉县的城关镇。嘉泰《吴兴志》卷10《管镇》载:“安吉县。据旧图经云有镇二:安吉镇,在县北。……则安吉镇之废久矣。”在今安吉县递铺镇北部一带。
12.新市镇(960~1279)
嘉泰《吴兴志》卷18“事物杂志”条载:“陆市,在(德清——引者注)县南十五里,旧为市,一夕平沉,居人遂徙而东去,谓新市也。”新迁之市在县东40余里,谓之新市,即今德清县新市镇。宋代亦有三市镇的记载。嘉泰《吴兴志》卷18“碑碣”条载,觉海寺在德清县三市镇。但同书卷13《寺院》又言:“觉海寺,在县东四十五里新市镇。”而《齐东野语》卷12《雷书》有“新市镇觉海寺”的记载,故三市镇当为新市镇之误。
13.四安镇(960~1279)
《夷坚乙志》卷1《食牛梦戒》载:“周阶,字升卿,泰州人,寓居湖州四安镇。”在县西南90里,即今长兴县泗安镇。“四安”之来源,或云“以其四方平广故名”,或云“以保障吴兴、宜兴、故鄣、广德四处故名”。
14.梅溪镇(960~1279)
嘉泰《吴兴志》卷10《管镇》载:“安吉县。据旧图经云有镇二……梅溪镇,在县东北。……今有镇、寨各一:梅溪镇,在县东北三十里。”即今安吉县梅溪镇。
15.水口镇(960~1080)
《方舆胜览》卷4《安吉州》载:“顾渚,在长兴西北,即水口镇。”该镇在县北30里,即今湖州长兴县水口乡。
16.和平镇(1080~1200)
嘉泰《吴兴志》卷10《管镇》载,元丰三年以后“废水口置和平”。又载:“长兴县。《图经》载镇四所……和平,在县南五十四里……合溪,在县西北二十五里。……《图经》又云:合溪今废,熙丰以后水口又废,近者和平又废,止存四安一镇。”和平镇的废除当在庆元六年前后,因当年无法按规定完成商税额,罢和平镇税。依据里程推测,应为今长兴县和平镇。
17.合溪镇(960~1004…1077)
详见前“和平镇”条考证。依据里程推测,应在今长兴县小浦镇合溪村。
18.白彪镇(960…1004)
《吴兴统记》载宋初湖州辖24镇,迟至景德元年有8镇被废,而白彪镇乃是其中之一。《吴兴金石记》收录了咸通十年(869)寺庙的经幢一方,被置于“德清县白彪镇永宁寺山门左”。宋代,该寺改名永宁院,在德清县东北白彪村,即今德清县新市镇白彪村。
19.慈湖镇(960…1004)
《舆地纪胜》卷4《安吉州》载:“西塞山,即慈湖镇道山矶。详见张志和注。”张志和乃是唐人,《新唐书》中有传。《吴兴统记》和嘉泰《吴兴志》都未提到该镇,故应是宋初所废8镇之一。按《明一统志》卷40所载,西塞山在湖州府城西25里,故可推定该镇于今湖州市吴兴区弁南乡一带。
20.南浔镇(1250~1279)
关于南浔建镇的时间,现仍存争议。乾隆《乌程县志》依据《报国寺碑记》及《朱文肃家录》推断建镇于咸淳五年(1269),而咸淳六年《嘉应庙敕牒碑》却明确提到,“今创镇二十载”,即镇当建于淳祐十年(1250)前后。从资料的可信程度看,定于1250年前后建镇较为合适。根据叶美芬等人的研究,南浔镇起源于浔溪村和南林村,即今南浔区南浔镇。
21.晟舍镇(960…1004)
根据同治《晟舍镇志》卷首所录闵宝梁《自序》所载,湖州的晟舍镇,“始于唐,为城东第一镇。相传李晟驻兵于此,故名”,“户口繁滋,人文荟萃”。故该镇乃唐、五代时的军镇,应是宋初所废8镇之一。当在今吴兴区织里镇晟舍村。
二 镇的建置与时空演变规律
“唐宋变革”时期,镇的设置有从军事性质向经济性质转变的趋势,本节侧重考察其转变过程及方式。上文考证了宋代湖州所辖21镇,虽不完整,但已经能大致勾勒出镇建废的框架,以此为线索探讨镇的转变过程和方式不失为一个有效的路径。据复原情况,绘制宋代湖州镇的时空演变图(参见图1)。分析图1,可以得出如下几点认识。
图1 宋代湖州镇的时空演变
第一,北宋中前期,附郭镇和城关镇多被废除。宋代时,湖州辖乌程、归安(太平兴国七年由乌程县析置)、长兴、安吉、武康(太平兴国四年从杭州割隶)、德清6县,其中4县有附郭镇或城关镇,而这些镇迟至熙宁十年都已被废。究其原因,与宋廷防止地方藩镇割据以及提高地区行政中心“首位度”的管理思想有关。首位度就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排在第一位的城市要比这个国家(或这个区域)第二位城市要大得异乎寻常。首位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镇体系中的城市发展要素在最大城市的集中度。众所周知,唐、五代之乱的原因之一是地方藩镇割据。绍熙《云间志》卷上《封域》总结道:
