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现状调查(中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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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和方法

本研究使用的是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 CFPS)2010年的基线调查数据。CFPS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设计和实施,是一个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会追踪调查项目,2010年的样本家户近15000户。调查对象不包括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其中有4个省/自治区属于偏远地区,海南省位于南中国海域,属于偏远地区。这些省/自治区的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不含港、澳、台)的5%。CFPS采取内隐分层的三阶段抽样,共抽取了超过600个村/居委会。在每一个村/居委会中,随机抽取25个家户(参见谢宇、邱泽奇、吕萍,2012)。CFPS收集了样本社区和样本家户中所有成员的信息,包括家庭中的流动人口。2010年,CFPS最终回收了8990份0~15岁儿童问卷,其中,所有0~9岁儿童都由最主要的照料者或父母代答问卷,10~15岁儿童还有自答问卷。儿童问卷涉及儿童福祉的重要方面,包括身体健康、社会-情感福祉、认知能力发展和教育获得。社区和家庭背景则包括家庭条件、贫困程度、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和就业情况、管教方式、社区环境,以及其他方面的信息。这为我们掌握中国儿童成长和发展的总体状况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由于抽样设计的复杂性和儿童样本的过度抽样,2010年CFPS提供了经过抽样设计、无回答调整、事后分层调整的权数(吕萍、谢宇,2013)。为了能够如实反映中国儿童的总体状况,我们在数据分析时进行了加权处理。本书使用的统计软件是Stata/SE 12(Stata Corp., 2013)。

本书包含不同社会和家庭环境下儿童福祉的多个方面及其相关关系的单变量与双变量分析结果。此外,我们还采用了多元线性回归和逻辑斯蒂(Logistic)回归模型,来检验人口学特征和不同环境因素对儿童福祉的独立效应。

表1-1给出的是分城乡儿童的人口学特征。如表1-1所示,26.9%的受访儿童生活在城市。我们的估计值远远低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即城市人口已经占到一半。原因之一是城乡统计口径不同。在本书中,根据调查中社区干部回答该社区是村委会还是居委会来划分城乡;国家统计局的城乡划分则是基于多项社会和经济指标。不过,我们的估计值与儿童的户口分布相吻合,这是因为我们的城市儿童包括了大多数有城市户口的儿童(24.1%),并剔除了大多数有农村户口的儿童。根据居住类型、父母是否在家和社区性质,我们进一步将受访儿童划分为五类:农村完整家庭的儿童(父母在婚且都在家)、城市完整家庭的儿童(父母在婚且都在家)、留守儿童(父母在婚但至少有一方不在家)、流动儿童(父母在婚)、单亲/孤儿家庭的儿童(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或双方去世,或情况不明)。结果发现,67.1%的儿童生活在农村完整家庭。留守儿童集中在农村地区,他们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离开家乡流动到城市工作。留守儿童规模为4900万,占儿童总人口的21.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2015), 2010年人口普查中0~17岁留守儿童共有6973万,占儿童总人口的近25%。如果算上单亲家庭中父或母流动到城市工作的儿童,我们的估计值十分接近普查数据。流动儿童指的是和父母住在一起但没有当地户口的孩子。他们之所以被称为流动儿童,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的父母为了找工作带着他们一起流动到目前的城市地区。分析结果显示,超过1600万名儿童跟随他们的父母来到新的社区,占儿童总人口的6.8%。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0~17岁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占儿童总人口的12%(参见Duan, Lu, Wang, & Guo, 2013)。如果我们剔除那些在本县内流动的儿童(38%)或16岁及以上的儿童,流动儿童的总数将接近1700万,和CFPS的估计值基本一致。遗憾的是,由于CFPS数据并没有提供充分的流动儿童信息,我们无法判断儿童是否在本县内流动。在流动儿童中,有60%的儿童居住在城市地区,其余的人生活在农村地区。最后一类儿童是单亲/孤儿家庭的儿童,占比为4.8%。其中,约2/3单亲/孤儿家庭的儿童生活在农村地区。

表1-1 中国城市和农村儿童的人口学特征(N=8990)

∗p<0.05,基于皮尔逊卡方统计量的检验。表中的百分比是经过加权的;计数没有加权。

资料来源:CFPS 2010年基线调查数据。