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国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
一 经济发展一体化指数
(一)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1.实现程度达到45.36%
2014年,中国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为45.36%,比2010年提高25.0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6.26个百分点,距实现目标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
2.仅有1/3的省份实现程度超过50%
2014年,有10个省份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超过50%,其中天津、浙江和江苏超过70%;但是,有16个省份实现程度尚未达到1/3,其中有5个省份甚至未超过10%,特别是甘肃、云南和贵州更是还未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并且还有较大差距(见表3-1、图3-1)。
表3-1 中国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3.西部地区实现程度仅及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
2014年,东部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为62.24%,高于其他地区,除河北和海南以外,其他8个省份实现程度均超过50%;东北地区实现程度为51.82%,仅次于东部地区,其中黑龙江和辽宁实现程度均超过50%;中部地区实现程度为26.39%,距实现目标还有近3/4的路程,6个省份实现程度均未过半,其中有5个省份实现程度未超过1/3,最高的江西仅达到44.26%;西部地区实现程度最低,2014年仅为3.48%,刚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除内蒙古外,其余10个省份实现程度均未达到1/3,其中,贵州、云南和甘肃3个省份实现程度还未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见表3-1、表3-2)。
图3-1 2014年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
表3-2 各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及进展
(二)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
1.总体进展:实现程度稳步提升,但部分省份实现程度下降
2010~2014年,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提升了25.04个百分点,年均提升6.26个百分点,呈稳步提升的趋势(见表3-3),但进展低于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以及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分别低2.82个、12.00个和1.76个百分点。
2014年与2010年相比,大部分省份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是仍有7个省份实现程度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下降程度由低到高依次是宁夏、云南、北京、吉林、内蒙古、贵州和上海。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省际间差距较大,超过全国平均进展的仅有8个省份,分别是天津、浙江、四川、安徽、湖南、河北、湖北和海南(见表3-3)。
表3-3 中国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
2.区域整体进展:中部地区实现程度进展最快,东北地区实现程度进展最慢
2014年与2010年相比,中部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提升了22.87个百分点,进展最快;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仅提升了5.33个百分点,进展最慢;东部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提升了17.34个百分点,进展仅次于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提升了15.06个百分点,进展较慢(见表3-2)。
(三)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序及变化
1.2014年排序:东部地区居前,西部地区靠后
2014年,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名前5位的依次是江苏、浙江、天津、辽宁和北京;排名后5位的均为西部地区省份,依次是宁夏、广西、甘肃、云南和贵州(见表3-4)。
总体上看,东部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较高,前10位中有8个为东部地区省份,河北排序也相对靠前,但海南排序相对靠后,仅位列第18;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较低,11个省份中,除内蒙古和新疆排名居中上游和中游外,其他省份排名居后,后10位中有7个为西部地区省份;东北地区排序相对靠前,3省份均位列前15,特别是辽宁和黑龙江进入全国前10行列,分别位列第4和第10;中部地区排序居中下游,河南、山西和湖北居于后10位(见表3-4)。
2.2010~2014年整体排序变化:东部地区整体排序上升,领先地位更加稳固,东北地区整体排序下降
2010~2014年,由于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缓慢,而东部地区依然保持了相对较快的进展,各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序呈现东部地区整体排序上升、东北地区整体排序下降的特点。
2010年,东部地区只有6个省份进入前10行列,至2014年,东部地区已有8个省份进入前10行列,且没有进入前10行列的河北和海南的排序均有所上升。与此相反,2010年,东北地区3个省份全部进入前10行列,至2014年,吉林不仅退出前10行列,而且排序下降幅度较大;同时,黑龙江的排序也有所下降(见表3-4)。
表3-4 各地区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序及变化
3. 2010~2014年各省份排序变化:产业协调和要素配置是各省份排序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
2014年与2010年相比,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排序不变的有3个省份,即辽宁、江苏和广西,且非常稳定,年际间变化很小(见表3-4)。
由于经济发展在短期内难以发生大的变化,影响经济发展一体化排序的主要因素是产业协调和要素配置,从实际情况来看,更主要的是来自要素配置的影响。
排序上升的有15个省份,即湖南、天津、安徽、浙江、福建、山东、陕西、河北、江西、湖北、海南、甘肃、新疆、重庆和四川。其中上升幅度较大的是湖南、天津、安徽、浙江和福建,分别上升8个、7个、7个、5个和4个位次(见表3-4)。其中,湖南排位上升归因于经济发展、产业协调和要素配置3个指标实现程度均有较大程度提升,天津排位上升主要归因于产业协调和要素配置实现程度大幅提升,安徽排位上升主要归因于产业协调和要素配置实现程度的大幅提升,浙江排位上升主要归因于要素配置实现程度的大幅提升,福建排位上升归因于经济发展、产业协调和要素配置3个指标实现程度的大幅提升。
排序下降的有12个省份,即黑龙江、广东、贵州、云南、北京、山西、吉林、上海、河南、内蒙古、青海和宁夏。其中下降幅度较大的是吉林、上海、河南、内蒙古、青海和宁夏,分别下降6个、6个、6个、7个、8个和9个位次(见表3-4)。其中,吉林排位下降主要归因于要素配置实现程度大幅下降,上海排位下降主要归因于产业协调和要素配置实现程度双双下降,河南排位下降主要归因于要素配置实现程度下降,内蒙古排位下降主要归因于要素配置实现程度大幅下降,青海排位下降主要归因于要素配置实现程度下降,宁夏排位下降主要归因于产业协调和要素配置实现程度双双下降。
总体来看,影响各省份排序变化的主要因素是产业协调和要素配置,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