唐因隋制,置镇将、副以掌捍防御之事,县之冗职耳。……唐季、五代或用土豪、小校为之。举吴郡属县昆山、常熟、华亭、海盐、吴江皆有镇将,以沿海防御之处。《九域志》:杨行密、吴越王相攻。取昆山、常熟镇是也。……国初镇将虽存,而县令及尉实掌其权。《续通鉴》据《国史本志》、《会要》、《赵韩王行状》:五代以来,镇将用节度亲随为之,凡事专达于州,县吏失职。……元祐间,太史范公祖禹奏议曰:祖宗分天下为十八路,置转运使、提点刑狱,收乡长、镇将之权归于县。如自镇而为县,则《新史》、《舆地志》诸书不应略而不言也。
显然,唐季五代时,因这些军镇在人事任免方面拥有自主权,加以独立的军事权力,一旦被置于州县治所附近,成为附郭镇或城关镇,则会削弱行政中心的首位度,地方官员不仅难以行使权力,还会出现镇将与县令分庭抗礼的情况。在经济方面,地方军镇还截留商税,妨碍商品流通。如唐宣宗(810~859)收复河湟地区后,为了防止镇将截税,规定:“如商旅往来兴贩货物,任择利润,一切听从,关镇不得邀诘。”此关镇应即城关镇。到了宋初,领支郡的镇将任用亲随掌控关津以截税的情况依然存在,“节镇领支郡,多俾亲吏掌其关市,颇不便于商贾,滞天下之货”。
入宋以后,为了防止藩镇割据,统治者对镇制进行改革。其措施有二:一是限制和削弱镇将的权力,具体反映在一系列限制镇将行政权和用人权的政令上。如建隆三年(962)诏令,“每县复置尉一员,在主簿之下,俸禄与主簿同。凡盗贼、斗讼,先委镇将者,诏县令及尉复领其事。……镇将所主,不及乡村,但郭内而已”。太平兴国二年,“又申禁藩镇补亲吏为镇将。自此,但以牙校为之,亦有宣补者”。这些政令应该效果较为显著,因为到了南宋,大部分镇的镇官还不能独立处理“杖一百”之罪。
二是大力裁撤军镇,特别是附郭镇和城关镇。嘉泰《吴兴志》卷10《管镇》:“本朝平定诸国,收藩镇权,县之有兵者,知县带都监或监押(升朝官带都监,今京以下带监押)。财赋则参丞贰,诸镇省罢略尽。所存者,特曰监镇,主烟火兼征商。至于离县稍远者,则有巡检寨。”显然,宋代地方行政管理有“三权分立”的意味,其中兵权归都监或监押,经济权归县丞,行政权归县令。而镇官则仅能管理镇内征商税之事,沦为县级官吏的附庸。如此,则原来因军事和政治的需要而设于山川险阻之地的军镇就无存在的必要了,被罢废也在所难免。宋廷在选择废除或保留哪些镇时,有所考量。那些商税和居民较多、工商业较发达的镇得以保留,而商税和居民较少、商品经济不发达的镇则被废除。附郭镇和城关镇是最先被废除的,因为它们不仅没有经济优势,无法满足政府征税的需求,而且因靠近政治中心,对县级官员的行政权力造成威胁,不利于政令实施和地方稳定。总之,城关镇和附郭镇的废除不仅是增强地方行政中心首位度的表现,还是出于政府行政权力复归和强化的需要。
第二,存留和新设之镇都远离行政中心,并且都靠近州、县的边界地带。乌墩镇在乌程县东南90里,处于秀州与湖州的交界地带;施渚镇在归安县南约50里处,近武康县;梅溪镇在安吉县东北30里,近长兴县;四安镇在长兴县西南90里,处于长兴县、安吉县与广德军的交界地带;水口镇在长兴县北30里,近常州;新市镇在德清县东40余里,近秀州;和平镇在长兴县南54里,处于安吉、长兴、乌程三县的交界地带;南浔镇在乌程县东65里,近秀州。
首先,这种地理分布格局说明当时的商贸往来已经摆脱了行政区的界限,朝着更为广阔的地域扩展和更为外向型的方向发展。而镇则是促成跨区贸易的节点,它依靠自身有利的交通区位,吸引商人到此交易,商货在此聚散,不仅带动了州际、县际之间的经济往来,还整合了整个江南经济区。随着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各行政区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整个区域逐渐演变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其次,说明镇逐渐摆脱了城市的束缚,不再是政治中心经济的附属和补充,而是相对独立的经济体。也就是说,镇虽然在行政序列上和地理空间上隶属于县,但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已经不在县城市场的经济辐射范围内,而成为与县城同一层次的地区中心市场。两者有着各自不同的吸纳范围:前者以远离城市的农村、草市或边远地区为其市场经济的辐射空间,后者则以县城城郊及周边乡村为其市场经济的辐射空间。如绍定三年(1230)刘克庄在提到福清县海口镇时说:“县民之至镇者,镇民之至县者,不过各负挈有,以相贸易。”可见,县城与镇在经济方面平行互动,互不相属。
