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在研究基层治理问题时,我们不仅观察国家权力在制度框架内的运行过程,而且深入观察制度性权力在与社会接触的地带发生的变形,目的是避免对“国家—社会”等一类理论框架的生搬硬套。通常的研究在解释基层社会现象时,总是提出“强国家、弱社会”的抽象解释,多数不过是国家(强—弱)与社会(强—弱)形成的排列组合。陈锋的这本著作也要回应“国家—社会”理论命题,他将其操作为执行国家政策的治理者与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农民之间的复杂博弈互动过程,生动呈现当前乡村治理实践及其面临的困境。
毛泽东主席曾指出:“任何有群众的地方,大致都有比较积极的、中间状态的和比较落后的三部分人。”因此,做群众工作的关键是抓住两头以促进占大多数的中间。农村基层治理也遵循这一规律。尤其在当前规范化、法治化背景下,如何解决少数“钉子户” “上访户”等成为决定治理成效的关键。作者以少数“钉子户”“上访户”为切入口,展示农村基层治理的演变逻辑。通过对北镇的深入考察,发现当前农村中出现的谋利型上访户、“钉子户”等,改变了税费改革之前农民与基层组织互动中的消极被动抵触状态,变成主动积极地运用政治、法律与道德话语,以及一系列的行动策略捆绑政府以谋取利益的行为状态,而基层组织则以“策略主义”进行摆平式的应对,导致乡村治理既无原则也无规则。
针对基层治理中的农民与基层组织博弈互动行为,与抽象“国家—社会”理论框架隐含的农民反抗国家权力的政治预设不同,作者自始至终没有从道德层面对博弈双方做出判断,而是秉持客观态度,分析乡村治理的生成机制。《乡村治理的术与道——北镇的田野叙事与阐释》一书在制度结构层面重点阐述,自上而下的维稳体制下基层组织“不出事”的行为逻辑,与村民自治背景下乡村干部“不得罪”的行为逻辑,为农民在基层治理中的机会主义行为选择提供机会。我曾将这一现象概括为基层治理中的去政治化,作者进一步将其概括为有“术”无“道”的乡村治理。政治原则丧失,基层组织既无担当,亦无能力对诸如谋利型上访等一类明显不合理甚至不合法行为做出裁决,不得不采取各种摆平手段。如此一来,策略性的乡村组织必将诱发出更多的农民“机会主义”行为。当前多数地区的基层治理总体符合这一分析描述。
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农村基层治理将向法治化方向继续推进。必须注意的一点是,基层治理法治化单纯推进依法行政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大基层组织依法裁决、资源整合的能力,通过法治建设重塑基层组织的政治原则。无论如何,不管采用何种手段,与千家万户农民打交道的基层治理都不可能走向严格的规则化、齐整化,根本目的应是实现国家、基层组织与农民三者关系的相对平衡。因此,完善基层治理的目标是,从当前背景下国家、基层组织与农民三者间的关系失衡状态,走向比较良性的均衡状态。对此,在本书的最后部分,作者提出“治道”这一“软件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早日提上日程,以扭转基层政治丧失的现状。
尽管在如何改善基层治理方面,我不一定都同意作者的建议,但是作为对当前我国基层治理的一种类型分析,并揭示其运作的机制原理,作者做得十分到位。这些年来,我们所倡导的经验研究方法的核心之一就是解释主导社会现象背后的机制。我们设想,通过一个个锐利的机制分析揭示中国社会生活的主要面向,同时这些机制本身又构成我们进一步理解社会现象的中层理论工具。机制研究即中层理论建构。以机制研究勾连社会现象与社会理论,指向建立中国社会科学主体性这一根本目标。作为“华中村治”研究的一部分,陈锋的《乡村治理的术与道——北镇的田野叙事与阐释》亦显示出如此抱负。
是为序。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