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琉球群岛的地缘关系要素及其影响机理
第一节 地缘政治要素
一 中国的地缘存在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空前规模的秦王朝,此后,自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汉承秦制,建立了前后延续400余年的两汉王朝。这一时期,汉王朝周边各邻国纷纷建立,在消除匈奴南下的威胁之后,汉王朝的势力逐渐扩张至东北地区,朝鲜半岛、日本列岛的古代国家相继加入日臻稳定的封贡体制中,古代东亚地区的国际秩序初步形成。
隋唐时代(581-907年),东亚地区国际秩序的格局逐渐形成。公元660年至668年,唐朝与新罗联盟,同日本与百济联盟展开战争。公元668年,唐罗联盟与高句丽展开战争,最终,百济、高句丽败亡,新罗统一大同江以南的朝鲜半岛。公元668年至907年,经过短暂的唐罗战争后,唐王朝势力逐步退出半岛,和平友好成为唐、新罗、日本大三角格局的基调,三国对等交往。公元960年,宋朝建立,东亚地区的国际秩序得到进一步完善,海上通商贸易的发展与繁荣,刺激了许多港口的发展以及此前名不见经传的邦国的涌现与崛起。淳熙元年(1174年),宋王朝正式册封安南的李英宗为“安南国王”,并赐“安南国王”之印。从此,越南作为一个国家加入了东亚地区的国际体系。在明清王朝先后500余年间,封贡体制日趋完善,琉球群岛与古代中国的宗藩关系开始建立。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遣使者杨载出使琉球,传送即位建元诏书,琉球中山国王察度奉诏,遣使入贡。1404年,明成祖朱棣册封其为“琉球国中山王”,中山王率先与明朝建立了宗藩关系。1383年,山南王国和山北王国也分别遣使来明朝进贡。从此,琉球成为明王朝的藩属国。1406年,中山王察度的世子武宁被佐敷按司巴志推翻,巴志自立为中山国王。此后,巴志于1416年和1429年分别征服了山北王国和山南王国,结束了持续100多年的“三山时代”,最终统一了琉球群岛,开创了第一尚氏王朝。明宣德五年(1430年),明宣宗赐巴志姓为尚氏。
清朝时,1653年(清顺治十年),琉球王国遣使臣到中国请求册封。顺治皇帝册封了琉球王尚质,并规定两年朝贡一次。此后的200多年,来自琉球王国的朝贡络绎不绝。琉球王国与明清王朝之间建立的从属关系一直持续到近代。
二 日本的实际控制
从15世纪前叶琉球王国建立初期至16世纪末,琉球王国和日本的关系基本上是对等的。日本室町幕府也很尊重琉球王国在明朝封贡体系中的地位。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明王朝在内忧外患之中,国力日渐衰落,而日本因丰臣秀吉统一大业的完成而逐渐崛起。当时日本的外交基调就是入侵明朝,公开向明王朝主导的东亚地区的国际秩序提出挑战。在其统一日本后,琉球应日本邀请对其送礼以表祝贺,此举却被丰臣秀吉理解为是对自己的顺从,故对于琉球,虽未将其纳入日本国60余州之中,但其意欲“弘政化”于琉球国的野心已初显端倪。1603年,德川家康取代丰臣秀吉掌握日本政权后,琉球和日本的关系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德川幕府为了谋求恢复与明朝的关系,寄希望于琉球王国,开始极力改善与琉球王国的关系,但琉球王国对日本方面的要求不予理会。1609年3月,萨摩藩主岛津家久集3000精兵挥军直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征服琉球,将国王尚宁以及三司官等官员100余人作为俘虏带回了萨摩藩。1610年,琉球王尚宁被挟持到江户(现东京),1611年尚宁被准许返回琉球,条件是琉球王国将奄美诸岛割让给日本,并向日本纳贡称臣。从此,琉球王国进入了既附属于中国也附属于日本的“两属时代”。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在全国实施行政区改革。1872年,琉球庆贺使一行到日本拜谒明治天皇时,日本单方面宣布将琉球王国设置成琉球藩。1875年,日本大军入侵琉球,禁止琉球向清王朝进贡、接受清王朝册封,废除中国年号,改为明治年号。1876年,日本政府又接管了琉球王国的司法权和治安权。1879年,日本明治政府宣布废除“琉球藩”,设置“冲绳县”,强行将琉球群岛纳入日本版图。之后,清政府就琉球归属问题不断与日本政府进行交涉,力图帮助琉球复国,但由于多种原因未能与日本政府达成协议。此后,日本一直非法占据着整个琉球。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对琉球群岛的统治权被剥夺。但是,随着东西方冷战的加剧,美国出于遏制中苏的战略需求,开始扶持日本。1972年5月,美国将琉球群岛的管辖权“归还”给日本,至此,日本恢复了对琉球群岛的统治。
三 美国的政治影响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随着中国与列强之间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订立,近代条约体系取代了传统封贡体系,一种新型的国际秩序出现在东亚地区,以中国为主导建立在封贡体系下的东亚国际秩序逐渐瓦解。随着美国实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以及国家利益范围的扩大,其通过殖民扩张,占领菲律宾、夏威夷等国家,与东亚的距离也逐渐拉近,成为在东亚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美国国务院根据《大西洋宪章》“不追求领土和其他方面的扩张”的原则,考虑战后对日政策和琉球群岛未来地位问题。1943年12月1日发表的《开罗宣言》中规定:“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根据此宣言中1914年的时间限定,日本对琉球群岛的权利并未被剥夺,但是美国军方则认为琉球群岛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坚决反对将琉球群岛归还给中国或日本。1945年3月,美军开始在琉球群岛进行登陆作战,3月26日,美军在庆良间诸岛登陆,4月1日,在冲绳岛登陆,与当时负责防卫的日军展开了冲绳岛战役。6月,美军占领了琉球群岛全部地区后,立即在占领地设立了美国海军政府,以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尼米兹(C. W. Nimitz)的名义发布了“美国海军军政府公告第一号”,成立军管区,并宣布停止日本政府在琉球群岛的一切行政权,将琉球群岛的政治管辖权及最高行政权置于尼米兹海军上将名下。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后,美国军政府设置了由琉球当地居民组成的“冲绳咨询会”,建立了与当地居民沟通的渠道。美军在占领冲绳岛后,也先后进入宫古列岛及八重山列岛,恢复原本的宫古支厅及八重山支厅的行政职能,以维持当地社会运作。1946年2月2日,盟军总司令部宣布对包括吐噶喇列岛、奄美诸岛、冲绳诸岛、庆良间诸岛、先岛诸岛、大东诸岛在内的全部岛屿实施军管。1951年9月8日签署的《旧金山和约》第3条规定,将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正式置于联合国的托管之下。在美军占领琉球期间,禁止使用日本的年号。直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在各种官方文件中都避免使用“冲绳”这一日本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