最后,镇由于处于政治中心控制力较弱的边界地带,较少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在转运贸易和市场扩张方面存在独有的优势,发挥着将远离州、县城市的广大农村集聚起来的作用。它自出现之始就与邻近的乡村保持着密切的经济往来,并吸纳乡村富余的劳动力,不受各种违反市场规律的政治因素之阻碍,日趋发达的交通条件也有利于它整合跨区市场,这些都为镇的蓬勃发展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事实上,随着镇工商业的迅猛发展,其市场和商品流通规模已经与县城相近,甚至出现了超越县城的情况,越来越多地挤占了县城的市场和商业的辐射空间。因此,在商税上,镇税额增长迅速,而县城却相对增长缓慢,有的甚至出现下降或停滞的情况。宋代薛季宣说,乌墩镇和新市镇“虽曰镇务,然其井邑之盛,赋入之多,县道所不及也”,即是明证。
第三,陆路镇的衰落与水路镇的兴起。马峰燕曾以施渚镇为例探讨了运河对市镇兴衰的影响,提出水路镇的兴起和陆路镇的衰落“反映出南宋时江南运河交通地位的提升和浙北平原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浙西北山地陆路交通和经济发展的排挤效应”。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江南地区的其他镇,如元丰三年以后长兴县“废水口置和平”,水口镇在长兴县西部,属陆路镇,和平镇在长兴县东部,靠近苕溪,是典型的水路镇。再如新市镇,原为“陆市”,后被交通更为便利的水边新市所取代。探究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得益于宋代时对江南地区河流的治理以及人工运河的修缮。以南浔镇为例,它的兴起得益于荻塘运河的修缮,该运河又名吴兴塘、横塘,最早可能在唐元和五年(810)由刺史孙储开凿。《太平寰宇记》没有记载该运河,可能是因为北宋初期该运河并不十分重要或因缺乏维修而泯没。《元丰九域志》中出现吴兴塘,说明至宋代中期运河的地位有所上升。这应该与庆历年间(1041~1048)通判李凤卿的维修有关。明洪武《苏州府志》载:“庆历中修荻塘,通湖州,凡九十里。”《吴江水考增辑》亦载:“宋庆历中,通判李凤卿修。”这次维修大大提高了运河的通航能力。唐代从湖州到平望驿需要航行几日。张祜《题平望驿》谓:“一派吴兴水,西来此驿分。路遥经几日,身去是孤云。”经过宋代的修缮,同样航线到了元代则只需时一日。郭畀《云山日记》载:“十六日,早发东门,午过南浔、震泽,晚抵平望已昏黑矣。”
二是水运的运费比陆运少得多。以当时运输大宗盐运为例:“运盐之法,凡行百里,陆运斤四钱,船运斤一钱,以此为率。”可见,陆运费用是水运的4倍。官府对水、陆运费的“地里脚钱”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依图经每一百里一百斤,陆路一百文,水路溯流三十文,顺流一十文。”从规定看,顺流与陆运之运费比为1 ∶ 10,溯流与陆运为1∶ 3.3。可见,在交通运输中,水运较陆运受重视。在江南地区,河网密布,水运的优势更加突出,“凡东南郡邑,无不通水,故天下货利,舟楫居多”。在苏州的常熟县,“县人行还以舟航为安,而视道路无不劳苦者”。
三 镇被废之后的多样空间形态与商品经济发展
据前文考证,宋代湖州所置之新镇少,而废除之镇多,这些被废的镇以何种空间形态存在是目前较少关注的问题。笔者根据湖州之例总结出如下五种主要形态。
第一,演变成乡村草市。最典型的是东林镇,该镇被废以后经济依然繁荣,并且催生出草市。陈起所撰《过霅》记载南宋东林时谓:“碧浪湖边望霅城,水高于地欲相吞。春风歌鼓家家酒,夜月舟航处处村。西塞人归鱼市散,东林仙去鹤宫存。往来频有鸥相识,搔首闲汀日又昏。”“家家酒”说明酒务是当地重要的经营方式。嘉泰年间,户部甚至还在此地设扑买坊,收取酒税。“处处村”和“鱼市散”则说明当地存在草市,人烟鼎盛,工商业繁荣。再如苏州常熟县涂菘镇,《琴川志》卷1《叙县·镇》载:“涂菘市,在县东北,去县百五里。旧为镇,元丰间省为市。”这些事例表明了,当时市、镇之间的界限已经相对模糊,由市而镇、由镇而市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常熟县梅李镇,“吴越钱氏时遣二将梅世忠、李开山戍此,以防江北南唐之兵,居民依军成市,因取二将之姓以名其地,故云梅李市。元丰间始为镇”。
第二,作为行政中心的一部分或者直接演变成行政中心。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州、县的城区打破了城墙的限制,不断向郊区扩展,原来被废的附郭镇和城关镇渐成城区的一部分,演变成厢、坊或巷的基层单位,如当时安吉县城辖12坊及13巷,其中有一巷称“镇下巷”,该巷就极有可能是由原城关镇安吉镇演变而来。由镇升县的情况虽在湖州未见记载,但存在于其他地区,如太平兴国三年以星子镇置东流县、太平兴国八年以潋江镇置兴国县、至和元年(1054)以报恩镇置永丰县、熙宁二年(1069)以万安镇置万安县。这些镇多是区域内的政治和经济中心,在税收和户口数方面已经达到了置县的标准。
第三,成为其他镇的税坊或仓库。宋代时有些经济水平较高的镇会管辖若干税坊,如乌墩镇辖上林、石渚、谢村、浔溪、旧馆、五浦、里山、丁遥、于塔、轧村、石桥、东迁、乌墩、妙嘉、前卢、虞涣共16坊。这些坊并不全部集中于镇内,而是散布于县内各处,成为镇的“经济飞地”。飞地,一般解释为属于某一国家管辖但不与本土毗连的土地,换言之,就是飞地领土。在一国之内是指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即飞地行政区。“经济飞地”,即属于某地管辖但不与本土毗连的经济区。十六坊中的浔溪坊即后来的浔溪镇,在乌墩镇北约20里。清代时,镇内还有税坊之遗迹,咸丰《南浔镇志》载:“浔溪坊,宋时乌镇税务分设酒醋坊凡十六所,一在浔溪,今南栅有醋坊桥,北栅有酒坊桥,盖其遗址。”所辖税坊中还有一东迁坊,乃是原东迁镇。在唐宋时,就有现在所谓仓库(即以坚牢的建筑物保管别人的货物——笔者注)的一种营业。而这种建筑物是以邸、店等来称谓的。废镇为仓库主要见于巡莫镇,该镇后被废为琏市,成了乌青镇商户停放货物的地方,即“铺户运货停塌”之处。
第四,成为军事巡检寨。宋代镇与寨的区别是:“诸镇置于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寨置于险扼控御处,设寨官,招收士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宋廷虽然力图削弱镇的军事色彩,使其成为商品交易的场所,但是由于地方时有动乱,巡检寨的设置则成为必要,在湖州就有长兴县的四安管界巡检、安吉县的幽岭巡检寨。废镇为寨最为典型的例子是大钱镇变成大钱巡检寨。
第五,废为一般的村落。这类镇原来是出于战争和政治的需要而设立于山区荒地或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地区。无论是在军事控扼还是在整合农村市场方面都没有优势,故而被废为一般的村落,最为典型的例子是白彪镇被废为白彪村。
镇被废之后政区形态的多样性实际上与当时商品经济的大发展息息相关,体现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特点。宋代的镇虽不乏军事性质,但更多的是经济镇,这些镇都是在商业和市场活动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工商业活动场所。唐、五代置镇比较看重军事和政治需求,而宋代则更加重视户口数和商税额,较之前者,后者的标准更加重视经济因素,且更具变化性。在江南开发的大背景下,乡村商品经济蓬勃发展,出现了农村城镇化现象。一些交通、资源条件较为优越的村落和草市汇聚了周边闲散的劳动力,并发展成为区域内的商品经济中心。随着人口增加和商货聚集,商税额增长,市场秩序更加复杂,政府在此设官置镇就成为必要。而与新镇崛起对应的是旧镇的降格,这些镇大多难以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自身条件不够优越,户口散佚,也不能为政府提供可观的商税,在此设官置镇会增加政府的行政开支,故被降格为市或者其他的空间形态。具体而言,完全没有经济优势的镇会降格为一般村落或演变成政治中心的一部分;仍有一定经济优势的镇会降格为乡村草市或其他镇的税坊、仓库;有一定军事意义的镇则会降格为军事巡检寨。
由此,被废的镇以多样化的空间形态存在,并且在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江南地区,他们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草市、税坊、仓库三种经济体是镇被废以后最为常见的形态,这些经济体虽然在行政层级上与镇有一定的差距,但在商品的流通、买卖、集散、存储等方面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不仅是宋代商品经济网的“神经末梢”,还是江南地区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成为行政中心一部分或者直接演变成行政中心的镇在行政级别上无疑是得到了提升,伴随而来的是经济影响力的增强和经济辐射范围的扩展。军事巡检寨虽然并不直接参与商业活动,但是它们广布于县下的村落,打击了盗贼,维护了地方治安,在一定程度上为其他经济体的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如南宋时在荻塘运河附近曾有盗寇,包恢奉命平剿,其措施是:“在陆路则如臯塘、水口镇、吴城步等处,在水路则如荻浦港、陈溃港及太湖诸汊港等处,并多分兵守把及委安吉州调兵防遏大钱诸港牒。”由此足见大钱巡检寨的作用。
四 结语
宋代的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空前繁荣,这主要表现在州县城市经济全面兴盛,乡村经济活跃以及市镇经济兴起三个方面。伴随着城乡商品货物、人员、货币的流通,城市工商业和市场活动向城郊地带扩展,并且渗透广大乡村地区,由此形成了城乡一体的多层次区域市场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镇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一方面将周边草市和乡村组织起来,成为区域内市场活动的经济核心区;另一方面又将乡村市场与城市市场以及跨地区市场连接起来,使之成为区域内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镇的存废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政治方面,为了防止地方藩镇割据,增强地方行政中心的首位度,附郭镇和城关镇多被废除;经济方面,税收和人口的多少成为镇存废的主要标准;交通方面,因人工运河的修缮、河流的治理以及水陆运费方面的差异,陆路镇衰落和水路镇兴起成为趋势;地理区位方面,远离行政中心,较少受政治因素影响,并且靠近州、县边界地带的镇更具生命力。在商品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宋代江南地区的市场经济具有优胜劣汰的特点,镇被废之后还以草市、军事巡检寨、行政治所、税坊、村落等多样的政区形态存在。
本文虽然主要关注的是镇,但实际上作为经济体性质的镇与市之界线相对模糊,“市镇”可以通称。在中国市镇发展史上,宋代是具有承前启后意义的关键时期。刘石吉认为就中国都市发展的过程来看,宋代是一个市镇机能转变的过渡时代。赵冈也认为市镇的发展是中国自宋代以来都市化过程的主要方式。根据前文的考订,宋代湖州地区经历了一个“大浪淘沙”式的废镇浪潮,同时也新设了南浔镇。存留、罢废以及新设之镇在地理区位上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明清时期,江南地区镇的格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笔者注意到,这一时期的镇仍表现出延续性的特征。一是宋代时存留下来的镇到明清时期不仅大部分仍存在,而且其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市场辐射范围也不断扩展,在地区经济体系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二是明清时期江南地区新设之镇在地理区位上与宋镇有相似的特征,即大多远离行政中心并靠近河流。总之,宋代的市镇格局不仅奠定了后世市镇体系的基础,而且其存留、罢废及新设之镇的地理区位规律也被后世所遵循。
作者:王旭,暨南大学文学院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周倩,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